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车租赁服务 交通运输管理服务 临时交通车招标公告(广州大学2024)



发布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05 11:17:05 

项目概况

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C2024-0009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9,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交通运输管理服务
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9,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共11个月),具体以实际使用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性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总公司(总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2.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24618279。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CA办理指引: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ca.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大学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联系方式:020-39341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020-28866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婕
电话:020-28866119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05日

相关附件:

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805111016)-文件集.zip

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列表:

点击下载 : 委托代理协议

点击下载 : 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805111016)-文件集

网址:www.gzggzy.cn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FCC2024-0009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8月5日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1、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交易集团)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响应文件。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存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以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接收。4、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5、磋商小组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6、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招标信息发布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7、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及保密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1.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FCC2024-0009)2.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项目编号:FCC2024-0009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元):409800.00数量:1项招标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二、供应商资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总公司(总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公告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二)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在线提交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四)开启时间:详见公告(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六)开标地点:在线开启。五、其他补充事宜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19124618279。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CA办理指引: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ca.html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大学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联系方式:020-393413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联系方式:28866119、288661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电话:28866119、28866163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8月5日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2.磋商文件附:位置图天阳路正门11yI北门北门陈记三及第德高防水华阳阁窗帘布艺广州市市直机关石牌街日间O穗园小区南区-I座托老服务中心海逸阁果优美畅培优羊奶舊穗园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坐西路穗园小区穗园小区青少年文化广场免费放租东门东门萌约宠物众艺图文快印穗园小区-南区太阳广场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G座H座阳光阁太阳广场商务大厦n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太阳广场写字楼中国工商银行天润路445号交通违法处理终端机1TIANYD天懿达0南门天润路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一、名词解释3.1.1.(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3.1.2.(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大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及服务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1.3.(三)磋商供应商:是指在广州交易集团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1.4.(四)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3.1.5.(五)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成交供应商。。3.1.6.(六)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3.1.7.(七)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响应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响应文件。3.1.8.(八)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广州交易集团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1.9.(九)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3.1.10.(十)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gzy.cn)。二、报价的费用3.1.11.(一)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3.1.12.采购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3.1.13.(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参考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文规定的标准费率(如下表)下浮20%计算。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服服务务类类型型费费率率中 标 金 额(万元)中 标 金 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亿0.25%0.1%0.2%1亿~5亿0.05%0.05%0.05%5亿~10亿0.035%0.035%0.035%2.单个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费计算后超过20万元的,实际按20万元收取。注:上述采购额为成交金额。无法确认成交金额的,采购额为预算金额。3.1.14.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3.1.15.(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采购人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开具,并向采购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成交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16.(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1.17.(二)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广州交易集团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响应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3.1.18.(三)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3.1.19.(四)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四、关于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报价。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六、关于分支机构报价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七、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开启后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报价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权利与义务也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九、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十、响应文件的制作(一)响应文件中,除规定采用广州交易集团网站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二)磋商供应商应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管理软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三)磋商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四)磋商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有具体数值要求的,供应商需在报价明细表中标注产品实际参数数值,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视为未响应。(五)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磋商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报价处理。(六)磋商供应商要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七)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八)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必须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九)★响应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磋商供应商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效报价处理。十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一)磋商供应商应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完成项目磋商登记。(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三)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取得回执。