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会议室改造招标公告(山东大学第二医院2024)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08室(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EY-LCZ10-CS-2024-009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项目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兼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在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08室(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内联系代理机构,告之邮寄磋商文件地址,并明确所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确认(联系人:刘嘉华 0531-83196323,18595271270 lc83191789@126.com)。供应商项目确认后请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纸质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银行帐户:15110101040001136;行号:103451011106,汇款须注明:招标十部+项目简称;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注:本采购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遗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仁和会堂小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仁和会堂小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审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        
联系方式:0531-85875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方式:刘嘉华、王青东 0531-83196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华、王青东
电 话:  0531-831963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行政区域
济南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19: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仁和会堂小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仁和会堂小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预算金额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嘉华、王青东

项目联系电话
0531-83196323

采购单位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1-85875076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嘉华、王青东 0531-83196323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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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竞争性磋商文件鲁成招标项目编号:SDEY-LCZ10-CS-2024-009采购内容: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采购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采购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9日目录第一卷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1.总则211.1项目概况21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11.4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1.4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1.5费用承担221.6保密221.7语言文字221.8计量单位221.9踏勘现场231.10预备会231.11分包231.12偏离232.磋商文件232.1磋商文件的组成232.2磋商文件的澄清242.3磋商文件的修改243.响应文件243.1响应文件的组成243.2报价说明253.4磋商保证金2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263.6备选报价方案263.7响应文件的编制264.报价响应27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74.2响应文件的提交27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75.磋商285.1开启时间和地点285.2磋商程序286.评审286.1磋商小组286.2评审原则296.3评审297.合同授予297.1定标方式297.2成交通知297.3履约担保297.4签订合同30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308.1重新采购308.2不再采购309.纪律和监督30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0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30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30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19.5异议和投诉3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2附件B:无效响应条件4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0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50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50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51第五章采购清单55第二卷60第六章图纸(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60第三卷6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1第四卷64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65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6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1三、授权委托书72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73五、磋商保证金75六、已标价采购清单76七、施工组织设计77八、项目管理机构85九、拟分包计划表89十、资格审查资料90十一、其他材料91第九章资格后审文件921.第一卷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08室(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首次响应文件。1.2.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EY-LCZ10-CS-2024-009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万元最高限价:同上采购需求: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项目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范围: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详见采购清单)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兼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在本单位注册)。1.4.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08室(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层),磋商文件采用邮寄方式,不需现场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内联系代理机构,告之邮寄磋商文件地址,并明确所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确认(联系人:刘嘉华0531-83196323,18595271270lc83191789@126.com)。供应商项目确认后请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银行帐户:15110101040001136;行号:103451011106,汇款须注明:招标十部+项目简称;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注:本采购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遗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5.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8月23日08:30(北京时间);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仁和会堂小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6.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审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1.8.