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2024)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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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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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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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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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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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2

    项目概况                                                    
    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20242136-1G 
    项目名称: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
    预算金额(元):4400000/两年
    最高限价(元):4400000/两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400000/两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应急〔2021〕93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有关事项的规定》(甬应急〔2021〕143号)和相关要求,本项目引入1家社会化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服务期限最长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为2024年9月19日起一年,后续年度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前成为注册供应商。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电子交易方式实施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福龙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箴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298076 
    质疑联系人:王华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298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生华、王立挺、何晟昊、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26182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012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NBMC-20242136-1G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面向中小企业)8.12定稿.docx181.0K

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项目名称: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项目编号:NBMC-20242136-1G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采购需求....................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1第五章合同文本....................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及投诉书范本....................45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MC-20242136-1G项目名称: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预算金额(元):4400000/两年最高限价(元):4400000/两年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数量:1预算金额(元):4400000/两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应急〔2021〕93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有关事项的规定》(甬应急〔2021〕143号)和相关要求,本项目引入1家社会化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总服务期限最长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为2024年9月19日起一年,后续年度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提供)。开标时间:2024年9月3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前成为注册供应商。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电子交易方式实施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福龙路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箴言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298076质疑联系人:王华荣质疑联系方式:0574-862981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传真:0574-87103586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生华、王立挺、何晟昊、王裕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26182质疑联系人:方芳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0127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传真:/联系人: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前注本项目技术和服务的详细要求,投标人必须对其有明确的响应,并如实描述偏离情况。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如在响应时仅复制粘贴或仅具有文字描述而未提供要求的佐证材料,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商务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服务期限标项1,总服务期限最长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为2024年9月19日起一年,后续年度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服务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及服务要求。4验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将向社会公告。采购人根据需要可将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书由采购人存档。5签订合同时间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6合同款项支付条件及方式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合同总价的25%作为预付款(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规定)。2.2025年4月底前支付至单年合同总价的60%。3.2025年8月底前支付至单年合同总价的80%。4.单年度余款作为绩效考核奖金,待当年度全部服务内容完成、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完毕、绩效考核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注:次年合同的支付时间参照上述时间执行,支付金额比例按照上述比例执行。7履约保证金无8发票要求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支付费用前,依据相应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款项。2.本项目合同签署的中标人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必须一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中标人依法变更单位名称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符合规定要求除外),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9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与采购人无涉,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先行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10保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均需做好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保密工作,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任何人、任何机构泄露项目相关内容和进展。11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应当是完成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的价格体现,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工费用、交通食宿费、加班费、专业设备、软硬件使用、办公费、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一切费用,以及由中标人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2.单年合同价的20%作为绩效考核经费,具体绩效考核办法详见后款。3.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价款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请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12服务响应要求1.