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党费账户开户银行招标公告(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4)
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遴选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8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比选
采购执行编号:WB-CGDL-20240717001
二、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要求,党费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2.若为分支机构需提供分行或总行的授权证明并附分行或总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分行或总行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8日 至 2024年8月16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或行采家(www.gec123.com)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通过“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或行采家(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比选文件发售期
1.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
(1)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2)在报名及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比选申请人将比选文件购买费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WB-CGDL-20240717001)、《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01161432@qq.com或递交至比选代理机构。
开户名称:重庆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汉渝路分理处
账号:0301 0501 2001 0000 567
(3)若未进行报名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的,不接受其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411会议室
(六)比选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4:00-14:30
(七)比选时间:2024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4:30
(八)比选地点:同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五、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8月16日 14: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8月16日 14: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411会议室。
六、评审信息
比选时间: 2024年8月16日 14:30
比选地点: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411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采购经办人:夏老师
采购人电话:1868088230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
代理机构:重庆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58030300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龙湖源著3期3幢33-1
八、附件
定稿--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遴选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2024.8.8).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编号:WB-CGDL-20240717001项目名称: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遴选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第二次)比选人: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比选代理机构:重庆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篇比选邀请书-3-一、比选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四、比选、开标有关说明-3-五、比选保证金-4-六、比选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及商务需求-6-一、项目概况-6-二、服务要求-6-第三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比选条款和废标条款-7-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7-二、评标方法-8-三、评标标准-9-四、无效比选条款-10-五、废标条款-10-第四篇比选申请人须知-11-一、比选申请人-11-二、比选文件-11-三、比选申请文件-11-四、开标-13-五、评标-13-六、定标-13-七、中选-1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4-九、代理服务费-15-十、签订合同-16-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17-第六篇比选申请文件格式-18-一、经济文件-19-二、项目服务及商务需求-21-三、资格文件-22-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27-附件:-28-第一篇比选邀请书重庆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遴选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一、比选项目内容项目名称中选人数量(名)备注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遴选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第二次)1二、资金来源/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要求,党费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2.若为分支机构需提供分行或总行的授权证明并附分行或总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分行或总行公章)。四、比选、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通过“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或行采家(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比选文件发售期1.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5日17:002.报名方式(1)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2)在报名及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比选申请人将比选文件购买费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WB-CGDL-20240717001)、《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01161432@qq.com或递交至比选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重庆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汉渝路分理处账号:0301050120010000567(3)若未进行报名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的,不接受其比选申请文件。(五)比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411会议室(六)比选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4:00-14:30(七)比选时间:2024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4:30(八)比选地点:同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五、比选保证金无。六、比选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比选申请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比选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七、联系方式(一)比选人: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系人:夏老师电话:18680882306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二)比选代理机构:重庆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汶电话:023-65472526,1858030300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龙湖源著3期3幢33-1第二篇项目服务及商务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等文件精神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各级党费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和实际需要,在当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结算账户。为选定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费账户的开户银行,特进行本次比选。二、服务要求1.服务方应为合法注册并具有良好信誉的金融机构;2.服务方应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3.服务方应按照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银行结算服务,并配合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4.本项目无固定服务期,如遇相关政策原因,要求注销党费账户的,服务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比选人执行政策要求,对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党费账户进行注销。第三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比选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比选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选申请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比选申请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比选申请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二)1.比选保证金无。(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或盖章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比选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比选。2完整性审查比选申请文件份数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比选文件要求。3服务及商务部分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对本比选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及商务需求作出的响应。4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文件内容比选有效期为比选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比选申请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比选申请人总得分为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比选申请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比选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比选申请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比选申请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比选申请人为本包(项目)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三、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分项指标分值评审标准经营状况(40分)净资产总额8净资产总额得分=﹙投标人总行(分行)净资产总额/所有参评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8经营状况(40分)资本充足率8总行(分行)指标值小于监管标准时,不得分;指标值大于等于监管标准时,得8分。