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生公寓管理招标公告(山东聊城第二中学2024)
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 DCGK2024-F-022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CZFCG-2024-716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预算金额:115万元 最高限价:115万元采购需求: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9日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3.方式: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务必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投标人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投标人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613/d95a44cc-38cc-4176-9ac7-137d9fe765d7.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投标人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400-718-8588。(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路15号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8865177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聊城市东昌东路星光国际金融中心9号楼7楼714联 系 人:张工联系方式:0635-8368516/188651528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 话:0635-8368516/18865152807发布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
相关附件:
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定稿).pdf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定稿).pdf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定稿).pdf
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招标人:山东聊城第二中学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内容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书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DCGK2024-F-022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CZFCG-2024-716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预算金额:115万元最高限价:115万元采购需求: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9日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3.方式: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交易中2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务必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投标人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投标人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613/d95a44cc-38cc-4176-9ac7-137d9fe765d7.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3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投标人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400-718-8588。(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路15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88651778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星光国际金融中心9号楼7楼714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635-8368516/188651528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635-8368516/18865152807发布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2招标人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3招标内容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具体内容见项目说明。4预算及控制价1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按无效处理。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8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地方标准。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结算,一年分10次付清,最后一次满一年时结清。每月中旬前,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根据学校财务情况支付上月应付款,如中标企业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1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服务费、人工费、服装费、社保费、意外保险费、加班费、各种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完成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1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日至今的)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4.1在我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4.2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则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2.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扫描件;4.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是指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或银行、税务部门代收的相关社保凭证扫描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7、中小企业声明函。重要说明: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2)电子标书制作,各投标人根据以上资格审查内容要求将材料直接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中。3)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说明的要求提供材料、证件或制作电子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14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15投标文件份数1、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后缀名格式为LCTF)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3、中标人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16答疑安排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获取招标文件1日内;投标企业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招标文件一日内,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投标企业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cfzzb@126.com。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16答疑安排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企业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另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1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文件开启时间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签到时间:投标人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报价将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解密时间:投标人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投标人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投标人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投标人对线上投标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投标人未签到而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其他要求:评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无效标投标人的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8保证金无19联系方式详见公告9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件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内容和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投标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等)投标人资格审查统计表投标人名称:序号名称内容检验结果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是否提供: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3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日至今的)是否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4.1在我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4.2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则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2.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扫描件;4.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是指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或银行、税务部门代收的相关社保凭证扫描件;是否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约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是否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是否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提供:是否审查合格是否审查合格是否审查合格是否审查合格相关人员签字相关人员签字核验人:核验人:核验人:说明:1、本表除检验结果一列外,其余内容自行填写完毕。2、本表格如果与资格条件有冲突不符合的条件,以资格条件内容为准。3、本表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统计表】中。4、本表仅为方便评审,不提供不作为无效响应条件。附件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和政策功能审查表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采购人山东聊城第二中学联系人及电话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635-8368516张工0635-8368516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审查结果()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口有无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有口无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口有无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口有无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口有无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口有无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口有无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口有无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口有无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口有无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口有无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口有无-1—13.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13.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口有无14.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14.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口有无15.未依法设定价格分。15.未依法设定价格分。口有无1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1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口有无17.约定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17.约定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口有无18.如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18.如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口是否19.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选用采购方式。19.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选用采购方式。口是否20.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20.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口有无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采购文件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条款采购文件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条款审查结果()22.未明确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科技创新产品采购,进口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22.未明确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科技创新产品采购,进口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口有口无23.无正当理由未按项目预算情况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23.无正当理由未按项目预算情况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口有无2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未落实评审优惠政策。2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未落实评审优惠政策。口有无承诺我单位已根据上述内容逐条进行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我单位已根据上述内容逐条进行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采购人意见明建。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明建。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2-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招标人:山东聊城第二中学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内容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书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DCGK2024-F-022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CZFCG-2024-716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预算金额:115万元最高限价:115万元采购需求: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9日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3.方式: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交易中2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务必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投标人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投标人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613/d95a44cc-38cc-4176-9ac7-137d9fe765d7.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3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投标人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400-718-8588。(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路15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88651778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星光国际金融中心9号楼7楼714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635-8368516/188651528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635-8368516/18865152807发布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2招标人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3招标内容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具体内容见项目说明。4预算及控制价1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按无效处理。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8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地方标准。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结算,一年分10次付清,最后一次满一年时结清。每月中旬前,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根据学校财务情况支付上月应付款,如中标企业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1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服务费、人工费、服装费、社保费、意外保险费、加班费、各种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完成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1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日至今的)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4.1在我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4.2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则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2.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扫描件;4.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是指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或银行、税务部门代收的相关社保凭证扫描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7、中小企业声明函。重要说明: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2)电子标书制作,各投标人根据以上资格审查内容要求将材料直接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中。3)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说明的要求提供材料、证件或制作电子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14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15投标文件份数1、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后缀名格式为LCTF)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3、中标人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16答疑安排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获取招标文件1日内;投标企业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招标文件一日内,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投标企业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cfzzb@126.com。