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商品 大米 肉类 蔬菜 干货招标公告(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



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WXYF-2024-CG002
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

采购包2(肉(鱼)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肉(鱼)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

采购包3(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服务
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采购包2(肉(鱼)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采购包3(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肉(鱼)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3(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1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请响应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请各响应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响应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评审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需要在磋商小组设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
联系方式:0766-6326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联系方式:0766-8833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采购人)、李小姐(代理机构)
电话:0766-6326508(采购人)、0766-8833802(代理机构)

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1日

相关附件:

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磋商文件(2024080901).zip

云浮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采购人).pdf

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

行政区域
云浮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1日 16: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1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先生(采购人)、李小姐(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电话
0766-6326508(采购人)、0766-8833802(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6-6326508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6-8833802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5303-2024-00334采购项目编号:GDWXYF-2024-CG002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采购人: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采购计划编号:445303-2024-00334采购项目编号:GDWXYF-2024-CG0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1(项)详见第二章7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采购包2(肉(鱼)类):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其他服务肉(鱼)类1(项)详见第二章1,5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采购包3(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3-1其他服务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1(项)详见第二章8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采购包2(肉(鱼)类):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采购包3(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采购包2(肉(鱼)类):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采购包3(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联系方式:0766-63265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联系方式:0766-88338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766-8833802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注: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采购包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响应无效。2.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3.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一、项目概况校园食品安全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尤为重要,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规范食品材料采购,现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食堂商品进行采购,并选择有配送资质的供应商对食堂商品进行集中配送所需食材。1.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024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2.项目采购预算:3000000.00元3.采购项目内容:采购包采购标的数量(单位)采购包预算(元)服务期限1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1项700000.00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2肉(鱼)类1项1500000.00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3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1项800000.00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项目说明:1)供货服务对象: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3)本项目共分3个采购包,供应商可对本磋商文件中的任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采购包的成交供应商(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评审按照采购包顺序(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依次进行评审,如供应商已经成为一个采购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不推荐为另一采购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中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负责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的供应;采购包2成交供应商负责肉(鱼)类的供应;采购包3成交供应商负责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的供应。项目总体要求:(1)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采购人按照实际的采购数量进行结算。★(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成交供应商反悔,不能履行合同或成交供应商的企业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成交供应商采购所需食材,但采购人不保证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数额,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5)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采购包1(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成交供应商货款按自然月进行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具体结算金额按:各种类食材基准价×实际供货数量×(1-成交优惠率)。 (2)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中标(成交)通知书; ④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名验收确认的送货凭证(加盖采购人公章)。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准备好场地和验收设备,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应当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成交供应商将复印件(应当由成交供应商盖章或者送货人签名)留存给采购人。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按磋商文件各货物的供货要求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5)抽查发现食材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使用单位及食材验收小组与成交供应商,将问题食材退货处理。 (6)食材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食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材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材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赞成成交供应商以不影响学生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成交供应商。 (8)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食材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确认,作报账依据和存档备案。 (9)每次验收都要填写入库验收单,验收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签名,并存档备查。 (10)采购人仓管员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或票证不齐的物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对已收货的食材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换货。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3%,说明:(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工作日内以保函形式向采购人缴交人民币预算3%的履约保证金,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终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招。 (2)如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随时启动项目履约保证金,因成交供应商违约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补足。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足相应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余下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责任、无任何不良记录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采购人将于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政策支持根据《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货品实施方案》,供应商须无条件支持并配合采购人完成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工作(响应时提交承诺函)。2报价要求(1)供应商以单价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优惠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例如□□.