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亩方病虫害防治、万亩方病虫害防治、万亩方病虫害防治、土壤养分检测 万亩方病虫害防治 土壤养分检测 粮油绿色高产高效招标公告(高唐县农业农村局2024)
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526000202402000132/GG2024-FC01CD-060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GTZFCG-2024-086
项目名称: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标包一:61.268万元;标包二:48.914万元;标包三:48.818万元;标包四:14万元。
最高限价:标包一:61.268万元;标包二:48.914万元;标包三:48.818万元;标包四:1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1
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琉璃寺镇)病虫害防治
详见项目说明
61.268
2
万亩方(杨屯镇、梁村镇)病虫害防治
48.914
3
万亩方(固河镇、尹集镇)病虫害防治
48.818
4
土壤养分检测
14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监督单位:高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标包一、二、三需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无人机 20 台以上(含 20 台)。植保无人机要求:第一要求有后台监控管理系统,能提供作业区域图及对应作业参数;第二作业机型为两旋翼(含)以上农业植保无人机,配备 RTK,作业精准度达到厘米级;第三能够智能规划航线、自主飞行,最大有效载荷(药液)≥20 公斤。
(2)标包四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
3.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
(2)供应商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网。
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
(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的,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
①《关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交易系统网上注册的公告 》(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12a66a9-c540-4fb4-be90-23df0993986c.html);
②《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成员注册所需材料》(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45b9d79-25ae-4964-b9df-415063d638c2.html);
③《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xzzx/012005/20230808/9f4ff67d-5515-411c-b423-c9534421b34b.html)。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 ;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
(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
(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
(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
3、重要说明
(1)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
(3)各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短信提醒,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最后报价!每次报价时间20分钟,供应商放弃报价的,视为放弃参与后续磋商活动,不再以第一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中标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信息网-合同融资专栏((http://221.2.196.138/goods/publish/index.js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唐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聊城市高唐县
联系方式:0635-3951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东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东路3号
联系方式:李斐 0635-8318808/1527569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斐
电 话:0635-8318808/15275691116
发布人:山东东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附件
服务7.26【定稿】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2).doc
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526000202402000132)5Y采购人:高唐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山东东郡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项目说明35第四部分合同格式35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26000202402000132/GG2024-FC01CD-06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GTZFCG-2024-086项目名称: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标包一:61.268万元;标包二:48.914万元;标包三:48.818万元;标包四:14万元。最高限价:标包一:61.268万元;标包二:48.914万元;标包三:48.818万元;标包四:14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1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琉璃寺镇)病虫害防治详见项目说明61.2682万亩方(杨屯镇、梁村镇)病虫害防治详见项目说明48.9143万亩方(固河镇、尹集镇)病虫害防治详见项目说明48.8184土壤养分检测详见项目说明1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监督单位:高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标包一、二、三需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无人机20台以上(含20台)。植保无人机要求:第一要求有后台监控管理系统,能提供作业区域图及对应作业参数;第二作业机型为两旋翼(含)以上农业植保无人机,配备RTK,作业精准度达到厘米级;第三能够智能规划航线、自主飞行,最大有效载荷(药液)≥20公斤。(2)标包四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3.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供应商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3.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的,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①《关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交易系统网上注册的公告》(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12a66a9-c540-4fb4-be90-23df0993986c.html);②《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成员注册所需材料》(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45b9d79-25ae-4964-b9df-415063d638c2.html);③《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xzzx/012005/20230808/9f4ff67d-5515-411c-b423-c9534421b34b.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3)各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短信提醒,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最后报价!每次报价时间20分钟,供应商放弃报价的,视为放弃参与后续磋商活动,不再以第一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信息网-合同融资专栏((http://221.2.196.138/goods/publish/index.jsp)。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高唐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聊城市高唐县联系方式:0635-39511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东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东路3号联系方式:李斐0635-8318808/152756911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斐电话:0635-8318808/15275691116发布人:山东东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规 定1项目名称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2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DGP371526000202402000132/GG2024-FC01CD-0603采购人高唐县农业农村局4采购内容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本项目共四个标包,标包一: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琉璃寺镇)病虫害防治;标包二:万亩方(杨屯镇、梁村镇)病虫害防治;标包三:万亩方(固河镇、尹集镇)病虫害防治;标包四:土壤养分检测,具体服务范围详见项目说明。5预算及控制价标包一:61.268万元;标包二:48.914万元;标包三:48.818万元;标包四:14万元。(初始报价及最后报价超出控制价均按无效处理)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公告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付款方式分三次付款,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剩余30%两年后无息付清。(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11服务期接甲方通知后五日内完成。1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应结合本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确定承担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服务范围、人员报酬费用、物资配备费、保险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服务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项目的报价中。