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联系方式:0531-858750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联系方式:0531-831963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嘉华、王青东电话:0531-83196323、18595271270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电话:0531-85875076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联系人:刘嘉华、王青东电话:0531-83196323、18595271270电子邮件:lc83191789@126.com1.1.4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1.1.5项目建设规模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墙面装饰板、吊顶天棚、窗台板、窗帘盒、地面台阶修整、空调内机出风口改造、桌椅更换、竣工清理、垃圾外运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1.1.6建设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院内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工程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标段划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9月30 日具体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项目经理资格: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各供应商须自行勘察、熟悉施工现场1.10.1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可将资质许可范围外的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设计方案)、清单、控制价、答疑文件及所有往来文件等;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7 日_10:30前提交本采购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遗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潜在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3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一经发布即生效,无需回复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一经发布即生效,无需回复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的澄清文件3.3.1磋商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等任意一种;提交至以下账户:单位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账号:15110101040001136行号:1034510111063、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招标十部+项目简称4、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形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的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信息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密封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一年,指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三年精确到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三年精确到日。注: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于履行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3.6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报价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报价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审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密封条骑缝处、报价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响应文件份数1、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袋密封)2、电子文档一份(U盘,pdf格式,单独装袋密封)3.7.5装订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册装订方式:纸质响应文件应正反双面打印,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为节约成本,响应文件封皮请勿使用不能折叠的硬版纸,每页均应标注页码。4.1.2封套上至少写明采购人地址: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仁和会堂小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仁和会堂小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5.2磋商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3人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无履约担保的金额:无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同类安装、改造项目的业绩。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2021年8月24日-2024年8月23日(近3年),供应商在报价阶段或者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通报或处罚,所形成的记录。10.2 控制价最高限价(控制价)□不设控制价√设最高限价(控制价)最高限价(控制价)为:3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 / 。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 响应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PDF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审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审√否□是,按照采购清单电子文档编写报价清单电子文档,刻制两张光盘。放入密封袋后,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评审文档电子版”字样。10.6 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并在采购人按磋商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10.7 成交公告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情况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10.8 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 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10.10 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0.11 监督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 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13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承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建设单位在不安排增加施工内容的情况下,项目结算价格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控制价)。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施工档案资料提交齐全、经院方工程审计后三个月内付至最终审计结算金额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注:人工费用的拨付严格执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0 号) 的相关规定。3、结算方式:(1)全费用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材料、人工价格的浮动调整方法:不因任何因素 (含政策因素) 进行任何调整 (暂估价、暂列金额项目除外)。(2)对于变更的项目,按如下原则进行结算:①已标价采购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采购清单中相同项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结算;②已标价采购清单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作相应调整后确定新项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计单位确认后用于结算;③已标价采购清单无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按照清单编制说明的计价办法、相关规定及供应商所成交的计价原则、市场行情、现场签证进行组价,组价中供应商报价时已竞报的材料、设备单价及机械台班单价执行供应商的报价;报价中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及机械台班单价由供应商按规定进行组价,经发包人、审计单位确认后用于结算。4、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防水工程不少于五年,专业项目按国家要求。5、报价时考虑的因素:(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累进法计算,根据附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不单独列支,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2)报价依据及考虑因素:① 磋商文件及有关要求;② 清单编制说明 (详见采购清单);③ 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金额的总和;④ 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的方式进行报价;⑤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不得调整,若调整按无效报价处理;⑥ 采购清单及其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本次采购工程项目的工程量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作为报价的依据。供应商不得自行调整清单数量,清单工程量项目如有遗漏或差异,供应商必须在本表2.2.1项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由采购人研究确定是否增补或修改,否则如有漏项,将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6、特别说明:(1)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因自身管理原因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和人身损害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2)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如果有);(3)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发包人不再支付因现场管理发生的其他费用。因现场情况复杂,请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综合考虑现场因素,因对现场情况了解不充分影响工程施工造成的后果自负;(4)供应商成交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须经发包人的同意,否则不得更换。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必须更换同等水平的,并接受不低于2000元/人次的罚款;(5)供应商应认真熟悉现行的国家、省、市标准,确保所使用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均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成交后不得以报价低等理由使用质次价低、不满足使用要求的材料;(6)停水、停电、交通中断、堵车等,不论是何种原因造成,承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其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不得延误工程期限;(7)本次报价中因环保问题所涉及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成交后不再重新考虑:如扬尘治理、洒水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达到相关环保要求。