□□%~□□.□□%);且优惠率在0%~100%范围内取值,若报价超出此范围则响应无效。 (2)供应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获得成交资格,在合同供货过程中不得变更成交优惠率,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费用承担: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食材采购、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不合格食材的退换费用、人工费(社保、节假日慰问金等)、运营、保险、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响应时必须将以上费用全面考虑。采购人不支付除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3价格要求(1)定价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根据当月“云浮市菜篮子价格监测”(查询网址:http://www.yunfu.gov.cn/fgj/ztzl/jghsf/)中食材价格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云浮市菜篮子价格监测”中没有的食材价格信息,由采购人组成的价格小组与成交供应商共同派员分别选择云安区不少于3家主要农贸市场,调查核实同一时段、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食材或商品的零售价格,计算出各食材或商品的市场平均单价作为基准价,有必要时提供拍照佐证材料。 ★(2)定价周期:食材基准价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书面共同确认,每月1日更新一次基准价目表,成交供应商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个月价目表给采购人审核,最终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作为下个月订购该食材的基准价,双方签字后生效。(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3)如遇突发情况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个别食材价格需临时调整,成交供应商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4)结算方式:实际供货结算价=各种类食材基准价×实际供货数量×(1-成交优惠率)。4配送要求(1)一般情况下,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于每日19:00前以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次日的订单,成交供应商收到订单消息后必须立即作出回应。订单内容包括: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计量单位(以斤或公斤为计量单位)等内容。 ★(2)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次日上午5:00前将早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上午8:00前将午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下午14:30前将晚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3)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的6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4)如有临时应急需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60分钟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5)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配送食材(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6)送货单据:每次送货,成交供应商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现场过秤并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和结算的凭证。5质量及包装要求(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磋商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3)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60分钟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 (4)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食材。 (5)采购人发现食材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食材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食材。 (6)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肉类及副食品、粮油、蔬果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成交供应商必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换补货。 ★(7)供应商需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8)成交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 ▲(9)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对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已查验、收取并保存批次农产品的承诺标合格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不违规使用保鲜剂、添加剂、防腐剂等吉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10)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及不合格食品的,一经发现或被相关部门查处,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材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除被处以当次供应食材货款2倍的赔偿款,还须承担相应行政处罚(赔偿款及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成交供应商提供之食品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6运输要求(1)所有食材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2)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 (3)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4)盛装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无泥渍和污渍;盛装原材料的胶袋必须使用食品胶袋。 (5)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6)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普通厢式货车或制冷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7)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人将不定期对货物储运情况进行检查) (8)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7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达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成交供应商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3次的,则按500元/次处以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成交供应商若出现多次延迟送货,经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况仍然没有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 (2)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3次的,则按500元/次处以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成交供应商出现多次上述情况,经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况仍然没有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 (3)在采购人签收之前,食材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供应商,食材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食材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5)采购人发现采购食材因质量问题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6)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食材、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成交供应商存在违反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7)成交供应商供应的食材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材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成交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成交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9)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佩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任务,并需将送货专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10)成交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1)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12)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费、误工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有权取消供货资格。(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1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食材没有合法供货来源的; ②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④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⑤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⑥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⑦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⑧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⑨ 超过保质期限的。8食品仓库管理要求(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冷藏冷冻食品要配套必备的冷藏、冷冻设施。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或临期食品要放在“待处理区”以待处理。 (6)食品仓库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洁,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7)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直接接触入口食品要办理健康证。9其他要求(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项目结算要求: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 (3)在有临时应急需求且成交供应商无法及时满足的情况下采购人有自主采购权,不受成交供应商和本项目制约。 (4)食材溯源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食材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材要有QS标志。生产食材的源头与成交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食材供应。响应文件要求对食材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食材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供应商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如供应商供应假冒伪劣食材、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厉处罚。 (5)合同解除期间的食材保障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解除合同通知后,在采购人未签订新的食材配送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继续供应食材,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和下一任成交供应商做好食材配送各方面的交接工作,确保食材配送工作的平稳过渡。若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扣除未结算货款。10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从逾期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每日按采购金额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除逾期交货时间外,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和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11服务考核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实行统一的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食品安全、供货质量、服务质量等,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配送服务供应商考核表 考核时段: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得分 备注 食品安全 (50分) ①食品安全检测的指标不合格,每次扣5分。 ②应附未附货品检验检疫证明的,每次扣3分。 ③应用未用冷链配送货品,或运载工具、盛装容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每次扣3分。 ④所供货品包装破损或掺有异物,且有可能对货品造成污染的,每次扣5分。 货品质量 (30分) ①所供货品质量一般,但都可使用的,每次扣3分。 ②所供货品质量较差且不能使用,或保质期已过半的,每次扣5分。 ③供货品种、规格与订单或送货单不符的,每次扣5分。 服务质量 (20分) ①服务态度差,每次扣1分。 ②未按时送货,但不耽误备餐工作的,每迟送一次扣1分。 ③未按时送货,且耽误备餐工作的,每迟送一次扣2分。 综合评价 综合得分 评价小组成员: 日期: 注:采购人每月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评价。统计《配送服务供应商评价表》综合评价得分的平均值,平均值≥90分为合格,采购人全额支付当月应结算费用;平均值<90分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2%;平均值<80分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5%;平均值<70分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8%;如出现连续两个月平均值<60分的,除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10%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2定价周期食材基准价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书面共同确认,每月1日更新一次基准价目表,成交供应商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个月价目表给采购人审核,最终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作为下个月订购该食材的基准价,双方签字后生效。(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3配送时间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次日上午5:00前将早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上午8:00前将午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下午14:30前将晚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4质量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5非转基因承诺供应商需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6食品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费、误工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有权取消供货资格。(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项1.00700,000.00700,000.00100.0批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大米、食用油、粉、面、面包类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大米质量标准1)大米的级别需达到GB/T1354-2018标准一级米,不含添加剂。2)有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执行标准(GB/T1354-20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5-2016)。3)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常,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4)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①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2(2)食用油(不含转基因成分的食用油)质量标准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2)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4)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5)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6)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7)油类执行标准:花生油(GB/T 1534-2017);大豆油(GB/T 1535-2017);葵花籽油(GB/T 10464-2017);棉籽油(GB/T 1537-2019);油茶籽油(GB/T 11765-2018);玉米油(GB/T 19111-2017);米糠油(GB/T 19112-2003)。3(3)粉、面、面包类标准要求1)包装要求:包装应清洁卫生,无破漏。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718-2011)要求,用环保胶箱分装后专车送达。2)制作标准:符合GB/T 23708-2009糕点质量检验标准要求。3)外观及口感标准:符合GB 7100-2015;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要求;符合GBT 7099-2015;裱花蛋糕糕点卫生标准要求;符合QB 1252-91面包卫生标准要求。4)以上糕点、粉面类食品必须具有正常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得有酸败和霉变等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生虫、变质及其它污染物。5)河粉,猪肠粉,米粉等以大米为原料,经浸泡、磨浆(粉碎)、发酵(或不发酵)、熟化、成型、冷却、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严格按照DB44/426-2007《湿米粉》质量要求执行,原辅料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不得添加硼砂、亚硫酸盐、吊白块等有毒有害物质。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2(肉(鱼)类)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成交供应商货款按自然月进行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具体结算金额按:各种类食材基准价×实际供货数量×(1-成交优惠率)。 (2)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中标(成交)通知书; ④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名验收确认的送货凭证(加盖采购人公章)。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准备好场地和验收设备,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应当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成交供应商将复印件(应当由成交供应商盖章或者送货人签名)留存给采购人。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按磋商文件各货物的供货要求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5)抽查发现食材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使用单位及食材验收小组与成交供应商,将问题食材退货处理。 (6)食材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食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材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材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赞成成交供应商以不影响学生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成交供应商。 (8)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食材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确认,作报账依据和存档备案。 (9)每次验收都要填写入库验收单,验收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签名,并存档备查。 (10)采购人仓管员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或票证不齐的物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对已收货的食材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换货。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3%,说明:(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工作日内以保函形式向采购人缴交人民币预算3%的履约保证金,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终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招。 (2)如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随时启动项目履约保证金,因成交供应商违约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补足。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足相应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余下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责任、无任何不良记录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采购人将于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政策支持根据《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货品实施方案》,供应商须无条件支持并配合采购人完成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工作(响应时提交承诺函)。2报价要求(1)供应商以单价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优惠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例如□□.□□%~□□.□□%);且优惠率在0%~100%范围内取值,若报价超出此范围则响应无效。 (2)供应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获得成交资格,在合同供货过程中不得变更成交优惠率,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费用承担: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食材采购、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不合格食材的退换费用、人工费(社保、节假日慰问金等)、运营、保险、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响应时必须将以上费用全面考虑。采购人不支付除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3价格要求(1)定价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根据当月“云浮市菜篮子价格监测”(查询网址:http://www.yunfu.gov.cn/fgj/ztzl/jghsf/)中食材价格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云浮市菜篮子价格监测”中没有的食材价格信息,由采购人组成的价格小组与成交供应商共同派员分别选择云安区不少于3家主要农贸市场,调查核实同一时段、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食材或商品的零售价格,计算出各食材或商品的市场平均单价作为基准价,有必要时提供拍照佐证材料。 ★(2)定价周期:食材基准价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书面共同确认,每月1日更新一次基准价目表,成交供应商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个月价目表给采购人审核,最终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作为下个月订购该食材的基准价,双方签字后生效。(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3)如遇突发情况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个别食材价格需临时调整,成交供应商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4)结算方式:实际供货结算价=各种类食材基准价×实际供货数量×(1-成交优惠率)。4配送要求(1)一般情况下,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于每日19:00前以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次日的订单,成交供应商收到订单消息后必须立即作出回应。订单内容包括: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计量单位(以斤或公斤为计量单位)等内容。 ★(2)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次日上午5:00前将早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上午8:00前将午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下午14:30前将晚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3)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的6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4)如有临时应急需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60分钟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5)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配送食材(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6)送货单据:每次送货,成交供应商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现场过秤并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和结算的凭证。5质量及包装要求(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磋商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3)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60分钟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 (4)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食材。 (5)采购人发现食材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食材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食材。 (6)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肉类及副食品、粮油、蔬果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成交供应商必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换补货。 ★(7)供应商需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8)成交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 ▲(9)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对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已查验、收取并保存批次农产品的承诺标合格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不违规使用保鲜剂、添加剂、防腐剂等吉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10)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及不合格食品的,一经发现或被相关部门查处,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材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除被处以当次供应食材货款2倍的赔偿款,还须承担相应行政处罚(赔偿款及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成交供应商提供之食品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6运输要求(1)所有食材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2)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 (3)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4)盛装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无泥渍和污渍;盛装原材料的胶袋必须使用食品胶袋。 (5)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6)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普通厢式货车或制冷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7)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人将不定期对货物储运情况进行检查) (8)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7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达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成交供应商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3次的,则按500元/次处以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成交供应商若出现多次延迟送货,经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况仍然没有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 (2)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3次的,则按500元/次处以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成交供应商出现多次上述情况,经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况仍然没有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 (3)在采购人签收之前,食材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供应商,食材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食材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5)采购人发现采购食材因质量问题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6)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食材、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成交供应商存在违反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7)成交供应商供应的食材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材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成交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成交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9)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佩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任务,并需将送货专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10)成交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1)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12)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费、误工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有权取消供货资格。(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1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食材没有合法供货来源的; ②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④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⑤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⑥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⑦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⑧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⑨ 超过保质期限的。8食品仓库管理要求(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冷藏冷冻食品要配套必备的冷藏、冷冻设施。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或临期食品要放在“待处理区”以待处理。 (6)食品仓库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洁,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7)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直接接触入口食品要办理健康证。9其他要求(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项目结算要求: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 (3)在有临时应急需求且成交供应商无法及时满足的情况下采购人有自主采购权,不受成交供应商和本项目制约。 (4)食材溯源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食材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材要有QS标志。生产食材的源头与成交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食材供应。响应文件要求对食材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食材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供应商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如供应商供应假冒伪劣食材、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厉处罚。 (5)合同解除期间的食材保障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解除合同通知后,在采购人未签订新的食材配送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继续供应食材,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和下一任成交供应商做好食材配送各方面的交接工作,确保食材配送工作的平稳过渡。若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扣除未结算货款。10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从逾期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每日按采购金额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除逾期交货时间外,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和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11服务考核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实行统一的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食品安全、供货质量、服务质量等,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配送服务供应商考核表 考核时段: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得分 备注 食品安全 (50分) ①食品安全检测的指标不合格,每次扣5分。 ②应附未附货品检验检疫证明的,每次扣3分。 ③应用未用冷链配送货品,或运载工具、盛装容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每次扣3分。 ④所供货品包装破损或掺有异物,且有可能对货品造成污染的,每次扣5分。 货品质量 (30分) ①所供货品质量一般,但都可使用的,每次扣3分。 ②所供货品质量较差且不能使用,或保质期已过半的,每次扣5分。 ③供货品种、规格与订单或送货单不符的,每次扣5分。 服务质量 (20分) ①服务态度差,每次扣1分。 ②未按时送货,但不耽误备餐工作的,每迟送一次扣1分。 ③未按时送货,且耽误备餐工作的,每迟送一次扣2分。 综合评价 综合得分 评价小组成员: 日期: 注:采购人每月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评价。统计《配送服务供应商评价表》综合评价得分的平均值,平均值≥90分为合格,采购人全额支付当月应结算费用;平均值<90分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2%;平均值<80分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5%;平均值<70分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8%;如出现连续两个月平均值<60分的,除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10%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2定价周期食材基准价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书面共同确认,每月1日更新一次基准价目表,成交供应商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个月价目表给采购人审核,最终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作为下个月订购该食材的基准价,双方签字后生效。(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3配送时间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次日上午5:00前将早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上午8:00前将午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下午14:30前将晚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4质量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5非转基因承诺供应商需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6食品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费、误工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有权取消供货资格。(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肉(鱼)类项1.001,500,000.001,500,000.00100.0批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肉(鱼)类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肉类质量标准1)所供鲜肉须保证经过卫生部门检疫合格的当日屠宰的新鲜肉。2)白条鸡: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每只≥0.5公斤,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颜色,鸡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鸡的正常气味。3)鸡腿:表皮光滑,无瘀血,交货以干净、新鲜和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为标准。4)白条鸭: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1公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和灰白等颜色,鸭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5)白条鹅: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1公斤,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和灰白等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鹅的正常气味。6)有皮上肉:肥瘦比例≤5: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7)瘦肉:Ⅱ号肉或Ⅳ号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8)猪前排:带颈骨及前五条排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9)脊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10)猪蹄: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11)猪筒骨: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12)猪肝: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13)牛肉:解冻后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14)鸡蛋:蛋壳清洁完整,个头不能太细,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和臭味等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和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和稀稠分明,无异味。15)腊肉:有商标、牌号、产地和卫生检验合格证,具备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16)鸡翅:肉质紧密,无污伤和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17)方火腿: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18)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味。19)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20)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2(2)水产、冰鲜鱼类质量标准要求1)淡水鱼类: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2)海鲜类:有固有的颜色,不发白或红,肉质坚实且富有弹性,轻按下肉后,手指的凹陷处可恢复,有海鲜固有的味道,无其它异味。3)冰鲜鱼类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鳍条完好。4)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3肉类粗加工要求根据采购人的订单需求,成交供应商应具有肉类加工车间,配备有切肉机、搅拌机、排骨切粒机、真空充氮气包装机等肉类的机械化加工设备。根据采购人每次通知订购品种及数量后,按要求对食材进行免费的加工(如鱼类宰杀,排骨、猪肉、鸡肉和牛肉等食材切块等),采用食品级真空包装袋包装,保证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二次污染,并将抽真空后的半成品充入惰性气体然后密封,贴上农产品标签配送至采购人,且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切割清洗等工作。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3(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按实计算,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成交供应商货款按自然月进行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具体结算金额按:各种类食材基准价×实际供货数量×(1-成交优惠率)。 (2)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中标(成交)通知书; ④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名验收确认的送货凭证(加盖采购人公章)。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准备好场地和验收设备,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应当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成交供应商将复印件(应当由成交供应商盖章或者送货人签名)留存给采购人。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按磋商文件各货物的供货要求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5)抽查发现食材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使用单位及食材验收小组与成交供应商,将问题食材退货处理。 (6)食材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食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材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材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赞成成交供应商以不影响学生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成交供应商。 (8)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食材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确认,作报账依据和存档备案。 (9)每次验收都要填写入库验收单,验收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签名,并存档备查。 (10)采购人仓管员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或票证不齐的物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对已收货的食材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换货。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3%,说明:(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工作日内以保函形式向采购人缴交人民币预算3%的履约保证金,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终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招。 (2)如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随时启动项目履约保证金,因成交供应商违约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补足。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足相应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余下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责任、无任何不良记录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采购人将于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政策支持根据《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货品实施方案》,供应商须无条件支持并配合采购人完成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工作(响应时提交承诺函)。2报价要求(1)供应商以单价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优惠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例如□□.□□%~□□.□□%);且优惠率在0%~100%范围内取值,若报价超出此范围则响应无效。 (2)供应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获得成交资格,在合同供货过程中不得变更成交优惠率,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费用承担: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食材采购、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不合格食材的退换费用、人工费(社保、节假日慰问金等)、运营、保险、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响应时必须将以上费用全面考虑。采购人不支付除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3价格要求(1)定价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根据当月“云浮市菜篮子价格监测”(查询网址:http://www.yunfu.gov.cn/fgj/ztzl/jghsf/)中食材价格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云浮市菜篮子价格监测”中没有的食材价格信息,由采购人组成的价格小组与成交供应商共同派员分别选择云安区不少于3家主要农贸市场,调查核实同一时段、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食材或商品的零售价格,计算出各食材或商品的市场平均单价作为基准价,有必要时提供拍照佐证材料。 ★(2)定价周期:食材基准价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书面共同确认,每月1日更新一次基准价目表,成交供应商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个月价目表给采购人审核,最终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作为下个月订购该食材的基准价,双方签字后生效。(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3)如遇突发情况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个别食材价格需临时调整,成交供应商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4)结算方式:实际供货结算价=各种类食材基准价×实际供货数量×(1-成交优惠率)。4配送要求(1)一般情况下,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于每日19:00前以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次日的订单,成交供应商收到订单消息后必须立即作出回应。订单内容包括: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计量单位(以斤或公斤为计量单位)等内容。 ★(2)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次日上午5:00前将早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上午8:00前将午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下午14:30前将晚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3)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的6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4)如有临时应急需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60分钟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5)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配送食材(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6)送货单据:每次送货,成交供应商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现场过秤并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和结算的凭证。5质量及包装要求(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磋商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3)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60分钟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 (4)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食材。 (5)采购人发现食材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食材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食材。 (6)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肉类及副食品、粮油、蔬果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成交供应商必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换补货。 ★(7)供应商需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8)成交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 ▲(9)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对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已查验、收取并保存批次农产品的承诺标合格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不违规使用保鲜剂、添加剂、防腐剂等吉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10)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及不合格食品的,一经发现或被相关部门查处,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材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除被处以当次供应食材货款2倍的赔偿款,还须承担相应行政处罚(赔偿款及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成交供应商提供之食品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6运输要求(1)所有食材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2)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 (3)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4)盛装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无泥渍和污渍;盛装原材料的胶袋必须使用食品胶袋。 (5)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6)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普通厢式货车或制冷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7)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人将不定期对货物储运情况进行检查) (8)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7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达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成交供应商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3次的,则按500元/次处以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成交供应商若出现多次延迟送货,经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况仍然没有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 (2)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3次的,则按500元/次处以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成交供应商出现多次上述情况,经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况仍然没有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 (3)在采购人签收之前,食材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供应商,食材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食材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5)采购人发现采购食材因质量问题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6)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食材、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成交供应商存在违反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7)成交供应商供应的食材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材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成交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成交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9)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佩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任务,并需将送货专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10)成交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1)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12)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费、误工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有权取消供货资格。(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1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食材没有合法供货来源的; ②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④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⑤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⑥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⑦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⑧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⑨ 超过保质期限的。8食品仓库管理要求(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冷藏冷冻食品要配套必备的冷藏、冷冻设施。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或临期食品要放在“待处理区”以待处理。 (6)食品仓库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洁,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7)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直接接触入口食品要办理健康证。9其他要求(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项目结算要求: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 (3)在有临时应急需求且成交供应商无法及时满足的情况下采购人有自主采购权,不受成交供应商和本项目制约。 (4)食材溯源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食材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材要有QS标志。生产食材的源头与成交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食材供应。响应文件要求对食材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食材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供应商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如供应商供应假冒伪劣食材、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厉处罚。 (5)合同解除期间的食材保障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解除合同通知后,在采购人未签订新的食材配送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继续供应食材,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和下一任成交供应商做好食材配送各方面的交接工作,确保食材配送工作的平稳过渡。若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扣除未结算货款。10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从逾期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每日按采购金额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除逾期交货时间外,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和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11服务考核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实行统一的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食品安全、供货质量、服务质量等,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配送服务供应商考核表 考核时段: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得分 备注 食品安全 (50分) ①食品安全检测的指标不合格,每次扣5分。 ②应附未附货品检验检疫证明的,每次扣3分。 ③应用未用冷链配送货品,或运载工具、盛装容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每次扣3分。 ④所供货品包装破损或掺有异物,且有可能对货品造成污染的,每次扣5分。 货品质量 (30分) ①所供货品质量一般,但都可使用的,每次扣3分。 ②所供货品质量较差且不能使用,或保质期已过半的,每次扣5分。 ③供货品种、规格与订单或送货单不符的,每次扣5分。 服务质量 (20分) ①服务态度差,每次扣1分。 ②未按时送货,但不耽误备餐工作的,每迟送一次扣1分。 ③未按时送货,且耽误备餐工作的,每迟送一次扣2分。 综合评价 综合得分 评价小组成员: 日期: 注:采购人每月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评价。统计《配送服务供应商评价表》综合评价得分的平均值,平均值≥90分为合格,采购人全额支付当月应结算费用;平均值<90分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2%;平均值<80分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5%;平均值<70分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8%;如出现连续两个月平均值<60分的,除扣减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10%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2定价周期食材基准价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书面共同确认,每月1日更新一次基准价目表,成交供应商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个月价目表给采购人审核,最终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作为下个月订购该食材的基准价,双方签字后生效。(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3配送时间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次日上午5:00前将早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上午8:00前将午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下午14:30前将晚餐食材送到食堂指定位置。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4质量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5非转基因承诺供应商需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16食品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费、误工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有权取消供货资格。(响应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项1.00800,000.00800,000.00100.0批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蔬菜、干货、豆制品、配料调味品类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蔬菜类质量标准要求1)配送企业应保证蔬菜一级新鲜,并保证可食部分≥80%。2)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的规定。3)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4)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和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气味。5)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和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和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6)从蔬菜形态看,尽量避免供应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和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7)叶菜类: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和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8)茄果类: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和异味,无明显机械伤。9)瓜果类: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和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10)根菜类: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和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11)薯芋类: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和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12)葱蒜类:允许葱和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和韭菜不带老叶,蒜头和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和异味。13)水生菜类: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和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14)芽苗类: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和异味。15)香辛类: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和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16)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 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 异味。17)供菜重量须达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重量。18)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0%以上。19)供应商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的卫生指标规定,否则,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2(2)干货类标准要求1)干货制品: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和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产品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2)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3(3)豆制品类标准要求1)原料:豆制品的原料应选用新鲜大豆,不得使用霉变、油脂酸败等受污染的豆子2)质量指标:豆制品的质量指标包括外观形状、颜色、气味、口感、含水量、蛋白质、脂肪等,应符合国家标准。3)包装标志:豆制品的包装标志应包含生产厂名、地址、规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4)豆腐:白色或乳白色,略有豆香、持水性较好,刀切后不塌、不裂、细腻、嫩滑、无涩味。5)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和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异味。6)腐乳: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7)豆腐干:淡黄色或黄色,有豆香,块型整齐,厚薄均匀,密实,有韧性。8)油豆腐:金黄色或黄色,有油香和豆香,方形、三角形或长条形,皮薄软糯,内呈蜂蜜状,不实心。9)黄豆:大豆皮色为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10)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不同品种的果仁呈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和香味,无其他异味。4(4)配料调味品类标准要求1)具有SC(QS)标志,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定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香辛料要求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验收时,调料生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2)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蘸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3)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和方糖等。①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气味,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和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②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红糖的感官鉴别: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4)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5)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和醋虱。6)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7)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和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8)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煳及其它异味和异物。9)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和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10)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和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特有的色、香和味,没有其他异味,无发霉味。5蔬菜粗加工要求根据采购人的订单需求,成交供应商应具有蔬菜加工车间,配备有切菜机、真空充氮气包装机等蔬菜的机械化加工设备。根据采购人每次通知订购品种及数量后,按要求对食材进行免费的加工(如蔬菜类的摘菜、清洗、去皮和真空包装等),采用食品级真空包装袋包装,保证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二次污染,并将抽真空后的半成品充入惰性气体然后密封,贴上农产品标签配送至采购人,且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切割清洗等工作。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中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3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优惠率采购包2:优惠率采购包3:优惠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采购包2:0% - 100%采购包3:0% - 100%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3: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采购包3: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对本磋商文件中的任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采购包的成交供应商(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评审按照采购包顺序(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依次进行评审,如供应商已经成为一个采购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不推荐为另一采购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代理费,若采购项目含多个采购包的,按照每个采购包金额分别计算代理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数以每个采购包中标金额为准。 若每个采购包按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6000.00元时,按6000.00元收取。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采购包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采购包3: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食堂商品 大米 肉类 蔬菜 干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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