服务响应时间:接采购人通知要求15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位。应急救援响应时间详见后款约定。应急情况下须对重要时段全负荷24小时检查。2.合同履约期间,所有节假日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安排参加值班备勤,中标人需要保证检查团队全员待命,具体安排班次、值勤人员以采购人临时排班为准。13特别说明本项目所称镇海区内检查企业,含贵驷街道,不包括石化区。二、项目背景为进一步提升镇海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配齐补足专业技术力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检查的针对性、精准性,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应急〔2021〕93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有关事项的规定》(甬应急〔2021〕143号)和相关要求,现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1家社会化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三、服务模式(一)辅助参与各类检查法定工作日全职上班(与镇海区应急管理局作息时间一致),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跟踪督促落实、复核整改闭环的流程,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督促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责任人员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需提请行政部门予以处罚的,检查人员要及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和现场处置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技术支撑。(二)落实检查责任提供数据分析按照“谁组织检查,谁负责技术检查人员监管,谁落实整改闭环”的原则,检查人员本人必须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如实记录发现的风险隐患,并交组织检查单位(科室)留存、备查。检查人员执行周交班和周小结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季报、年报,为应急管理局提供风险管控数据分析和建议。四、服务内容1.辅助参与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年度计划执法监督检查任务(任务为140家,按初、复查各1次计算,需检查企业280家次),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2.参与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任务(任务约为350家,按初、复查各1次计算,需检查企业700家次);3.除计划执法和专项检查外,参与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提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4.参与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提供专业咨询服务;5.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加节假日值班备勤和安全巡查;6.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7.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的年度执法监督和各类专项检查任务,请参照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镇海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链接:https://www.zh.gov.cn/art/2024/4/3/art_1229054219_4376348.html)。该计划仅供参考,具体任务执行将以招标人实际发布的任务为准。五、服务规范1.中标人应遵循下列服务规范:(1)须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质量。(2)与被检查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并提出回避。(3)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利益,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4)应加强检查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检查结果的正确性。(5)检查工作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归档并录入系统。(6)遵守保密协议,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7)认真接受应急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检查人员应遵循下列服务规范:(1)检查人员以采购人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检查,严禁从事与检查无关的事项,杜绝“吃、拿、卡、要”等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2)检查人员要根据检查方案的有关规定,严守《检查员守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质量。(3)与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对应检查人员应当回避。(4)检查人员要加强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检查结果正确性。(5)检查工作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查人员应及时归档。(6)检查人员应在企业指定专人的陪同下,开展检查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调阅资料、现场拍照等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项目,均需经企业同意或授权,且不得外泄。(7)检查人员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和检查。3.在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1)企业有重大事故隐患的;(2)检查中存在较大争议问题的;(3)其他认为有必要报告的事项。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采取对检查人员提前清退或者与中标人终止合同等处罚措施:(1)检查人员未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的;(2)未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的;(3)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重大事故隐患而未及时报告的;(4)检查中从事有损采购人形象、严重弄虚作假、职业道德不良等行为;(5)未遵守保密协议的;(6)有其它严重违规行为的。▲5.为满足日常15分钟应急响应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采购人地址附近设立统一办公场所,供检查团队集中管理、统一服务用。6.检查人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协助做好各类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严禁从事与安全生产检查无关的事项。7.检查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如发现存在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介绍业务、收取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予以清退。8.中标人及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负责,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进行处理。六、检查人员要求▲1.检查团队由技术检查员(6人)和安全协查员(3人)组成,并在其中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管理整个检查团队,并专职负责本次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工作以及与采购人日常汇报、沟通工作。2.检查团队(含所有技术检查员、安全协查员,后同)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正式就职前向采购人提供体检报告方可入职。项目负责人优先考虑团队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丰富者;技术检查员应至少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职称(专业涵盖电气、机械、化工相关)。安全协查员配合技术检查员开展工作,至少具备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职称(专业涵盖电气、机械或化工相关任意一类)。▲3.以上人员要求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为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或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类似行业检查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格/资历证书等证明材料中如有伪造,一经发现,采购人除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赔偿外,并以虚假投标上报监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4.检查团队应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兼职。在合同履行期间,检查团队应保持固定,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检查人员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能胜任及其他客观原因确需更换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并考核通过。检查人员必须如实记录安全技术服务情况,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予以闭环。中标人要确保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检查人员就位,持采购人发放的《检查证》开展检查工作。5.