13评审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14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15代理服务费用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参照鲁招协【2024】13号文件服务类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照定额5000元收取/标包。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代理费缴纳账户信息:账司名称:山东东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635807039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16保证金无17答疑安排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获取磋商文件1日内;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磋商文件1日内,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供应商企业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供应商企业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ddjzb789@163.com。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企业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企业,各供应商企业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企业自负。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企业具有最终约束力。另供应商企业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磋商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磋商文件。供应商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企业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18履约保证金无19响应文件份数1、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后缀名格式为 LCTF)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 2、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3、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20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2、①标包一、二、三需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无人机20台以上(含 20 台)。植保无人机要求:第一要求有后台监控管理系统,能提供作业区域图及对应作业参数;第二作业机型为两旋翼(含)以上农业植保无人机,配备 RTK,作业精准度达到厘米级;第三能够智能规划航线、自主飞行,最大有效载荷(药液)≥20 公斤;(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原件扫描件)②标包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依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材料;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附件)或2024年01月01日至今(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注:①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5、授权委托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重要说明: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电子标书制作,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直接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相应模块。其中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聊城市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4)项,改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及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以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获取的证明资料为准。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21政府采购政策1、除本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进口产品外,响应文件中不允许含有产自境外的进口产品,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进口产品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具体见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不加“★”标注的节能产品和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2.1.本次采购若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论项目说明中是否明确为强制节能产品,供应商都必须投报强制节能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一》,格式见附件,填表要求按附件表下附注,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果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该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选择。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需要享受价格扣除或加分的政策的,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二》,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要求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文件公布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2.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是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需要享受价格扣除或加分的政策的,须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要求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公布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对农副产品的采购项目,政府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原产地,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国务院相关网站提供相关证据。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在物业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物业公司出具贫困县物业公司声明,格式自拟,并附贫困人员卡。4、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4.1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4.2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 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2.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2.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4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6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2.7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8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 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4.2.9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3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2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文件开启时间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签到时间: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报价将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解密时间:供应商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供应商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供应商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 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其他要求:评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无效标供应商的报价不计入磋商基准价的计算。2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采购代理机构的 CA 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6)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7)出现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标;(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继续进行开标或视情况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25备注1、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最后资格后审为准。2、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的为准,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格式为.lccf,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26质疑投诉本项目投诉单位名称:高唐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楼(政通路203号) 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电话:0635-3950233本项目质疑单位名称:山东东郡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东路16号联系人:李斐联系方式:0635-2999909、15275691116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二、总则(一)定义1、“采购人”系指高唐县农业农村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东郡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采购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供应商。