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堂食材招标公告(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2024)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9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比选
二、预算金额:
70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9日 至 2024年8月19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附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附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比选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9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比选文件提供期限
1.比选文件发售期: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17:00时。
2.报名方式: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可以采取线下购买方式: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临江门地铁站3号出口)世贸大厦41楼4101室),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联系人电话)、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也可以采取线上购买方式:发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档到购买邮箱:786196535@qq.com,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并购买比选文件。报名咨询电话:18502305055。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8月19日 09: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8月19日 10: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
七、评审信息
比选时间: 2024年8月19日 10:00
比选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
采购经办人:廖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919800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九州太道6号
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廖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502305055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世贸易大厦4101
九、附件
(8.8)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docx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比选文件项目名称: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人: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1-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8-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23-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5-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年)中标人数量(名)服务期限包1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参考白市驿永辉超市价格的90%执行11年二、资金来源代收代支,预算金额为70万元/年。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附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比选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9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比选文件提供期限1.比选文件发售期: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17:00时。2.报名方式: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可以采取线下购买方式: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临江门地铁站3号出口)世贸大厦41楼4101室),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联系人电话)、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也可以采取线上购买方式:发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档到购买邮箱:786196535@qq.com,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并购买比选文件。报名咨询电话:18502305055。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四)投标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无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投标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联系人:廖老师电话:023-89198009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九州大道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廖老师电话:18502305055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世贸易大厦4101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分包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1项实施期:1年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全体师生,主要配送蔬菜类、水果类、家禽蛋类等餐饮物资,提供验货、检疫检验、仓储、配送、搬运等服务。(二)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标准。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供应品类1.食品类别分包号食品类内容包1: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等餐饮物资,※2.质量要求包1:①蔬菜a.质量要求: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在交付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低于95%的按实际斤两扣除。b.严禁配送“坝脚菜、边角菜"等劣质和腐烂变质的蔬菜。②水果质量要求: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③禽蛋表皮略粗、有光泽、在光线下呈透明状,蛋黄完整不下沉、蛋清透明,用手摇晃没有声音,放入水中下沉。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岀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供货厂家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二)特别说明1.本项目实际采购食材种类、数量及配送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不限于上表列举种类。2.投标人为食堂配送的蔬菜、水果类、禽蛋类等新鲜食材,按需要采用冷链车专车运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用食材运送筐、盒分类存放。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货源组织能力,向采购人食堂提供和保障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4.投标人供应的所有食材及配送标准应符合DB50/T1375—2023《重庆市食品集中配送服务规范标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一)服务期本项目总服务期1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签订合同,服务期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根据学校规定进行不定期考核,3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此潜在风险,并承担可能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三)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1.验收标准(1)中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禽蛋类须规范包装,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食品生产许可证SC标识齐全明晰;蔬菜水果类食材需提供当日产品快速检测检验合格报告。(2)各类餐饮食材验收标准详见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2.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相关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配送物资,中标人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提供货物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中标人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作退货处理。(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二、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须为费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各品类的费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二)折后结算价包括本项目所有的原材料的食材价、食材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搬运费、人工费、服装费、仓储费、通讯费、培训费、验收费、保险费、利润及各种应纳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投标报价费率限价:费率限价(%):90%。序号品类参考基数采价频率备注1果蔬类超市价格一季度一次2禽蛋类超市价格一季度一次※三、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二)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支票或者现金的方式缴纳,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三)履约保证金金额:每个入围中标人分别缴纳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四)退还时间:中标人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四、付款方式(一)结算价格:①按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下旬)询价一次确定平均价格。如果在3个月内,物价涨幅或下降超过10%的,双方书面及时提出另行询价确定平均价格。②未列入目录内商品的价格,应随行就市并承诺折扣作为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作为结算价格。(二)结算方式:每月的第一周据实结算支付一次,结算费用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中标人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人单位的验收人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2.中标人送货当日开具送货单,每个月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包含双方签字的供货单和对应发票);3.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结算费用;4.每次支付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正规发票。※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货物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以不影响采购人食堂正常供餐工作。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同时按单次处以中标人每次1000元罚款;达到3次及以上的,处以中标人每次5000元罚款,以上罚款均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达到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再进入下一轮次签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2.在服务期内,中标人所供物资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免费进行更换,针对情况进行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3.对于滞销或低于总保质期三分之二的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物资,中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及时退换。4.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进行抽检,抽检一次不合格严重警告并扣除该批货物全部资金;抽检二次不合格除扣除货物资金外还有权无条件提出解除本合同。5.中标人提供不合格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人提供不合格的、以次充好、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并处以该类供应食品当季度货款10倍的罚款,罚款由采购人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结算款不足以支付罚款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支付不足部分。