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水等设施须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因环保、创卫、创城、项目形象展示、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材料质量检测等问题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达到相关环保要求;(8)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提供材料的品牌及规格型号工艺、材质、功能等,经建设单位、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产品、设备或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质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承包人必须更换, 直至满足使用要求;(9)供应商应在现场踏勘时充分了解该工程项目的位置情况、运输道路、储存空间、 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该工程费用的增加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0)报价应充分考虑协调周边施工条件,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以此为由影响施工 质量与施工进度;所有涉及施工现场内工程施工的协调工作,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协调不利所造成的误工或耽误工期,其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或采购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以及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中未描述或描述不全,但又是完成该清单项目中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内;承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磋商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的报价失误由承包人承担;(12)承包人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实施,报价中已充分考虑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工地开放日、精细化管理、相关成品保护及交付前的保洁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费用已在报价中考虑;(13)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水平运输、临时安全消防、临时设施租用、建筑垃圾堆放清运、夜间赶工、赶工措施、材料、设备储存堆放、二次搬运、保管、限电限水拉闸、工程变更及单项工程修改造成的小范围窝工等因素,费用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因政府政策性停工造成的窝工、停工待料等,不予索赔工期损失;(14)若现场实测发现型材重量等与报价时响应不符,发包人有权按实调整综合单价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附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费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以上0.25%0.1%0.2%附表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规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是收到采购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报价。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3)为本标段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工程标段中报价;(12)供应商低于成本或者违反政府指导价的报价竞标;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清单(含本项目使用的主材材料表);(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进行发布。如果澄清、答疑发出的时间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澄清、答疑文件一经发布即生效,无需回复,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代理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进行发布。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修改文件一经发布即生效,无需回复,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代理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4)磋商保证金;(5)商务报价(含已标价采购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报价说明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采购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采购清单及其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本次采购工程项目的工程量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作为报价的依据。供应商不得自行调整清单数量,清单工程量项目如有遗漏或差异,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前的答疑中提出,由采购人研究确定是否增补或修改,否则如有漏项,将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3.2.4本次报价采用多轮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2.5供应商的多轮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6报价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13项内容。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报价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4.3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公告期结束无投诉或投诉不影响评审结果的,5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磋商小组按照排序向采购人推荐2名或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公告期结束无投诉或投诉不影响评审结果的,5日内向非成交候选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情况的;(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执行第九章资格后审。3.6备选报价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报价方案。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4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报价响应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按前附表规定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磋商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参加磋商会议,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5.2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会议:(1)宣读纪律;(2)公布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采购(代理)人、唱标人等有关单位;(4)在采购人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5)在采购人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或见证律师)核验供应商的证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并宣布核验结果;(6)对本次会议程序存在的异议的供应商,请现场提出;(7)会议结束,供应商退场。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供应商只有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后才能进行最终报价,并进入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8.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报价的。8.2不再采购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报价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9.5.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令第十条的规定,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9.5.5恶意投诉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报行政监督部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函签字盖章有单位盖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联合体(如果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类似工程业绩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如果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注: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的,详见第九章 资格后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报价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采购清单符合第五章“采购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低于(含等于)拦标价,拦标价=标底价×(1+%)。□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最高限价(控制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2.2.42.