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影耗材招标公告(会理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4)
会理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人影耗材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人影耗材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4022024000050
项目名称:人影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需求与谈判文件不一致的,以谈判文件为准,若有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会理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地址:会理市金带路34号
联系方式:0834-5622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花园路122号
联系方式:0834-217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34-2170101
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会理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人影耗材采购项目(三次).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人影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会理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行政区域
会理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17:0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2.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34-2170101
采购单位
会理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会理市金带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4-5622251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花园路1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4-2170101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切实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烤烟防雹等人影服务保障工作,会理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采购2024年人影弹药一批。(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318.7万元包2预算:12.7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所属行业包二1JFJ型火箭弹A02101700枚200否工业(四)技术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为切实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烤烟防雹等人影服务保障工作,会理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拟采购2024年人影弹药一批。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采购清单序号名称类型采购数量单位单价限价(元)1JFJ型火箭弹/200枚6352.技术规格要求序号产品名称参数数量单位1JFJ型火箭弹1.弹径mm:44mm2弹长mm:624mm3.重量:1.2kg4.TNT重量:≥117g5.碘化银(AgI):≥3g6.使用温度:-10~+45℃7.贮存温度:-20~+45℃200枚三、包装和运输1.竞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2.投标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3.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运输至采购人约定地点,供应商自行运输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应为该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供应商承担;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控制价为12.7万元,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预算总价及单价限价,超出预算总价及单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报价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最终报价,包括(货物、材料、生产制造、包装、运输、检测、保险、风险、利润)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售后及其他要求1、安全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如下(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一、成交后使用防爆集装箱专用车运输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产品达到投标参数要求并对产品使用中因哑火或残弹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2、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1)质保期:三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任何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免费上门维修服务;(2)供应商2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到达需方所在地进行免费维修,并于48小时内排除故障,如果故障货物在两天内仍无法修复时,免费提供同等替代货物给用户,直至故障排除,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公司将予以免费整体更换,质保期外,货物维修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3)如甲方提出人员操作管理培训要求,供应商应当合理安排技术人员和时间,到现场进行培训,以全面满足甲方管理需求;(4)投标人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向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内容,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培训人数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6)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货物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产品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常规备品备件;六、质量要求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2.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若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交货延误,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人负担;5.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人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七、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验收)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2、项目实施地点:会理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指定地点;八、验收方法和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九、合同实质性条款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十、资金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票据并填写验收结算单,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100%货款,支付货款前供应商向采购方支付5%的履约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十一、保险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3.供应商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应为该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及运输工具航程保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影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