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交叉口改造工程 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杭州临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024)



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3301100000002502026)
杭州临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就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天都里项目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场环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提升改造。2.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丁山路与宝幢路现状T字交叉口取消,新增十字交叉路口。3.逸南路工程,道路西起杭海路,东至南冠路,长约110米,标准红线宽度2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排水、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三、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招标内容具体包括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如需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组织设计及基坑围护设计等)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四、投标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以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浙江省外的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开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一份,资格审查文件(需装订、无需密封),主要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外省单位还需提供入浙备案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
(2)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及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 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时代广场1号楼B座一楼,新城管委会小额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联系方式
名称:杭州临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时代广场1号楼A座12楼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71-86228245
 
名称:浙江玖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平区东湖街道五洲路26号2幢401室
联系人:汤工
电话:0571-86182181
 
 
 2024年8月6日
 

公告.pdf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招标文件).zip

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3301100000002502026L3301100000002502026)杭州临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就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1.天都里项目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场环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提升改造。2.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丁山路与宝幢路现状T字交叉口取消,新增十字交叉路口。3.逸南路工程,道路西起杭海路,东至南冠路,长约110米,标准红线宽度2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排水、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三、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如需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组织设计及基坑围护设计等)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四、投标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以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浙江省外的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一份,资格审查文件(需装订、无需密封),主要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外省单位还需提供入浙备案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六、开标时间与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及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3)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时代广场1号楼B座一楼,新城管委会小额交易中心开标室。七、投标保证金:无。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九、联系方式名称:杭州临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时代广场1号楼A座12楼联系人:姚工电话:0571-86228245名称:浙江玖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平区东湖街道五洲路26号2幢401室联系人:汤工电话:0571-861821812024年8月6日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招标编号:L3301100000002502026)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人:杭州临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玖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8月6日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3301100000002502026)杭州临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就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1.天都里项目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场环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提升改造。2.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丁山路与宝幢路现状T字交叉口取消,新增十字交叉路口。3.逸南路工程,道路西起杭海路,东至南冠路,长约110米,标准红线宽度2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排水、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三、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如需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组织设计及基坑围护设计等)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四、投标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以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浙江省外的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一份,资格审查文件(需装订、无需密封),主要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外省单位还需提供入浙备案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六、开标时间与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及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3)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时代广场1号楼B座一楼,新城管委会小额交易中心开标室。七、投标保证金:无。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九、联系方式名称:杭州临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时代广场1号楼A座12楼联系人:姚工电话:0571-86228245名称:浙江玖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平区东湖街道五洲路26号2幢401室联系人:汤工电话:0571-861821812024年8月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杭州临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时代广场1号楼A座12楼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71-86228245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玖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平区东湖街道五洲路26号2幢401室 联系人:汤工电话:0571-861821811.1.4工程名称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1.1.5建设地点星桥街道、临平街道、乔司街道1.1.6建设规模1.天都里项目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场环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提升改造。2.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丁山路与宝幢路现状T字交叉口取消,新增十字交叉路口。3.逸南路工程,道路西起杭海路,东至南冠路,长约110米,标准红线宽度2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排水、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1.1.7投资估算项目建安费约为180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单位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如需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组织设计及基坑围护设计等)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1.3.2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105日历天另加后期设计配合服务时间;其中:方案设计文本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1.4.1投标人资质及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以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浙江省外的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于2024年8月9日16:00 时前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18305812699 联系人:汤工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在 2024 年8月12日17:00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在临平小额 交易网首页里的‘小额 交易’栏中的‘变更公告’http://home.qfpt.linping.gov.cn:18084/home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临平小额 交易网(http://home.qfpt.linping.gov.cn:18084/home/ 首页里的‘小额 交易’栏中的‘变更公告’项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同2.2.3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1、业绩证明材料(若有):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300页,不得少于100页,文本连续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46.656万元。