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招标公告(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2024)



项目概况 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外包 JSZC-320500-CJZT-C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JZT-C2024-0007
项目名称: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4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2244800.00)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热线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2329”公积金热线及相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服务工作。“12329”热线接通率不低于90%,团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23人,服务团队须另外配备不少于2名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运营和管理,检查、督促、考核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热线运行时间及人员排班服从采购方的安排,服务团队应服从采购方的指导和管理,同时还应服从“12329”热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限不包括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及进驻前的交接时间,人员培训及交接工作必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完成。如服务期限结束后乙方不再继续提供“12329”热线的外包服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合同终止日前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交接手续,并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12329”热线各项运营情况总结的报送,同时提交书面情况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08-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4.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裙楼3楼
联系人:何姗
联系电话:69332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诚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604-2-009
联系人:张晓雯
联系电话:18852950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雯
电话:18852950723

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外包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服务类磋商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500-CJZT-C2024-0007项目名称: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外包采购人: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诚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类别:服务类2024年8月目录一、磋商公告二、磋商须知三、采购内容四、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五、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六、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CJZT-C2024-0007项目名称: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外包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2244800.00)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外包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热线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2329”公积金热线及相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服务工作。“12329”热线接通率不低于90%,团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23人,服务团队须另外配备不少于2名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运营和管理,检查、督促、考核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热线运行时间及人员排班服从采购方的安排,服务团队应服从采购方的指导和管理,同时还应服从“12329”热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二)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限不包括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及进驻前的交接时间,人员培训及交接工作必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完成。如服务期限结束后乙方不再继续提供“12329”热线的外包服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合同终止日前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交接手续,并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12329”热线各项运营情况总结的报送,同时提交书面情况报告。(2)服务地点: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申领CA证书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4)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售价:无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09:30(北京时间)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4.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3.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4.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5.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6.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联系人:鲍俊斐联系方式:0512-65202466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诚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604-2-009联系人:张晓雯电话:18852950723第二章磋商须知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部分格式见附件)(一)封面(二)开标一览表(三)资格性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5.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函;2.偏离表;3.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4.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三)综合评审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内容和采购需求确定并予以细化)1.响应单位必须提交上述规定的资料,并须按照“响应文件的组成”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响应文件将可能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被拒绝。(四)相关政策性要求:1.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若有)。2.本次采购清单中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的,响应单位须按照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级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基础上提供响应产品,其产品及服务必须同时满足采购文件及协议供货的相关要求,描述不一致时从优选择,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若有)。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3.1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3.3响应文件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响应人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五)电子化磋商要求1.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使用说明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磋商后90天。二、报价说明1、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的服务管理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中)夜班补贴费、福利费、税金,其中员工福利费可以实物形式或购物券、礼品券形式发放,按实际价值计算,其余的均应以货币形式发放。此外,还包括员工体检费、服装费(工作服)、伙食费、心理疏导费、办公消耗品费用、招聘培训费用、团建活动费用及离职补偿金、工伤备用金等其他风险金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中人员工资、人员社保不得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报价必须含税,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不接受响应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响应方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三、磋商程序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16.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16.3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16.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供应商点击答疑澄清按钮,进入询标回复界面,供应商点击【响应】按钮,进行询问响应,填写询问响应内容后,进行询问响应函签章,内容校验后进行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6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6.