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招标公告(山西医科大学2024)
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661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7.982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1个包,本次共培训人数330人左右,培训时间7天,住宿8天。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需确定一处培训场所,培训场所要求具备一定的食宿条件,有一定规模的会议室。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暂估培训时间7天,住宿8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特种行业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0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3.对本项目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的不再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山西医科大学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351-41355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联系方式:0351-52628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志慧电 话:0351-5262896附件信息:
山西医科大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228.5K
不足30天说明.pdf414.4K
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661采购人:山西医科大学代理机构: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项目要求31第四部分合同原则33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9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661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7.982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1个包,本次共培训人数330人左右,培训时间7天,住宿8天。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需确定一处培训场所,培训场所要求具备一定的食宿条件,有一定规模的会议室。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暂估培训时间7天,住宿8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特种行业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3.对本项目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的不再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医科大学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351-41355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联系方式:0351-52628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志慧电话:0351-526289623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细 目内 容1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系方式山西医科大学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叶老师,0351-413552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张志慧,0351-52628963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4项目采购内容本次共培训人数330人左右,培训时间7天,住宿8天。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需确定一处培训场所,培训场所要求具备一定的食宿条件,有一定规模的会议室。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为准。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6采购预算金额67.982万元7质量要求合格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暂估培训时间7天,住宿8天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磋商保证金,将导致磋商被拒绝。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3.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开户名称: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漪汾街支行账 号:9902001801659762行 号:305161009102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退还至供应商银行基本帐户)注:缴纳响应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0响应文件递交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加密递交1份。11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2磋商时间及地址时间:2024年8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3解密1.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5时00分—15时30分。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3.供应商须保证加解密响应文件所用CA证书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若因为加解密响应文件所用CA证书不一致或无效导致的加解密响应文件失败,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确保CA证书在整个磋商活动中期间处于有效期内,中途更新延续变更等数字证书操作可能导致加密文件无法解密。14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15磋商报价两轮报价16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章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17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2人。1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9报价服务的价格折扣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0磋商服务费及支付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5-6%(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2“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2.3“采购人”指山西医科大学。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2.6“响应”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进行磋商的行为。2.7“天”:日历日。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5.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要求;第四部分合同原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进行补充公告。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过程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6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谈判截止和开始时间,将变更时间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6.7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人将及时以公告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7.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服务部分。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9.2.1资格证明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如有)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注:(1)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6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9.2.2商务、技术部分:★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文件4.同类项目合同案例5.针对本项目详细的服务方案6.商务、技术偏离表7.其他资料9.2.3价格部分:★(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排。由于编排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10.最后报价10.1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供应商应在“最后报价一览表”上标明磋商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0.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包含了本次投标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0.4本采购项目只能有一个总报价(最终报价),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相关要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1.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盖章/签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3.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4.2响应文件密封递交的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6.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6.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17.最后响应文件的递交17.1最后报价递交时间:磋商结束后,评标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17.2最后报价递交地点:17.2.1.电子最后报价递交及格式要求: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最后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7.2.2.递交最后报价地点:线上递交。