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服务外包招标公告(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



  项目概况                                                    
    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诚远庆2024045号 
    项目名称: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30000  
    最高限价(元):163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学期学生就餐人数约1900人,教职工80人,工作人员40人,提供三餐服务,服务一学年。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学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四楼庆元开标室三41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其他注意事项: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磋商。4.2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4.2.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4.2.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元县第二中学 
    地    址:庆元县蒙洲街道下滩路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019508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8-6019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 
    传    真:0578-6161128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永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163619 
    质疑联系人:周伟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8-61636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庆元县财政局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传    真:0578-6019125
    联 系 人:蒋烨芳
    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45.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docx173.7K

45.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浙诚远庆2024045号项目名称: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 购 人:庆元县第二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诚远庆2024045号项目名称: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30000元▲最高限价:163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8月20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公告附件。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响应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62850359@qq.co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8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注意事项: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磋商。4.2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4.2.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4.2.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第二中学项目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8-6019508质疑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8-6019501地址:庆元县蒙洲街道下滩路18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夏永聪联系电话:0578-6163619传真:0578-6161128质疑联系人:周伟平联系电话:0578-6163619传真:0578-6161128地址: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联系人:蒋烨芳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传真:0578-6019125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特别提醒: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2采购人庆元县第二中学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方式分散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6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磋商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9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接收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09:0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62850359@qq.co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10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8月20日09:00开始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1履约保证金无1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3评审办法和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16供应商解密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CA锁);17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三份,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总则1.适用范围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庆元县第二中学。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与项目磋商的供应商。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供应商代表”系指响应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7“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8“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9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CA电子章。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供应商基本要求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条的规定;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5.4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供应商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6.1.6磋商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7.供应商的风险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9.3.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在评审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资信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11.2.2技术部分编制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1.2.2.1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1.2.2.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11.2.2.3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做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11.2.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11.2.3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3投标报价▲11.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报价书上写明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服务内容、保险、税金、培训、售后服务费、配套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11.4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11.5封面: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2.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5.响应文件的加密15.1供应商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5.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6.响应文件的提交▲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6.2不予接收的电子响应文件情形: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7.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17.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内容均应相同。五开标和磋商评审18.磋商会议18.1优先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响应文件磋商、评审。18.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投标响应。18.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8.4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响应文件,上传之前须由供应商代表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进行解密。18.5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其他供应商名单。18.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1262850359@qq.com)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18.8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供应商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9磋商会议结束。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9.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0.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21.响应文件的澄清21.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21.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5.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6.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26.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6.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7.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27.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7.2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7.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7.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7.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7.6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性负偏离或出现“▲”条款的负偏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不作变动的;27.