沈阳市供暖管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沈阳市司法局2024)
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06 至 2024-08-13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怀宇
(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7487
项目名称: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616,491.99
采购需求:查看
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提供结算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4时30分至2024年08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21世纪大厦西门进入),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司法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
联系方式:
石老师 18802433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
024-23492292
邮箱地址:
1370741624@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54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穆海菲
电话:
024-2349229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司法局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14: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21世纪大厦西门进入),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穆海菲
项目联系电话
024-23492292
采购单位
沈阳市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石老师 18802433733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3492292
附件:
附件1
(终稿) 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 磋商文件.docx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H24-210100-07487文件编号:LNHY2024-24507编制单位: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注意事项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优化营商环境,现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2.时限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报价提交时限报价提交开始起30分钟内★电子解密设备供应商自备。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1370741624@qq.com或提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21世纪大厦西门进入),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附文1加密方法流程说明:1)供应商制作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备份文件,保存退出,右键点击,选择“添加到压缩文件”2)点击右下角“设置密码”3)设置密码,并进行密码确认4)会议当天如有需要随时提供密码。5)U盘以信封形式密封,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文件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目录采购公告7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0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7第三章采购需求60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7第五章评审办法68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76(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H24-210100-07487)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9日13点30分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100-07487项目名称: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7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616,491.99元采购需求: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管线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提供结算报告。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3点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21世纪大厦西门进入),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21世纪大厦西门进入)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至邮箱1370741624@qq.com六、开启时间:2024年8月19日13点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司法局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联系方式:石老师188024337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联系方式:024-23492292邮箱地址:1370741624@qq.com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95588333010000546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穆海菲电话:024-23492292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6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沈阳市司法局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联系人:石老师电 话:18802433733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联系人:穆海菲电 话:024-23492292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7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616,491.99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地 点:沈阳市浑南区香缇南路383号联系人:石老师 电 话:18802433733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1370741624@qq.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1.磋商时间后,供应商需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文件解密,应在30分钟内对响应文件进行网上电子解密(二次报价时间为通知可以进行二次报价后30分钟内),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如遇系统故障,可看情况调整报价时间)。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2.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自行到代理公司领取。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标准收取。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确定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穆海菲联系电话:024-23492292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41.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2其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3特别说明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因在其他经营活动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应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8若供应商须知表1.3.8款中写明要求采购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及伴随服务,且该要求在第五章评审方法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中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的。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及伴随服务为非《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产品、服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321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工程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工程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5本项目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7响应报价应是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12.8响应报价编制要求(1)本工程由供应商根据提供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现场勘察结果、补充通知和澄清(答疑)纪要(如果有)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按照企业定额、价格指数,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及各种市场因素确定总响应报价。(2)本工程报价可参考《辽宁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等现行相关规章的最新版本。(3)工程量的依据应按磋商文件所描述的磋商范围、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勘察结果以及发包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来确定响应报价中的工程量。响应报价书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采购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采购项目报价中。(4)在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采购项目进行报价时,供应商应按照自身的企业内部定额做竞争性考虑。如供应商尚未建立自身的企业内部定额,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考工程所在地现行的预算定额。供应商应保证其报价的充分性、完备性和符合性。(5)供应商应该根据自身的采购渠道和信息渠道,分析报价的所有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走势,结合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以及供应商为本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因素,来测算和判断供应商基于本工程的成本水平,进而准备和决策自己的磋商价格。