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 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于田中等职业学校2024)
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GK-2024-097
项目名称: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供货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报价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 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填报日期的完税证明 (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查询);(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3:59,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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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于田县工业园区文化路
联系方式:0903-6817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98号
联系方式:0903-2062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
电 话:0903-2062911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终版.pdf4.1M
X/IN前人L4H4FmrCFFHLn厂A江VA中江怍AML一范瓜NItN1项目编号:YTCGD-GK-2024-097采购人: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TCGD-GK-2024-097项目名称: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00万元采购需求: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供货完毕并投入使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报价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填报日期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1TTX111N西A-鸡信I乐报-一-NK2洲一QT品A排44具V一71-1出Y0K1、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9月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59,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3、方式:在符合该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址: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地址:于田县工业园区文化路联系方式:0903-68173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98号联系方式:0903-20629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思联系方式:0903-2062911特别提醒:1、投标企业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需一笔汇出,分笔汇出银行系统将不予统计),投标保证金需在2024年9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到账,超过时间则不予认可。投标人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或采购项目编号。该项目不换取保证金收据,由银行出具投标企业保证金缴纳情况。晚于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企业一切责任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2、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10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邮箱:1275792384@qq.com地址: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98号,以书面形式一次提出所有质疑内容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评标结束后投标企业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据并注明开户行行号、联系方式(加盖公司鲜红公章)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废标项目投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请投标企业及时办理退款),中标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携带合同原件一份及以上资料办理退投标保证金事宜。4.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投标人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1采购人采购人: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地址:于田县工业园区文化路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903-68173172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熊女士电话:0903-20629113采购项目名称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4采购内容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5资金来源和地财教【2024】78号6采购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4000000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投标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9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0资格要求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2024年5-2024年7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填报日期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供货完毕并投入使用12质量要求及质保期质量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满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的产品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13合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14验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人验收申请10日内组织履约验收1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6踏勘现场不组织17分包不允许18转包不允许1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102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2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山12-聘0大一AuF4+鱼口-2要T牌K州Fi4F1X面-牙本林,HV+-油EE部XW2+1兰7GS火本小,片D.时吉高1BH锅+照保-州E枷N士1YH用止!福E哏iNN1轮WAa1112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开户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帐号:882010212010106202100注: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于2024年9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汇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便查对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无须换取收据。2.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投标人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保函承保期限:90日历天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企业将开户许可证扫描件递交至代理公司邮箱1275792384@qq.com。24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5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应2024年9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或95763。26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投标人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7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为:2024年9月2日上午11:00-11:30(30分钟内)。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8评标委员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1名业主代表,4名专家评标专家确定方式:4名专家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在新疆政府采购专家库28评标委员的组建中随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2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符合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扣除比列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注: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30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4%-6%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1其他说明1特别提醒: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本项目(标项)最高投标限价额度的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6、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7、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结果公示后投标企业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据并注明开户行行号、联系方式(加盖公司鲜公章)交至1275792384@qq.com邮箱办理退还保证金。32其他说明2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5、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3重要提示(1)中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投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中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投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中标投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中标投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5)中标投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4其他方式采购公开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一次【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扶持政策说明: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审、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投标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包段名称),的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项目、包段名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时,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大业长中川积.I1+炸1论尖书商MP,01.电12企S上222百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业绩、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安装方案、培训方案及应急预案;合理化建议与优惠服务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内容合同总价联系人联系电话合计后附: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不实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职务姓名资格证明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证书名称证号专业项目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要求:1、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件(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农、林、牧、渔业中型500万元-20000万元农、林、牧、渔业小型50万元-500万元农、林、牧、渔业微型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40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一2000万元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建筑业中型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80000万元建筑业小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一6000万元,且资产总额300万一5000万元建筑业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批发业中型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一40000万元批发业小型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批发业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零售业中型从业人员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20000万元零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500万元零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一30000万元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一3000万元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仓储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30000万元仓储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仓储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邮政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30000万元邮政业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邮政业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住宿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住宿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住宿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餐饮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餐饮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餐饮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型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10000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小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一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微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物业管理小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1000万元物业管理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100万元一8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其他未列明行业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 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