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7.8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27.9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7.10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7.1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7.12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7.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14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七法律责任2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8.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28.1至28.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2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1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2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9.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9.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0.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3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31.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1.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八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2.1针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上予以公布,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2.2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九质疑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3.3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3.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3.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3.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3.4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3.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33.6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十投诉3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一授予合同35.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36.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7.签订合同37.1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7.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7.3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7.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7.5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二验收38.采购人应当及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考核。38.1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标的的技术指标、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8.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8.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挠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三政府采购政策39.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39.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9.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39.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9.5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39.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9.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9.8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9.9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四其他事项40.解释权40.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0.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根据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80%计算,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注:账户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行账号:33050169733500001411第三章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提高中小学食堂经营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本项目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一、食堂概况1、食堂现状:学校已具备水电气、基本厨灶厨具、餐厅、清洁消毒、消防设施等硬件设施,供应商可现场踏勘。2、本学期学生就餐人数约1900人,教职工80人,工作人员40人,由学校负责采购各种食材(主副食品原材料)等,托管方负责学校全体师生早、中、晚三餐及每学年学校组织培训、调研、会议等,食堂以桌餐或快餐形式招待。二、外包内容及要求、外包期限本项目外包内容及要求、外包期限如下:1.外包方式及内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由供应商承担,学校向供应商提供劳务费和管理费。即投标供应商负责学校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存储、制作加工、配餐、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与校方食堂管理员对采购的食品、蔬菜、调料、日常用品等原材料进行清点验收、保管。食堂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学校负责。(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餐具清洁剂、防水手套、防水围裙、防水袖套、劳务人员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围裙、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食堂设施、用具维修的费用。)2.服务要求:达到A级餐饮服务标准。3.外包期:本项目外包期限为一学年。4.供应商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供应商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调派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供应商不得擅自制作饭菜对外经营。三、相关人员配置1.供应商食堂人员配置不得少于38人,其中主厨1名需具有一级技师厨师证书的,副厨5名,管理人员1名,洗菜、配菜、洗碗、保洁、配餐人员31名,在确保人员总配置数不变,主厨、副厨人数不变,投标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提供最优方案。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有员工的健康合格证。注:供应商食堂人员餐费按学生收费标准收取,男员工2350元/学期,女员工2300元/学期,由外包人交到学校的食堂账户,如上级部门有新的收费标准,按新的收费标准收取。四、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SB/T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五、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一)食堂设备、工具等1、学校向供应商提供现有食堂基础设施设备,食堂、餐厅设施设备更新与维护均由采购人承担。学校食堂室内外均已装修,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厨房布局。2、碗、勺、筷、盘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提供,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供应商承担,在外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3、营业前双方负责厨房物品的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转交成交供应商使用,供应商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和赔偿。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将上述物品交还学校,如有遗失,损坏,供应商照价赔偿或修复。不具备的食堂设施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出资负责添置,合同期后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二)用餐时间及服务1、供应商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外包一学年,一学年需服务10个月。2、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制度,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供应商要合理安排人员下班时间。(三)服务质量要求1、供应商需对外包期内的人员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外包。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A级餐饮服务标准订立服务规程。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供应商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学校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餐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7、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9、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10、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四)节能措施要求1、全面贯彻落实采购人制定有关节能的各项规章制度。2、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各项节能项目的改造工作。3、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节能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4、供应商所承担的食堂的各项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节能要求来实施服务工作。5、采购人所承担服务区域的全年节电、节水、节油等年度目标要达到减5%以上,这一指标要作为年度考核食堂外包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6、采购人已将节能内容列入对供应商百分考核制之中,采购人组织人员定期与不定期对供应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行检查考核。(五)食品安全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采购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采购人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配餐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5、供应商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如发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采购人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5、食品原料的采购(1)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供应商不得要求供货主提供已加工或粗加工的食材;(2)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采购人负责进行采购,由供应商主厨、采购人委派管理人员共同验收。供应商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好入库、保管工作;(3)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4)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5)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购人处理;(6)供应商每餐每样菜肴、主食汤、米饭等所有食品均须留样48小时(每样100克),并做好记录。