时间以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四)上传响应文件时,磋商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五)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未使用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的。十二、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十三、异议和投诉1.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十四、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二)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三)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四)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十五、磋商文件的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总要求1、本项目是对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校内集中采购。项目使用地点:广州市内(详细需求、要求及数量参见下文)。报价整体最高限价40.98万元(含过路过桥费)。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各子项进行单项报价,最后汇总总价,不得仅对部分子项进行报价。3、上述车辆的具体行驶路线和中途上落站点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中途上落点和具体开车时间。二、招标规格及参数要求1、最高限价序号租赁交通车线路最高单价计划用车数量总价1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1200元/天(含路桥费)210天2520002临时交通车1400元/往返(含路桥费)30个往返42000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上课用车1400元/往返(45座,含路桥费)69个往返96600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上课用车1200/往返(34座,含路桥费)16个往返19200最高限价40.98万元2、按照采购人确定的用车时间提供准点、安全的交通运输服务;3、遵循具体线路需求。三、具体线路需求1、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210个工作日,配34座巴士,从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科教创新区知明路72号),如无特殊情况,保证1小时10分钟以内到达,确保教师准时上课。工作日每天四班次。详见下表:发车时间起点站终点站7:10大学城校区南门黄埔校区正门8:30黄埔校区正门大学城校区南门12:30大学城校区南门黄埔校区正门17:30黄埔校区正门大学城校区南门2、临时交通车按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安排,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60班次(30个往返),配巴士(座位数以实际人数确定),从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大学城校区及返程用车。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上《大学物理实验Ι》课程租用交通车有课时间使用,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85个往返,配45座巴士或34座巴士,从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大学城校区及返程用车,如无特殊情况,保证1小时10分钟以内到达,确保学生准时上课。三、服务期限拟定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共11个月),具体以实际使用为准。四、服务承诺1、车辆要求:服务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使用年限应不超过5年。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或保养,或需要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查或其他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不得提供教练车、待报废车和其他车辆。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日常运营线路的卫生、服务态度、车型及上座率等进行监督、监管。3、供应商需为每次服务提供至少一辆备用车,核定固定座位数应不少于该线路需求数量。4、交通服务车辆的司机必须责任心强,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大客车经验,并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以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半年内的证明为准)。5、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6、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行车载客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双方约定的路线行驶,供应商如有违反,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在特殊情况(如修路、塞车等)下,采购人有权临时改变原定的行驶路线。7、车辆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停放保管、驾驶员用餐及休息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8、由供应商派出的人员,其管理工作由供应商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出现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9、供应商派出人员的福利、工资、医疗、保险均由供应商与员工商定。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供应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供应商如须调整服务人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服务人员,调入人员的资质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11、供应商如没有依时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管理方案、车辆维修保障方案、安全营运服务方案、应急预案、行车前的车辆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等。13、按照广州市相关文件规定,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上座率统计工作,运行首月上座率如低于50%,需优化或取消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运行。五、报价要求与付款方式1、报价要求★(1)本项目根据线路和最高单价限制在《分项报价表》中进行分项报价。供应商须在《首轮报价表》中报出单价汇总价,单价汇总价=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单价报价+临时交通车单价报价+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上课用车单价报价。报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如果报价不是固定的报价,将被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包含租赁服务范围内的汽车租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期内负责所租车辆的季审、年审、轮胎、维修、燃料、保养、税金、租赁费、路桥费、管理费、停车费、司机薪金、购置乘客意外事故险等费用。2、付款方式1、通勤交通车乘车人付费不超过8元,乘车人以电子方式支付或投币方式支付个人乘车费用,临时交通车和课程租用交通车乘车人不用付钱;2、租赁费每季度按照实际租赁数量进行结算,由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款项,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款项应符合《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上下班交通车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六、验收标准采购人每一季度对供应商按如下表格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69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考核合格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交通车租赁监督、考核表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备注沟通联系(10分)双方保持良好沟通,通讯畅通。得10分沟通联系(10分)采购人监管执行通知,不能有效落实每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安全管理(30分)无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得30分安全管理(30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每次扣10分,扣完30分为止。车况管理(20分)车辆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并正常使用得8分车况管理(20分)做到同类车型外观统一、颜色统一得5分车况管理(20分)做到每日清洁、车厢内外整洁卫生、车窗明亮、无杂物、无异味、无积水得7分司乘人员(20分)一个季度内线路90%以上为同一驾驶员得20分司乘人员(20分)一个季度内更换驾驶员每多更换一次扣2分,扣完20分为止。车辆运营(20分)整季度未收到乘客因延时发车投诉得20分车辆运营(20分)在起点站超过10分钟以上发车,无正当理由且没有通知乘客。每收到1名乘客投诉扣1分,扣完20分为止。说明:90分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69-79分为中,69分以下为差。七、其他说明成交人应对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样本签订书面合同。第三章合同样本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为满足广州大学老师、学生上课、公务及参加活动往返于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的交通出行需要,本着互相支持,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恪守:第一条:合同总价:*元(大写:*元),具体结算按实际运行数量计算(见第六条)。第二条:甲方责任1、路线开通后协助维持好路线车辆的安全正常运行,共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2、负责维持上下客及乘车秩序,提供确保安全合法的上下客点;3、如甲方调整用车时间,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出调整,否则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及时且足额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第三条: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制作线路站点,保证乘车安全,不得违规行车;2、乙方必须保证准点发车,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的营运服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准点发车的,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具体发车时间按以下要求执行:(1)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210个工作日,配34座巴士,从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科教创新区知明路72号),如无特殊情况,保证1小时10分钟以内到达,确保教师准时上课。工作日每天四班次。详见下表:发车时间起点站终点站7:10大学城校区南门黄埔校区正门8:30黄埔校区正门大学城校区南门12:30大学城校区南门黄埔校区正门17:30黄埔校区正门大学城校区南门(2)临时交通车根据校方通知安排车辆,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30个往返,配巴士(座位数以实际人数确定),从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大学城校区及返程用车。如无特殊情况,保证1小时10分钟以内到达。(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上《大学物理实验Ι》课程租用交通车有课时间使用,根据校方通知安排车辆,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85个往返,配45座巴士或34座巴士,从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大学城校区及返程用车,如无特殊情况,保证1小时10分钟以内到达。3、乙方每季度末开具相应的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凭有效发票按学校财务制度请款后向乙方支付。第四条:其他约定按照广州市相关文件规定,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上座率统计工作,运行首月上座率如低于50%,需优化或取消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运行。第五条:乙方服务承诺1、安排1名专职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负责车辆调度、及时解决采购人租赁车辆期间遇到的问题;2、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均符合公共交通营运要求;3、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做到热忱周到、文明礼貌、积极主动;4、行车应急响应方案:如发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于15分钟内报告采购人、30分钟内调派备用车辆接送乘车人员。