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安装 中央空调 3匹挂式空调机 5匹立式空调机招标公告(长治市第七中学校2024)
项目概况
长治市第七中学校专业教室空调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30日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4992024AGK00333
2.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七中学校专业教室空调安装
3.预算金额:606500元。
4.采购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1
3匹挂式空调机
台
6
1年
2
5匹立式空调机
台
2
1年
3
中央空调(核心产品)
组
1
1年
标的的名称、数量、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
(3)范围包括:运输、安装、辅料、系统集成、税金及其他达到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费用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4)交付地点:长治市第七中学校。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9日0点00分至2024年8月30日9点30分。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30日9点30分。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5-2090058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4.技术支持热线:95763;
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
6.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第七中学校
地址:长治市威远门中路176号
项目联系人:史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355-5865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5-2080034
附件信息:
长治市第七中学校专业教室空调安装 1404992024AGK00333.docx149.6K
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pdf921.7K
长治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七中学校专业教室空调安装项目编号:1404992024AGK00333采购人:长治市第七中学校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11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2七、签订合同15八、服务费16九、保密和披露16十、询问和质疑16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8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0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2第七部分合同文本28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长治市第七中学校专业教室空调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30日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4992024AGK003332.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七中学校专业教室空调安装3.预算金额:606500元。4.采购需求:(1)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内容: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质保期13匹挂式空调机台61年25匹立式空调机台21年3中央空调(核心产品)组11年标的的名称、数量、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3)范围包括:运输、安装、辅料、系统集成、税金及其他达到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费用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4)交付地点:长治市第七中学校。(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0点00分至2024年8月30日9点30分。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方式:供应商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30日9点30分。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5-2090058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4.技术支持热线:95763;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6.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治市第七中学校地址:长治市威远门中路176号项目联系人:史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355-58652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项目联系人:秦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355-208003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6项以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为准。二、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若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四、联合体投标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二、投标函;三、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四、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1)服务方案响应情况:包括实施时间进度表、实施交付使用标准、保障措施等。(2)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包括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培训、维修承诺等。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六、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涉及);1.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采购明细表中:3匹挂式空调机、5匹立式空调机、中央空调须提供);2.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3.正版软件承诺;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须提供);6.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七、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八、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相对应内容。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第9.2条)5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本项目预算金额606500元。7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8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如有的话)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在线提起质疑。9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中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电子签章、自然人电子签章。2.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要求。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5.2通知的获取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中采购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6.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集中采购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中采购机构解释为准。6.5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向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7.2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5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7.6集中采购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要求。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9.1.1投标文件使用山西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编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9.1.2相关资质证明证书材料提供扫描件。9.2投标保证金9.2.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相关规定。9.2.1.1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递交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投标保证金)。9.2.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9.2.3前次采购失败的,集中采购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2.4集中采购机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9.2.5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9.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9.3投标报价9.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3.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中标付的最终价格。9.3.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3.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3.5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3.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3.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上传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14.投标截止时间和在线解密14.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4.2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5.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销。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2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进行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6.3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6.4各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唱标确认。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项目组织17.1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8.投标人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19.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及商务、技术、价格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1.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业务系统内调整确认,并加盖电子公章予以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21.3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中提供说明并加盖电子公章形式,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24.评审复核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2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包括: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25.