6、食品加工(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oC;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oC或低于10oC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食品不得再食用;(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装配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7、食品储存(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厘米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8、餐饮具消毒卫生(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9、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10、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六、劳动管理1、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医院体检、办理健康证,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2、供应商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采购人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3、食堂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4、各种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1)第三者责任保险:供应商应为参与外包区域经营的工作人员(包括人员以及第三方)投保,以保证在外包期间人员和财产以外遭受损失时得到补偿。(2)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在外包期内,供应商应为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业主在供应商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5、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每日的菜品(食材、调料等)均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并移交供应商清点验收、加工、制作、配餐,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检查。供应商要确保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6、在外包期内供应商应保持外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采购人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供应商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采购人将书面通知供应商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采购人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七、服务质量考核: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条例,搞好我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学校饮食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如下:1.否决性指标:(1)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致使多人呕吐、腹泻。(2)当年食堂就餐人员发生食源性甲乙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3)发生因职工失职造成的生产、消防等重大恶性安全事故。(4)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员工发生治安案件影响较大的。(5)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食堂供应餐脱节、断供等情况。(6)供应商以任何不正当利益(金钱、礼品、其他等)馈赠我方的任何工作人员。(7)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其员工违反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场所的规定。存在上述任何一项指标所列行为的,由供应商赔偿损失,承担一切责任。2.考核办法:对供应商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两个部分。每一个自然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日常考核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见庆元县第二中食堂月份餐饮日常考核表)、满意度测评分合格分为70分(具体见庆元县第二中食堂月份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表);日常考核100分、满意度测评分70分(含7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上月外包费。日常考核分每扣1分扣除当月承包款100元,如果满意度在70分(含7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外包费的600元,连续两次考核分80分以下或满意度测评分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外包资格(即终止合同)或要求其整改并继续履行合同,并由外包方承担因满意度不达标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每扣1分扣除当月承包款人民币100元。)八、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合同总价每学期扣除2万元(共4万元)做为每学期期末考核奖金,剩余合同款按月结算,采购人在次月10日之前向成交人一次性付清上月经所有约定的费用。2.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人外包费用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外包服务费包括员工工资、福利保障、奖金、管理费、劳保用品等,采购人不支付其他费用给承包方。每月支付金额:上月服务费项经采购人的日常考核,双方确认后,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发票,在次月10天内支付上月服务款。服务款以转账方式支付。特别约定:日常考核期内如发生双方对当月外包款和/或扣款有异议,导致无法正常支付当月服务款情况的,供应商仍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没有支付服务款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九、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2)本次采购,在服务期内如因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相关人员的工资等出现变化的,该部分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以调整该部分费用,各供应商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风险。3)供应商须负责对员工的职责范围进行安全文明操作进行培训,确保安全合理高效服务。合同外包期内,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出现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负责任。各供应商须在报价中考虑风险。4)供应商投入全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规定的人数,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人数多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人数时,须按拟派人员数量报价。6)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外包。十、其他要求及相关说明1、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或其授权的人员对外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2、供应商在外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3、供应商须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外包区域服务工作。4、供应商要为外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供应商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采购人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供应商负担。5、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食堂外包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每日的菜品(食材、调料等)均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并移交供应商清点验收、加工、制作、配餐,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检查。供应商要确保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6、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7、供应商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采购人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8、在外包期内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供应商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供应商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9、供应商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节电节水。10、供应商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如发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采购人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11、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12、外包期满或合同解除,采购人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13、采购人保证供应商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外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供应商正常开展服务。14、禁止事项(1)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供应商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2)供应商不得在外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外包区域对采购人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3)未获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任何时候都不能在外包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把生、熟食品带出食堂。附件1庆元县第二中学食堂月份餐饮日常考核表年月日序号考核扣款内容扣分备注1直接成本控制(主副食调味品)盈亏率超出采购人规定百分比的。5分/百分点2完成就餐保障任务出现失误的。2-10分/次3人员配备未按合同规定要求的(人数、健康证、厨师等级证、上岗证等)。2分/人次4违反食堂日常检查目录中规定条款的。0.5-2分/次5用工手续不齐全或支付员工工资不及时的。3分/人次6未按国家规定给员工交“保险金”的。2分/人次7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或未按规定时间营业的。2分/次8服务人员未按我方要求统一着装和佩戴口罩、工牌、帽子等,或着装不整洁的。2分/次9每月少于二次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服务礼仪、专业技能、应急预案等进行全员培训,并有书面材料备查。2分/次10机器设备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财物的、设备保养或保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双倍赔偿并扣分2-10分11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食品生产安全知识,熟悉食堂生产流程,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违反安全规定的。0.5分/人次12设有专兼职生产及卫生安全员,能经常开展自检和设备检修,并做好记录,未按要求做到的。2分/次13未做好食品及原料验收、留样、药残检测及相关记录的2分/次14餐饮具洗涤消毒不符合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操作流程。2分/次15食品加工场地、仓库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私人用品的。2分/次16厨房、食堂环境内外保持整洁有序,定置管理到位,标识清晰。每餐清洁后厨房地面、厨具等保持干燥,定期清洗油质保证地面橱柜整洁不油腻。达到3处以上的。2分/3处17早餐主食点心、中(晚)餐菜肴品种少于我方招标文件中各食堂服务内容规定的数量的。2分/3种18菜谱每周排列一次,在周五前公布下周菜谱。前后两周中晚餐的菜品重复率不得超过50%。及时更新公告栏菜单及温馨提示内容,未做到的。2分/次19菜肴色香味不佳的,菜肴中有头发等杂物,有腐坏变质情况的。2-5分/次20加工过程中减少浪费,合理控制成本,损耗率高于2%的。2分/次21伙食数量供应不足,或造成职工不能及时就餐的。2-10分/次22查到同一个问题两次(含)以上的,或指出问题后没有及时整改的。2分/次23每周推出一道新菜。2分/周24顾客投诉经查证属实,接到我方发出的就餐人员投诉处理通知单的。2-10分/次25爱护保管好食堂食物原料,工具材料。有私自将食堂食材,原料,工具等带回家或送给他人的。5分/次26不及时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等。