第六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须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外,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二)违约金计算:1.运行期内,乙方存在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漏班、飞站、延误较长时间发车等有责投诉行为,经甲方监督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后核实无误的,甲方可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1)发现上述有责投诉行为1-3次的,按当车次应付租赁费50%扣除违约金。(2)发现上述有责投诉行为达3次以上的,按当车次应付租赁费100%扣除违约金。2.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的,甲方应按照应支付租赁费用金额的5/‰天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3.如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仍未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的,乙方有权单方以书面的形式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需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如因此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三)甲方应保证乘坐乙方车辆人员遵守乘车守则,听从乙方司机或工作人员的指挥,如因乘车人员不听从指挥所导致乘车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由乘车人员自行承担,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及甲方乘车人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甲方及甲方乘车人员不得损坏乙方车辆内部设施,否则甲方及甲方乘车人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五)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规划调整、自然灾害等)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约定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七条:租赁汽车价格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最高限额为:*元(大写:*元),具体结算方式如下:1、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各班次统一票价为*元/次,乘车人以电子方式支付或投币方式支付个人乘车费用;临时交通车和课程租用交通车乘车人不用付费;2、汽车租赁费: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按*元(大写:*元)/天支付;临时交通车根据实际使用车型确定价格,最高按*元(大写:*元)/往返支付;课程租用交通车45座巴士按*元(大写:*元)/往返支付;课程租用交通车34座巴士按*元(大写:*元)/往返支付。3、以上租赁费每季度按照实际租赁数量进行结算,甲方实际支付的款项应符合《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上下班交通车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新一季度开始的3天内甲方组织对乙方上一季度服务状况的考核,考核合格,乙方在7日内将上季度租赁费用发票及书面费用明细交甲方予以确认,甲方应在新一季度开始的20日内签名确认,并于当月31日前通过转账或支票支付。第八条:争议处理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一致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它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本协议有效期:从二0二四年九月日至二0二五年七月日。(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5.第四章谈判、评审及成交一、磋商(一)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二)解密时间截止后,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开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三)响应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参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磋商。(四)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响应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因响应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提交成功的、未解密的、无法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五)磋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解密后的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响应文件提交情况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所有供应商可在系统中查看开标情况。二、磋商小组(一)本次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如采购人不派代表参加磋商,则磋商小组全部由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二)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招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小组成员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单位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招标项目响应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是参加该招标项目响应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响应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4.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5.同一单位的磋商专家在同一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中超过一名;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三)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响应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其专业判断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影响。(四)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三、磋商方法(一)推荐成交候选人方法本次谈判采用一轮磋商,两次报价形式进行。(二)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评分项目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分值45分25分30分(三)响应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响应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及优先修正顺序如下:1.开标内容与响应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开标内容为准;2.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开标一览表中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单价修正总价;4.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8.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由磋商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10.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或响应供应商报价有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11.磋商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四)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1.对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响应供应商。2.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成员均应当阅读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明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响应供应商的现象。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予以拒绝,不接受响应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四、磋商程序(一)响应文件初审1.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开标情况核定、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初审表》如下:审查类别审查内容开标情况核定满足以下所有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资格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总公司(总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资格审查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格审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格审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性审查报价确定且不高于预算金额;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未被认定低于其成本报价。符合性审查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符合性审查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说明:以下为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2)磋商期间,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3)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4)响应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5)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磋商公平、公正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不通过初审。3.对初步被认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的,磋商小组应告知响应供应商并说明理由。4.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及综合评分阶段。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少于3家时,磋商小组宣布项目采购失败。(二)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三)最后报价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四)技术评定1.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如下:技术部分服务方案(一) (5.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对采购需求的理解程度、对于项目重难点的把握和解决措施、整体服务目标、项目运作流程、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评审: 1.供应商能根据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且内容包含对采购需求的理解程度、对于项目重难点的把握和解决措施、整体服务目标、项目运作流程、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得5分;若无提供,本项及服务方案(二)不得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二) (5.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技术部分质量保障方案(一) (5.0分)根据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要求规范制度、车辆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1.供应商能根据本项目提供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要求规范制度、车辆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的,得5分,若无提供本项及质量保障方案(二) 不得分。