风险控制价37.3248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作为风险控制价。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是依据暂定计费基数1800万元,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的80%。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编制费用以及其他设计配合工作等产生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费率中,不单独收费。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担保本工程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7.3A(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装订要求: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副本、技术标正本、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3.7.4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3.7.5(A)投标文件暗标要求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均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信息和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3.7.5(B)投标文件暗标要求1、暗标文件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均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信息和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 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4.1.1(A)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正本(明标)”、“技术标副本(暗标)”、 商务标、资信标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其他: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正本文件一个密封袋、技术标所有副本一个密封袋,将资格审查材料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同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资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同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里; 一共五个密封袋,即:技术标正本一个密封袋、技术标副本一个密封袋 、商务标一个密封袋、资信标一个密封袋、资格审查材料一个密封袋 ,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 ”、“商务标”、“资信标”、“资格审查材料”。4.1.2(A)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包内资料名称:如“资格审查材料”、“ 资信标”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临平新城管委会小额交易中心开标室(临平时代广场1号楼B座1楼)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其他: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开标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委托书的或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1(A)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一:第一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临平区南大街326号时代广场1号楼B座临平新城管委会1楼开标室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二:第二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2、开标地点: 临平区南大街326号时代广场1号楼B座临平新城管委会1楼开标室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开标程序(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和“资格审查材料”进行拆封,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第一阶段开标完毕;(四)第二阶段开标。招标人代表拆封“技术标正本”、“资信标”、“商务标”,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5.4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值:80分资信标分值:10分商务标分值:1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0.5~1),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0.3~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临平小额 交易网首页里的‘小额 交易’栏中的‘中标公示’http://home.qfpt.linping.gov.cn:18084/home公示期限:3日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7.2定标核查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7.4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2%)。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转帐、银行保函等。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无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0.3特别说明/…………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4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4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4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4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见须知条款3.5规定);(2)投标承诺书;(3)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2.1总体说明3.1.2.2设计说明3.1.2.3工程方案内容3.1.2.4工程投资估算3.1.2.5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道路平面及纵断面图(2)道路规划横断面布置方案图(3)重要节点方案图(4)排水工程方案图(5)附属工程方案图(6)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一般情况(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4)原创设计声明(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求)。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承诺书(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5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投标担保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3.5资信审查资料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经济补偿,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返还。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204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技术评审(三)初步评审(四)资信评审(五)商务评审(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业绩条件(若有)的;(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评审因素分值设计思路全面考虑周边道路交通体系,因地制宜,道路功能定位准确,能有效改善路网,提升出行品质。一般得0-4分,比较好得5-9分,较好得10-15分。0-15分方案设计1.现有道路进行分析,合理布局,交通组织优化得0-5分2.道路交叉口优化得0-5分3.管位布局合理得0-5分4.道路景观绿化提升改造提出合理性方案得0-5分。 0-20分规范标准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分析、评价的一般得0-3分,比较好得4-6分,较好得7-10分。 0-10分效益分析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分析一般得0-3分,比较好得4-6分,较好得7-10分。 0-10分投资估算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方案一般得0-3分,比较好得4-6分,较好得7-10分。 0-10分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合理可行。0-5分0-5分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满足设计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可行。0-5分0-5分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4.5分0-4.5分技术标页数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 0-0.5四、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五、资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综合实力企业同时通过ISO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0-1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承担单个合同项目建安费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4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①设计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项目建安费等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 0-4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建安费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1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①设计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人身份、项目建安费等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0-1团队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给排水或道路或市政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2、项目组专业人员配备(以下人员各要求1人,此项最高得3分):1)、道路专业设计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2)、给排水专业设计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的得0.25分;3)、景观专业设计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4)、电气专业设计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得0.25分;5)、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5分。