1-5分/次27完成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的临时任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规范达标等基础台账工作,以及临时性的必要工作。无故拒绝或拖延完成的。5分/次28服务员,厨师及管理人员离职7天以上(国庆、春节期间连续3天以上缺位的)未补进的,月替换超3人的或年度替换率超出总人数20%的。5分-30分/人次29因供应商员工表现不好影响服务保障,我方提出更换人员要求后供应商未及时落实的,以我方书面通知为时间节点。4分/天30供应商未将80%以上的服务质量考核资金或专项考核资金用于员工奖励(查发放清单并进行必要的核实)。2分/人次31更换项目负责人未经我方认可的。20分/人次32未按我方要求控制能耗和易耗品使用额度的。2-10分/次33违反各类安全规定的。2-10分/次34被劳动监察或卫生防疫等部门检查出现问题的。20-50分/次当月得分(满分为100分)校方测评监督人员:供应商项目管理人:附件2庆元二中学校师生对食堂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表年月日评定内容请在所选项前打√员工仪容仪表10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很满意得10分,满意得8分,较满意得6分,不满意得4分,很不满意得2分员工礼节礼貌10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员工服务态度10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餐厅环境卫生10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餐具消毒卫生10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早餐花色质量15分品种5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早餐花色质量15分口味5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早餐花色质量15分质量5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午餐花色质量15分品种5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午餐花色质量15分口味5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午餐花色质量15分质量5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晚餐花色质量15分品种5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晚餐花色质量15分口味5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晚餐花色质量15分质量5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对食堂总体满意度5分□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很满意□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得分意见、建议校方测评监督人员:供应商项目管理人: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庆元县第二中学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号招标文件于年月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d.变更补充文件e.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二、服务内容和方式本合同总价包含的服务内容及方式:根据甲方的采购文件内容,乙方负责管理服务甲方食堂,提供符合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餐饮服务。甲方采用包干方式将食堂服务相应的经费支付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服务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三、外包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合同价格本合同外包总价为人民币元,该费用包含保险、项目人员费用(工资、各类社会保险、福利、津贴、奖金等)、服务费、税金、培训、体检、加班等实施项目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采用先服务后支付服务费,须经甲方考核结果(附件:详见食堂日常考核表和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表)确认后按月平均支付,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甲方做好解释工作。六、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一)人员配备要求1.成交方食堂人员配置不得少于38人,其中主厨1名需具有一级技师厨师证书的,副厨5名,管理人员1名,洗菜、配菜、洗碗、保洁、配餐人员31名,在确保人员总配置数不变,主厨、副厨人数不变,投标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提供最优方案。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有员工的健康合格证。3.上述人员不得兼职其他经营项目,如甲方有临时性工作的,根据需求有权调配以上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且上岗前,乙方用人应符合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其工作人员(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缴纳社保等相关费用。4.项目主管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主管。其他人员服务期间如有更换需书面报采购人审核同意。5.人员上岗前,需提供相关身份材料及从业资格证明(身份证、厨师证、面点师证、健康证)及幽门螺旋杆菌近期检验合格报告。所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复印件留档备查。(二)食堂经营管理要求1.乙方服务团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健康体检内容需包含幽门螺旋杆菌检测,结果要求呈阴性,所有人员上岗前要报送人员信息给甲方审核同意。2.乙方必须根据各工作岗位实际,制订工作须知和制度,经甲方审定后上墙。3.食堂开餐时间:早餐:,中餐:,晚餐:,用餐时间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餐时间前20分钟做好各项开餐准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根据采购人要求提前或延长就餐。4.乙方负责厨房的组织、管理和烹饪工作。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经常进行《食品卫生法》的学习,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5.乙方必须给每位工作人员承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按岗位要求,统一配制工作服及、帽子、口罩等其他卫生防护物品,保持整洁。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乙方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除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格和奖惩考核外,乙方的其他费用开支与甲方无关,自行负责。6.食堂食品及其他消耗品、工具等由乙方安排食堂主管根据菜单和消耗情况向甲方提交采购申请,由甲方定点采购或指定专人采购。厨师要保持与采购人员的良好沟通,掌握时令食材供应情况,并配合监督、指导菜品质量、数量、保管,每日及时开出次日所需采购的原材料清单,交由甲方负责采购。严禁使用受污染、变质、虫蛀食材,如因食材保管、制作原因,造成用餐者发生饮食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7.定期检查库房、冰箱原料储存与质量,合理控制物品,制作和使用按程序领用材料,减少浪费。每月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原料盘点。餐具类易损耗用具每季度进行盘点,甲方承担相应正常消耗破损率,超出正常破损率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8.餐厅卫生制度:(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五四”制等相关规定;(2不使用变质、不洁食品;(3)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污染;(4)保持厨房、操作间、餐厅清洁卫生。地面、餐桌整洁无油污;(5)仓库整洁通风、无鼠。食品分类存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6)做到餐厅无苍蝇、防鼠、防蟑螂等工作;(7)经常保持室内外操作间清洁卫生,做到每餐后进行清扫,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彻底、全面的清洗;(8)污物存放于固定地方,随时清理;(9)餐具一律做到一餐一消毒;(10)每餐必须留样食品,坚持专人负责,做好留样记录,切实做到有样可查,有据可依;(11)其他餐厅卫生制度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执行。因违反上述要求,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七、监督考核办法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规定,全面严格履行合同,接受甲方的考核。甲方按照采购需求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并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八、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甲方有权根据考核、满意度结果依约扣除相应合同款或终止合同。2.甲方对乙方违反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安全、消防等)。4.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服务管理技术水平。5.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乙方应无条件调整。6.甲方可根据政策的变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7.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8.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按期领取外包经费。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3.乙方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5.在外包区域内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节假日,无论乙方有什么理由,都不许停止服务工作。6.乙方必须有管理人员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以保证外包区域内服务工作正常进行以及其他情况,突击检查必须做到随叫随到。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手续及甲方规定的与外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等,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行缴纳税费及工商部门的各项规费。8.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需变更,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9.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实际上岗人数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保。安排好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等,如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0.乙方负责外包期间中的事故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2.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使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甲方不负赔偿责任。九、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要求、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及采购文件条款,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限期纠正、承担违约责任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优先从项目合同款中扣除。(二)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追究相应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或解除。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根据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不符合相关规定需解除合同的;3.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1)违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3)擅自将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5)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6)未按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4.法律规定的终止或解除事由。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时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订正式合同为准,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CA签章): 磋商供应商地址: 日 期: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1.