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16.8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评审】环节等待询标澄清进行回复。16.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6.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6.1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6.12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6.13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关于二次报价的具体操作流程,各供应商请详细阅读《操作手册》。四、综合说明1.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履约验收按以下标准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4.成交服务费:根据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差额累计进行计算。本项目服务费为:28693.00元。5.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无效;(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否则响应无效;(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4)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5)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6)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供应商机器码(IP地址、MAC、制作投标软件地址)一致的,作为无效响应。6.质疑要求: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6.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6.3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6.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6.4.4事实依据;6.4.5必要的法律依据;6.4.6提出质疑的日期。6.4.7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6.4.8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接收(顺丰),同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张晓雯联系电话:18852950723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604-2-009。7.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1)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成交通知书,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名。告知方式为电子邮件,接收方式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声明》所列电子邮件为准。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8.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3章采购内容苏州市诚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的委托,就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外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CJZT-C2024-0007二、项目名称: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外包三、预算总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2244800.00)四、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限不包括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及进驻前的交接时间,人员培训及交接工作必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完成。如服务期限结束后乙方不再继续提供“12329”热线的外包服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合同终止日前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交接手续,并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12329”热线各项运营情况总结的报送,同时提交书面情况报告。五、采购内容:(一)采购需求: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热线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2329”公积金热线及相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服务工作,实现专业化的管理。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人员招聘、培训、日常运营管理、咨询和投诉电话的解答及处理等;通过健全的用人机制、有效的考核机制,提升接通率;提供月报、季报、年报和其他专项统计分析报告,完善热线数据的统计分析能力。(二)采购技术要求:“12329”公积金热线接通率应≧90%,团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23人,须另外配备不少于2名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运营和管理,检查、督促、考核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热线运行时间及人员排班服从采购方的安排,服务团队应服从采购方的指导和管理,同时还应服从“12329”热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三)岗位配置:(1)中标单位应为本项目建立本地服务和管理团队,配备不少于2名热线运营外包项目管理人员,团队管理人员负责运营和管理,检查、督促、考核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需对团队服务人员的人员招聘、考勤管理、考核管理、培训管理、团队建设、人事管理等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客服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主持过客服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熟悉公积金相关政策。(注:在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的工作简历。)(2)服务人员团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23人。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要求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本地人优先,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普通话无明显地方口音、语言表达流利;具备良好的情绪控制能力,工作中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做到文明、礼貌、热情、诚恳、周到服务;具有计算机操作基础,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打字速度不低于50字/分钟。(3)全体服务人员均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标单位应按相关法律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四)相关管理要求:(1)人员管理1)中标单位在服务人员正式上岗前,应对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知识、客服技巧、服务礼仪及规范等),乙方应将通过培训的人员花名册报送甲方,经甲方通过后,服务人员方可上岗。(注意:所有上岗人员培训应在2024年9月1日前完成,并经甲方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乙方保证全部服务人员在2024年9月1日能正式上岗工作)。2)服务人员因不能胜任工作、达不到采购单位考核标准或违反采购单位规章制度或而被退回,或主动离职的,中标单位应及时补充合格人员上岗并确保工作质量,妥善解决善后工作,所有纠纷与采购方无关。3)中标单位须确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按时保质完成采购单位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服务人员也需服从采购单位的统一调度指挥,在遇上级部门安排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本项目全体工作人员(含机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4)中标单位应设有对服务人员的人事管理制度,需建立健全的人员激励政策,保证人员的稳定性。5)中标单位需提供服务人员薪酬方案,应按相关法律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6)中标单位应对项目服务人员实行绩效管理考核,合理科学评定员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员工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发展情况。收入与工作实效相挂钩,有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考核方式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2)运营方面1)中标单位应具备丰富的热线服务实践、管理经验及能力,具有全套运营管理制度。运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人员入离职、人员考勤考核、岗位培训制度、现场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员工状态管理、交接班管理、心理疏导、故障处理、应急制度。2)中标单位指定不少于2名专职项目管理人员负责“12329”热线现场管理,全面负责运营和管理,检查、督促、考核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3)中标单位应制定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服务用语规范、应答流程规范、质检规范、知识库管理、现场环境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规范和话务现场管理等管理制度。4)中标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每周、每月、每季、每年日常受理、办理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每日提交考核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呼入量、接通量、接通率等指标。每月、每季、每年应提交书面运营分析报告等。(3)培训方面1)中标单位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应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组织岗前培训、日常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2)中标单位每个月至少安排一次对服务人员的内部培训,培训后应进行考核,促进服务人员不断补充提高业务和服务技能。