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招标公告(莲花县教育局2024)



[莲花县]江西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江西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莲购2024F001219956
项目名称: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550000.00 元
最高限价:4755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莲购2024F001219956
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3

4755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及配送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采购人和供应商可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含采购期限和续签期限)不得超过3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1日 08:00 至 2024年08月19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莲花县教育局本级
地址:莲花县琴亭镇永安路
联系方式:19170945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19970494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19970494355

采购项目需求.docx

采购项目需求(一)本招标文件提出技术规格及要求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人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且不允许负偏离。(二)中标人应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台账,依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购买主体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三)承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四)中标人可以依法依规使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但采购人不会以任何形式为承接主体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五)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六)本项目核心服务: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七)项目基本情况:莲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24年9月起启动,2024年起,开始实施“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莲花县中小学的实际情况,需启动新一轮营养改善计划采购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有关规定,本轮采购合同期限定供应及配送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采购人和供应商可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含采购期限和续签期限)不得超过3年。确定1家供应商为食堂供餐学校提供食材,服务学生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每年动态变化)。(八)项目要求:货品配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应急等特殊情况下,节假日、双休日期间货品配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为详见合同约定的学校学生每天供应食用植物油、调味品、鲜猪肉、鲜牛肉、鲜羊肉、鲜禽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干货腊味、大米等食品。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价平,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项目固定报价为每生每天6元,投标方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以上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供应及配送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采购人和供应商可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含采购期限和续签期限)不得超过3年。(每年约按200天计算,资金结算以实际供餐天数和人数为准),用餐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生源变化产生的风险。标人应对本项目制定服务、应急和运输等相关措施,保证产品来源和质量合法合规。本项目据实结算。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要求:1、中标企业应承诺在莲花县境内建设配送中心,包括专业生产厂房、办公用房、农产品检验室和仓库,仓库必须达到食品安全存放要求,生产厂房的进出口区域、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储存区域、车间等功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必须配备能满足配送标准要求的各种生产加工设备和配送需求,并可进行视频追根溯源。2、中标人应具备运输车辆,并对运输车辆车厢进行全程监控录像。本项目企业服务配送所需食品原材(辅)料要求能做到日配送,并按采购人要求每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每天上午7点钟之前将当日所应供货品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特殊情况需求,另行加送货品的,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送达)。中标人应按学校要求保障物资供应准时到位,否则对造成的损失,负完全责任。3、配送地点学校详见附件。4、最终提供货品品类和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含货品品类、数量等)作适当修改调整。5、中标人所提供食品的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6、提供的猪肉和蔬菜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须为检验合格并粗加工好的肉、菜。如产品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7、中标人不得变更供货清单,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8、中标人保证配送食材斤两的准确性,不短斤缺两,不以次充好。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9、中标人须对因商品质量问题或在供货运输过程中因管理疏漏被掺杂有毒或有害物质引发人身健康及生命安全事故负完全责任。10、商品须保证质量和满足学校所要求。11、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12、采购人对应急食品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13、中标人需为学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遇到食品安全的突发情况,需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查处理。14、使用真空气调保鲜和冷链气调保鲜技术确保食材不低于24小时保鲜,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学校在签收食材后可直接进行烹饪。需要包装的物品,包装必须符合产品特性要求。由于包装不善导致失缺或者损坏,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二)质量要求: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所有的货品应可追溯供货源头。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等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1、本次招标的企业服务配送食品原材(辅)料为以下项目:食用植物油、调味品、鲜猪肉、鲜牛肉、鲜羊肉、鲜禽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干货腊味、大米等食品。