确定中标人25.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5.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7.评标过程保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采购项目废标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8.2废标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七、签订合同29.中标通知29.1中标人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八、服务费31.服务费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九、保密和披露32.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披露33.1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2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质疑34.1在线质疑提出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34.2质疑材料要求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4.3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质疑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评分办法)的,由采购人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质疑供应商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31.4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治市第七中学校专业教室空调安装。二、商务要求(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二)交货地点(安装地点):长治市第七中学校。(三)质保期:1年。(四)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方预付合同价格的30%,货物全部到货、安装、调试正常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50%,运行一个月无异常支付剩余20%。(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六)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及时无误运输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运输结束。(七)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货物的保险费用,不再另外收费。(八)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三、技术要求采购需求或性能描述详见本招标文件最后采购明细表。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一)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编排顺序: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要求中的序号顺序编制技术要求响应内容。(二)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作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内容是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评定投报标的物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综合比较与评价的依据。(三)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要求:1.技术要求响应内容应同投报标的物品牌型号一致;2.能够证明投报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公开发行的产品说明书或手册等(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提供至少一种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涉及,投标人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自行列表响应);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要求响应内容。(四)其他要求(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采购明细表中:3匹挂式空调机、5匹立式空调机、中央空调(二)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及投报的成品软件为正版软件。(本项目不涉及)(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服务要求(一)服务方案响应情况:实施时间进度表、实施交付使用标准、保障措施、培训承诺等。(二)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情况,售后联系方式)、售后服务响应机制、维修承诺等。(三)投标人在货物安装调试好后,技术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负责部门进行培训,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后,应在4小时内派工作人员到校实地查看或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小问题一天内进行维修,大件出现问题应在三天内完成更换。五、验收标准1.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中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中标人负责。2.交货时要求中标人就中标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六、其他投标人须保持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标准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内容完整,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内容完整,须加盖电子公章。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若涉及)若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须加盖电子公章。4联合体投标(若涉及)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进行审查。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说明:1.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以上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3.《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采购人在资格审查中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现场查询,查询渠道为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置的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链接,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信用信息查询合格的投标人,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予以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截图存档进行证据留存。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查询渠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查询渠道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商务资信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完整,投标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投标函内容完整,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须加盖电子公章。3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是否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要求电子签章。是否满足投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例如: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技术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1)服务方案响应情况:实施时间进度表、实施交付使用标准、保障措施、培训承诺等。(2)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情况,售后联系方式)、售后服务响应机制、维修承诺等。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说明:1.若本项目采购明细表中包含主要技术指标(★号参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逐条对照“采购明细表-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填报《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提供至少一种能够证明投报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公开发行的产品说明书或手册等,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2. 若本项目采购明细表中包含一般技术指标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投标人须逐条对照“采购明细表-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要求”的一般技术指标填报《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6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涉及)1.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采购明细表中:3匹挂式空调机、5匹立式空调机、中央空调须提供);2.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3.正版软件承诺;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须提供);6.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内容齐全,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报价7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内容完整,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7、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15分)151、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具备以下证书:(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ISO45001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对应证书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同类型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章盖章页、服务事项及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两年内,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为无效项目案例。15二、技术部分(55分)551、服务方案: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从网点配置、人员配置、备品备件、以及响应时间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分别得8分、6分、4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产品供货方案: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有预测并有全面完善的应对措施,分别得8分、6分、4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质保期为1年,在此基础上每延长1年,得2分,此项最高分4分。204、技术参数、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 1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有3项及以上的不得分,最终以《投报货物技术偏离表》为准。155、核心产品功能性要求(1)为方便管理,所投中央空调系统可以实现手机和电脑远程控制(投标报价包含),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2)投标的中央空调的外机具备防积雪功能、防雷击功能、断电重启功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得4分,满分12分。(3)所投中央空调部分环形出风室内机采用360°不间断送风面板,能单独控制四个导风百叶的得2分,不能单独控制不得分。(4)所投中央空调部分环形出风室内机采用高天花设计,送风距离达4.5米层高的得2分。