(6)响应报价中有关费用(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风险和利润等)由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规费和税金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报价。(7)不管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是否有说明,供应商的磋商总价应视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①所有的分项工程成本;②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税金;③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④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各种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⑤为符合或满足在磋商文件中为供应商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8)措施采购项目的报价①供应商应针对本工程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描述的施工方法、资源投入情况对措施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对于所有措施采购项目的报价,应与相应的施工方案或资源投入计划相一致。②措施采购项目的报价组成分析必须按照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格式进行细化和说明,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该格式准备措施采购项目部分价格组成明细及计算过程,并与施工组织设计反映的内容对应一致并进行细化。③措施采购项目费用报价后,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作内容等变化而增或减费用,原则上费用包死。(9)其他采购项目报价①其他采购项目报价,包括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和措施采购项目费报价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采购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②总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等应计入其他采购项目报价内。12.9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即成交价为合同价,除发包单位和现场监理认定的设计变更外不作任何价格的调整。12.10响应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2.11每份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将不被接受,其磋商将被拒绝。不遵守本章关于报价清单格式的规定的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判定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12.1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12.13工程质量标准12.13.1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随磋商文件和相关施工图纸向供应商提供的具体技术要求。12.13.2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如果磋商文件中或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以较高的标准为准。12.13.3工程质量等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采用加密文件发送至邮箱的供应商不适用)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1370741624@qq.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电子备份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或其他星号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或其他星号标识)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11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9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3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2014(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19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02报价一览表113工程预算书124项目管理机构格式135其他常用表格(包括:企业情况一览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表)146商务条款偏离表15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69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17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3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4...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议,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1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格式11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工程名称响应总价磋商保证金工期(日历日) 工程质量承诺备注小写:大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我公司为( )型企业最后报价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填报注:1、本表响应总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响应报价相同。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填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工程预算书工程预算书格式表1:报价表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总价(大写):(小写):供应商:(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名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工程预算书内需包括: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等附件三工程技术规范与工程量计算说明工程技术规范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磋商工程采购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本)GBJ1687-20011.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5-20031.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1988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1.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50019-20031.6《建筑结构何载规范》GB50009-20011.7《建筑结构可靠度统一标准》GB50068-2001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1.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1.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19931.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1.1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1.14《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3-20011.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33-20011.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9881.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1.1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1.19《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19971.20《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1.2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82-20011.22《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1.2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2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26《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1.27《钢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J11-19891.28《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1.29《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19981.30《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1.3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1.32《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GB14925-20101.33《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50447-20081.34其他现行相关规范(上述标准以最新修订标准为准)2.工程技术要求2.1磋商文件给出的工程采购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供应商应研究其他文件,特别是根据现场勘察、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供应商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其他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和了解了工程的内容。2.2采用乙供甲控方式的,工程所用材料应按发包单位要求,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主要建筑材料需发包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使用,并需提供环保证明。如果有部分主要材料由于受设计方案等的限制,颜色、材质有特殊要求,成交供应商在购进该部分主要材料时须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协商解决。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半成品、配件等均需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证明、沈阳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登记备案证明,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3.工程管理原则3.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要求、监理细则及经审核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发包单位委托的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3.2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并经发包单位认可的工程采购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发包单位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和撤离。