技术部分质量保障方案(二) (5.0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技术部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 (10.0分)根据服务商能基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服务预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坏、延误发车、交通安全事故处置、突发事故处置等)进行评审。 1. 供应商能根据本项目提供急服务预案,得4分;如无提供以下各项均不得分。 2.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含车辆损坏,并有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人员职责安排、车辆安排、处理措施),得2分。 3.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含交通安全事故处置,并有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人员职责安排、车辆安排、处理措施),得2分。 4.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含突发事故处置,并有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人员职责安排、车辆安排、处理措施),得2分。技术部分拟投入车辆的配备情况 (7.0分)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车辆为行驶里程在15万公里(含)以内的车辆,得7分。 未承诺或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需提供车辆清单、机动车注册登记证、车辆行驶证,承诺函)技术部分人员配备方案 (8.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4人)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且无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每有一人满足得2 分,最高得8分。 (需提供驾驶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驾驶证、承诺函等佐证文件)2.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五)商务评定1.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如下:商务部分同类项目经验 (7.0分)依据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车辆租赁项目合同进行评审。【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最高得7分。请供应商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采购内容页、盖章页、签订日期、项目金额页扫描件)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不予计算。商务部分客户评价 (7.0分)对应上一评分项业绩评价情况:每有一项类似为“优”“优秀”或等同评价的评价得1分,最高得7分。(供应商需提供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无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上一项评分不对应的不得分)商务部分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 (6.0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6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商务部分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5.0分)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 政处罚或经营异常 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5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 分支机构(分所)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说明:上表所列为供应商的商务条件。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2.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供应商的商务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六)价格评审1.价格核准:磋商小组成员对有效响应供应商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章的第三条第(二)点。由此得出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价。2.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价(指磋商报价经修正、折扣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3.磋商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七)综合评分的计算1.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磋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磋商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八)成交供应商推荐1.磋商小组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成交候选人。五、项目磋商失败处理(一)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磋商文件;(二)本项目的所有磋商文件被否决时,采购人将参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组织磋商。(三)出现下列情况将作采购失败处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满足磋商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采购失败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六、确定结果5.0.1.(一)广州市政府中心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确认采购结果通知书》送采购人确认。5.0.2.(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磋商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后,政府采购中心将成交结果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进行公告。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未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5.0.3.(三)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须在7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支付确认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具体打印方式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中“项目磋商”。《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5.0.4.(四)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签约(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第二章采购人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目录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签章要求: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后,应加盖电子签章。)序号内容签章要求商务文件1★磋商承诺函电子签章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的附件(提供以下相关证照之一的扫描件):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电子签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电子签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签章5★首轮报价表电子签章6分项报价表电子签章7★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电子签章8业绩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电子签章9证书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电子签章10★属于分支机构报价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电子签章11★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12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商务文件资料电子签章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电子签章2服务实施方案电子签章3样本运输和储存专项方案电子签章4数据库电子签章5检测方法电子签章6质控措施7数据交付时间8售后响应时间9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服务文件资料电子签章其他文件特别提示与要求!特别提醒: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及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表中带★的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商务文件磋商承诺函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方关于“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CC2024-0009)的磋商文件,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磋商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5.0.5.一、我方的磋商文件在磋商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磋商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5.0.6.二、我方在参与磋商前已仔细研究了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异议的一切权利。5.0.7.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5.0.8.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5.0.9.五、我方接受按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如果成交,保证履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磋商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响应总报价已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并承诺向贵中心足额支付。5.0.10.六、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响应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0.11.七、所有与本磋商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编)传真电话、手机联系人(职务)供应商:(盖章)承诺日期:20年月日说明: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年月日发布关于“”(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报价,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特此声明!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分支机构报价的,以上《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必须由分支机构和总公司(总所)同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附件由总公司(总所)提供。(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FCC2024-XXX]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响应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品目号序号名称单价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响应情况差异1233…说明: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供应商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2.请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123…填报要求:依据商务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证书一览表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填报要求:1.填写供应商的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或根据评分项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2.