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数字化执法提升招标公告(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项目概况                                                    
    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8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 
    项目名称: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
    预算金额(元):417950  
    最高限价(元):4179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179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3: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3: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4.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4年08月28日13:3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08月28日13: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7.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B418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忠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3926 
    质疑联系人:王奕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3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4703546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传    真:/             
    联系人 :田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doc1.1M

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8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1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1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37第六章商务条款46第七章附件4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项目名称: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预算金额(元):417950最高限价(元):41795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1795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13: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13:00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4.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4年08月28日13:3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08月28日13: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7.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B418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忠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3926质疑联系人:王奕云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39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4703546质疑联系人:姜春辉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传真:/联系人:田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需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的义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7、合格货物来源:国内。8、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8.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8.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8.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9、“▲”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5.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应包括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保修、税金、验收等,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5.2对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未列出的、但为完成本项目及使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设备、材料,投标供应商应进行优化并将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5.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6、商务条款响应表;B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投标分项报价表C3、中小企业声明函;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又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3)项目名称: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1)宣布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7)开标记录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十六、预算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标项一:41.79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公司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标项一:6000.00元。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十八、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7、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1.5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1.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2.4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6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每标项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4、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4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6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非联合体。9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 标项一:41.79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作无效标处理。提供“开标一览表”。