检查团队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如采购人认为不能胜任的,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拟派的检查团队(更换后的检查人员资格、能力、经验等不低于投标文件所提供或所承诺的检查人员的资格、能力、经验等),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6.检查团队所需的办公和检查装备(笔记本电脑、相机、便携式打印机、合规劳保工装、车辆等)由中标人自行配备。其中车辆配备要求不少于3辆,允许检查人员个人所有车辆以公用形式投入本项目使用。七、应急救援要求1.当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或有关紧急状况发生时,检查团队要指派骨干人员赴现场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采购人指令15分钟内响应,中标人合同所列的相关人员及其后备支撑团队携带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相应设施、设备在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听从采购人的安排参与现场指导和救援。如有需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手机等通讯设施随时畅通),直到应急响应解除后方可撤场。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自行配备应急处置及救援抢险相关的装备,至少需要配备防爆手机和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八、绩效考核及其他扣罚规定以案源转化立案量、较大以上隐患查处数、检查企业家次、工作纪律、服务质量等为主要考核内容,按照实绩考核的要求,专人(考核组)负责月考评。1.考核模式为“月考核+年考核”,制定扣分项,年度汇总后根据分数支付履约考核费用,月考核在每月月底或下月月初完成,年考核在一年合同终止前15日内完成。2.考核总得分(100分)=月考核平均得分(80分)+年考核分(20分)。根据中标人年度总得分情况,按照以下标准在绩效考核奖金中进行发放:A.年度总得分≥90分的,全额发放当年度绩效考核奖金。B.70分≤年度总得分<90分,以90分为基准,每低1分,扣除当年度绩效考核奖金的5%。C.年度总得分<70分的,除全额扣除当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外,经采购人商定,有权终止合同。在中标人月度考核中以百分制70分为限,若出现以下情况,经采购人商定,有权终止合同:A.单年合同中连续出现2次月考核得分<56分的;(月考核满分80分×70%)B.单年合同中累计出现3次月考核得分<56分的。(月考核满分80分×70%)3.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的检查人员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能胜任及其他客观原因确需更换的,替换的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按以下标准在绩效考核奖金中扣罚,如果扣罚总数超过绩效考核奖金总额的,由中标人另行缴纳。单年合同中,6个月后允许更换技术检查员、安全协查员各1人次,每超出1次,分别对应扣除3万元/人次、1万元/人次,人员离职至新替代人员到岗不得超过10天,每超过10天分别对应累计加扣2万元/人次、1万元/人次。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的情形除外。4.签订合同前,因客观原因导致中标人需要更换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由中标人提出并提供具有拟替换人员同等资质能力的服务人员,该项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如采购人不同意的则不允许更换,中标人因此不能按照投标承诺提供服务的,按照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他扣罚规定详见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违约责任。附件1:考核办法月考核表(总分80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细则(每项分数均为扣完为止)得分备注1出勤备勤10分除正常请假外,每发现1人未按时出勤扣1分;法定节假日值班或应急处置未按规定到岗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案源提供立案数10分按照精准执法要求,提供有效案源线索。每月采取加分制,每提供1个有效案源线索加2.5分。3较大以上隐患问题发现量20分每月至少发现10个较大以上隐患问题,未完成指标的每个扣2分。4检查质量评价10分由组织检查科室的执法人员对检查组进行考核打分。4检查质量评价10分在检查中未发现应当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后被上级检查发现,每发现一起扣5分。5企业满意度10分应急管理局接到企业对检查组服务水平、态度等问题投诉的,每条扣5分。5企业满意度10分回访企业反馈不满意并经查属实的,每条扣5分。总分年考核表(总分20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细则(每项分数均为扣完为止)得分备注1总结归档5分未按“一企一册”要求完成检查记录、隐患整改等台账归档的,扣5分;未按时提交年度总结的,扣5分。2企业走访服务检查量/检查纪律5分除计划执法和专项检查外,检查组每年完成企业走访服务检查未达到1200家次的,扣5分;存在严重违反检查纪律和派遣程序的,每发现1起扣3分。3考核组打分10分由考核组对检查组年度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总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3.1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23.2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43.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51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接收部门:综合办联系电话:0574-87101271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61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24000元。714.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固定金额,不随合同金额的增减而浮动。818.1现场考察不统一组织。922.1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022.1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附件;3.采购需求响应表;4.合同要求响应表;5.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7.服务方案等与项目评审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8.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122.1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1227.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330.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1432.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536.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采购。2.定义2.1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网上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2实质性条款:标注“▲”的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2.3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行政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2.4“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5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第三条的约定实施。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关于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和各标项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5.投标委托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应当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务的,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约束,其权利亦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8.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投标人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投标人采用自身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无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采购人均视为报价已包含投标人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转包本项目依法不允许转包。10.分包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11.质疑和投诉1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2供应商应按《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及投诉书格式》提供的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1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信息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1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2.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12.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2.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明确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在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14.