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详2.2.42.2.3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详见评分细则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详评分细则条款号编 列 内 容3评审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审详细程序3.1.2无效响应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无效响应条件2.2.4评分细则(满分100分)评审因素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00分)报价得分(30分)报价得分(3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值,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值/最终报价)×30%×100。技术部分(59分)施工组织设计(28分)(1)由磋商小组根据总体概述进行评审,对整体工程有深刻认识、表述明晰、措施健全、施工段划分明确,符合规范要求、有针对性,得3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2)由磋商小组根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施工方案(含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描述明晰、技术措施健全、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有针对性,得3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3)由磋商小组根据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回声、影像传输过程出现雪花影的解决方案等)进行评审,工程重点、难点描述明晰、解决方案健全、有针对性,得3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由磋商小组根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质量管理描述明晰、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3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5)由磋商小组根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安全管理描述明晰、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3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6)由磋商小组根据环境保护及防尘施工措施进行评审,环境保护描述明晰、防尘施工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3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7)由磋商小组根据工程进度计划与各阶段进度的措施进行评审,工程进度计划完善、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健全、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得2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8)由磋商小组根据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审,劳动力投入明晰、机械设备(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投入符合工程需求、材料投入计划有针对性,得2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9)由磋商小组根据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保证措施进行评审,预案描述清晰、防火、防触电、防坠落、 防倒塌、防高空坠物等方面内容明晰、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2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0)由磋商小组根据降低噪音确保施工不影响院方正常工作、患者正常休息的措施进行评审,降低噪音措施有效、施工时间段不影响办公及患者休息,内容完整全面、保证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2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1)由磋商小组根据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与损坏发包方设施赔偿方案进行评审,成品保护措施健全、赔偿方案合理、有针对性,得2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9分)材料性能(28分)(1)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使用的主材材料表进行评审,材料性能指标符合采购需求,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等内容填写完整,得14分,主材材料表中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等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填写内容不全的,缺1项,扣1分;(2)提供板材类(含铝板)、地板、涂料油漆、石膏板、墙布、地毯、成品木门等本项目使用材料的检测报告、环保证明材料,每提供1种,得1分,此项最多得14分。(提供检测报告或环保证明的复印件)技术部分(59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的执业资格、技术职称、配置数量符合磋商文件的最低要求,各专业配置齐全、岗位职责明确,得3分,每出现一处缺欠或弱势,扣1分。商务部分(11分)供应商业绩及质保(11分)(1)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项加1 分,最多加5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2)在满足质保期2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注:1.改变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按无效报价处理。2.差率计算时,如不满1%按插入法计算。3.近三年是指: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三年精确到日。4.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5.类似业绩是指:前附表10.1.1项。6.材料性能部分:在“本项目使用的主材材料表”(详见磋商文件六、已标价采购清单附表)中最少提供板材类(含铝板)、地板、涂料油漆、石膏板、墙布、地毯、成品木门等。评审办法说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节能、环保的鼓励优惠政策:1、优采、强采、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所报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规定使用强制节能产品的或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按无效报价处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报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详见格式6,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明细及报价表,含此类产品的单价、数量及全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占总报价的权重),并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根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未提供财库〔2019〕9号文要求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格式6: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明细及报价表的,不给予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若未在品目清单中明确需执行优惠政策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3)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4)非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扣除按认证产品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进行计算: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认证产品价格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2、小微企业1)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揽的,价格需扣除,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划分标准,行业为建筑业;2)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揽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1%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格式6: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明细及报价表,未按规定提供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政策执行;2)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揽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接受联合体或者允许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监狱企业分包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格式6: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明细及报价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政策执行;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联合体或者允许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格式6: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明细及报价表。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2.2.5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岗位人数备注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 1 人安全 1 人质量 1 人造价 1 人材料 1 人可兼职机管 1 人可兼职资料 1 人可兼职劳管 1 人可兼职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行最终报价并进入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最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者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及评分细则。2.2.2评审基准价计算:见评分细则。2.2.3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审办法评分细则。