(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标准为8%)经营状况(40分)不良贷款率8总行(分行)指标值大于监管标准时,不得分;指标值小于等于监管标准时,得8分。(不良贷款率的监管标准为5%)经营状况(40分)资产利润率8总行(分行)指标值小于监管标准时,不得分;指标值大于等于监管标准时,得8分。(资产利润率的监管标准为0.6%)经营状况(40分)流动性比例8总行(分行)指标值小于监管标准时,不得分;指标值大于等于监管标准时,得8分。(流动性比例的监管标准为25%)服务水平(60分)专业服务20比选申请人具备丰富的类似服务经验,有类似项目合作经历的,有1个得5分,最高20分。(类似合作定义为自助银行、代发工资、系统投放、账户开立、账户管理、维护专项费用)服务水平(60分)服务距离10比选申请人营业地点距离比选人办公地点不超过2公里得10分,不超过4公里得7分,不超过6公里得4分,不超过8公里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提供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距离截图)。服务水平(60分)服务团队和服务保障30提供书面的服务团队和服务保障方案。(以比选服务要求为标准,对各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独立评分。)服务团队配置科学合理,人员齐全,服务保障方案全面完整,切实可行得21-30分,服务团队配置较合理,人员齐全情况一般,服务保障方案有一定可行性得11-20分,服务团队配置合理程度比较低,人员配置严重缺失,服务保障方案完善程度低,基本不可行得0-10分。四、无效比选条款比选申请人或其比选申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比选:(一)比选申请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比选申请文件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的;(六)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比选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的;(二)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比选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四篇比选申请人须知一、比选申请人(一)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并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比选申请人的风险比选申请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比选申请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比选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比选。二、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是比选申请人编制比选申请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比选文件也是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比选文件由比选邀请书;项目服务及商务需求;比选申请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比选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二)比选代理机构对比选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比选申请人已知晓本项目比选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比选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比选申请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比选申请文件组成比选申请文件由第六篇“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比选申请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比选申请人应按照第六篇“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二)比选有效期比选有效期为比选截止时间起90天。(三)比选保证金无。(四)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可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为准。2.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中,比选文件第六篇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比选申请文件概不接受。(五)修正错误若比选申请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比选申请文件中比选函内容与比选申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比选函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比选申请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比选内容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作用。(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比选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比选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比选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比选申请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比选申请人名称和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开标过程应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比选申请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比选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选人。(二)定标程序1.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比选人。2.比选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中选人。3.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自中选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行采家(www.gec123.com)网上公告中选结果。中选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选人变更中选人拒绝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中选(一)比选人依法确定中选人后,比选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选通知书。(二)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比选申请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比选申请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比选申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选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比选申请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比选申请人对中选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选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比选申请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比选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比选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比选申请人和其他有关比选申请人。3.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比选申请人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代理服务费(一)比选代理机构完成项目情况报告移交手续后,比选人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人民币小写:4000.00元。(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称:重庆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汉渝路分理处账号:0301050120010000567十、签订合同(一)比选人原则上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比选人和中选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六篇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比选函(二)明细比选函二、项目服务及商务需求(一)服务及商务条款差异表三、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其他资料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比选申请人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一、经济文件(一)比选函(格式)项目名称: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比选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比选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比选申请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为: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比选有效期为比选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比选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比选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履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比选申请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比选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选,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缴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申请人公章)年月日(2)明细比选函明细比选函名称比选明细备注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例名称比选明细备注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例项目号:项目名称: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比选申请人公章)年月日二、项目服务及商务需求(一)服务及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比选要求比选应答差异说明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比选申请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及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三、资格文件(一)比选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比选申请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比选、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比选申请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比选申请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其他资料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比选申请人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附件: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邮箱单位地址标书费300元/包(售后不退)购买时间年 月 日开票信息备注在报名及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比选申请人将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WB-CGDL-20240717001)、《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01161432@qq.com或递交至比选代理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党费账户开户银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