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8、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供应商分值分值技术分、商务分70分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中任何指标的得25分;未加“★”的指标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技术参数中标有“★”条款为主要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2分。本项评议最终得分≤零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5技术分、商务分70分2、供货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供货期限;②交货方式;③供货保障流程;④供货流程要点;⑤供货实施步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供货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方式切合实际,供货保障流程合理且供货流程要点明确,供货实施步骤清晰,能提供比较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的得5分;方案内容符合本项目的供货要求,实行上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内容不充分,与本项目货物供应要求有差距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技术分、商务分70分3、安装与验收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与验收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安装方案;②安装人员配置;③调试要求;④开箱测试方式;⑤产品验收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安装方案得当,安装人员配置贴合实际需求,调试要求明确,且开箱测试方式科学,产品验收方案合理,能确保货物正常安装及验收的得5分;安装方案及安装人员配置基本贴合实际需求,调试要求基本明确,开箱测试方式和产品验收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安装与验收方案符合项目实际要求,但存在一定缺项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技术分、商务分70分4、服务承诺(5分):供应商需结合自身实际提供服务承诺,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服务方式;②服务响应时间;③技术支持;④服务体系;⑤退换货品承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各项服务承诺能与实际相结合,能提供实质性承诺及保障措施,能有效保证货物正常使用的得5分;各项服务承诺与实际基本相结合,但承诺及保障只能基本符合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的得3分;各项服务承诺与实际欠符合,承诺及保障欠符合货物实际使用情况,欠满足使用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技术分、商务分70分5、质保期方案(5分):供应商需结合自身实际提供质保期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质保期内定期服务方案;②巡检服务方案;③售后服务保障;④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置。由评委进行综合评议:质保期内定期服务和巡检服务方案合理,售后服务有保障且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有效提高货物使用体验,服务目标明确清晰的得5分;方案内容符合实际需求,不影响服务质量,运作流程设计较为合理,有一定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符合实际需求,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运作流程设计较为合理,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技术分、商务分70分6、培训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培训时间安排;②培训内容;③培训人员数量;④培训次数;⑤培训场地安排。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人员培训方案与实际相结合,培训时间安排合理,培训内容符合货物使用要求,培训次数能确保设备实际使用人灵活使用且场地安排合理的得5分;人员培训方案与实际相结合,培训时间安排较合理,培训内容较符合货物使用要求,培训次数能确保设备实际使用人灵活使用且场地安排较合理的得3分;人员培训方案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培训内容基本符合货物使用要求,培训次数基本能确保设备实际使用人操作的得2分;人员培训方案不够符合采购需求,培训内容缺少针对性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技术分、商务分70分7、企业认证和人员配备(10分):7.1企业认证,以下每提供一个证书复印件得1分:总计4分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商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GB/T27922-2011);4、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资质等级证书(二级);7.2项目负责人(3分)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高级)的得3分,缺少一个扣1.5分,没有的不得分。(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7.3技术负责人:(3分)1.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网络工程师得3分,缺少一个扣1分,没有的不得分。(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注:证书复印件与投标人为项目组相关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10技术分、商务分70分8、维修成本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修成本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出保后全保的价格;②设备配件价格;③维修(技术)服务费;④维修完成时间;⑤维修质量的保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维修成本方案与货物实际相结合,提供的出保后全保的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合理,维修完成时间及时且能保障维修质量的得5分;提供的出保后全保的价格、设备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费较合理,维修完成时间及时且能保障维修质量的得3分;出保后全保的价格、设备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费基本合理,维修完成时间及时,维修质量不影响设备使用的得2分;未能明确阐述维修的各项价格,有待改进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技术分、商务分70分9、投标人业绩(3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3技术分、商务分70分10、政策加分(2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合计70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2、表内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价格评分表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供应商分值分值价格分3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保留二位小数)30报价得分(30分)30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11.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3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1.4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6.