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骨干 培训服务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2024)
宁夏“国培计划(2024)”—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区域领域校对校“一对一”帮扶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2724
项目编号:D6400-20240812000004
项目名称:宁夏“国培计划(2024)”—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区域领域校对校“一对一”帮扶培训)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国培计划(2024)”—中西部骨干项目 (重点区域领域校对校“一对一”帮扶培训)
宁夏“国培计划(2024)”—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区域领域校对校“一对一”帮扶培训)
培训服务
1
宁夏“国培计划(2024)”—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区域领域校对校“一对一”帮扶培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在综合评分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规定,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 3.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8具备教育部公布的“国培计划”培训资质的院校或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12 00:00:00 至 2024-08-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2 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并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不用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 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 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一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联系方式:0951-5559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德通聚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677号 联系方式:0951-685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继业 电话:0951-555927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晶晶、李工、马亚楠 电话:0951-685111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德通聚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8-12
宁夏“国培计划(2024)”—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区域领域校对校“一对一”帮扶培训)(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德通聚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27242.项目名称:宁夏“国培计划(2024)”—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区域领域校对校“一对一”帮扶培训)3.项目编号:D6400-20240812000004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7.采购需求:宁夏“国培计划(2024)”—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区域领域校对校“一对一”帮扶培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主。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在综合评分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2.3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2.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4.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4.8具备教育部公布的“国培计划”培训资质的院校或机构。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12至2024-08-2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方式:投标供应商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ningxia-ebidsun-login-platform.ebidsun.com:7081/#/logi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9-02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并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不用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一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8.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继业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联系方式:0951-55592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德通聚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晶晶、李工、马亚楠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677号联系方式:0951-6851118代理机构:宁夏德通聚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08-1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国培计划(2024)”—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区域领域校对校“一对一”帮扶培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主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继业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电话:0951-5559271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德通聚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677号项目负责人:马晶晶、李工、马亚楠电话:0951-6851118邮箱:dtjc888@163.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4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在综合评分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2.3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2.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4.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4.8具备教育部公布的“国培计划”培训资质的院校或机构,提供证明文件。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十)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骨干 培训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