(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所有人员需提供由本单位购买近3个月(其中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若职称证书上无法显示专业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毕业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0-4六、商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7、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先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送达顺序抽取顺序号,再根据顺序号抽取对应球号,再由招标人抽取中签号,投标人抽取的对应球号与招标人抽取的中签号相一致的排名在前。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5—0210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3.工程内容及规模:1.天都里项目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场环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提升改造。2.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丁山路与宝幢路现状T字交叉口取消,新增十字交叉路口。3.逸南路工程,道路西起杭海路,东至南冠路,长约110米,标准红线宽度2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排水、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临平区。5.工程投资:项目建安费约为1800万元。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如需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组织设计及基坑围护设计等)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含税,税率为%,税款如与国家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结算)。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杭州市临平区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除投标函外的投标文件、询标纪要、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并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标准。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函及其附录;(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1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他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杭州市临平时代广场1号楼A座12楼。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并做好与各方的协调工作。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15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15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2在发包人分别收齐所有职能部门和专家对方案文本的意见并反馈给设计人后,设计人应在日内完成所有意见修改,修改完成设计人应安排专人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所有意见回签。3.1.3设计人其他义务: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若确须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更换为同资历的相应人员,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从设计费中扣除。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15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不到位、贻误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造成严重拖延设计周期导致后续工作延误的项目负责人,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到岗,如逾期到岗应视为未到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逾期超过15天未到岗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设计任务开始前7天内。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不到位、贻误工作的项目主要设计人员,或造成严重拖延设计周期导致后续工作延误的项目主要设计人员,更换的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到岗,如逾期到岗应视为未到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逾期超过15天未到岗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除发包人允许外的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合同签订时填写。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工程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等。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相关费用由设计人支付,同时应对该部分内容承担连带责任。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组人员名单及相关职称证书等。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由设计人根据分包合同进行支付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发包人完成的时间。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7.1.2项目设计总投资控制金额。未经估算、概算审批部门同意,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控制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批复估算,施工图预算建安费总投资控制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批复概算建安费。7.1.3设计方案论证的充分性和方案合理性、科学性,明确设计变更占比。对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除区级及以上规划或政策调整、不可预见的重大地质变化等原因外,对设计重大变更、变更累计进行约定,变更累计(按变更增减额绝对值累计)占批复概算建安费一般不得超过10%,超出10%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百分之二扣除主体设计费,设计费扣完为止;景观绿化、整治或展示类项目不得超过30%,超出30%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百分之二扣除主体设计费,设计费扣完为止。因设计错误、设计疏漏等设计责任导致工程变更的,按单张变更净增加值的1%扣除设计费。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委托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安排发包人另行通知。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价格形式:固定费率合同,合同固定费率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例再乘以80%)得出的中标费率为%,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专业调整系数考虑为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考虑为1.0,附加调整系数考虑为1.0)。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对发包人的数据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设计人。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对设计人的数据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自行承担。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确认的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退还给发包人,并支付设计费10%的违约金。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的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文件,每延误一天,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该专案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该项目的设计费总额。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按照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有关条款确定,最高不超过设计费总额。14.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设计人负责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18.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实际设计合同价的计算方式:1、本合同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2、设计费的最终结算以本项目经审核的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仅计入由设计人设计的部分)为计费额,结合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计算实际总设计费用作为实际合同价。本项目中标后的合同固定费率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例再乘以80%)得出的中标费率(专业调整系数考虑为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考虑为1.0,附加调整系数考虑为1.0)。(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99.9万,超过99.9万按99.9万结算。)3、地勘、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编制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计入设计报价费用中,不得单独收费。如相应阶段的设计工作完成后发包人认为仍需调整的,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均不予增加。二、设计费的阶段性支付方式付费次序占设计人应收设计费总额%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10%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40%(按调整合同价并按实补差或核减)项目开工后第三次付费按调整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后第四次付费按调整后金额支付余额项目备案完成后(园林景观、水利、改建类项目无需备案,竣工验收后付清)其他:若项目不实施,按设计完成工程量甲方应支付设单位相应费用。情况一,设计单位合同签订后,只完成方案设计工作的,甲方支付设计单位设计费(未结算的按暂定价)的10%作为结算价。情况二,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的,甲方支付设计单位设计费(未结算的按暂定价)20%作为结算价。情况三,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甲方支付设计单位设计费按结算价30%作为结算设计费。情况四,完成施工图的且完成图审(住建要求免审项目不需完成图审),甲方支付设计单位设计费结算价50%作为结算设计费。本合同为合同范本,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进一步明确。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一、项目概况1、建设单位:杭州临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天都里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逸南路工程设计3、项目规模:1.