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16答疑安排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企业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另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1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文件开启时间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签到时间:投标人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报价将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解密时间:投标人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投标人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投标人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投标人对线上投标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投标人未签到而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其他要求:评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无效标投标人的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8保证金无19联系方式详见公告9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件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内容和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投标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等)投标人资格审查统计表投标人名称:序号名称内容检验结果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是否提供: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3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日至今的)是否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4.1在我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4.2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则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2.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扫描件;4.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是指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或银行、税务部门代收的相关社保凭证扫描件;是否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约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是否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是否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提供:是否审查合格是否审查合格是否审查合格是否审查合格相关人员签字相关人员签字核验人:核验人:核验人:说明:1、本表除检验结果一列外,其余内容自行填写完毕。2、本表格如果与资格条件有冲突不符合的条件,以资格条件内容为准。3、本表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统计表】中。4、本表仅为方便评审,不提供不作为无效响应条件。附件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和政策功能审查表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采购人山东聊城第二中学联系人及电话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635-8368516张工0635-8368516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审查结果()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口有无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有口无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口有无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口有无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口有无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口有无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口有无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口有无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口有无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口有无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口有无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口有无-1—13.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13.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口有无14.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14.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口有无15.未依法设定价格分。15.未依法设定价格分。口有无1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1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口有无17.约定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17.约定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口有无18.如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18.如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口是否19.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选用采购方式。19.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选用采购方式。口是否20.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20.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口有无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采购文件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条款采购文件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条款审查结果()22.未明确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科技创新产品采购,进口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22.未明确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科技创新产品采购,进口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口有口无23.无正当理由未按项目预算情况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23.无正当理由未按项目预算情况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口有无2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未落实评审优惠政策。2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未落实评审优惠政策。口有无承诺我单位已根据上述内容逐条进行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我单位已根据上述内容逐条进行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采购人意见明建。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明建。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2-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招标人:山东聊城第二中学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内容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书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DCGK2024-F-022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CZFCG-2024-716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预算金额:115万元最高限价:115万元采购需求: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9日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3.方式: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交易中2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务必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投标人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投标人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613/d95a44cc-38cc-4176-9ac7-137d9fe765d7.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3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投标人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400-718-8588。(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路15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88651778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星光国际金融中心9号楼7楼714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635-8368516/188651528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635-8368516/18865152807发布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2招标人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3招标内容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具体内容见项目说明。4预算及控制价1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按无效处理。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8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地方标准。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结算,一年分10次付清,最后一次满一年时结清。每月中旬前,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根据学校财务情况支付上月应付款,如中标企业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1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服务费、人工费、服装费、社保费、意外保险费、加班费、各种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完成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1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日至今的)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4.1在我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4.2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则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2.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扫描件;4.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是指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或银行、税务部门代收的相关社保凭证扫描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7、中小企业声明函。重要说明: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2)电子标书制作,各投标人根据以上资格审查内容要求将材料直接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中。3)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说明的要求提供材料、证件或制作电子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14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15投标文件份数1、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后缀名格式为LCTF)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3、中标人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16答疑安排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获取招标文件1日内;投标企业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招标文件一日内,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投标企业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cfzzb@126.com。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16答疑安排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企业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另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1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文件开启时间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签到时间:投标人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报价将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解密时间:投标人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投标人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投标人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投标人对线上投标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投标人未签到而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其他要求:评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无效标投标人的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8保证金无19联系方式详见公告9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件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内容和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投标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等)投标人资格审查统计表投标人名称:序号名称内容检验结果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是否提供: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3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日至今的)是否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4.1在我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4.2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则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2.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扫描件;4.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是指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或银行、税务部门代收的相关社保凭证扫描件;是否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约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是否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是否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提供:是否审查合格是否审查合格是否审查合格是否审查合格相关人员签字相关人员签字核验人:核验人:核验人:说明:1、本表除检验结果一列外,其余内容自行填写完毕。2、本表格如果与资格条件有冲突不符合的条件,以资格条件内容为准。3、本表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统计表】中。4、本表仅为方便评审,不提供不作为无效响应条件。附件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和政策功能审查表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管理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采购人山东聊城第二中学联系人及电话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SDGP371502000202402000136XLCZFCG-2024-716陈老师18865177866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635-8368516张工0635-8368516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审查结果()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口有无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有口无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3.采购文件未免费提供,以资料费、咨询费、报名费等名义或无法规政策依据收取费用。口有无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提出企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口有无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口有无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口有无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将标书的字号、字体、段落格式等作为审查条款,设置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口有无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口有无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口有无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口有无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口有无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口有无-1—13.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13.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口有无14.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14.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口有无15.未依法设定价格分。15.未依法设定价格分。口有无1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1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口有无17.约定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17.约定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口有无18.如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18.如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口是否19.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选用采购方式。19.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选用采购方式。口是否20.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20.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口有无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采购文件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条款采购文件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条款审查结果()22.未明确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科技创新产品采购,进口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22.未明确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科技创新产品采购,进口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口有口无23.无正当理由未按项目预算情况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23.无正当理由未按项目预算情况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口有无2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未落实评审优惠政策。2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未落实评审优惠政策。口有无承诺我单位已根据上述内容逐条进行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我单位已根据上述内容逐条进行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采购人意见明建。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明建。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8月7日单位盖章:-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公寓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