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如生产商)书面声明、检测报告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所提供第三方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技术文件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采购需求供应商响应序号项目内容承诺差异123456…填报要求:请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列出差异内容,若无差异,留空,视为完全响应。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资格专业经验年限担任职务123…填报要求:1.上表列出的人员,须附其资格证书的扫描件;2.须出具上述人员在供应商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近半年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网址:www.gzggzy.cn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FCC2024-0009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8月5日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1、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交易集团)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响应文件。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存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以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接收。4、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5、磋商小组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6、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招标信息发布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7、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及保密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1.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FCC2024-0009)2.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项目编号:FCC2024-0009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元):409800.00数量:1项招标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二、供应商资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总公司(总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公告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二)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在线提交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四)开启时间:详见公告(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六)开标地点:在线开启。五、其他补充事宜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19124618279。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CA办理指引: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ca.html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大学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联系方式:020-393413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联系方式:28866119、288661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电话:28866119、28866163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8月5日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2.磋商文件附:位置图天阳路正门11yI北门北门陈记三及第德高防水华阳阁窗帘布艺广州市市直机关石牌街日间O穗园小区南区-I座托老服务中心海逸阁果优美畅培优羊奶舊穗园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坐西路穗园小区穗园小区青少年文化广场免费放租东门东门萌约宠物众艺图文快印穗园小区-南区太阳广场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G座H座阳光阁太阳广场商务大厦n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太阳广场写字楼中国工商银行天润路445号交通违法处理终端机1TIANYD天懿达0南门天润路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一、名词解释3.1.1.(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3.1.2.(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大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及服务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1.3.(三)磋商供应商:是指在广州交易集团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1.4.(四)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3.1.5.(五)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成交供应商。。3.1.6.(六)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3.1.7.(七)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响应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响应文件。3.1.8.(八)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广州交易集团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1.9.(九)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3.1.10.(十)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gzy.cn)。二、报价的费用3.1.11.(一)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3.1.12.采购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3.1.13.(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参考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文规定的标准费率(如下表)下浮20%计算。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服服务务类类型型费费率率中 标 金 额(万元)中 标 金 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亿0.25%0.1%0.2%1亿~5亿0.05%0.05%0.05%5亿~10亿0.035%0.035%0.035%2.单个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费计算后超过20万元的,实际按20万元收取。注:上述采购额为成交金额。无法确认成交金额的,采购额为预算金额。3.1.14.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3.1.15.(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采购人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开具,并向采购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成交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16.(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1.17.(二)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广州交易集团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响应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3.1.18.(三)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3.1.19.(四)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四、关于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报价。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六、关于分支机构报价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七、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开启后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报价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权利与义务也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九、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十、响应文件的制作(一)响应文件中,除规定采用广州交易集团网站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二)磋商供应商应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管理软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三)磋商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四)磋商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有具体数值要求的,供应商需在报价明细表中标注产品实际参数数值,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视为未响应。(五)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磋商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报价处理。(六)磋商供应商要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七)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八)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必须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九)★响应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磋商供应商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效报价处理。十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一)磋商供应商应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完成项目磋商登记。(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三)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取得回执。时间以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四)上传响应文件时,磋商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五)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未使用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的。十二、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十三、异议和投诉1.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十四、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二)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三)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四)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十五、磋商文件的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总要求1、本项目是对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校内集中采购。项目使用地点:广州市内(详细需求、要求及数量参见下文)。报价整体最高限价40.98万元(含过路过桥费)。