天都里项目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场环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提升改造。2.丁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丁山路与宝幢路现状T字交叉口取消,新增十字交叉路口。3.逸南路工程,道路西起杭海路,东至南冠路,长约110米,标准红线宽度2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排水、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4、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如需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组织设计及基坑围护设计等)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二、投资概算:原则根据区项目估算指标要求进行设计;三、方案设计内容及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及临平区的有关法规、规范、政策规定,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划要点及符合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还须充分考虑当地及项目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四、设计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排水、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设计要求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符合招标人和相关规范要求。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概算的需要,符合招标人和相关规范要求。3、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要求:(1)能据此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2)能据此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定;(3)能据此以进行施工和安装;(4)能据此以进行工程验收;4、设计成果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标准要求。(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齐全,深度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表述清晰、准确,整个文件要经过严格校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2)在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3)进行限额设计,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在初步设计等后续工作中不得突破批复的建设规模及投资额等相应费用。5、景观绿化工程。6、附属工程,包括给排水等综合管沟、海绵城市、路灯、交通标志设施、消防等配套设施设计、节能措施。7、交通组织设计包括交通组织方案的分析论证等。8、投资估算及经济分析,设计投资估算分析必须合理、实事求是。9、环境影响分析及处理10、重点难点分析及意见,针对现有的工程现状和规划条件,为响应规划条件,设计时碰到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和优化意见。五、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要求: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标准:设计费的最终结算以本项目经审核的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仅计入由设计人设计的部分)为计费额,结合投标报价的固定费率计算实际总设计费用作为实际合同价。本项目中标后的合同固定费率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例再乘以80%)得出的中标费率(专业调整系数考虑为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考虑为1.0,附加调整系数考虑为1.0)。((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99.9万,超过99.9万按99.9万结算。)六:设计进度要求:总服务期为105日历天另加后期设计配合服务时间;其中:方案设计文本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七、设计费阶段性支付比例:付费次序占设计人应收设计费总额%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10%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40%(按调整合同价并按实补差或核减)项目开工后第三次付费按调整合同价后的40%竣工验收后第四次付费按调整后金额支付余额项目备案完成后(园林景观、水利、改建类项目无需备案,竣工验收后付清)八、其他要求:1、项目设计成果提交数量:方案设计最终文本为A3文本12套,2套刻盘;初步设计(含概算)最终文本为A3文本12套,2套刻盘;施工图设计文件(图幅按需提供)为12套,2套刻盘。以上文本数量不含中间汇报打印需求,中间汇报成果按照业主要求提供,不增加额外费用。2、招标人有权对设计单位的各个专业人员的相关资历、能力水平、社保等进行审查,对于不满足本工程需求和招标人要求的人员责令进行更换。3、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内容和范围等进行调整,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第6章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1.所有提交设计方案一律不退回,招标单位支付投标补偿费的有权使用其成果。所有提交方案署名权属原设计单位,其他权利归招标单位。2.设计成果公布前,除招标单位及其授权单位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利用有效招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将其所应得补偿金及奖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3.招标单位有权和义务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其评价。4.各投标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设计单位承担。如违反此项规定,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返还其已得补偿金及奖金,招标人并保留追究投标单位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损失的权利。5.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本项目使用外,不作其他用途,任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6、投标人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7、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设计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1、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序号该业绩证明对象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在投标文件的位置1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例如:XX工程等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2……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设计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设计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需要准确详细填报,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表2)三、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表3)四、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的汇总)(表4)(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五、原创设计声明(表5)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职 务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成立日期现有职工人数等级资质证书等级: 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级: 证书号: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设计师等人数)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表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 称专 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 称专 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表3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设计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表4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序号该业绩证明对象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在投标文件的位置企业业绩例如:企业名称例如:XX工程等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例如:X 年 X 月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12……人员业绩例如: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例如:XX工程等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例如:X 年 X 月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12……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表5原创设计声明致(招标人):本投标人(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本次投标的项目的设计成果,是本投标人独立创作设计所取得的原创成果。本投标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原创方案负责人签字:投标人:(盖章)年月日设计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承诺书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授权代表姓名),其身份证明号码:,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投标函(建设单位):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服务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日历天,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日历天,深化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设计负责人为:。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前期工程咨询、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设计服务期完成咨询、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工程。投标人:(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附表各设计阶段所需费用备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其他合计¥ 元(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用等所有费用。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投标人:(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交叉口改造工程 工程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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