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1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如招标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后,中标人应当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交至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将开票信息、开票要求、发票收件地址信息发送至3302172248@qq.com,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2001012200044316615.其他15.1招标文件的标题和序号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影响对招标文件的理解。1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同一条款出现不同表述(响应)的,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标准执行。15.3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资料,如该资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投标人能够当场提供账号、网址等进行查询、核实资料真伪及有关数据的,视同提供了原件。15.4投标人应当及时维护政采云注册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二、招标文件1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及投诉书范本17.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和修改17.1询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潜在投标人的询问作出答复。17.2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更正信息将以书面形式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公开发布。政采云平台将发送短信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登陆上述网站并浏览更正内容,并按照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3)供应商在收到书面通知后,认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及时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为供应商完全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要求澄清和回复的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日期。(4)供应商必须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时所登记的项目联系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和准确,并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否则,因此导致未及时收到通知事项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现场考察及召开开标前答疑会18.1现场考察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现场考察,否则自行承担未及时参加造成的后果。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考察造成的自身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18.3本项目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投标范围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标项的“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标项中的部分内容,其对该标项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20.1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0.2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文字),但必须附中文译文,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供。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20.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形式,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种。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后缀名为【.jmbs】。21.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标书,后缀名为【.bfbs】。22.投标文件内容的构成2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上述各项文件的组成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列入其中的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提供相关材料。22.2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提交)证明材料而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被认定为对具体条款作出响应。提供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应当是完整无删减、无遮挡(盖)、页码连续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否则因证明材料缺少评审所需的关键或必要的信息或因中间页码缺失导致无法有效认定造成不予认可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文件,以及为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项目评审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定位,避免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2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文件,按系统要求签章。(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因未获取电子姓名签章无法直接在系统中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操作的,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相关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公章,可使用电子公章在线签章或线下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3)投标文件若有错、漏处等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5.投标报价要求25.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要求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25.2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的价格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5.3投标报价及结算货币均为人民币,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包含分项报价)只允许有一个,不接受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投标报价(包含分项报价)。25.4投标报价(包含分项报价)不允许为0元(即赠送),采购人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27.投标有效期27.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7.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以书面形式提交。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9.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的载体必须密封包装,密封包装应当清楚的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按照规定密封、标注、盖章的备份投标文件。3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30.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3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对已经完成传输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的,可以重新提交补充或修改后的备份投标文件。3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五、开标与评标32.开标32.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32.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本项目采用两阶段开标的方式实施,第一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第二阶段,开启投标人的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2.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32.4投标人如未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5发生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形,如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异常端口处理,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使用备份文件仍无法成功或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2.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34.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34.1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4.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文件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4.4报价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与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确认,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无效35.