3)培训内容包括:接电礼仪培训,对服务人员上线接电礼仪、技巧进行培训;业务培训,按照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业务内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培训,包括书面、上机、模拟等多种形式;话务系统操作,指导服务人员使用系统;实战培训:服务人员可进入实战阶段,进行实时跟踪;管理培训,日常管理、质量控制、流程优化等培训。(4)话务预测管理1)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受政策影响较大,能有效预测话务量,进行数据分析并做好相应接电计划。2)具备应对突发话务情况的能力,配备可供调配的机动人员,具有完善的应急预案。3)具备成熟的排班管理方法,可根据话务量及人员特点、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有效合理制定排班表方案。(5)安全保密方面1)中标单位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采购方的相关保密制度,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业务资料原件及数据安全、完好无损。2)中标单位应做好服务人员对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与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服务人员应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把不属于服务项目的设备和资料带入工作场所进行操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各项实物或电子数据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无故查看和讨论业务资料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透露、传播信息。3)所有资料属采购方,各种资料、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4)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不得采用临时聘用人员。(6)运行衔接1)运行衔接:本轮中标单位确认后,应与上一轮人员服务商配合完成新老中心人员替换,应当采用合理合法的激励措施吸引原有优秀人员继续留用。交接期间,上一轮服务商应继续做好服务,直至中标单位独立稳定,交接过渡期最长为15天,衔接期间上一轮人员服务商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项目上一轮服务商原合同测算,由中标单位承担。因上一轮供应商拒不配合而产生的损失,中标单位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其追偿。2)到期衔接:本轮项目服务到期后,在下一轮供应商接管本项目前,除采购人要求中标单位提前撤离外,新老服务供应商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15天,在此期间中标单位应提供过渡期服务。过渡期满后,未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的,每逾期1天采购人有权向中标单位收取该年度服务总价1‰的违约金。(7)其他说明及要求:1)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薪酬标准保障服务人员收入,足额支付约定费用(人均年应付工资应不低于6.36万元),若发现克扣服务人员工资的,采购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中标单位每月应将员工工资绩效表、银行发放流水、五险一金缴纳记录报送甲方。2)中标单位应统一为服务人员配备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工装工服,同时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餐或相应的伙食费补贴。3)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4)服务人员应自觉遵守采购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维护以采购单位为中心的团队形象,礼貌待人,文明服务,接受监督。5)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中标单位项目服务团队工作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中标单位要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并保证人员的稳定性,所有人员花名册需报采购单位进行备案,且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更换服务人员。6)本次服务采用先服务后支付的方式,经采购单位考核后(考核方案另行制定,且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考核方案进行调整),根据考核结果,投标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及其他佐证材料,采购单位凭票支付服务款(最后一期服务款待项目清算后支付)。中标单位受到的处罚及罚款,不得转嫁给服务人员,否则视为违约。7)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损坏办公设备,若被人为损坏,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五)进场时间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2024年9月1日起正常工作的要求(注意:所有上岗人员培训应在2024年9月1日前完成,并经甲方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中标单位应保证全部服务人员在2024年9月1日能正式上岗工作),提出具体的项目进度安排。注: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其它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对响应单位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判或评分。六、综合说明1.响应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磋商报价要求包括本项目所需的服务管理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中)夜班补贴费、福利费、税金等,其中员工福利费可以实物形式或购物券、礼品券形式发放,按实际价值计算,其余的均应以货币形式发放。此外,还包括员工体检费、服装费(工作服)、伙食费、心理疏导费、办公消耗品费用、招聘培训费用、团建活动费用及离职补偿金、工伤备用金等其他风险金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中人员工资、人员社保不得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报价必须含税,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成交单位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响应单位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成交原则: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的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响应人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认证机构情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认证证书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评审: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认定: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2.价格分的折扣: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成交,成交价格则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不再给予价格评审加分。(三)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三、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1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得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第三步: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响应价格权值为1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二)项目实施方案(65分)1.项目需求理解,最高5分投标人能够充分理解项目需求背景,对需求进行深入分析,运营方案思路清晰,对整体项目服务痛点有充足认识,对项目运营中要求的内容进行实质响应,由评委综合评审:对整体项目服务有充足的认识,内容详实言之有物、运营思路。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高的得5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一般的得3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管理人员配备,最高8分(1)根据投标单位配备的专职项目管理人员和运营管理人员具有的本项目相关的业务管理、热线管理经验等进行评判,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以下资料:人员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热线管理经验证明、履历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最高6分熟悉业务、热线管理经验丰富,得6分;了解业务、热线管理经验不足,得3分;业务生疏、热线管理经验缺乏,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根据本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提供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工作职责要求根据本次采购特点,有针对性,并有详细的工作内容)3.保证服务期的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最高6分投标单位招聘合格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及时到位、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合理排班、人员管理等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组织公司文化活动。最高6分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高的得6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一般的得3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全套运营管理制度,最高12分包括组织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人员入离职、人员考勤、绩效考核、现场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员工状态管理、交接班管理、心理疏导、知识库管理、故障处理、应急制度。最高12分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高的得12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一般的得6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较差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5.