5、“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系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及有关技术资料。6、“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检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相关的义务。(二)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表。(三)相关费用1、无论评审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相关费用;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表。三、采购文件说明(一)、采购文件组成:本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采购文件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详见须知表。对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法定时间前收到的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三)、采购文件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己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四、响应文件编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将被视为无效。(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一、报价一览表二、投标函三、资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需要)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不需要)4、资格审查资料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2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5、企业获奖6、企业各类证书7、近年来完成业绩8、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9、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四、商务标1、分项报价表五、技术标六、报价所需其他材料(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2、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后缀名格式为LCTF)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4、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6、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及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上述签章处均需使用CA印章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7、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1)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5)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6)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磋商报价(一)、磋商报价基本要求1、本次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4、“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5、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二)、响应文件装订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三)、响应文件签署1、供应商代表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在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齐全。(四)、供应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六、报价有效期(一)、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二)、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响应文件递交(一)、响应文件递交:(1)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在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将不予受理。(二)投标截止日期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表;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指定地点。如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提前或推迟截止时间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递交;3、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均不退还。(三)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已接收的视为无效投标):1、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成功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四)、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1、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若响应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30分钟,响应文件将不可自行撤回、更改。若响应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投标或撤回文件的,请联系现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撤回并出具书面申请。2、开标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3、开标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八、磋商(一)、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二)、磋商原则“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根据采购文件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同时在评审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三)、磋商程序1、公开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报价内容进行公开报价。2、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非逐页小签);(2)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及报价有效期等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6)初始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的;(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8)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将视同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将有关问题上报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9)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术标评分项且企业无法合理解释,或高度雷同项达到一定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数量由评审委员会协商确定)(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且每一轮报价均不得高于预算和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特殊情况下,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现场增加或减少报价次数。)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等于全体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包同时排名第一时,按标包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为排名靠前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包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每个标包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前一标包被推选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不再作为其他标包的有效供应商继续参与评审。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6、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认定:所有供应商禁止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如发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经磋商小组认定作无效处理。7、评分细则:标包一、二、三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分)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技术部分(56分)项目理解(4分)根据供应商对玉米中后期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任务背景、组织协调的认识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实施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玉米中后期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含投标人针对本次飞防项目制定的完备的飞防服务方案,包括实施步骤,进度安排,飞防技术方案,作业避让区补防方案,作业效果保证方案,作业面积、飞行速度、飞行高度、有效喷幅、每架次喷液量监测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工作各项实施进度(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玉米中后期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工作各项实施进度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提供的各项实施进度是否最大限度满足项目需求、各项实施进度情况描述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能积极优化总体工作进度计划,是否合理设置控制点,是否采用合理手段调控工作进度,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应急预案(4分)根据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应急和保障机制健全。