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重庆市急救医学研究所)2024)
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体化医护工作站+集成平台+数据中心)(CQS24C00695)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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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体化医护工作站+集成平台+数据中心)”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9月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00695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00981AF
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体化医护工作站+集成平台+数据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240,000.00元
最高限价:25,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体化医护工作站+集成平台+数据中心)
25,240,000.00元
1
项
根据采购人要求,建设集团化多院区的一体化医护工作站+集成平台+数据中心系统,并最终通过采购人验收。
最高限价总计:25,24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5年,其中前2年完成项目实施周期中前3个阶段的建设并进行项目整体验收;通过整体验收后进入3年免费维保期,并完成第4阶段建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身以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单位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9日 至 2024年8月1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3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3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郭红路
采购人电话:023-6369222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健康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白喆 史庭茜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509 6756198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喆 史庭茜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509 67561982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体化医护工作站集成平台数据中心)(终审稿)CQS24C00695.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