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当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详附件B:无效响应条件3.1.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1)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无单位盖章的;(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统一采购项目抱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4)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5)联合体报价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报价协议的;(6)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7)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3.2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行最终报价并进入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磋商小组按照2.2.4评分细则评审的得分。3.2.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件A:评审详细程序评审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审程序的进一步细化,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审工作。A1.基本程序评审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审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提交评审报告。A2.评审准备A2.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磋商小组成员到达评审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小组签到表见附表A-1。A2.2磋商小组的分工磋商小组首先推选一名磋商小组主任。磋商小组主任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磋商小组主任在与其他磋商小组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磋商小组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磋商小组主任应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审所需时,磋商小组应补充编制评审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A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磋商文件、未在磋商会上当场拒绝的各响应文件、报价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供应商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审工作开始前,采购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响应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供应商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采购人方可向磋商小组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A2.5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采购范围理解的偏差、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磋商小组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5.2在不影响磋商小组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可委托由采购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审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审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磋商小组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磋商小组的审核确认,经过磋商小组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磋商小组的工作成果,并由磋商小组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名。A2.5.3供应商接到磋商小组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供应商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磋商小组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形式评审。A3.2资格评审A3.2.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A3.2.1当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磋商小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供应商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A3.3响应性评审A3.3.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4记录评审结果。A3.3.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供应商的报价超出“拦标价”),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3.2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最高限价(控制价),凡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控制价)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最高限价(控制价)的情形)A3.4判断报价是否为无效响应A3.4.1判断供应商的报价是否为无效响应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无效响应条件不应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无效响应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磋商小组在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无效响应条件判断供应商的报价是否为无效响应。A3.5算术错误修正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并经供应商确认,待结算时调整。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行最终报价并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3)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4)其他因素(商务部分)评审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A4.3.1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A4.4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总报价进行评分)A4.4.1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审基准价”。A4.4.2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报价进行评分。A4.5其他因素(商务部分)的评审和评分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A4.6判断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磋商小组根据本章(评审方法)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A4.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8汇总评分结果A4.8.1磋商小组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8.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磋商小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A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A5.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A5.1.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将排序在前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如果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响应处理后,有效报价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的,则磋商小组可以将所有有效报价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报价不足三个使得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建议采购人重新采购。A5.2.2供应商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报价被否决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A5.2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A5.3编制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并于评审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报价记录;(4)符合要求的报价一览表;(5)无效响应情况说明;(6)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报价一览表(包括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审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9)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如果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则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A6.1.1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可暂停。A6.1.2评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评审活动可暂停。A6.1.3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具备继续评审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A6.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磋商小组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3)经本人提出无法胜任评审工作的。