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古运河沿线慢行系统提升项目(一期)质量检测服务
2、建设地点:
古运河沿线
3、
项目
预算金额:
3万元(5万元*60%)
。
4、
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
3万元(5万元*60%)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3
0
日历天内完成整
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不计算赶工措施费。开工时间暂定为
2024年
8
月
23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6、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全线长度约
16500m,拟对古运河(扬州闸-高旻寺)两侧沿线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实施新增座凳76个,座凳替换27个,景墙出新629m,新建人行道1215m2,翻新人行道1738m2,道路铺装修缮539m2,新建路灯17杆,安放垃圾箱30个,配套实施草皮铺设、坐凳铺装、路灯迁移等。
7、招标范围:
古运河沿线慢行系统提升项目(一期)质量检测服务。
展开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
:2024-08-19 16:0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古运河沿线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19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8-08 11:04:10
采购编号:JSYZC090199Z20241778584
采购单位: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有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具备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JSSDZX-2024147号古运河沿线慢行系统提升项目(一期)质量检测服务谈判采购文件康国际购物中心采购人: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24年8月8日目录第一章谈判采购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四章项目需求16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4第六章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一章谈判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古运河沿线慢行系统提升项目(一期)质量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受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的委托,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其古运河沿线慢行系统提升项目(一期)质量检测服务进行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SDZX-2024147号2、项目名称:古运河沿线慢行系统提升项目(一期)质量检测服务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4、预算金额:3万元(5万元*60%)。5、最高限价:3万元(5万元*6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服务期,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谈判响应函(原件)1.2资格声明(原件)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如确实无法提供请提供材料证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有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具备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5日(北京时间)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方式: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售价:3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1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7.2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谈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谈判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7.3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4潜在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7.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于2024年8月15日18点00分前回复(电子邮箱:806763835@qq.com,联系电话:18851448022,邮件标题为单位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五台山路18号联系人:徐沪阳联系电话:189052705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联系方式:杨小新联系电话:186527982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婧电话:188514480222024年8月8日第二章谈判须知(参加谈判采购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谈判采购的方式。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满足本谈判文件“谈判采购邀请”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谈判费用4.1谈判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4.3本次采购由采购人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80%计取招标代理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费用均包含评委费及招标文件评审等相关费用,项目招标完成后,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代理费。(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甘泉支行开户名称: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100001409000014174.4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谈判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谈判采购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个工作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个工作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7、谈判文件的解释7.1本谈判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拒绝接收。)1.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3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3.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2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3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响应报价表4.1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谈判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4.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4其它费用处理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4.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6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5.2对谈判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5.3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3、迟交的响应文件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2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3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5、谈判响应有效期5.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四、谈判与评审1、谈判仪式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谈判小组2.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2.2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3、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谈判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6、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6.1谈判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6.2评审方法和标准6.2.1评审方法。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谈判采购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2、质疑处理2.1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必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2.3未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提起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一、主要检测业务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检测服务。二、检测费支付1、所有检测报告完成后,工程量经监理、甲方、跟审单位确认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支付须待财政资金到位。支付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注:本工程所有检测项目均由乙方负责,不具备检测条件的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乙方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先行垫付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费用,乙方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材料由乙方自行送达第三方进行检测,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代为转送,委托检测费用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按实结算。2、本合同为固定费率合同,检测工程量按实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万元(检测估算价打6折,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综合费率=投标报价(万元)÷估算价(万元)。检测费用计价基数为2001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苏价服[2001]113号文中检测项目中没有费用标准的,计价基数参照2007年《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交质[2007]71号)。检测费用单价按照计价基数×投标报价综合费率计算。本项目涉及的除外委的所有材料均按此标准结算,以双方现场签证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外委的检测费用按实结算。(最终总结算不超最高限价3万元)三、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检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2、向乙方提供检测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检测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4、按相关规定办理检测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二)乙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检测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2、检测工作开始前三天内应将检测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检测工作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3、乙方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与本合同检测项目相应的资质证书。