提供清晰、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并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电子文档内容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3、授权委托书庆元县第二中学: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面:反面: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2.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4.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庆元县第二中学: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庆元县第二中学: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6、资格证明庆元县第二中学:(供应商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的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6.企业性质:7.主要经营地点: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供应商盖章:日期:▲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庆元县第二中学: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8.企业类型声明函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8.3监狱企业证明【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日期: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CA签章): 磋商供应商地址: 日 期: 目录(1)磋商声明书----------------------------------------------------(页码)(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页码)(3)类似业绩-------------------------------------------------------(页码)(4)服务方案-------------------------------------------------------(页码)(5)管理制度-------------------------------------------------------(页码)(6)人员配备计划---------------------------------------------------(页码)(7)人员管理方案---------------------------------------------------(页码)(8)文明安全服务保障-----------------------------------------------(页码)(9)服务承诺-------------------------------------------------------(页码)(10)环保措施合理化建议--------------------------------------------(页码)(11)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页码)(12)交接保障-------------------------------------------------------(页码)响应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1、磋商声明书(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的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①电子响应文件;②备份响应文件(注: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阅全部磋商文件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供应商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磋商:采购编号项目名称/1234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CA签章): 磋商供应商地址: 日 期: 1、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内容最高限价(元)总报价(元)项目总报价1630000小写:项目总报价1630000大写:注:▲1、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总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保险、项目人员费用(工资、各类社会保险、福利、津贴、奖金等)、服务费、税金、培训、体检、加班等实施项目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盖章:日期:2、报价明细表(格式仅供参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2345678910……总价合计(元)注:1.本报价书包含但不限于第三章要求的所有内容;2.总价合计必须与报价书(开标一览表)总报价相同;▲3.各单项报价不得为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庆元县第二中学、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浙诚远庆2024045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注:1.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无利害关系和无需要回避的,通过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至邮箱1262850359@qq.com,提交时限为“开启标书信息”后30分钟内,未发送视为无异议。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评审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三名预成交人,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成交人。二磋商小组2.1磋商小组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磋商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3.2磋商3.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1)磋商小组按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若有演示、讲解内容,演示、讲解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3.2.2磋商注意事项(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派代表应在线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如磋商只要求对总价进行报价的,各分项报价以总价按前一轮报价下浮比例下浮。(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人员、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规定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3.3评审3.3.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作出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2报价文件评审(1)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2)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公布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和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作出澄清、说明。(4)政府政策优惠扣除;(5)报价修正;(6)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3.4评审结果3.4.1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3.4.2起草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3.5结果公布。四磋商内容及规定4.1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资信商务部分由磋商小组在规定的分值内统一打分;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对各磋商文件的技术部分经充分审核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磋商报价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磋商小组按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统一计算。4.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1位小数。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共90分,权重为90%。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范围1类似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高为1分。注:1、有效合同复印件装订入资信及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审小组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0-1分2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内部管理方案,各环节管理安排符合采购需求,管理思路清晰度,管理目标明确,且总体管理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2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卫生管理方案,各环节管理安排符合采购需求,且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2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成本控制方案,各环节管控符合采购需求,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3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符合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的,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3管理制度投标人提供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处理机制等,根据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4人员配备计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中具有一级厨师证书的2分,二级厨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面点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3分。注: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jndj.osta.cn/截图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0-3分4人员配备计划根据拟派项目主管的综合素质、经验业绩等情况符合采购需求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4人员配备计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除主厨)配备计划,是否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配置及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以及配备人员综合素质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6分5人员管理方案制定人员的招聘方案:对人员基本条件设定合理、聘用标准明确、聘用筛选流程科学、有其他创新性策略,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5人员管理方案制定人员培训方案:入职培训制度健全、有岗内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有针对岗位特点的专项技能提升培训制度,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5人员管理方案职工福利管理方案:有合理的职工福利制度,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5人员管理方案稳岗方案:出现人员缺岗时,有应急补岗方案;职工正常离职退休时,有合理的人员补充过渡方案,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6文明安全服务保障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文明安全服务保障措施具有全面性、合理性进行打分。0-5分6文明安全服务保障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配合机制、可行性以及各食堂服务力量的配备等情况具有全面性、科学性进行打分。0-5分7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承诺是否对采购人的服务工作需求有切实可行和实际意义的,根据其承诺的可行性、合理性在分值范围内进行打分。0-5分8环保措施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须有相应的措施及说明,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进行打分。0-5分9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及时、有效等内容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进行打分。0-5分10交接保障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保证项目开始和结束交接的顺利性和可行性,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制定交接维稳过渡、人员维稳、安全排除等方面实施方案。