A6.2.2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1.121.13.附件B:无效响应条件无效响应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响应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响应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无效响应条件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作无效处理:B1.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详下:B1.2.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1.2.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B1.2.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B1.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B1.2.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B1.2.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1.2.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B1.2.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B1.2.9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报价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采购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B1.2.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B1.2.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B1.2.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B1.2.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B1.2.1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B1.2.15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B1.2.16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B1.2.17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B1.2.18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B1.2.19采购人在报价会议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B1.2.20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B1.2.21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B1.2.22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B1.2.2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B1.2.24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B1.2.2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报价情形;B1.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当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B1.6在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7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5.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DF-2019-0002)的“通用合同条款”。1.16.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DF-2019-0002)的“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1.17.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报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其中:1.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其中:1.成交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甲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元;2.暂列金额: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采购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1.18.附件二:主要合同条款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同意以下内容列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在施工合同中,采购人称为“发包人”,成交供应商称为“承包人”;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施工档案资料提交齐全、经院方工程审计后三个月内付至最终审计结算金额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3、工期的提前与延误,发承包双方,每日按结算价款的万分之四承担惩罚责任,惩罚款总额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4、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3%的违约责任。6、竣工结算条款的约定执行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7、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9.第五章采购清单1.清单说明1.1本采购清单是根据磋商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采购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采购清单仅是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1.4补充子日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报价说明2.1采购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全费用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采购清单中标价的全费用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2.3采购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的全费用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2.5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3.其他说明2.采购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合价备注土建部分101B001地面台阶修整1.:砼台阶修整项12010401003001实心砖墙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240mm*115mm*53mm红砖2.墙体类型:内墙,墙体厚度240mm3.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M7.5水泥砂浆m36.63010401001001砖基础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240mm*115mm*53mm红砖2.砂浆强度等级:M7.5水泥砂浆m33.2装饰部分4011104001001地毯楼地面1.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1200克尼龙印花,厚度1.0cmm2147.225011104002001竹、木(复合)地板1.:主席台木地板更换2.基层材料种类.规格:防火阻燃板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多层实木复合14mm厚成品条形实木地板m228.646011502001001金属装饰线1.:木地板L型收口条2.线条材料品种.规格.颜色:20*30铜质收口条m19.497011105006001金属踢脚线1.:成品合金踢脚线,高8cmm58.38011302001001吊顶天棚1.:吸音铝板吊顶2.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U50轻钢龙骨系列配套@1000m,吊筋为M8全丝热镀锌吊杆@1200mm(高度超过1.5m,反支撑加强筋),当吊顶内部空间大于3m时,应设置型钢结构转换层。负龙骨L30*3镀锌角钢固定Z型龙骨(间距根据板材尺寸),U型螺栓十字件固定在主龙骨。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吸音铝板m286.49011302001002吊顶天棚1.:石膏板吊顶2.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U50系上人轻钢龙骨系列配套(主龙骨间隔1000mm‘负龙骨间隔400mm),M8全热镀锌吊杆,吊杆双向间距@1200(高度超过1.5m,需加反支撑M10加强筋),当吊顶内空间大于3m时,应设置型钢结构转换层。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9.5mm纸面石膏板m268.6810011304001001灯带(槽)1.:反光灯槽2.:M8全热镀锌吊筋,阻燃板基层,石膏板面层m70.6211010810002001木窗帘盒1.窗帘盒材质.规格:成品木质窗帘盒2、含窗帘杆m14.1512011407002001天棚喷刷涂料1.基层类型:石膏板2.喷刷涂料部位:顶棚乳胶漆3.涂料品种.喷刷遍数:腻子三遍,乳胶漆三遍m295.5313011207001001墙面装饰板1.:墙面吸音板2.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木质龙骨,刷防火涂料3.隔离层材料种类.规格:5cm厚吸音棉4、墙面吸音板高度至天棚。m222.8314011207001002墙面装饰板 1、墙面木饰面2、饰面板高度至天棚m258.2615010809004001石材窗台板1.粘结层厚度.砂浆配合比:1:2水泥砂浆粘贴2.窗台板材质.规格.颜色:色丽石窗台板,厚度30mmm10.516010801002001木质门带套1.:实木复合烤漆门樘21701B002墙面字体字体大小约35cm个3118010810001001窗帘1.:布艺窗帘,遮光率90%以上m245.281901B003操作间玻璃拆除更换为暗门1.:实木复合门,面层与墙体装饰板颜色一致m26.220010805005001全玻*** 入口门1.:钛合金玻璃门2.玻璃品种.厚度:6+6夹胶玻璃m23.9621011209001001带骨架幕墙1.:外墙铝板2.骨架材料种类.规格.中距:3*6方管支架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喷塑铝单板,厚度2mmm237.7622011102001001石材楼地面1.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1:3干硬性水泥砂浆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600*600大理石板m27.823011107001001石材台阶面1.