(2)中标人提供有毒、过期、假冒伪劣食品的,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造成事故的,中标人除须负担全部之医药费及相关赔偿费用外,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刑事等法律责任并放弃申诉抗辩权。(3)若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每批次送货单项货物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材料,以违约论处,按单次处以中标人每次500元罚款。(4)一经发现供应未按本合同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送货的,除全部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罚款,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将有权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提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或数量问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有关约定扣除保证金。6.因采购人并不具备对货品的病毒、农药残留物、添加剂等的检验检疫能力,采购人收货或使用,并不代表采购人认可货品完全符合质量要求,中标人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免除其任何责任,也不能要求采购人承担责任,中标人仍应承担所供货品的质量责任。7.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中标人供应食品给采购人师生带来伤害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外,中标人同时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8.采购人和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均应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基本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比选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比选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比选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最低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注: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本比选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要求的(第二篇中“※”号标注部分除外),服务部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2服务部分(36%)配送方案(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物资配送进行综合评审,采购配送流程方案、时间安排、工作计划、详细的可行性评分:保障方案针对性强,时间安排合理的得5-7分;保障方案针对性较强,时间安排较合理的得2-4分;保障方案针对性差,时间安排不合理或未提供的得0-1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2服务部分(36%)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7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中关于食品安全保障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审。食品安全保障包含:食品安全认证体系、食品可追溯性、各类检测项目(如农残检测等)、冷链控制系统等。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要求的为优,得5-7分;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较符合要求的为良,得2-4分;方案说明一般详细、准确度不高,不符合要求的为一般或未提供的得0-1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2服务部分(36%)物质保障方案(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物资保障进行综合评审,采购配送流程方案、时间安排、工作计划、详细的可行性评分:保障方案针对性强,时间安排合理的得5-7分;保障方案针对性较强,时间安排较合理的得2-4分;保障方案针对性差,时间安排不合理或未提供的得0-1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2服务部分(36%)服务人员配备方案(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配备人数及配备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完备性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合理、科学、完备的得5-7分;方案较为合理、科学、完备的得2-4分;方案合理性、科学性、完备性较差或未提供的得0-1分。方案中需提供服务团队的成员名单、健康证复印件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所有团队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2服务部分(36%)应急预案(4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中为本项目提供的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方案。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4分;方案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得3分;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一般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2服务部分(36%)食品安全计划(4分)投标人有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根据其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全面清晰、可行性强为优得4分,方案内容较合理清晰、可行性较强为良得3分,方案内容合理和可行性一般为合格得2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比选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34%)食品安全保障(4分)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5000万元(含)以上得4分,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得3分,1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得2分,1000万元以下得1分,未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得0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34%)业绩(6)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业绩(供应人数达到1000人及以上或每年供货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合同金额和投标人单位名称,供应人数的体现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34%)认证体系(4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得0.5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0.5分。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得 0.5分;5.投标人具有GB/T31950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6.投标人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7.投标人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得0.5分。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34%)供应链保障(5分)投标人具有蔬果基地或与蔬果基地有直接合作关系的得分5,否则不得分。自有蔬果基地的,提供基地照片及自有产权证明;如为合作关系的,提供合作协议(合同)及付款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34%)仓库配备及配送能力(9分)投标人在重庆市范围内,拥有自有或租赁的食品仓库。食品仓库建筑面积累积在5000平米(含)以上的得3分,3000(含)-4999平米的得2分,1000(含)-3000平米(不含)得1分,1000平米以下得0分。提供库房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面积的需由产权所有方提供证明材料。3商务部分(34%)仓库配备及配送能力(9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食品冷藏库,冷藏库面积在200平米及以上的得3分, 100(含)-200平米(不含)得2分,100平米以下得1分,不提供或不具有不得分。自有或租赁食品冷藏库须提供相关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面积的需由产权所有方提供证明材料。3商务部分(34%)仓库配备及配送能力(9分)投标人自有或长期租赁(时间至少1年以上)的配送运输车辆在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最多得3分。(其中冷链配送车数量少于1辆不得分)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租赁车辆,提供租赁车辆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34%)检测能力(6分)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1台(含)至3台(不含)得1分,3台(含)以上得2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1名食品检测员得 1分,拟投入本项目1名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资格得1分,以上人员为同一人的不重复得分。3、投标人具有食品追溯体系电子平台得2分。1.提供设备照片和发票复印件;2.提供食品检验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购买或租用的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投标供应商(一)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合格投标供应商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审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比选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比选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比选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或公告形式的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比选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比选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6.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商务及经济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须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及经济文件”,其中PDF或图片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推荐采用U盘为文件载体)。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按比选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装订3.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篇规定内容和格式使用不可拆卸的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牢固,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页码。(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投标,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八)投标报价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九)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供应商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比选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小组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供应商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三)投诉投标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提起投诉。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比选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可参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费用为3年预算金额的1.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比选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方案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第四篇评标标准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四、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分包号分包名称投标报价(费率)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服务方案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比选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第四篇评标标准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四、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