发包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作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3.3成交供应商应有详细的工程安全措施、安全组织、管理责任人的说明及承诺;成交供应商须与发包单位签订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3.4工程施工应做到文明施工、严格管理。临设位置划定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其施工情况安排用地,设置可靠的临时围界,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做到:围界内临设搭建有序、材料设备堆放整齐、生活污水应做处理后再排放、生活垃圾袋装化、消防设备齐备等,并服从发包单位监督和管理。建筑废料处理、取土要经发包单位指定。生产、生活场地在完工后恢复原貌,废料、垃圾等负责运出。3.5成交供应商必须设有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制定用电制度,规范设置用电线路及设施,检查用电设备的完好,设置漏电保护。3.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要认真作好成品保护,因管理、维护不善等造成损坏并引起费用、工期的延误均由施工单位负全责。3.7供应商不论成交与否,对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图纸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允许提供给与磋商无关的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对外泄露。3.8供应商在磋商期间和成交后施工过程中,不得有向发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工作人员送礼、请客等不正当行为。4.工程的开始、完成和验收4.1工程的开始以合同内规定时间为准,其中不包括订货、运输时间。在工程开始前,成交供应商除按合同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提交相关文档外,须与相关负责部门就使用场地、供电、工作时间等方面问题进行协调,并得到负责部门批准方可施工。4.2成交供应商根据工程进展须提前申请验收时间,按要求提交相关文档,配合相关负责部门的验收。4.3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成交供应商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通知包括成交供应商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成交供应商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4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单位代表已批准,成交供应商可进行继续施工。4.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发包单位和监理有权随时对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如发现任何与合同及响应文件不一致或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可随时要求停工改正直至合格为止。如仍不能达到要求,则发包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按照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4.6在工程结束前,成交供应商除按合同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提交相关文档外,还要提前通知负责部门其工程完工时间,完成后得到相关负责部门批准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方可撤离现场。4.7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单位使用前,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以下承诺是供应商在成交后必须承诺执行的采购项目:5.1成交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须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建立协调统筹的综合计划。5.2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为遵守监理单位认可的进度计划及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需的超时工作和额外劳务费用。5.3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本工程采购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可同时在其他工程采购项目经理部兼职。5.4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按规定做好各项文明施工工作,如原有及在建工程的外围护网、安全网的架设,生产及生活垃圾的及时清理、市容维护,并承担由以上工作未及时完成所造成的一切责任。5.5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每个分项工程的重要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在施工前五个工作日报监理公司,经方案讨论会批准后方可实施。5.6成交供应商须委派专业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到施工现场及全部施工工作应有足够的、有经验的技工进行,以便及时协商,对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任何修改不得要求追加费用。工程量计算说明1.工程量清单1.1供应商填写在工程量清单内的各项工程的价格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1.2除另有说明外,工程量清单内所有采购项目所述之材料和设备均需由供应商自行采购及安装施工,并须注明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和制造商。1.3除另有说明外,工程量清单所述之材料必须使用全新材料。2.工程量计算说明2.1计算用单位(1)以重量为单位的采购项目:吨(t)、公斤(kg);(2)以体积为单位的采购项目:立方米(m3);(3)以面积为单位的采购项目:平方米(m2)(4)以长度为单位的采购项目:米(m);(5)以计数为单位的采购项目:个/座/件/套/付/只;(6)没有数量的采购项目:项2.2除另有说明外,所有工程量应是完成后的净量。2.3除另有说明外,每一采购项目的单价须包括:(1)人工及所有有关费用;(2)材料及所有有关费用(如采购、运输、交卸货、保管、包装退还、使用、放置、安装等);(3)使用机械费用;(4)管理费及利润;(5)各种风险因素等。格式13项目管理机构格式表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备注……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等级证书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格式14其他常用表格表1:企业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址/邮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银行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表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表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格式15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1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提供结算报告。★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3%做为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一年,无质量问题或提供合格保修服务的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4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报告:履约验收书★5质量保证期:(1)年。★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8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格式19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20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第三章采购需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主管线改造工程 标段:地沟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新建地法1 010401014001 砖地沟1、选型参照《辽2015G304》图集WGB15-2B;2、其他:包括与本清单项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和费用。10m335.717762 010501002002 地沟底板1、选型参照《辽2015G304》图集WGB15-2B;2、其他:包括与本清单项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和费用。10m314.138283 011702001001 地沟底板模板1、选型参照《辽2015G304》图集WGB15-2B:2、其他:包括与本清单项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和费用。100m21.488244 010903003005 15mm厚防水砂浆1、选型参照《辽2015G304》图集WGB15-2B:2、其他:包括与本清单项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和费用。100m29.425525 010515001018 盖板钢筋、选型参照《辽2015G304》图集WGB15-2B;2、其他:包括与本清单项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和费用。t9.43396 010512008001 预制混凝土制作地沟盖板1、选型参照《辽2015G304》图集WGB15-2B.2、其他:包括与本清单项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和费用。10m312.02363拆除地法1 011601001002 砌体拆除粘土砖(实心砖)实心墙1、地沟砖墙拆除:2、其他;应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等,此项包括与本清单项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和费用。m321.62 011602002001 拆除地沟底板1、地沟底板拆除:2、其他:应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等,此项包括与本清单项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和费用。m38.553 011616001005 建筑垃圾外运1、垃圾外运;2、其他:应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等,此项包括与本清单项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和费用。