全套运营管理工作考核和日常工作报表,最高5分(1)工作日常报表的表格设计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能全面完整地体现项目管理工作需求情况,得2分,否则不得分;(2)能提供成熟的、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接听电话量、接通率、话后处理时长、接听电话总时长、人均接听时长、人均接听量、工单量等日考核报表指标体系,得3分,否则不得分。6.具有数据分析及业务预测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方案),最高8分能够有效预测业务量并进行数据分析,制定应对方案。能对热线服务评价进行详实的统计分析,能对投诉处理时效进行统计分析,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应急预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的得8分;内容及合理性一般的得5分;内容及合理性较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7.业务培训能力,最高8分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能独立编写业务教材(需提供教材案例);为本项目给出完整、清晰、合理的培训实施计划;具有在线培训能力(需提供证明资料或相关照片);符合采购方实际需求,能有效组织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高的得8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一般的得5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较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服务质量保障计划,最高7分(1)服务保障。分析提出项目服务质量保障计划,要针对不同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性的质量保障及检查措施。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高的得5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一般的得3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人员保障。投标人承诺至少提供3名机动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得2分。9.进退场交接措施方案,最高3分提供完善的进退场交接措施方案,包括与上一轮服务商衔接、项目到期与新服务商过渡、人员待遇衔接方案等。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高的得3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一般的得2分;内容、合理性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客户投诉处理流程方案,最高3分制定合理的投诉风险预防机制,投诉处理流程的合理性及时效性满足项目需求,针对客户投诉,制定合理的投诉处理方案。方案详实、流程科学合理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高的得3分;方案简单、流程粗略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一般的得2分;方案欠缺,流程不合理及与项目管理需求契合度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履约能力(25分)1.后期服务方案完善,对应急问题能快速、及时反应,最高5分方案科学、合理,能立即响应、应急能力强得5分;方案较科学、合理,响应能力一般得3分;方案一般,响应能力弱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单位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投标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认证证书、ISO29151个人身份信息保护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签订并完成的与本次采购类似的专业性热线服务外包项目,最高10分。每提供一份证明资料得2分,最高10分。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合同的服务期内任意一张发票。如在同一地点连续数年的合同,按一份合同计算,本栏服务外包项目与热线服务能力重复的只计一次分(不重复得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提供原件或网上证明截图及链接,未提供的不得分。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中标。(2)付款步骤、完成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3)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苏州市诚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号政府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签订本合同。一、乙方通过招投标获得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服务外包项目。二、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三、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磋商文件。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2.付款方式:自服务开始之日起,采用先服务后支付的方式,经采购单位季度考核后(考核方案另行制定,且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考核方案进行调整调整),根据考核结果,投标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及其他佐证材料,采购单位凭票支付服务款(最后一期服务款待项目清算后支付)。五、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六、违约责任1.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2.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供应商资格。3.甲方、乙方可就违反供应商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4.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七、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不承担没收履约保证金、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供应商义务的协议。八、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擅自转让。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合同:(1)对乙方有效投诉记录累计达3次;(2)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服务资格的;(4)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5)未按承诺的价格提供服务的。5.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九、争议处置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有关当事方可提请仲裁。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当事各方均有约束力。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并须完成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签订合同的单位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总价(元)响应报价(大写金额)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法人代表(填写“法人代表全名”)授权(填写“授权代表全名”)为我方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期限自______至____。授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附件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级职称 人数、高级职称 人数2023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2023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2023年业务收入 万元2023年实现利润万元办公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行政主管部门的奖惩)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1: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2: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两种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两种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3: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签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4: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收到贵中心(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活动,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8、与本磋商相应文件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磋商报价分析表序号费用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合计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服务期限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综合考量在本项目所需的服务管理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中)夜班补贴费、福利费、税金,其中员工福利费可以实物形式或购物券、礼品券形式发放,按实际价值计算,其余的均应以货币形式发放。此外,还包括员工体检费、服装费(工作服)、伙食费、心理疏导费、办公消耗品费用、招聘培训费用、团建活动费用及离职补偿金、工伤备用金等其他风险金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中人员工资、人员社保不得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报价必须含税,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磋商报价分析表包含响应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9.:偏离表(技术、商务)序号项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10: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提示:1、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成交后拟采取的管理技术方案。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2345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房公积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