能够预见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有明确的应急组织机构,能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重点难点情况编制(4分)针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重点、难点等情况编制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技术部分(56分)服务保证体系(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保证体系,与项目当地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能力、具备快速到达作业现场开展作业服务的能力。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补防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可能出现的飞防不合格区域,制定补防方案。补防方案的可行性内容完善,针对性强、可靠度高,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技术响应情况(4分)作业段根据玉米病虫害防治作业时间安排合理、施工工艺科学合理符合规范要求程度,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保障措施(16分)1、质量保证及控制措施全面、合理、有效、可行,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2、进度安排及控制措施合理、有效、可行,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飞防作业措施进行综合评定,安全文明作业规范、配套措施得当且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4、根据供应商就本项目制定的资料保存整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定,提供的此项描述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制定资料保密制度,资料专人负责管理,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环境保护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保安全性能、起飞与降落场地、地防场地等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避免人、畜等中毒事件的发生以及水源保护地、敏感场所等不宜实施飞防作业的区域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定,保护措施科学得当、环保安全性能先进,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售后服务(4分)供应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出现质量问题时解决的措施及效率、维护措施方案等,酌情得0-4分。资信部分(14分)投入无人机数量 (6分)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无人机 20 台以上的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6分。提供每台无人机的出厂编号、飞控编号、机身编号(包括必须的20台的)。不提供不得分。植保无人机要求:第一要求有后台监控管理系统,能提供作业区域图及对应作业参数;第二作业机型为两旋翼(含)以上农业植保无人机,配备 RTK,作业精准度达到厘米级;第三能够智能规划航线、自主飞行,最大有效载荷(药液)≥20 公斤;(自有的需提供无人机发票、合格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购机发票、合格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由本文件提供的无人机实施,否则不予验收通过。资信部分(14分)拟投入飞控人员数量 (6分)拟投入飞防机手超过20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增加1分。最多6分。需提供每个飞手身份证号和无人航空器操作证(包括必须的20人的)。不提供不得分,需把所有人员信息汇总成表格。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由本文件提供的人员实施,否则不予验收通过。资信部分(14分)项目业绩(2分)截止到开标前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否则不予计分。标包四项目评分标准报价得分(30分)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技术部分(65分)总体方案(55分)1、供应商基于对项目背景、总体目标及相关政策的理解,详细阐述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分析,得0-5。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工作方案中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审,得0-5。3、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测试化验工作整体方案是否思路清晰,方案中是否正确有效分析各土地类型工作情况,得0-5。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测试化验工作整体方案中施工分配是否合理进行打分,得0-5。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测试化验工作整体方案中工作方案全面和可实施性强等进行评审,得0-5。6、根据供应商测试化验技术方案中样品采集及样品交接方案进行评审,得0-57、根据供应商测试化验技术方案中检测指标预期方案进行评审,0-4。8、根据供应商测试化验技术方案中样品转运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得0-5。9、根据供应商测试化验技术方案中样品数据上报系统方案进行评审,得0-5。10、根据供应商针对检测数据安全保密方案进行评审,得0-5。1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得0-5。技术部分(65分)设备配置情况(5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仪器设备清单,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等进行综合评价得0-5。技术部分(65分)质量保证措施(5分)1、供应商应提供全过程的质控方案和措施,根据其质控方案与质量控制措施的完备、可考量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得0-5。业绩(2分)截止到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签订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的政府采购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注: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业绩上传至【企业业绩】模块,未上传至该模块的不予计分。企业实力(3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三证齐全得3分,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从业证书】模块,未上传至该模块的不予计分四、禁止供应商串通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如出现以下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二)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五)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法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评审纪律(一)、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二)、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三)、磋商小组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其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四)、评审期间,磋商小组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五)、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用户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六)、为保证成交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与成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以外。(七)、评审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八)、评审结束后,各磋商小组成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九)、采购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评审过程予以保密。(十)、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十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十二)、评审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十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六、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七、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质疑投诉:(一)质疑1、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ccgp.gov.cn/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质疑函收件人:李斐联系电话:0635-8318808/15275691116。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东路3号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重复质疑或多次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6、现已启用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供应商可在交易系统进行线上质疑。(二)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诉人应当根据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现已启用省信息公开平台线上投诉功能,供应商可在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线上投诉。九、解释权:(一)、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二)、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三部分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高唐县2024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二、标包划分标包划分标包名称数量控制价(元)一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琉璃寺镇)病虫害防治30634.00亩单价20元/亩总价612680元二万亩方(杨屯镇、梁村镇)病虫害防治24457亩单价20元/亩总价489140三万亩方(固河镇、尹集镇)病虫害防治24409亩单价20元/亩总价488180四土壤养分检测288批次总价140000三、使用药剂标包一:百亩方、千亩方等共9890亩飞防两次:第一次用药:肟菌戊唑醇+氯虫苯甲酰胺+高效氯氟氰菊酯+磷酸二氢钾100克/亩。