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各子项进行单项报价,最后汇总总价,不得仅对部分子项进行报价。3、上述车辆的具体行驶路线和中途上落站点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中途上落点和具体开车时间。二、招标规格及参数要求1、最高限价序号租赁交通车线路最高单价计划用车数量总价1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1200元/天(含路桥费)210天2520002临时交通车1400元/往返(含路桥费)30个往返42000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上课用车1400元/往返(45座,含路桥费)69个往返96600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上课用车1200/往返(34座,含路桥费)16个往返19200最高限价40.98万元2、按照采购人确定的用车时间提供准点、安全的交通运输服务;3、遵循具体线路需求。三、具体线路需求1、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210个工作日,配34座巴士,从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科教创新区知明路72号),如无特殊情况,保证1小时10分钟以内到达,确保教师准时上课。工作日每天四班次。详见下表:发车时间起点站终点站7:10大学城校区南门黄埔校区正门8:30黄埔校区正门大学城校区南门12:30大学城校区南门黄埔校区正门17:30黄埔校区正门大学城校区南门2、临时交通车按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安排,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60班次(30个往返),配巴士(座位数以实际人数确定),从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大学城校区及返程用车。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上《大学物理实验Ι》课程租用交通车有课时间使用,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85个往返,配45座巴士或34座巴士,从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大学城校区及返程用车,如无特殊情况,保证1小时10分钟以内到达,确保学生准时上课。三、服务期限拟定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共11个月),具体以实际使用为准。四、服务承诺1、车辆要求:服务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使用年限应不超过5年。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或保养,或需要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查或其他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不得提供教练车、待报废车和其他车辆。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日常运营线路的卫生、服务态度、车型及上座率等进行监督、监管。3、供应商需为每次服务提供至少一辆备用车,核定固定座位数应不少于该线路需求数量。4、交通服务车辆的司机必须责任心强,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大客车经验,并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以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半年内的证明为准)。5、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6、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行车载客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双方约定的路线行驶,供应商如有违反,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在特殊情况(如修路、塞车等)下,采购人有权临时改变原定的行驶路线。7、车辆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停放保管、驾驶员用餐及休息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8、由供应商派出的人员,其管理工作由供应商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出现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9、供应商派出人员的福利、工资、医疗、保险均由供应商与员工商定。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供应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供应商如须调整服务人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服务人员,调入人员的资质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11、供应商如没有依时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管理方案、车辆维修保障方案、安全营运服务方案、应急预案、行车前的车辆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等。13、按照广州市相关文件规定,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上座率统计工作,运行首月上座率如低于50%,需优化或取消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运行。五、报价要求与付款方式1、报价要求★(1)本项目根据线路和最高单价限制在《分项报价表》中进行分项报价。供应商须在《首轮报价表》中报出单价汇总价,单价汇总价=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单价报价+临时交通车单价报价+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上课用车单价报价。报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如果报价不是固定的报价,将被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包含租赁服务范围内的汽车租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期内负责所租车辆的季审、年审、轮胎、维修、燃料、保养、税金、租赁费、路桥费、管理费、停车费、司机薪金、购置乘客意外事故险等费用。2、付款方式1、通勤交通车乘车人付费不超过8元,乘车人以电子方式支付或投币方式支付个人乘车费用,临时交通车和课程租用交通车乘车人不用付钱;2、租赁费每季度按照实际租赁数量进行结算,由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款项,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款项应符合《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上下班交通车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六、验收标准采购人每一季度对供应商按如下表格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69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考核合格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交通车租赁监督、考核表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备注沟通联系(10分)双方保持良好沟通,通讯畅通。得10分沟通联系(10分)采购人监管执行通知,不能有效落实每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安全管理(30分)无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得30分安全管理(30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每次扣10分,扣完30分为止。车况管理(20分)车辆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并正常使用得8分车况管理(20分)做到同类车型外观统一、颜色统一得5分车况管理(20分)做到每日清洁、车厢内外整洁卫生、车窗明亮、无杂物、无异味、无积水得7分司乘人员(20分)一个季度内线路90%以上为同一驾驶员得20分司乘人员(20分)一个季度内更换驾驶员每多更换一次扣2分,扣完20分为止。车辆运营(20分)整季度未收到乘客因延时发车投诉得20分车辆运营(20分)在起点站超过10分钟以上发车,无正当理由且没有通知乘客。每收到1名乘客投诉扣1分,扣完20分为止。说明:90分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69-79分为中,69分以下为差。七、其他说明成交人应对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样本签订书面合同。第三章合同样本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为满足广州大学老师、学生上课、公务及参加活动往返于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的交通出行需要,本着互相支持,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恪守:第一条:合同总价:*元(大写:*元),具体结算按实际运行数量计算(见第六条)。第二条:甲方责任1、路线开通后协助维持好路线车辆的安全正常运行,共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2、负责维持上下客及乘车秩序,提供确保安全合法的上下客点;3、如甲方调整用车时间,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出调整,否则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及时且足额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第三条: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制作线路站点,保证乘车安全,不得违规行车;2、乙方必须保证准点发车,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的营运服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准点发车的,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具体发车时间按以下要求执行:(1)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210个工作日,配34座巴士,从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科教创新区知明路72号),如无特殊情况,保证1小时10分钟以内到达,确保教师准时上课。工作日每天四班次。详见下表:发车时间起点站终点站7:10大学城校区南门黄埔校区正门8:30黄埔校区正门大学城校区南门12:30大学城校区南门黄埔校区正门17:30黄埔校区正门大学城校区南门(2)临时交通车根据校方通知安排车辆,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30个往返,配巴士(座位数以实际人数确定),从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大学城校区及返程用车。如无特殊情况,保证1小时10分钟以内到达。(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上《大学物理实验Ι》课程租用交通车有课时间使用,根据校方通知安排车辆,2024年9月-2025年7月共计约85个往返,配45座巴士或34座巴士,从广州大学黄埔校区发车走高速路线到大学城校区及返程用车,如无特殊情况,保证1小时10分钟以内到达。3、乙方每季度末开具相应的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凭有效发票按学校财务制度请款后向乙方支付。第四条:其他约定按照广州市相关文件规定,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上座率统计工作,运行首月上座率如低于50%,需优化或取消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运行。第五条:乙方服务承诺1、安排1名专职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负责车辆调度、及时解决采购人租赁车辆期间遇到的问题;2、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均符合公共交通营运要求;3、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做到热忱周到、文明礼貌、积极主动;4、行车应急响应方案:如发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于15分钟内报告采购人、30分钟内调派备用车辆接送乘车人员。第六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须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外,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二)违约金计算:1.运行期内,乙方存在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漏班、飞站、延误较长时间发车等有责投诉行为,经甲方监督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后核实无误的,甲方可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1)发现上述有责投诉行为1-3次的,按当车次应付租赁费50%扣除违约金。(2)发现上述有责投诉行为达3次以上的,按当车次应付租赁费100%扣除违约金。2.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的,甲方应按照应支付租赁费用金额的5/‰天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3.