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省局“法治立局”战略,加快推进省局《关于全面推进“三改融合、三位一体”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加快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的实施意见》,切实推动重大应用落地贯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依据《关于开展全省规范化执法办案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工商检〔2017〕5号)、《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国市监稽〔2020〕118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数字化执法办案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市监执法〔2021〕12号)和《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规范推进市县局和基层所数字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市监党委〔2022〕53号),实现“执法全程记录、远程实时指挥、数据即时交互、办案公开透明”的数字化执法办案区场景,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业务规划化水平。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由标准询问室建设、执法后台存储设备建设、可视化管理平台建设等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标准询问室建设执法后台存储设备建设可视化管理平台建设3、项目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参数单位数量投标响应一、可视化管理平台建设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1.采用国产自主的编解码芯片和操作系统,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2.****Kbps-8Mbps呼叫带宽,支持ITU-T H.323、IETF SIP通信标准,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3.支持AVC/SVC混合会议,以适应不同线路带宽、不同设备能力、不同网络环境下的组网要求,AVC会场和SVC会场能够相互自主选看,无需后台人工操作,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4.在全编全解模式下,单台MCU最大支持≥12个1080P60fps视频端口或者25个1080P 30fps视频端口或者50个720P30fps视频端口;SFU模式下,台MCU最大支持≥400个4K30fps SVC视频会场接入或≥600个1080P30fps SVC视频会场接入(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本次配置≥10路1080P30fps全编全解端口。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5.支持全编全解技术,确保每个接入的会场均能以任意不同的协议、带宽、格式、帧率参加同一组会议,每个终端可观看不同的多画面,会议中任何一个参会终端出现丢包仅影响该会场,不会影响整个会议的音视频效果。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6.支持将1 个1080P60fps 端口可拆分为 2 个1080P30fps 端口、或者 4 个720P30fps端口。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7.支持与市局及周边区县MCU组成资源池,实现MCU资源统一管理,热备等MCU资源池备份功能,当某台MCU发生故障时,管理平台自动将会议调度在其他MCU,所有与会终端保持画面凝固,通话不中断,不会出现断会和重新入会现象,无须手动配置,会议切换时间<5S,终端视音频恢复时间<10S,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8.支持网口备份、电源备份、风扇备份。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9.支持≥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10.支持最大1080P60fps收发对称的25多画面分屏,多画面分屏模式≥60种。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11.支持ITU-T H.239、IETF BFCP双流协议;支持辅流适配功能,保证会议中不同能力的会场都能够正常接收到辅流画面,辅流适配时不占用主流的端口资源。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12.支持30%网络丢包下,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支持80%网络丢包下,声音清晰,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13.支持应用感知(APN6)网络切片引流,通过在报文中携带应用标识信息,自动匹配网络切片以提供专项的网络服务质量(QoS),避免因网络拥塞影响会议音视频质量,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14.支持在点名模式下,被点名会场自动共享辅流,无需终端侧做任何操作。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15.支持SM2、SM3、SM4国密加密算法,在全编全解会议模式下启用国密加密,MCU接入端口容量不受影响。台1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16.支持首次登陆修改密码提示,具备弱口令风险提示、连接超时、错误口令尝试次数限制等防暴力破解机制。台1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1.与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同品牌,采用一体式结构,嵌入式操作系统,非PC架构、非工控机架构。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2.采用一体化集成PTZ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数字阵列麦克及编解码器。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3.****Kbps-8Mbps呼叫带宽,支持ITU-T H.323、IETF SIP通信标准,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4.采用国产自主的编解码芯片,国产自主操作系统,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5.支持TR069网管协议,实现平台对终端配置下发、软件升级、状态监测、故障诊断等功能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6.内置PTZ高清摄像机,支持≥213万像素1/2.8英寸CMOS成像芯片,支持≥1080P 60fps视频图像采集。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7.内置全景摄像机,支持≥200万像素1/2.9英寸CMOS成像芯片,水平视角≥81°,支持隐私盖保护功能。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8.支持智能人脸识别、人形识别、运动检测等算法,系统可根据与会人数及位置自动调整,全景画面应能涵盖所有与会人员,并保证人物居中显示.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9.支持多种分辨率、速率和帧率的视频码流(同时最大发送4路视频码流,接收16路视频码流),能够适应不同线路带宽、不同设备能力、不同网络环境的组网需求.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10.支持G.711A、G.711U、G.722、G.722.1C、G.729A、Opus、AAC-LD等音频协议,支持双声道立体声功能。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11.支持主流达到1080P60fps情况下,辅流最大达到4K15fps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12.支持将投屏内容以双流方式发送给远端,双流清晰度最大1080P。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13.支持≥2路高清视频输入,≥2路高清视频输出,提供清晰的设备背板照片证明。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14.支持AP和STA两种模式同时工作,即在接入到无线网络的同时,也可作为热点允许其他设备连接,支持2.4G和5G双频接入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15.支持在H.323协议下,H.235信令加密;支持在SIP下,TLS、SRTP加密;支持AES(256位)媒体流加密算法,保证会议安全.台4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16.