第二次用药:唑醚氟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高效氯氟氰菊酯+磷酸二氢钾100克/亩。琉璃寺万亩片10854亩飞防一次,用药:肟菌戊唑醇+氯虫苯甲酰胺+高效氯氟氰菊酯+磷酸二氢钾100克/亩。标包二:飞防一次,用药:肟菌戊唑醇+氯虫苯甲酰胺+高效氯氟氰菊酯+磷酸二氢钾100克/亩。标包三:飞防一次,用药:肟菌戊唑醇+氯虫苯甲酰胺+高效氯氟氰菊酯+磷酸二氢钾100克/亩。注:供应商所使用药品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农药产品标准证》。上传至电子文件【各类证书】模块。所有药剂登记作物必须包含玉米,每亩用药量按农药登记证的用量上限使用。磷酸二氢钾要求:粉剂,执行HG/T2321-2016标准,优等品,磷酸二氢钾的质量分数大于等于98%。4、项目要求:标包一、二、三:(1)供应商报价中包括服务费和药剂费用。(2)项目开始作业前供应商将所用药剂按项目要求用量备齐后全部送至高唐县时风科技楼项院内,同时附带药剂发票,由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按规定标准现场抽样送检,然后将药剂按面积分发到各项目实施村,在村民代表监督下完成飞防作业,项目完成后,所用药剂空瓶在农业农村局监督下全部集中上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单位。项目实施完毕由第三方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作业面积(镇、村公章及村级监督代表鉴定;药剂采购发票;抽样化验报告等)。所有验收费用在报价中。(3)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天气,和甲方沟通同意后作业时间顺延。(4)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质量指导意见,本项目施药液量为2-3升/亩,飞行速度最高不超过6米/秒,飞行高度一般设置高于作物冠层2-4米。(5)植保无人机要求:第一要求有后台监控管理系统,能提供作业区域图及对应作业参数;第二作业机型为两旋翼(含)以上农业植保无人机,配备RTK,作业精准度达到厘米级;第三能够智能规划航线、自主飞行,最大有效载荷(药液)≥20公斤。项目作业无人机必须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机器完全一致。(6)供应商自行负责办理、协调飞防区域航空管制事宜,做好飞防前的公告及宣传。(7)确保飞行安全,因飞机防治发生的所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8)若出现由本次飞防造成的鱼、虾、牲畜、畜禽、人员伤亡等一切事故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9)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努力完成飞防作业任务。(10)成交供应商所用药剂、植保无人机、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都不得随意更改,否则项目不予验收通过,甚至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标包四要求:在全县16个百亩方、16个千亩方、10个万亩片采集288个土壤样品并处理、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土壤有机质,PH值,全氮,有效磷,速效钾。取样范围:每个百亩方取1个,每个千亩方取2个,万亩方按500亩取1个,2024年玉米季测一次,2025年小麦季测一次,共288批次。符合土壤肥力检测标准要求取样。第4部分合同格式(此合同为参考文本,以最终签订的为准)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采购合同书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以(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帐号:五、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财政资金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七、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2、交付地点: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响应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四、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报价须在本次采购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采购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采购人)印章:乙方(成交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监督方印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招标响应(投标)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附件:报价一览表(以电子标系统内生成格式为准填写并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 标题内容1投标报价元2交货期(服务期)3质保期4逾期违约金5单价 元/亩注:投标报价=单价*亩数。报价函(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1、我单位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共计1份,其中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2、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有,须分包填写)。3、我单位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单位同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6、本次投标有效期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8、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资信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致: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系(供应商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编号为:。该同志代表我单位全权处理本次采购活动中与(采购人名称)的一切事宜,由他签字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认可。委托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及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技 工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附:序号证书名称查看(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年度说明查看(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扫描件:证书名称查看(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证书名称查看(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单位名称(盖公章)技术人员数量管理人员数量总人数量设备、仪器情况序号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数量1、本表由供应商填写,不填写本表投标无效;2、本表为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无需设备的可只填写人员情况须上传人员社保),以上能力说明需后附证明材料。(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山东东郡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信用记录承诺:信用记录承诺致:山东东郡招标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编号:)采购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投标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与编号为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报价有效期内擅自撤回报价;(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8)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9)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10)开标后对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质疑;(11)恶意投诉: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13)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人代表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企业获奖证书名称查看企业各类证书证书名称查看近年类似业绩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完成日期承担的工作完成情况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评标办法。附:项目扫描件序号名 称查看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组成表姓名(必填)身份证号(必填)性别学历职称职务从业年限资质证书获奖情况备注附:扫描件序号证书名称查看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商务偏差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1.如供应商在响应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采购文件为准。2.商务响应中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需逐一列明是否偏离,未列明或者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偏差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1.即使供应商在技术文件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2.如供应商在响应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采购文件为准。附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承诺制实施主体及事项范围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减轻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二、承诺制的具体应用场景在我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及社保资金缴纳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应由供应商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商务标分项报价表(供参考)项目名称:序号服务项目单位小计备注1234567...合计备注:1.请将报价用小写数字填写;单价中包含服务项目交付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2.请认真填写此表,如果不提供详细报价明细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3.