五、磋商谈判程序和内容18、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9.2供应商须在磋商开启时间前确认公司电子CA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电子CA完好性。19.3开标倒计时结束后,开启解密,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对首轮报价进行确认。19.4开启仪式结束后,转入评审阶段。20、评审阶段20.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1.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1.2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20.2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4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20.4.1偏离系指报价的内容、服务期、服务要求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采购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2条中商务,技术、服务部分带★号的未实质上响应;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磋商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E.服务内容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且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0.4.2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20.4.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大写金额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20.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6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0.7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1、磋商21.1磋商评审小组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每一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内容主要为所供服务的内容、服务期、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1.5磋商评审小组与所有供应商磋商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所供服务的内容、价格及合同条款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综合评审22.1最终报价22.1.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线上递交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同一时间通过线上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组长。22.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采购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按废标处理。22.1.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采购要求、服务要求等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1.4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2.2综合评审22.2.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打分,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2.2.2磋商评审小组将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所有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标准详见下表: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20分) (评委会共同认定)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三年(磋商投标截止日往前顺延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的有同类型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项目结算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有1项得4分,最高得20分。20二、服务部分(70分)2.1、项目服务方案(20分)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与理解、服务定位、服务实施方案、服务管理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5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理解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202.2、服务人员配备(12分) 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完整的人员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设置,管理人员配备,人员素质,从业经历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理解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122.3、食品安全(15分)根据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食品卫生、人员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理解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152.4、餐饮搭配(9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餐饮搭配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食与副食搭配、粗粮与细粮搭配、荤菜与素菜搭配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理解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92.5、配套设施(9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会议室标准及配套设施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音频设备、显示设备、记录设备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理解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92.6、应急处理方案(5分)具有紧急突发事件迅速处置应急预案,需针对实际工作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详细情况,应急处理方案能全盘考虑用户需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理解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无针对性、可行性)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5三、价格部分(10分)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是否有效报价的判断依据。22.2.3供应商由磋商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当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当供应商综合评分且报价相同时,按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23、响应文件的澄清23.1磋商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磋商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3如磋商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24、评审复核24.1磋商评审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24.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外,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5、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评审小组直接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26、磋商过程保密26.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有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8、采购项目终止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六、签订合同29、成交通知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成交服务费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选择后备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成交供应商。31.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3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1.4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32、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披露33.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4、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4.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4.2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3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4.4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4.5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4.6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4.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4.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4.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在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成交服务费的;(6)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十、政策性因素1、采购货物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附件规定的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采购清单指定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货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2、本次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5-6%(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5、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6.