支持以硬件安全信任根为基础,以安全信任链校验机制对启动加载软件、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逐级安全校验,完全通过证书校验后方可启动终端台4386寸会议一体机1.整机附带不少于2只磁吸式触控笔。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2.液晶屏显示尺寸≥86英寸,采用A+规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可视角度≥178°,屏幕显示灰度分辨率等级达到256级以上灰阶。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3.采用红外感应技术,在双系统下均支持不少于20点触控,触摸分辨率≥32768(W)*32768(D);触摸精度≤±1mm;触摸高度≤2mm;最小识别直径≤2mm。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4.屏幕贴合方式:采用零贴合技术。钢化玻璃和液晶显示层间隙<0.5mm,减小显示面板与玻璃间的偏光、散射,画面显示更加清晰通透。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5.屏幕表面采用高品质3.2mm厚防眩光钢化玻璃,透光率≥88%,表面硬度≥7H。使得屏幕显示更加通透,画质更加清晰。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6.屏体采用物理防蓝光设计,无需通过按键操作,默认达到防蓝光效果,蓝光防护等级达到RG0。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7.最大屏幕亮度≥300cd/m²,亮度对比度≥1200:1,亮度均匀性≥70%,无闪烁,闪烁等级≤-30db(60Hz),亮度可视角垂直≥60°。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8.为充分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设备前置面板需具有以下无转接接口:≥1*Type-C、≥2*USB Type-A。侧置需具有以下无转接接口:≥2*HDMI IN、≥1*HDMI OUT、≥1*MIC IN、≥1路MIC OUT、≥1*RJ45、≥1*COM、≥1*USB Type-A、≥1*USB Type-B。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9.整机须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摄像头,镜头水平视角≥80°、垂直视角≥50°,可拍摄不低于1080P的视频画面,须支持自动白平衡调节、自动曝光调节、PTZ调节,TV畸变<2%。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0.整机内置≥6个非独立外扩展的麦克风,可用于音频进行采集,拾音角度≥180°,拾音距离≥8米。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1.为有效、及时解决故障,同时防止无意触碰,整机须具备侧置系统还原按键,无需专业人员即可轻松解决系统故障。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2.设备须提供标准模块化OPS通用的80针接口,拒绝厂商专用接口,以满足后续配置升级的需求。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3.整机内置无线网卡,支持在嵌入式系统下接入2.4G/5G双频无线网络,支持802.11 a/b/g/n/ac无线网络协议,支持MIMO,支持双天线。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4.设备采用多声道组合音响,提供不低于4个喇叭单元,包含至少2个高音喇叭单元及2个全频喇叭单元。且喇叭模组总功率不低于30W,频响范围100-20KHz。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5.须内置无线投屏接收器,无需外接接收部件,可选择USB接口的无线投屏发射器进行匹配,匹配完成后可将外部电脑或手机的屏幕画面通过无线方式传输到设备上显示。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6.整机须具有屏幕亮度自适应功能,在不同光照环境下设备可自行改善显示效果,此功能可手动开启或关闭。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7.设备须通过浪涌抗扰度、静电抗扰度、电压波动闪烁、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工频磁场、传导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辐射抗扰度等电磁兼容类测试,确保整机使用安全。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8.设备须通过防火、抗震动、防腐蚀、防跌落、抗电强度、绝缘电阻、对地漏电流等环境安全类测试,确保整机使用安全。配置参数要求: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8.1 CPU为国产,不低于八核 2.2GHz,存储硬盘≥32GB,内存≥4GB,支持在线升级;主页面提供≥6个应用程序,并可以根据使用需求随意替换。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8.2支持屏幕密码锁功能,可自定义解锁密码,开启后可锁定屏幕。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8.3为方便日常投屏使用,须支持多种投屏方式,须包括但不限于APP投屏、智慧投屏器、NFC一碰投屏、手机下拉菜单软投屏等方式。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8.4无线投屏客户端连接时间不超过5秒,最大连接数不少于20个,支持投屏的同时反向控制投屏设备。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8.5须支持视频输入设置功能,可对通过HDMI或Type-C输入的视频源进行拉伸设置,使非标准16:9画面输入后可完美适配屏幕比例。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8.6须支持视频输出设置功能,可根据不同设备对屏幕输出画面的需求,进行画面拉伸、图像分辨率、刷新率的设置,无需通过转接设备,可很好适配周边设备。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8.7须支持显示调节功能,可根据播放素材或实际使用需要设置视频模式、文本模式、柔和模式、自动模式等。台2386寸会议一体机18.8须支持断点续传功能,终端升级过程中发生网络中断、断电重启,恢复后可断点续传,避免升级失败。台24线材及安装调试网线、线槽等各类辅材及安装调试费用顶1二、执法后台存储建设1 执法记录采集站1.采集站设备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标准;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2.设备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取3C认证证书;(需提供所投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3.采集站支持12个标准USB2.0接口,可同时接入12个记录仪同时采集充电; 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4.系统盘采用SSD 128G高速固态硬盘。存储盘采用4TB监控硬盘,可支持拓展至32TB的存储;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5.工作噪声: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作噪声≤40dB(A);(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6.采集站具备工业级电源保护系统,提供220V交流电,具有OCP过电流保护、OVP过电压保护、OPP过功率保护、OTP过温度保护、SCP短路回路保护、过载保护、雷击保护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7.数据采集完成后,自动清空记录仪内部的视音频资料/日志等。在数据导入过程中记录仪断开连接时,数据仍保留在记录仪中不会被破坏;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8.支持4K超高清视频播放,支持播放最高分辨率为4K(H.265/H.264)格式视频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9.根据用户权限,在采集站上播放原始视频文件或流媒体文件;也可下载到本地,并支持断点续传;支持1080P、720P、D1等不同分辨率的视频本地播放;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10.样机管理软件应具有用户身份鉴别机制,用户应使 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11.支持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6MB/s(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12.