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5.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而影响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包括未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3)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包括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或单项限价(如有)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的;(7)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8)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6.比较与评价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6.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3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门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规定予以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扣除办法详见第五章。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37.废标的情形在本项目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8.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39.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本项目所有有效投标人均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40.编写评标报告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授予合同41.中标人的确定41.1中标人确定主体为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1.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并列的供应商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按照投标文件解密先后顺序进行。42.中标结果公告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43.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43.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43.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4.签订合同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总则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人员应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根据评委打分表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范围,逐栏打分并汇总。单项评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评委打分表中分值重复的数值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2.符合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三、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评审内容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内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明,应完整清晰的体现出证明材料的全部内容。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信用情况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材料。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评审内容要求要求说明1投标报价格式、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内提供《开标一览表》2投标函投标函格式、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内提供《投标函》3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具有法定签署权或获得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内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附件。4投标文件盖章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盖章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盖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采购需求要求响应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明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内提供采购需求响应表、合同要求响应表6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不存在招标文件列明的拒绝投标、不允许存在的其他情形无需提供材料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3.详细审查和评分(评标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商务技术分(90分)1.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响应并满足所有《第二章 采购需求》除“一、商务要求表”和“二、项目背景与六、检查人员要求”外的其他要求和《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得18分,每负偏离(不满足)一项技术或服务要求的扣1.5分。(18分)注:按照最小序号计算项。投标人本项分值扣减至0分及以下时,或对任何带“▲”号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按照投标无效处理。0-18分商务技术分(90分)2.项目理解程度及重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程度及重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议:(6分)●方案明确展现出对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年度计划执法监督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任务的深入理解,对安全生产检查、复查、调查取证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有深刻认识,准确参与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显示出对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处理流程的熟练掌握,以及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提供精准、及时的专业咨询能力,深刻理解宣传法律、法规的责任,能提出有效的宣传方案,得6分;●方案对本项目有较好的理解,能够概述检查、复查等基本要求,能够规划合理的检查流程,但在高效执行和资源优化配置上略显不足,对安全生产投诉处理和事故调查有一定的认识,能够提供基本的专业咨询服务,认识到法律法规宣传的重要性,但宣传方案可能不够详尽或创新,得4分;●方案对项目的有理解基本,但未能深入分析各项任务的细节和挑战,如忽视了复查的重要性或对安全生产隐患的识别不够敏锐,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处理投诉举报和事故调查中的专业支持有限,法律法规宣传计划较为简单,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0-6分商务技术分(90分)3.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检查服务方案的检查目标、检查方法、技术路线进行综合评议:(6分)●方案中包含明确的检查目标、具体的检查方法和技术路线,能够全面覆盖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检查方法和技术路线基于实践经验,能够有效地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风险,针对镇海区特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能够满足实际需求,得6分;●方案中包含一定的检查目标、检查方法和技术路线,能够较为全面地覆盖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检查方法和技术路线基于一定实践经验,能够较为有效地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风险,针对镇海区特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能够满足一定程度的实际需求,得4分;●方案中缺乏明确的检查目标、具体的检查方法和技术路线,无法全面覆盖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检查方法和技术路线实践经验,无法有效地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风险,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0-6分商务技术分(90分)4.管理制度及培训制度(1)根据投标人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进度节点控制、安全保证措施、质量控制体系等)和检查档案管理制度以及保密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议:(3分)●提供了详尽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涵盖了各个方面,每个部分均包含细致的规定和流程,管理制度能够反映实际工作中的有效管理,符合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制度内容针对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考虑到了地区特有的情况和要求,得3分;●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基本涵盖必要的管理领域,但某些细节描述不够深入,管理制度虽然基于实际工作需求设计,但在合理性或针对性方面仅满足一般标准,得2分;●管理制度缺乏必要的详细信息,无法全面覆盖关键管理领域,管理制度不合理、针对性不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6分商务技术分(90分)4.