2、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供应商的产品和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所有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①大米:一级的1年内新粮晚籼米,质量达到GB/T1354一级标准,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没有霉变,无其他杂质,生产商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拟投入使用产品的生产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②菜籽油:非转基因的一级成品纯菜籽油,质量达到GB/T1536一级标准,生产商应具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拟投入使用的菜籽油生产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③禽蛋(生鸡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无公害产品,质保期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④肉类:(1)猪肉:去头去脚的新鲜猪肉,要求从具有资质的生猪定点屠宰厂(中标单位在配送前要向采购人提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承诺的《质量和价格的保证书》,《屠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监管单位公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监管单位公章,用作合同的附件),宰杀时间至采购时间期限不超过8个小时,取得相应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严禁供应猪内脏、冰冻猪肉和病、死、种猪、老母猪肉。(2)其它肉类:主要包括牛肉、鸡肉、鸭肉等。要求新鲜无变质现象,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配送前要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产品检疫合格证⑤时令蔬菜:主要包括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要求“三无”(无农药残留、无化学催长剂、无霉烂、变质、腐败)并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可溯源到种植人或出售人。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24小时内采收、分拣、配货、配送的新鲜食材,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⑥干菜:主要包括香菇干、木耳、腐竹、紫菜等。干菜要求“三无”(无过期、无霉变、无腐败)。属于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配送前要向招标人提供相应SC证。⑦调味品:要求“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腐败),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配送前要向招标人提供相应SC证。货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有产品标准号及生产许可证号。包装: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无异味、无霉变、不掺杂、不掺假无污染。标志: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称、厂名、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3、因疫情、自然灾害、食品重大质量问题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部分食品减产断供等情况,由供应商报采购人同意后指定替代食品应急处理。4、食堂供餐标准。每餐荤素搭配:菜品一为主荤菜,包括牛肉、羊肉、猪肉(去皮)、鸡肉、鸭肉等肉类搭配蔬菜,菜品二为主蔬菜搭配少量肉类。素菜主要以时鲜蔬菜为主。加工所需的辅料(食用油、辅料中的盐、酱油、醋、料酒等)需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的大型食品企业品牌商品,不得使用散装品、三无食品。根据《学生餐营养指南》(原国家卫计委2017年8月1日发布,2018年2月1日起实施),肉类不少于80克/天(原则上每周要保证一次牛肉50克),蔬菜总量不少于200克/天。5、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6、对于本项目采购的食材,采购人有权不定期进行抽检。若检测出农药或有害物质残留量超标,采购人有权对抽检不合格的食材不予计量及对不合格的食材进行销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情节严重,终止合同。产品配送要求:1、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定点食品配送,生鲜配送为每日定点定时定量的净菜、净肉配送,中途不得转运、分运。食品每天上午7点钟之前配送到校(说明:净菜、净肉为蔬菜和肉类经粗加工好的半成品)。2、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3、供应商应配送干净、卫生的食品原(辅)材料,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相关食品安全要求。4、供应商必须自备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设备(如蔬菜农药残余检测仪、猪肉微生物检测设备等),所供食品原(辅)材料必须向采购方提供每批次的检测(验)报告。5、供应商配送食品原(辅)材料必须经过气调真空包装,食品包装必须具有保鲜防菌功能,必须有固定的食品原材(辅)料或货物存放点,达到食品安全存放相关要求。(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安全进行全权负责,供应商应制定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置)应急预案。采购人及相关职能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管。2、配送服务企业配送运输工具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食品受损伤,杜绝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且做到生熟分运。每天配送前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卫生。配送车辆外表要有学生餐食材统一配送的标识,配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统一配有健康证、统一挂牌。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产品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食品的装卸,采购人只安排食品验收人员,负责接收中标供应商送来的食品。3、各批次配送进入学生营养餐食堂的食材一是要留样,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低于48小时;二是要实行记录管理,对原材料验收人、食品留样时间(与相应食品的保质期一致),发现异常情况等实时记录,有关记录应保存二年以上;三是食材进入库房由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食材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物品原料应妥善保管,做到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防盗、防投毒,不得让霉烂变质或受到污染的食材进入学校食堂。4、供应商采购的食品原材(辅)材料,支持本地能采购优先原则。(投标人提供承诺书)5、每年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必须按照市场价格优先采购扶贫产品。6、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四)退出机制。中标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后停止其供餐,取消供餐准入资格,并由有关部门向社会进行公告: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4、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更换供餐品种、擅自更换履约人等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行为的。5、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6、在采购人组织学校膳食委员会的测评中,不合格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7、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