评委根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在分值范围内进行打分。0-5分5.2磋商报价得分为10分,权重为10%,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审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作无效标处理。5.2.4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1)确定评审价:供应商的评审价=各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2)磋商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中最低的评审价;(3)评审价等于磋商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报价权重×100。⑷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或价格分加分。5.4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5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5.6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审查(1)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2)为防止恶意竞标的行为,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供应商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或在线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磋商小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为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对其作为无效标处理。六磋商纪律和要求6.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浙诚远庆2024045号项目名称: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 购 人:庆元县第二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诚远庆2024045号项目名称: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30000元▲最高限价:163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8月20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公告附件。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响应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62850359@qq.co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8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注意事项: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磋商。4.2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4.2.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4.2.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第二中学项目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8-6019508质疑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8-6019501地址:庆元县蒙洲街道下滩路18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夏永聪联系电话:0578-6163619传真:0578-6161128质疑联系人:周伟平联系电话:0578-6163619传真:0578-6161128地址: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联系人:蒋烨芳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传真:0578-6019125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特别提醒: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庆元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2采购人庆元县第二中学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方式分散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6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磋商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9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接收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09:0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62850359@qq.co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10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8月20日09:00开始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1履约保证金无1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3评审办法和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16供应商解密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CA锁);17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三份,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总则1.适用范围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庆元县第二中学。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与项目磋商的供应商。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供应商代表”系指响应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7“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8“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9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CA电子章。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供应商基本要求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条的规定;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5.4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供应商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6.1.6磋商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7.供应商的风险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9.3.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在评审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资信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11.2.2技术部分编制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1.2.2.1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1.2.2.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11.2.2.3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做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11.2.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11.2.3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3投标报价▲11.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报价书上写明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服务内容、保险、税金、培训、售后服务费、配套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11.4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11.5封面: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2.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5.响应文件的加密15.1供应商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5.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6.响应文件的提交▲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6.2不予接收的电子响应文件情形: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7.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17.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内容均应相同。五开标和磋商评审18.磋商会议18.1优先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响应文件磋商、评审。18.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投标响应。18.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8.4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响应文件,上传之前须由供应商代表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进行解密。18.5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其他供应商名单。18.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1262850359@qq.com)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18.8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供应商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9磋商会议结束。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9.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0.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21.响应文件的澄清21.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21.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5.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6.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26.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6.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7.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27.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7.2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7.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7.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7.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7.6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性负偏离或出现“▲”条款的负偏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不作变动的;27.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7.8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27.9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7.10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7.1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7.12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7.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14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七法律责任2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