粘结材料种类:1:3干硬性水泥砂浆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600*600大理石板m24.52401B004强电布线1、名称:电气配线2、配线形式:穿管敷设3、型号:(照明、插座)BV--4mm2铜芯4、含开关、插座安装m62025030412001001普通灯具1.名称:照明筒灯2.规格:Φ12cm套962601B005中央空调内机出风口改造项12701B006室内拆除及垃圾外运1、室内天棚吊顶、地面砖及墙柱饰面拆除2、做法、材料、饰面种类综合考虑3、含垃圾外运项12801B007室外拆除路面及整理绿化用地1.:大理石及花砖地面及门口两侧花坛拆除2.:含渣土及垃圾外运m222办公家具2901B008座椅更换1.座椅结构:铝合金材质。采用高密度、高回弹坐垫。2、座椅参数尺寸:座椅宽660mm,座椅中心距580mm,座椅高度1020mm,坐垫高度450mm,前后尺寸750mm。套104合计2.第二卷2.1.第六章图纸(效果图)3.第三卷3.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工程说明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会议室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墙面装饰板、吊顶天棚、窗台板、窗帘盒、地面台阶修整、空调内机出风口改造、桌椅更换、竣工清理、垃圾外运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二、项目要求2.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单价计价方式,由供应商结合本企业和市场的情况自主进行报价,包含所有杂费税金。2.2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完成同类安装、改造项目的业绩。2.3报价:报总价的同时明细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4质量要求:合格2.5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防水工程不少于五年。专业项目按国家要求。2.6保修响应:保质期内出现故障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予以解决,保证正常使用。2.7图纸归档:工程实施结束后,供应商应提供该项目相关的图纸资料、设计文件、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等资料一式四份(纸质、电子)。2.8现场勘查: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须自行勘查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报价资料,对于供应商在编制深化设计成果时,因项目资料不完整、不准确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三、项目施工要求各供应商按照现场情况编制设计,确定施工标准,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3.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3.2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无故增加任何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4成交供应商报价清单内主材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结算时按各方确认的市场价格结算。四、标准要求各供应商按照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品牌和标准,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4.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在施工面认真做好防护,防止对医院区域造成污染。4.2严格执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按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4.3制定详细周密的施工方案,建立健全施工管理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完善技术档案资料,隐蔽工程须严格执行检验签认程序。4.4原材料、购配件的检验。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书。4.5设立专职质检人员对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监督指导,加强专业施工队伍的自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备查。4.6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并提供有关检测部门出具的相应检测报告。4.7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如在施工过程出现任何人身、设备及造成第三方的责任安全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方应与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同施工合同一起签订施工安全合同。4.8采取可行措施尽量降低噪音、垃圾、包装物等因素对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影响医院病人的休息(晚20:00点至次日8:00不得进行有噪音项目的施工)。五、材料要求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为绿色环保型材料且气体检测合格,材料必须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材料进场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的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用于工程。供应商应提供装修使用的主材材料表,包括但不限于板材类、涂料油漆、石膏板、软包类(墙布、地毯)、成品木门等。材料表必须标注(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等),格式自拟。六、施工质量要求1、成交供应商施工工序必须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2、装饰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合格标准,本项目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除此之外,成交供应商还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要求、图纸要求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其他材料中有关质量条款的约定。如合同履行期间,有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以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3、本工程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维修,施工方需24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工作。七、其他要求1、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施工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施工方负责2、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筑物品、设备造成的破坏、拆除,由施工方负责恢复;造成的污染,由施工方负责自行翻新。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否则出现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4.第四卷4.14.2.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参考样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五、磋商保证金六、已标价采购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资格审查资料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十一、其他材料4.3.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一)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工程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报价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采购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的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保证质量达到标准。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报价函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随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是本报价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报价函,包括报价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函附录-1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 2工期 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 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8质量标准9预付款额度10预付款保函金额1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2质量保证金额度……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报价函附录-2工程报价单(格式)供应商:项目名称:总报价:大写: (小写: 元); 工期要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日历天数:质量标准质量目标项目经理级别编号我单位承诺项目经理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本供应商完全认同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承揽工程的供应商是否全部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企业类型: □否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报价函附录-3工程业绩一览表供应商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序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长度合同额合同签订日期竣工日期123……………………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标书中随本表后附相关合同业绩原件复印件。4.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4.5.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4.64.7.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报价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报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报价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报价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履行报价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报价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成交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4.8.