管理制度及培训制度(2)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对于检查团队的培训教育制度、提高检查人员的职能素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3分)●提供的培训教育制度和职能素能提升方案详尽地覆盖了所有必要的内容,包括培训目标、课程设置、评估机制等,确保全面提升检查人员的专业能力,方案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设计,内容逻辑严密,能够有效地促进知识和技能的转移与学习,得3分;●提出的方案包含了主要的培训和素能提升要素,但在某些细节上可能不够深入或完善,在适用性或创新性方面有待加强,得2分;●方案缺乏对培训和素能提升全局性的考虑,未能充分覆盖关键领域,方案中的培训和提升措施过于理论化,缺乏实际操作性,难以在实际工作中取得预期效果,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6分商务技术分(90分)5.服务团队(1)根据拟派团队人员(仅针对技术检查员)安全资质进行评议:(13分)团队中若包含3名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专业)、2名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专业)、1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人对应一证,得13分。每少1名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专业)的,扣2分。每少1名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专业)的,扣2分。每少1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扣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有效证书,同一人的多项资格证书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资格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0-40分商务技术分(90分)5.服务团队(2)根据技术检查员具有机械、化工、电气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议:(12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1人得4分(其中电气类专业仅限1人得分),同一人同类专业按职称就高计取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0-40分商务技术分(90分)5.服务团队(3)根据安全协查员具有机械、化工、电气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议:(6分)安全协查员队伍中每有1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专业涵盖机械、化工或电气相关任意一类),加2分,最高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0-40分商务技术分(90分)5.服务团队(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派检查团队年龄结构(40周岁(含)以下人数)进行评议:(5分)●有4人的,得5分;●有3人的,得4分;●有1-2人的,得3分;●超出4人或无符合条件人员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0-40分商务技术分(90分)5.服务团队(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从事本项目类似的现场安全管理类或者安全检查类项目数量进行综合评议:(4分)●项目负责人负责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得4分;●项目负责人负责过1个类似项目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业主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0-40分商务技术分(90分)6.拟投入装备情况(1)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检查设备、检查器具、车辆投入情况进行评议:(5分)●提供的检查设备、器具和车辆不仅完全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而且在某些方面超出了预期,提供了更高级别或更先进的设备支持,能够显著提高检查效率和准确性,得5分;●提供了一系列合适的检查设备、器具和必要的车辆,这些硬件资源与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完全匹配,没有明显短缺,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得3分;●提供的检查设备、器具和车辆虽然能够满足项目的基本需求,但可能存在性能较低、数量较少或技术支持不足的情况,仅仅达到最低的工作标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7分商务技术分(90分)6.拟投入装备情况(2)根据投标人应急处置及救援抢险相关的装备进行评议,配备于本项目的防爆手机和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各1套为1组):(2分)●提供2组装备,得1分,●提供3组及以上,得2分,本项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为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0-7分商务技术分(90分)7.应急响应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应急检查任务、特殊事件处理,所采取的应急响应、应急预案、人员增调、全负荷24小时检查方案进行综合评议:(6分)●提供了详尽的应急响应和预案文档,包括了各种可能的应急情况和相应的处理流程,详细描述了人员增调和24小时检查的具体安排,方案中的应急措施基于实际风险评估,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人员增调计划专门针对镇海区的特定环境和潜在风险设计,确保快速有效的应急响应,得6分;●方案包含了基本的应急情况和处理措施,但在某些细节上可能不够深入或完善,方案虽然考虑了应急响应的基本要素,但在适用性或针对性方面仅满足一般标准,得4分;●方案缺乏必要的详细信息,无法全面覆盖关键应急领域,缺乏有效的应急措施,难以确保在突发事件中的有效应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0-6分商务技术分(90分)9.类似业绩类似业绩:(1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0-1分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委签名:日期:第五章合同文本注:本合同文本为中标后签订合同的草案,有关条款和采购文件其他部分有冲突的,以其他部分约定为准,最终以投标响应约定签订。宁波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采购人(甲方):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中标人(乙方):.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签订地点:浙江宁波镇海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服务合同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称甲方)(以下称乙方)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通过公开采购方式落实服务单位,根据招评标结果,乙方中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项目名称: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第2条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月日第3条项目任务: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应急〔2021〕93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有关事项的规定》(甬应急〔2021〕143号)和相关要求,现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1家社会化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第4条服务内容:1、辅助参与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年度计划执法监督检查任务(任务为140家,按初、复查各1次计算,需检查企业280家次),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2、参与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任务(任务约为350家,按初、复查各1次计算,需检查企业700家次);3、除计划执法和专项检查外,参与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提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4、参与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提供专业咨询服务;5、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加节假日值班备勤和安全巡查;6、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第5条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交通、食宿、专业设备、软硬件使用、办公费等与工作内容相关费用以及保险、管理、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2、合同价的20%作为绩效考核经费,具体绩效考核办法详见后款。3、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价款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4、付款方式:4.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合同总价的25%作为预付款(如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规定)。4.22025年4月底前支付至单年合同总价的60%。4.32025年8月底前支付至单年合同总价的80%。