第三部分项目要求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6612.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7.982万元,最高限价:67.982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共培训人数330人左右,培训时间7天,住宿8天。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需确定一处培训场所,培训场所要求具备一定的食宿条件,有一定规模的会议室。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为准。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暂估培训时间7天,住宿8天。二、采购需求1.考虑到学员学习期间安全,同时为便于开展教学,建议酒店选择在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附近。服务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元)详细技术参数住宿311人140住宿标准140元/人天,按8天计算,要求酒店至少可以同时提供330人住宿的标间。餐饮330人50伙食费50元/人餐,按15餐计算,分两批培训,要求酒店可以提供满足330人就餐需要的餐厅,饭菜质量可口,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会议场所7天12000场地费12000元/天,按7天计算。要求酒店提供1个能满足330人授课需要。场地干净整洁,并配有多媒体设施(含多媒体使用费、LED屏使用费、会议室杂费等)。2.所有项目根据成交单价,在服务完成后据实结算。78.第四部分合同原则合同原则(参考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山西医科大学乙方:签订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签订日期:年月日会务服务协议书甲方:山西医科大学乙方:乙方在年月日由(项目名称)磋商采购中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会务服务协议,具体如下:一、住宿服务项目房型门市价(元/间)政采价(元/间)双方议定特惠价(元/间)单价(元/人/天)预算费用标间含双早住宿时段 月份完成(预计)备注:1、以上住房协议价、双方议定执行价。如有客人自主在前台订房,需另行支付10%服务费。2、房价已包含双早餐,如需额外早餐,每人每位须另加¥38元/位;3、退房时间:14:00(14:00至18:00前办理离店手续须支付半天房费,18:00之后离店须支付全天房费);4、房间数量需会议开始提前3天给予乙方房间保底数,乙方为甲方预定的房间若在当天报到18:00以前未入住且未向乙方退房,乙方将则按照保底房间数收取房间费用;二、会议服务项目会议室 名称门市价(元/天)政采价 (元/天)面积(㎡)课桌式(人)双方议定特惠价(元/天)预算费用及备注本次含LED屏本次含LED屏使用时间 月份完成,1个会场(预计)7天备注:1、会议服务项目中包含提供水牌、签到处、立式讲台、茶水、纸、笔、话筒、台签、LED显示屏及会场服务;2、自费项目:条幅:30元/米,可自带;3、会议费按照4小时/场费用收取,超时半小时内不加收会议费,超时半小时以上双方商议酌情收取。4、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准会议室外钉、挂、粘贴,如损坏乙方任何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如有展品仅限会场内,如在会场外展示须经乙方同意并收取一定的费用。5、会场按照甲方要求布置好后不再翻台,如重新翻台加收会议费的20%作为服务费。三、用餐服务项目用餐地点容纳餐位数(位)用餐人数(位/餐)用餐标准(元/位)用餐数量预算费用二楼自助餐厅15餐用餐时段月份完成(预计)备注:1、本次会议自助用餐,乙方保证按照约定的菜品数量进行出品,具体用餐的菜品将根据会议的开展进度由乙方餐饮部厨房进行调整,尽可能每餐都有新的变化。2、会议自助餐的甲方需提前一天确认第二天用餐的保底人数,自助餐实际用餐人数不得低于保底人数,如甲方用餐人数低于保底人数则按保底人数结算,如甲方用餐人数超出保底人数,为了保证菜品的质量,不得超出保底人数的20%,则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四、合同总金额根据预估数量住宿311人,餐饮330人,会议室1间,本次合同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整以上价格为双方约定的执行价格,具体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此价格为含税价格.五、付款方式1、依据公平协商单价,结合实际住宿人数(天数)、就餐人数(次数)、会议室使用天数,在服务完成后双方据实结算,乙方为甲方提供消费的实际等额增值税发票(餐饮不开增值专票);2、甲方会务组负责人可在乙方前厅、餐厅、包间等处签单消费,对临时增加的项目及费用由乙方会议销售经理通知酒店各部门负责人方可消费,消费账单统一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会议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会务组会后一次性结算。六、取消及违约责任1、据此协议书的条款,乙方已经按照甲方主办方的要求预留了会场、客房及餐饮活动场所;同时准备充分的人员安排及物资采购,如甲方会议活动临时取消,必将导致乙方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双方信息沟通要及时,尽可能压缩乙方的损失。2、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住宿、餐饮、会务等相应服务,乙方须赔偿甲方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应的赔偿。3、乙方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应当满足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卫生标准,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在乙方处举办会议应遵守法律及行政法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七、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如因自然灾害(疫情、火灾、地震、暴雨、暴雪、台风等)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战争、罢工、骚乱等)上述不可抗力导致会议的延期、取消,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互不补偿。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投标(报价)人所作的其他承诺甲方(章):山西医科大学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部门负责人:部门执行人: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迎泽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502121109036400733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9.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四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3.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4.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如有)……………………………………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6.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商务、技术部分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文件…………………………………………4.同类项目合同案例………………………………………………………………5.针对本项目详细的服务方案……………………………………………………6.商务、技术偏离表………………………………………………………………7.其他资料…………………………………………………………………………价格部分1.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凭证或保函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1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4.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如有)5.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磋商行为,保证做到合法磋商、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商务、技术部分磋商函(格式)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我方愿以人民币(小写)元的报价参加磋商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线上递交的电子版、纸质版正本及副本、线上最后报价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报价详见线上最后报价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相应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本次报价以响应文件中的方案进行首次报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签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注: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此项不做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磋商投标截止日往前顺延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案例(如有)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备注12345…本表可自行复制。后附相关业绩有效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项目结算凭证)。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针对本项目详细的服务方案商务、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商务、技术要求偏离情况备注….注:1、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若供应商认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商务及技术要求,可直接在此表任意位置填写“完全满足”;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实质性的负偏离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价格部分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住宿311人2餐饮330人3会议场所7天总价大写: 小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财政厅: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项目,因培训工作要求完成理论培训后进行实践技能培训,故理论培训需在8月底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故公示不足30天进行采购。山西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4年8月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餐饮住宿培训场所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