五、磋商保证金4.9.六、已标价采购清单说明:(1)已标价采购清单按第五章“采购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采购清单包括第五章“采购清单”有关采购清单、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2)根据采购清单作价格分析表(格式自定);(3)本项目使用的主材材料表。本项目使用的主材材料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材料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性能指标备注...............注:提供板材类(含铝板)、地板、涂料油漆、石膏板、墙布、地毯、成品木门等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的检测报告、环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4.10.七、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答疑文件、设计方案、补充通知、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资料,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下述表格应按照响应文件章节内容,上传相应的章节中。参考表格格式: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 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八、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岗位证书编号专业注:填写项目班子全部人员信息。(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最近3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在供应商单位的最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质检(质量)、预算、材料、安全员(C证)等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相关部门开具的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安全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职业资格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附3:承诺书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在此声明,我单位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我单位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11.九、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4.12.十、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详见第九章资格后审的要求及格式4.13.十一、其他材料(格式自行设定)备注:对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有固定格式的执行固定格式,没有格式的自行设计格式。4.14.第九章资格后审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1);(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2);(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3);(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123456……备注:1、类似项目: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定义。2、本表后附合同复印件,并标明序号。3、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七)承建工程的企业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格式4);(八)承建工程的企业为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如果有);(九)承建工程的企业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格式5);(十)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格式6)(十一)接受联合体报价的,上述情况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若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本条不做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备注:①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②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为准,资格审查(一)-(五)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阶段;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④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提供从成立至今的资料。其他补充内容4.15.格式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特此声明。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上述问题,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报价,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6.格式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附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完税凭证或纳税申报表或银行缴税电汇凭证;2、附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格式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专业技术能力序号技术人员姓名职称/岗位证书数量备注注:供应商应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中填写本项目施工所用设备名称;在专业技术能力中填写施工人员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10.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1.格式6: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合价节能产品123…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环境标志产品123…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小微企业(联合体报价或允许分包)123…小微企业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监狱企业(联合体报价或允许分包)123…监狱企业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报价或允许分包)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中的产品必须后附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否则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13.格式7: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确定。(本表后须附证明资料)2、如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他补充内容设计方案学术交流中心是一个重要的学术活动场所,需要具有一定的功能性和美学价值。以下是文会学堂装修设计说明:1.功能性设计:该设计满足多功能需求,如会议室、报告厅、办公室、休息区等。功能布局合理、舒适,满足多种需求。座位由原来168个调整为104个,台阶做局部调整由原来11步改为7步,台阶宽度由原来900mm改为1000mm,地面满铺地毯,座椅更换。原有屏幕、空调不做更换。舞台的位置不变,东侧的操作间,采用暗室暗门,去掉玻璃,这样减少环境杂乱、光线污染对讲课的老师专注力的影响,同时,满足操作和维修屏幕的需求。2.美学价值:文会学堂--学术交流中心作为一个重要的学术活动场所,需要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装修设计注重建筑外观、内部空间的布局和装饰等方面,以营造一个舒适、美观、有品位的学术交流环境。整体效果沉稳、大气、低调、有内涵。3.环保节能--声学和光学:文会学堂--学术交流中心装修设计考虑环保因素。例如:两侧墙体换成大气、统一软包吸引板或者木饰面吸音板装饰造型(0甲醛材料),顶面采用吸音铝板和石膏板,这样,不会产生回声问题,音响及学术交流的声音清晰而不嘈杂,会让参加学术交流的人员心情愉悦有个很好的体验感。采用遮光窗帘,使人造光与自然光分开,人造光采用5000K的光照,光色柔和,既能满足照明的需要,又能使学术视频会议传输画面清晰。不采用金属反光条和灯线,这样对方收到的视频会议影像不会出现雪花影,不会影响学术报告者的形象。根据学术交流中心的使用功能,中心多以语言类为主,声学设计要确保厅内的语言清晰度,采用强吸声短混响的处理方式。设计后要使观众能够获得足够的声压级和声场分布,保证不得出现回声、颤动回声、声聚焦和共振等声学缺陷,并且不受设备噪声、放映机房噪声及外界环境噪声的干扰。为满足观众厅的听声要求,观众厅的容积超过1000m³时宜使用扩声系统,并应把扬声器位置作为主要声源点。声场不均匀度应控制在±4dB以内,干扰噪声的声压级应低于语音最低声压级10dB以上动态范围合适。在现有建筑条件的基础上,设计优化学术交流中心的体形,主要是侧墙及顶棚的形状,使其能有效地反射来自主席台和台口前方的天花反射板的早期直达声,从而使早期声能均匀地分布在观众席上,增加声场的均匀度,同时结合室内装饰材料的合理布置消除报告厅内的建筑声学缺陷,有效控制侧向早期反射声的能量分布,创造一个高品质视觉和听觉享受的空间。地面铺设地毯,可降低厅内人员走动、物品掉落等噪声对室内声环境影响。4.安全性设计:该设计同样考虑安全性因素,如消防设施(南北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安全监控等,以确保参加活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通道动线采用两侧分流方式,让人员进出安全有序。顶面采用A级防火材料,墙面和地面采用B1级防火材料,座椅采用B1级防火材料。窗帘采用B1级防火遮光窗帘。5.合理性设计:入口处加一屏风,避免开门正对主席台,在风水学上可以起到很好的挡煞作用,会议中有人员出入不会影响讲课老师的专注力,同时屏风两侧可以张贴文化宣传海报等功能。屏风前放置签到桌。屏风两侧制作卡座茶歇区,满足会议前后茶歇功能,喝点咖啡、茶、吃点水果等舒适又温馨。022210000000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9800060区资时营DHHHHF60l并8g0品08NN票区光洗面HHHHF票区资60l并时营D0008g品8NN洗区光面平面布局图山東大学弟二酱院THECECONDHOSPITALOFSHANDONGUNIVERSITY室内角度一热烈欢迎领导莅临指导室内角度二P022市茶歇区室内角度文会学堂naeoomor入口门头谢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议室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