数据采集设备能对已采集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依据执法记录仪产品序号、警号、时间、文件类型及执法记录仪重点标记文件等一种或多种条件进行查询; 可查看已采集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文件大小、视频文件时长、对应的用户等信息;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13.接触放电±8kV,空气放电±15kV,试验中无任何状态改变,工作正常;支持采集站本地显示磁盘使用情况,当本地可用存储空间低于设定阀值时,系统会自动发出警告。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14.采集站支持Mini USB和Tpye C双接口数据线,兼容存量记录仪对接数据采集,无需转接头和转接线。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15.屏幕分辨率≥1920x1080台31 执法记录采集站★16.投标厂商需承诺所投设备能够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的执法后台存储管理系统做无缝对接。台3三、标准询问室智能化建设132路硬盘录像机1、1.5U标准机架式;2、不少于1个HDMI,1个VGA,异源输出;3、不少于4盘位,可满配8TB硬盘;4、不少于2个千兆网口;5、不少于2个USB2.0接口、1个USB3.0接口。3台26T硬盘监控专用硬盘:3.5英寸 6TB 7200 128M SATA3 6Gb/S,3年原厂质保;6块38口POE千兆交换机1.不低于8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2个10/100/1000Mbps光口;2.支持PoE/PoE+,最远传输距离为100m。3.三年原厂质保。3台4温湿度屏1.支持时间、温湿度采集显示与全景画面采集于一体;2.支持标准时钟温湿度屏;3.不低于1个RS485接口;4.支持静态数字显示;3套5紧急按钮国产紧急按钮3套6三色柱国产三色柱3套7500万半球摄像机1.不低于2.8" 500W像素高性能传感器;2.不低于2.0mm定焦镜头;3.最低照度0.005Lux(彩色),0.0005lux(黑白),120dB超宽动态。4.不低于30-50米红外;5.支持Smart IR,H.264/H.265,3072×1728/720P/D1,30fps。6.支持1×RJ45,1×Mic,1×Speaker,1×Line IN,1×Line Out,1×RS485,2×Alarm In,1×Alarm Out,1×内置TF卡槽。3套8500万摄像机1.不低于1/2.8" 500W像素高性能传感器;2.不低于2.8-12mm变焦镜头;3.最低照度0.005Lux(彩色),0.0005lux(黑白),120dB超宽动态。4.不低于30-50米红外;5.支持Smart IR,H.264/H.265,3072×1728/720P/D1,30fps。1×RJ45,1×Mic,1×Speaker,1×Line IN,1×Line Out,1×RS485,2×Alarm In,1×Alarm Out,1×内置TF卡槽。3套9拾音器高保真拾音器,高档互补型全向双电容咪头,适用于10~150平方米拾音范围,频率响应:20Hz~20kHz,阻抗:600欧姆非平衡,灵敏度:-30dB,信噪比:80dB,仅限室内场景使用。3台10线材及安装调试网线、线槽等各类辅材及安装调试费用3套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容▲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3质保期:三年。▲4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于合同签订时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合本条款且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2、项目完成试运行一个月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5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正(副)本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标项:(如有多个标项)(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正本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标项:(如有多个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采购编号为NBITC-202411507G-BL074,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标项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本表须根据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中各项招标要求进行逐条响应。供应商(盖章):日期:B6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3质保期:三年。▲4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于合同签订时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合本条款且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2、项目完成试运行一个月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5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注:须与“第六章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B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报价文件封面正(副)本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标项:(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标项项目名称数量投标价(人民币万元)1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一批大写: 小写: 注:本表中投标价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签字盖章版投标文件中本表的投标价为准;供应商(盖章):日期:C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小计(元)一、可视化管理平台建设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1台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4台386寸会议一体机2台4线材及安装调试1项二、执法后台存储建设1 执法记录采集站3台三、标准询问室智能化建设132路硬盘录像机3台26T硬盘6块38口POE千兆交换机3台4温湿度屏3套5紧急按钮3套6三色柱3套7500万半球摄像机3套8500万摄像机3套9拾音器3台10线材及安装调试3套合计:供应商(盖章):日期:C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可视化通讯多点资源管理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可视化办案视频终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86寸会议一体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执法记录采集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32路硬盘录像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6T硬盘,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8口POE千兆交换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温湿度屏,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500万半球摄像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500万摄像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北仑区数字化执法提升项目(四级贯通)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11507G-BL074)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本表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提供给各供应商,由各供应商签署。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300≤Z<5000 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执法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