4.4单年度余款作为绩效考核奖金,待当年度全部服务内容完成、经甲方审核确认完毕后、绩效考核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5、乙方不得向被检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6、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第6条主要技术需求1、服务模式1.1辅助参与各类检查法定工作日全职上班(与镇海区应急管理局作息时间一致),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跟踪督促落实、复核整改闭环的流程,参与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督促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责任人员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需提请行政部门予以处罚的,检查人员要及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和现场处置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技术支撑。1.2落实检查责任提供数据分析按照“谁组织检查,谁负责技术检查人员监管,谁落实整改闭环”的原则,检查人员本人必须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如实记录发现的风险隐患,并交组织检查单位(科室)留存、备查。检查人员执行周交班和周小结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季报、年报,为应急管理局提供风险管控数据分析和建议。2、检查团队由技术检查员(6人)和安全协查员(3人)组成,并在其中固定1名项目负责人,专职负责本次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工作以及与甲方日常汇报、沟通工作,并管理整个检查团队。3、检查团队(含所有技术检查员、安全协查员)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正式就职前向甲方提供体检报告方可入职。项目负责人优先考虑团队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丰富者;技术检查员应至少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职称(专业涵盖电气、机械、化工相关)。安全协查员配合技术检查员开展工作,至少具备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职称(专业涵盖电气、机械或化工相关任意一类)。检查团队应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兼职。在合同履行期间,检查团队应保持固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检查人员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能胜任及其他客观原因确需更换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并考核通过。检查人员必须如实记录安全技术服务情况,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予以闭环。乙方要确保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检查人员就位,持甲方发放的《检查证》开展检查工作。5、检查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如甲方认为不能胜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拟派的检查人员(更换后的检查人员资格、能力、经验等不低于投标文件所提供或所承诺的检查人员的资格、能力、经验等),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人员名单具体如下:序号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备注技术检查员1项目负责人23456安全协查员1236、乙方应当为其检查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检查装备(笔记本电脑、相机、便携式打印机、合规劳保工装、车辆等)。其中车辆配备要求不少于3辆,允许检查人员个人所有车辆以公用形式投入本项目使用。7、为满足日常15分钟应急响应要求,乙方应承诺,中标后应在甲方地址附近设立统一办公场所,供检查团队集中管理、统一服务用。8、甲方将按《宁波市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检查文书、检查的内容等进行督查,确保检查的质量,于合同期届满前对乙方实施绩效考核。9、乙方应当遵循下列行为规范:1)须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质量。2)与被检查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及时上报甲方并提出回避。3)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利益,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4)应加强检查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检查结果的正确性。5)检查工作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归档。6)遵守保密协议,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7)认真接受应急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0、检查人员应当遵循下列行为规范:1)检查人员以甲方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检查,严禁从事与检查无关的事项,杜绝“吃、拿、卡、要”等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2)检查人员要根据检查方案的有关规定,严守《检查员守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质量。3)与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及时上报甲方,对应检查人员应当回避。4)检查人员要加强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检查结果正确性。5)检查工作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6)检查人员应在企业指定专人的陪同下,开展检查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调阅资料、现场拍照等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项目,均需经企业同意或授权,且不得外泄。7)检查人员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甲方的日常管理和检查。11、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向镇海区应急管理局报告:1)企业有重大事故隐患的;2)检查中存在较大争议问题的;3)其他认为有必要报告的事项。12、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将采取对检查人员提前清退或者与乙方终止合同等措施。1)未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的;2)未按要求完成月度、阶段检查任务的;3)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重大事故隐患而未及时报告的;4)检查中从事有损应急管理局形象、严重弄虚作假、职业道德不良等行为;5)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介绍业务、收取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6)有其它严重违规行为的。13、检查单位及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负责,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进行处理。第7条应急救援需求当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或有关紧急状况发生时,乙方要指派骨干人员赴现场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接到甲方指令15分钟内响应,乙方合同所列的相关人员及其后备支撑团队携带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相应设施、设备在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听从甲方的安排参与现场指导和救援。如有需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手机等通讯设施随时畅通),直到应急响应解除后方可撤场。乙方应为本项目自行配备应急处置及救援抢险相关的装备,至少需要配备防爆手机和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第8条违约责任及考核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9、10款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相关法律责任。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罚乙方50%基础性检查服务费和100%绩效考核奖金。3、乙方未按甲方相关要求执行工作的,除涉及违法、行贿等犯罪外,其它一经发现单次扣罚乙方1万元的服务费。4、乙方未尽到本合同第六条第11款所述报告义务的,一经发现单次扣罚乙方1万元的服务费。5、本项目以案源转化立案量、较大以上隐患查处数、检查企业家次、工作纪律、服务质量等为主要考核内容,按照实绩考核的要求,专人(考核组)负责月考评。5.1考核模式为“月考核+年考核”,制定扣分项,年度汇总后根据分数支付履约考核费用,月考核在每月月底或下月月初完成,年考核在一年合同终止前15日内完成。5.2考核总得分(100分)=月考核平均得分(80分)+年考核分(20分)。根据乙方年度总得分情况,按照以下标准在绩效考核奖金中进行发放:A.年度总得分≥90分的,全额发放当年度绩效考核奖金。B.70分≤年度总得分<90分,以90分为基准,每低1分,扣除当年度绩效考核奖金的5%。C.年度总得分<70分的,除全额扣除当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外,经甲方商定,有权终止合同。在月度考核中以百分制70分为限,若出现以下情况,经甲方商定,有权终止合同:A.单年合同中连续出现2次月考核得分<56分的;(月考核满分80分×70%)B.单年合同中累计出现3次月考核得分<56分的。(月考核满分80分×70%)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检查人员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能胜任及其他客观原因确需更换的,替换的人员必须由甲方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按以下标准在绩效考核奖金中扣罚,如果扣罚总数超过绩效考核奖金总额的,由乙方另行缴纳。单年合同中,6个月后允许更换技术检查员、安全协查员各1人次,每超出1次,分别对应扣除3万元/人次、1万元/人次,人员离职至新替代人员到岗不得超过10天,每超过10天分别对应累计加扣2万元/人次、1万元/人次。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的情形除外。7、如发现检查人员存在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介绍业务、收取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每发现1起扣除3万元。