0m33.015本页小计合 计工程量单工程名称: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主管线改造工程 第 1 页 共 5 页名称单位数量1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200mm以内10m1.27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2.65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0.962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50mm以内10m11.35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13.25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8.623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25mm以内10m29.4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293.41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22.644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00mm以内10m22.4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226.69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18.375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80mm以内10m32.4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327.89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23.986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65mm以内10m14.8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49.78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14.657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50mm以内10m15.6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58.81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14.988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200mm个4.00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m2.619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50mm个10.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6.5310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25mm个25.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16.3311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00mm个19.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12.4112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80mm个27.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17.6313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65mm个13.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8.4914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50mm个13.00小计工程量单工程名称: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主管线改造工程 第 2 页 共 5 页名称单位数量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8.4915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一般管架100kg5.61型钢kg594.7316 手工除锈一般钢结构轻锈100kg5.6117 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红丹防锈漆第一遍100kg5.61醇酸防锈漆kg6.5118 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调和漆第一遍100kg5.61酚醛调和漆kg4.4919 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调和漆增一遍100kg5.61酚醛调和漆kg3.9320 机械挖管沟土方一、二类土10m3285.8321 机械回填土机械夯实100m34.9222 自卸汽车运土方运距≤1km实际运距(km):510m3236.6723 分气缸套1.0024 砖砌圆形阀门井砖砌矩形卧式阀门井井室净空尺寸3.5*2*2.75m井深3.1m座1.0025 法兰阀门安装公称直径200mm以内个2.00闸阀(地沟内)个2.0026 法兰阀门安装公称直径150mm以内个6.00闸阀个6.0027 碳钢平焊法兰安装公称直径200mm以内副2.00碳钢平焊法兰片4.0028 碳钢平焊法兰安装公称直径150mm以内副6.00碳钢平焊法兰片12.00分部小计室外采暖29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200mm以内10m1.27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2.65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0.9630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50mm以内10m11.35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13.25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8.6231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25mm以内10m29.4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293.4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22.6432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00mm以内10m22.4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226.69小计工程量单工程名称: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主管线改造工程 第 3 页 共 5 页名称单位数量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18.3733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80mm以内10m32.4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327.89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23.9834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65mm以内10m14.8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49.78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14.6535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50mm以内10m15.6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58.81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14.9836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200m个4.00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m2.6137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50mm个10.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6.5338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25mm个25.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16.3339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00mm个19.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12.4140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80mm个27.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17.6341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65mm个13.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8.4942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50mm个13.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8.4943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一般管架100kg5.61型钢kg594.7344 手工除锈一般钢结构轻锈100kg5.6145 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红丹防锈漆第一遍100kg5.61醇酸防锈漆kg6.5146 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调和漆第一遍100kg5.61酚醛调和漆kg4.4947 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调和漆增一遍100kg5.61酚醛调和漆kg3.9348 机械挖管沟土方一、二类土10m3285.8349 机械回填土机械夯实100m34.9250 自卸汽车运土方运距≤1km实际运距(km):510m3236.6751 分气缸套1.00小计工程量单工程名称: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主管线改造工程 第 4 页 共 5 页名称单位数量52 砖砌圆形阀门井砖砌矩形卧式阀门井井室净空尺寸3.5*2*2.75m井深3.1m座1.0053 法兰阀门安装公称直径200mm以内个2.00闸阀(地沟内)个2.0054 法兰阀门安装公称直径150mm以内个6.00闸阀个6.0055 碳钢平焊法兰安装公称直径200mm以内副2.00碳钢平焊法兰片4.0056 碳钢平焊法兰安装公称直径150mm以内副6.00碳钢平焊法兰片12.00分部小计分气缸、井、井内阀门57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200mm以内10m1.27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2.65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0.9658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50mm以内10m11.35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13.25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8.6259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25mm以内10m29.4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293.41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22.6460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00mm以内10m22.4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226.69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18.3761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80mm以内10m32.4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327.89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23.9862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65mm以内10m14.8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49.78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14.6563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电弧焊)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50mm以内10m15.60成品聚氨酯保温焊接钢管m158.81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焊接管件个14.9864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200mm个4.00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m2.6165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50mm个10.00小计工程量单工程名称:沈阳市东陵监狱改造区供暖主管线改造工程 第 5 页 共 5 页名称单位数量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6.5366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25mm个25.