表格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环保、节能、小微企业、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请将相关表格及材料附在响应文件最后部分,并对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若不涉及,不需要提供以下相应表格和材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一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附注:1、强制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为品目清单中有“★”标注的产品;2、响应文件须附所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所报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行截图扫描件,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3、本表只填写强制节能产品。强制节能产品和项目要求不一致如数量、规格不同或多填入其它产品,评委均有权利不予认定;4、采购中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时必须填写本表,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二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总价(元)附注:1、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以外的节能产品;2、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附所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所报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行截图的扫描件,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3、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的认定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或加分;4、采购中涉及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时必须填写本表,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5、本表内必须全部为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其它产品混填本表,将不享受节能产品评审价格折扣或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总价(元)附注: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2、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附所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所报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行截图的扫描件,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3、环境标志产品的认定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或加分;4、采购中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时必须填写本表,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5、本表内必须全部为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否则将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价格折扣或加分。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号:序号货物(服务、工程)名称型号/规格(工程、服务类项目不需填写)制造商名称数量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监狱企业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序号货物(服务、工程)名称型号/规格(工程、服务类项目不需填写)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单价小计单价小计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报价总计附注:1、填入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必须是该企业制造(货物)、承建(工程)、承接(服务)。2、填入的监狱企业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内容须是该企业制造生产且使用该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产品(或代理的其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3、填写本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代理监狱企业生产产品的,须提供所代理企业的监狱企业证明。4、填写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填写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代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产品的应当提供所代理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6、不填报本表,不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折扣或价格加分。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标服务方案、承诺、措施等供应商应根据所报内容自行编制(可参考评分细则编制相关内容)供应商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等)附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附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件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供应商资格审查统计表供应商名称(公章):标包:一/二/三名 称内容检验结果1、营业执照;是否提供:2、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无人机 20 台以上(含 20 台)。植保无人机要求:第一要求有后台监控管理系统,能提供作业区域图及对应作业参数;第二作业机型为两旋翼(含)以上农业植保无人机,配备 RTK,作业精准度达到厘米级;第三能够智能规划航线、自主飞行,最大有效载荷(药液)≥20公斤;(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原件扫描件)3、依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材料;是否提供: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附件)或2024年01月01日至今(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是否提供:5、授权委托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是否提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是否提供: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是否审查合格:核验人签字:说明:1、本表除检验结果一列外,其余内容自行填写完毕,请将此表上传至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2、本表格如果与资格条件有冲突不符合的条件,以资格条件内容为准。供应商资格审查统计表供应商名称(公章):标包:四名 称内容检验结果1、营业执照;是否提供: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依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材料;是否提供: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附件)或2024年01月01日至今(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是否提供:5、授权委托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是否提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是否提供: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是否审查合格:核验人签字:说明:1、本表除检验结果一列外,其余内容自行填写完毕,请将此表上传至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2、本表格如果与资格条件有冲突不符合的条件,以资格条件内容为准。供应商得分统计表(标包四)供应商名称:评审内容自 2021 年7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签订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注: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业绩上传至【企业业绩】模块,未上传至该模块的不予计分。序号项目名称及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日期是否符合上传要求得分1是 □ 否□2是 □ 否□3是 □ 否□4是 □ 否□5是 □ 否□小计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三证齐全得3分,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具有实验室数据管理软件著作权(需提供登记证书),得3分合计:核验人签字:1、本表如与评审标准不一致,以评审标准为准。本表中供应商所列业绩应与电子标书中所列一致。2、如有需要,供应商单位可自行扩展,请将此表上传至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附件: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服费务率类中标金额型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0%1.5%1.5%100-500万元(含500万元)0.7%1.1%0.8%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5%0.8%0.45%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3%0.5%0.25%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2%0.25%0.1%1-5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0.008%50-10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的编制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3.单标段或单次招标按上表计费费用不能覆盖当次招标服务成本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和招标代理人协商解决;其中单标段或单次招标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费。4.收费标准的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计取。如以单价或不报价等无中标总金额方式进行招标的,以招标人的项目估算或招标控制总价为计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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