如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仍未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的,乙方有权单方以书面的形式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需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如因此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三)甲方应保证乘坐乙方车辆人员遵守乘车守则,听从乙方司机或工作人员的指挥,如因乘车人员不听从指挥所导致乘车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由乘车人员自行承担,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及甲方乘车人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甲方及甲方乘车人员不得损坏乙方车辆内部设施,否则甲方及甲方乘车人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五)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规划调整、自然灾害等)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约定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七条:租赁汽车价格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最高限额为:*元(大写:*元),具体结算方式如下:1、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各班次统一票价为*元/次,乘车人以电子方式支付或投币方式支付个人乘车费用;临时交通车和课程租用交通车乘车人不用付费;2、汽车租赁费:大学城校区与黄埔校区之间通勤交通车按*元(大写:*元)/天支付;临时交通车根据实际使用车型确定价格,最高按*元(大写:*元)/往返支付;课程租用交通车45座巴士按*元(大写:*元)/往返支付;课程租用交通车34座巴士按*元(大写:*元)/往返支付。3、以上租赁费每季度按照实际租赁数量进行结算,甲方实际支付的款项应符合《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上下班交通车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新一季度开始的3天内甲方组织对乙方上一季度服务状况的考核,考核合格,乙方在7日内将上季度租赁费用发票及书面费用明细交甲方予以确认,甲方应在新一季度开始的20日内签名确认,并于当月31日前通过转账或支票支付。第八条:争议处理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一致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它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本协议有效期:从二0二四年九月日至二0二五年七月日。(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5.第四章谈判、评审及成交一、磋商(一)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二)解密时间截止后,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开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三)响应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参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磋商。(四)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响应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因响应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提交成功的、未解密的、无法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五)磋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解密后的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响应文件提交情况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所有供应商可在系统中查看开标情况。二、磋商小组(一)本次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如采购人不派代表参加磋商,则磋商小组全部由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二)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招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小组成员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单位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招标项目响应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是参加该招标项目响应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响应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4.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5.同一单位的磋商专家在同一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中超过一名;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三)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响应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其专业判断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影响。(四)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三、磋商方法(一)推荐成交候选人方法本次谈判采用一轮磋商,两次报价形式进行。(二)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评分项目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分值45分25分30分(三)响应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响应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及优先修正顺序如下:1.开标内容与响应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开标内容为准;2.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开标一览表中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单价修正总价;4.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8.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由磋商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10.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或响应供应商报价有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11.磋商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四)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1.对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响应供应商。2.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成员均应当阅读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明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响应供应商的现象。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予以拒绝,不接受响应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四、磋商程序(一)响应文件初审1.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开标情况核定、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初审表》如下:审查类别审查内容开标情况核定满足以下所有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资格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总公司(总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资格审查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格审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格审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性审查报价确定且不高于预算金额;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未被认定低于其成本报价。符合性审查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符合性审查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说明:以下为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2)磋商期间,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3)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4)响应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5)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磋商公平、公正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不通过初审。3.对初步被认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的,磋商小组应告知响应供应商并说明理由。4.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及综合评分阶段。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少于3家时,磋商小组宣布项目采购失败。(二)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三)最后报价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四)技术评定1.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如下:技术部分服务方案(一) (5.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对采购需求的理解程度、对于项目重难点的把握和解决措施、整体服务目标、项目运作流程、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评审: 1.供应商能根据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且内容包含对采购需求的理解程度、对于项目重难点的把握和解决措施、整体服务目标、项目运作流程、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得5分;若无提供,本项及服务方案(二)不得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二) (5.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技术部分质量保障方案(一) (5.0分)根据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要求规范制度、车辆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1.供应商能根据本项目提供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要求规范制度、车辆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的,得5分,若无提供本项及质量保障方案(二) 不得分。技术部分质量保障方案(二) (5.0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技术部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 (10.0分)根据服务商能基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服务预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坏、延误发车、交通安全事故处置、突发事故处置等)进行评审。 1. 供应商能根据本项目提供急服务预案,得4分;如无提供以下各项均不得分。 2.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含车辆损坏,并有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人员职责安排、车辆安排、处理措施),得2分。 3.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含交通安全事故处置,并有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人员职责安排、车辆安排、处理措施),得2分。 4.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含突发事故处置,并有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人员职责安排、车辆安排、处理措施),得2分。技术部分拟投入车辆的配备情况 (7.0分)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车辆为行驶里程在15万公里(含)以内的车辆,得7分。 