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16.3367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100mm个19.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12.4168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80mm个27.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17.6369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65mm个13.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8.4970 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热缩套袖补口采暖介质管道公称直径50mm个13.00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套管m8.4971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一般管架100kg5.61型钢kg594.7372 手工除锈一般钢结构轻锈100kg5.6173 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红丹防锈漆第一遍100kg5.61醇酸防锈漆kg6.5174 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调和漆第一遍100kg5.61酚醛调和漆kg4.4975 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调和漆增一遍100kg5.61酚醛调和漆kg3.9376 机械挖管沟土方一、二类士10m3285.8377 机械回填土 机械夯实100m34.9278 自卸汽车运土方运距≤1km实际运距(km):510m3236.6779 分气缸套1.0080 砖砌圆形阀门井砖砌矩形卧式阀门井井室净空尺寸3.5*2*2.75m井深3.1m座1.0081 法兰阀门安装公称直径200mm以内个2.00闸阀(地沟内)个2.0082 法兰阀门安装公称直径150mm以内个6.00闸阀个6.0083 碳钢平焊法兰安装公称直径200mm以内副2.00碳钢平焊法兰片4.0084 碳钢平焊法兰安装公称直径150mm以内副6.00碳钢平焊法兰片12.00分部小计小计合计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草案条款…………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及评审”、“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3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4对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适用)对于非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响应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报价扣除比例为相应产品最后报价的/%。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1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响应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报价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工程预算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项目管理机构格式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其他常用表格(包括:企业情况一览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9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0响应报价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1)基本评分标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1.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基准价为满分30分。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0技术部分(6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进行阐述。(1)内容有效,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0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7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4)内容存在履约风险的得1分;(5)未提供,得0分。注:1、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意一种情形。2、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3、履约风险是指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供应商无法或不愿意履行本项目的服务需求所带来的风险。10技术部分(6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进行阐述。(1)内容有效,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0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7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4)内容存在履约风险的得1分;(5)未提供,得0分。注:1、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意一种情形。2、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3、履约风险是指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供应商无法或不愿意履行本项目的服务需求所带来的风险。10技术部分(6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主要包括安全防护、安全用电、机具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等):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进行阐述。(1)内容有效,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0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7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4)内容存在履约风险的得1分;(5)未提供,得0分。注:1、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意一种情形。2、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3、履约风险是指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供应商无法或不愿意履行本项目的服务需求所带来的风险。10技术部分(60分)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文明施工、环保措施: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进行阐述。(1)内容有效,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0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7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4)内容存在履约风险的得1分;(5)未提供,得0分。注:1、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意一种情形。2、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3、履约风险是指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供应商无法或不愿意履行本项目的服务需求所带来的风险。10技术部分(60分)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进行阐述。(1)内容有效,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0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7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4)内容存在履约风险的得1分;(5)未提供,得0分。注:1、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意一种情形。2、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3、履约风险是指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供应商无法或不愿意履行本项目的服务需求所带来的风险。10技术部分(60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组成管理班子。投入的管理人员应满足本项目需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1)内容有效,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0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7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4)内容存在履约风险的得1分;(5)未提供,得0分。注:1、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等任意一种情形。2、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3、履约风险是指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供应商无法或不愿意履行本项目的服务需求所带来的风险。10商务部分(10分)项目管理人员资历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参与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每提供1个证明材料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往项目过程验收资料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商务部分(10分)业绩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8合计100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中所有分值均需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不提供,导致专家无法查证的不得分,并且供应商需要在“证明材料页码索引”中注明材料所在页码。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其他时间不予接受。如供应商提供原件,必须单独包封密封,以便磋商小组审阅后退回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将要求单独包封的证件原件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则视同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而不予退回。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条款与合同格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暖管线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