如因资质证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4、乙方须按甲方确认的具体数量进行检测,每次检测前须报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并按时提交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并对其提交成果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5、检测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和施工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6、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及提供相关资料。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工作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如在检测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四、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检测场地的,工期相应顺延。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检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本合同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若乙方所提交的检测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检测作业,并补齐有关资料。由此造成检测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4、如因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5、乙方在检测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6、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撤离工作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检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作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检测单位进场。7、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而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五、其它1、本工程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包。如被甲方发现有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2、中标检测人应按工程的时序进度开展检测工作,及时提交完整的正式检测报告,不得以未付款为由,不提交或扣留检测报告,影响工程正常进行。3、实际检测数量根据监理签发的通知单为准。对非业主原因造成的不合格而重新检测的工作量,由施工单位负责检测费用。4、工程竣工时,检测单位应提交全部工程检测资料,并报检测费项目清单给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工程检测的见证台帐对检测项目和数量进行审核后,报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检测费的结算依据。最终以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5、工程开工后,乙方至少委派两名检测人员常驻现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程质量检测人员。6、如出现不合格报告,乙方必须当天通知甲方联系人,否则对乙方处1000元/次的约定损失赔偿金。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检测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并可以采取经济处罚。9.未尽事宜按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古运河沿线慢行系统提升项目(一期)质量检测服务2、建设地点:古运河沿线3、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5万元*60%)。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万元(5万元*6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不计算赶工措施费。开工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2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署的开工令为准。6、建设规模:本项目全线长度约16500m,拟对古运河(扬州闸-高旻寺)两侧沿线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实施新增座凳76个,座凳替换27个,景墙出新629m,新建人行道1215m2,翻新人行道1738m2,道路铺装修缮539m2,新建路灯17杆,安放垃圾箱30个,配套实施草皮铺设、坐凳铺装、路灯迁移等。7、招标范围:古运河沿线慢行系统提升项目(一期)质量检测服务。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1、中小企业(1)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三、评分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报价(30分)以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基准价,得满分30 分。其他报价得分= (基准价/其他最后报价)×30×100% (保留 2 位小数)检测方案(50分)需求的理解与分析(8分)对项目现状的了解、需求的理解情况进行打分。需求理解透彻,合理并具有扩展性得8分;需求理解较好,较全面得6分;基本满足需求得2分;检测方案(50分)进度计划(8分)根据针对本项目的总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保证措施进行打分。计划及措施科学、详细、可实施性强得8分;计划及措施较科学、详细、可实施性较强得6分;计划及措施科学、详细、可实施性一般得2分;检测方案(50分)质量控制(9分)根据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打分。计划及措施科学、详细、可实施性强得9分;计划及措施较科学、详细、可实施性较强得6分;计划及措施科学、详细、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检测方案(50分)方案合理性(9分)根据针对本项目的排查方案的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合理性程度高得9分;方案基本合理得6分;合理性有欠缺但不影响实质内容得3分;检测方案(50分)专业人员配备及工作流程方案(8分)根据针对本项目的专业人员配备及工作流程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合理性程度高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得6分;合理性有欠缺但不影响实质内容得2分;检测方案(50分)服务承诺(8分)根据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与说明进行打分。保障措施、承诺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保障措施、承诺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保障措施、承诺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项目组人员配置(10分)项目负责人(5分)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组人员配置(10分)项目组成员(5分)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10分)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本项最高10分。(业绩认定:提供中标通知书、检测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分100 分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2、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备带评审时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评委会审查。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过后概不接受。第六章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正(副)本项目名称: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2、资信证明文件三、谈判响应函四、谈判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人员配备一览表八、项目需求响应方案九、………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谈判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资信证明文件要求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谈判响应函(原件)1.2资格声明(原件)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有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具备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法定代表人:(5)实收资本:(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流动资金:长期负债:短期负债: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 目 名 称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SDZX-2024147号古运河沿线慢行系统提升项目(一期)质量检测服务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声明函应涵盖本项目(分包)所有货物,否则价格不作扣除。6、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7、《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三、谈判响应函致: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谈判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将承担相应的后果。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谈判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第一轮报价是否为小微企业大写:小写: 备注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谈判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该表报价非本次谈判中的最后报价。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谈判要求谈判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或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序号项目谈判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限服务要求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地点付款方式谈判响应货币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七、辅助报表表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工程质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表2项目组人员表岗位姓名性别 年龄职称职务学历 类似业绩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八、项目需求响应方案(供应商根据评分细则自行编制)九、………(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于月日谈判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网站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 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联系人邮 箱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所投项目名称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邮箱:806763835@qq.com电话:18851448022)。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质量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