第9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10条争议的解决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1条附则1、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方案、服务要求、人员配置及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澄清或承诺,作为合同附件,对合同条款具有补充作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12条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税费均由各方自理。4、其他约定: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及乙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叁份。合同经甲方及乙方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后且本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为生效。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为合同组成部分。6、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向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甲方名称: (盖章) 乙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的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填写说明:1.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4.事业单位不属于企业不应提交本声明函,其他组织形式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并提交本声明函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6.投标人应当谨慎填写并提供本表。7.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填采购人名称)单位的(填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填写说明: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且不应当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2.商务技术文件的有关格式(1)投标函致: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项目编号:NBMC-20242136-1G)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对我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单位)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独自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6.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7.如我方获得中标,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因我方违约致使采购代理机构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认证费、鉴定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8.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编: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磋商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评委打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文件或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区间自评得分(由评委进行主观评审的不用填写自评得分)12345...注:按照评委打分表内容逐项填写,报价部分无需列入。(4)采购需求响应表序号项目招标文件的条款描述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2345…注:1.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列明的所有条款。2.投标人必须与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所有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如投标人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项并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所提出的条款要求并签署合同。若中标人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履行合同,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投标人无论对《第二章采购需求》有无偏离(不响应或优于)都应当将本表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表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5)合同要求响应表序号项目招标文件的条款描述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2345…注:1.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的全部合同条款。2.投标人必须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的所有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如投标人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项并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响应招标文件所提供合同要求条款并签署合同。若中标人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履行合同,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投标人无论对《第五章合同文本》有无偏离(不响应或优于)都应当将本表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表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6)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本项目中的岗位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年龄性别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个人能力情况说明123456789...注:1.项目负责人等与评审因素相关的人员必须列入本表并明确,否则在评审中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仅限一名。2.表中岗位注明技术检查员和安全协查员。3.列入本表的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于违约行为。4.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个人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后附。5.上述人员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或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可以是政务系统下载的复制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计算得分。6.投标文件内提供评分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佐证能力等证书证件复印件的将不被认定。(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用户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12345...注:根据评委打分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镇海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项目(重招)项目编号NBMC-20242136-1G投标报价(元/年)小写: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2.最高限价2200000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序号费用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123456…合计金额(元/年)注:1.所列费用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为此,请供应商在投标前提前充分测算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成本情况,评审现场给予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时间不超过45分钟,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以时间不足等各种理由推脱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的说明及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拒绝提交说明及材料而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及投诉书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函补正文书、质疑回复送达方式确认,按质疑供应商确认的送达方式进行文书送达视同送达。确认电子邮件送达:或确认传真送达:或其他方式: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及质疑函电子文档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投诉补正通知书、投诉受理通知书、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投诉调查函的送达方式确认,按投诉供应商确认的送达方式进行上述文书送达视同送达。确认电子邮件送达:或确认传真送达:或其他方式: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或其他第三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及投诉书电子文档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技术检查辅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