未承诺或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需提供车辆清单、机动车注册登记证、车辆行驶证,承诺函)技术部分人员配备方案 (8.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4人)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且无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每有一人满足得2 分,最高得8分。 (需提供驾驶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驾驶证、承诺函等佐证文件)2.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五)商务评定1.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如下:商务部分同类项目经验 (7.0分)依据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车辆租赁项目合同进行评审。【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最高得7分。请供应商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采购内容页、盖章页、签订日期、项目金额页扫描件)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不予计算。商务部分客户评价 (7.0分)对应上一评分项业绩评价情况:每有一项类似为“优”“优秀”或等同评价的评价得1分,最高得7分。(供应商需提供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无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上一项评分不对应的不得分)商务部分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 (6.0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6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商务部分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5.0分)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 政处罚或经营异常 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5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 分支机构(分所)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说明:上表所列为供应商的商务条件。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2.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供应商的商务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六)价格评审1.价格核准:磋商小组成员对有效响应供应商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章的第三条第(二)点。由此得出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价。2.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价(指磋商报价经修正、折扣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3.磋商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七)综合评分的计算1.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磋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磋商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八)成交供应商推荐1.磋商小组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成交候选人。五、项目磋商失败处理(一)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磋商文件;(二)本项目的所有磋商文件被否决时,采购人将参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组织磋商。(三)出现下列情况将作采购失败处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满足磋商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采购失败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六、确定结果5.0.1.(一)广州市政府中心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确认采购结果通知书》送采购人确认。5.0.2.(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磋商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后,政府采购中心将成交结果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进行公告。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未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5.0.3.(三)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须在7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支付确认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具体打印方式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中“项目磋商”。《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5.0.4.(四)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签约(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第二章采购人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目录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签章要求: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后,应加盖电子签章。)序号内容签章要求商务文件1★磋商承诺函电子签章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的附件(提供以下相关证照之一的扫描件):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电子签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电子签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签章5★首轮报价表电子签章6分项报价表电子签章7★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电子签章8业绩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电子签章9证书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电子签章10★属于分支机构报价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电子签章11★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12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商务文件资料电子签章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电子签章2服务实施方案电子签章3样本运输和储存专项方案电子签章4数据库电子签章5检测方法电子签章6质控措施7数据交付时间8售后响应时间9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服务文件资料电子签章其他文件特别提示与要求!特别提醒: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及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表中带★的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商务文件磋商承诺函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方关于“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CC2024-0009)的磋商文件,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磋商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5.0.5.一、我方的磋商文件在磋商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磋商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5.0.6.二、我方在参与磋商前已仔细研究了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异议的一切权利。5.0.7.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5.0.8.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5.0.9.五、我方接受按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如果成交,保证履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磋商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响应总报价已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并承诺向贵中心足额支付。5.0.10.六、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响应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0.11.七、所有与本磋商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编)传真电话、手机联系人(职务)供应商:(盖章)承诺日期:20年月日说明: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年月日发布关于“”(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报价,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特此声明!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分支机构报价的,以上《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必须由分支机构和总公司(总所)同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附件由总公司(总所)提供。(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大学黄埔校区2024-2025学年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FCC2024-XXX]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响应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品目号序号名称单价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响应情况差异1233…说明: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供应商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2.请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123…填报要求:依据商务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证书一览表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填报要求:1.填写供应商的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或根据评分项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2.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如生产商)书面声明、检测报告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所提供第三方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技术文件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采购需求供应商响应序号项目内容承诺差异123456…填报要求:请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列出差异内容,若无差异,留空,视为完全响应。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资格专业经验年限担任职务123…填报要求:1.上表列出的人员,须附其资格证书的扫描件;2.须出具上述人员在供应商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近半年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招标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招标人(委托人):广州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受托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车租赁服务 交通运输管理服务 临时交通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