20三、价格分(30分)3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第七部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8.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若涉及)……………………………四、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及《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涉及)……………………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一、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若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须加盖电子公章。四、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电子公章):乙方(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年月日20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二〇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页码二、投标函……………………………………………………………………………………三、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四、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格式………………………………………………《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格式………………………………………………六、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涉及)………………………………………………………1.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2.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3.正版软件承诺……………………………………………………………………………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须提供)……………………………………………………………6.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七、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八、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对以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中相关声明、承诺及我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5.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6.我方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10.我方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1.我方如果在投标文件解密后规定的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不予退回我方提交的保证金。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7.我方承诺投标项目若涉及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从我方基本账户上转出。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内容完整,不得留空。三、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进行响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四、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包括服务方案响应情况、售后服务响应情况等。(1)服务方案响应情况:实施时间进度表、实施交付使用标准、保障措施、培训承诺等。(2)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情况,售后联系方式)、售后服务响应机制、维修承诺等。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及采购明细表(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进行响应;2.《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格式)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招标文件主要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对应主要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备注123…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主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注:1.采购明细表中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若本项目采购明细表中包含主要技术指标的,须逐条对照“采购明细表-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填报《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3.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提供至少一种能够证明投报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公开发行的产品说明书或手册等,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格式)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招标文件一般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对应一般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备注123…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采购明细表中技术参数前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2.若本项目采购明细表中包含一般技术指标的,须逐条对照“采购明细表-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要求”的一般技术指标填报《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3.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六、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涉及)(若涉及以下格式资料内容,请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及后续文件中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以方便查验。1.《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采购明细表中:3匹挂式空调机、5匹立式空调机、中央空调须提供)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未提供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2.《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3.正版软件承诺格式正版软件承诺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及投标的成品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第包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须提供)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申明。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15%的价格扣除政策。如果投报货物既有大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填写供应商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特此证明。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七、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八、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位单价总价质保期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含:运输、安装、辅料、系统集成、税金及其他达到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费用等。第 包 总报价(大写) (小写)¥:注:此表须对照后附《采购明细表》逐项填报,不得缺项漏项,否则视同无效投标。若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将导致无效投标。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采购明细表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七中学校专业教室空调安装序号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要求计量单位数量质保期13匹挂式空调机挂机:3匹能效等级:二级冷暖方式:冷暖空调技术:变频使用面积:约30-40㎡额定制冷量:最大≥7000W功率最小≥1000W额定制热量:最大≥9000W功率最小≥750W台61年25匹立式空调机柜机:5匹能效等级:二级冷暖方式:冷暖空调技术:变频使用面积:40-70㎡额定制冷量:最大≥12000W功率最小≥2600W额定制热量:最大≥12500W功率最小≥2900W台21年3中央空调(核心产品)一、主机(外机)1台空调技术:变频 冷暖方式:冷暖额定制冷量:≥185KW 功率:≤50KW额定制热量:≥205KW 功率:≤50KW噪音值:40-68二、内机1.内机1(2台)空调技术:变频 冷暖方式:冷暖额定制冷量:≥5KW 功率:≤25W额定制热量:≥5.5KW 功率:≤25W2.内机2(24台)空调技术:变频 冷暖方式:冷暖额定制冷量:≥2.2KW 功率:≤18W额定制热量:≥2.5KW 功率:≤18W3.内机3(2台)空调技术:变频 冷暖方式:冷暖额定制冷量:≥6.3KW 功率: ≤33W额定制热量:≥7KW 功率: ≤33W4.内机4(8台)空调技术:变频 冷暖方式:冷暖额定制冷量:≥7.1KW 功率:≤35W额定制热量:≥8KW 功率:≤35W5.内机5(1台)空调技术:变频 冷暖方式:冷暖额定制冷量:≥3.6KW 功率:≤19W额定制热量:≥4KW 功率:≤19W6.内机6(6台)空调技术、;变频 冷暖方式:冷暖额定制冷:≥12.5KW功率:≤74W额定制热:≥12.0KW 功率:≤74W三、覆盖面积:1200余平方米四、功能及要求1.中央空调系统可以实现智能控制。2.中央空调的外机具备智能除霜功能。3.空调部分环形出风室内机采用高天花设计,送风距离满足达3.5米层高。4.环形出风室内机采用180°不间断送风面板,能控制导风百叶。组11年长治市第七中学校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2024版)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专业教室空调安装项目采购活动中做到: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不少于30天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要求,完善备案资料,并上传本承诺书。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5.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6.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无论是采购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一律由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按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评审劳务报酬。第1页共2页7.评审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和评审情况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直接下载电子通知书)。依法合规收取保证金并及时退还,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滞压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8.收到供应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需要公开验收结果的项目在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认真落实资金预付制度,对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项目不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以上承诺,敬请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采购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签字:过8经办人签字:第2页共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安装 中央空调 3匹挂式空调机 5匹立式空调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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