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量抽检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2024)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2023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量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2023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量抽检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CT2024-037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2023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量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工程量抽检
工程量抽检
1
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2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抽检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方式:网上或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获取方式: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8:30-18:30)工作日工作时间,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将文件获取回执单(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发至hctzb_001(163邮箱)邮箱进行文件获取,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赵江龙 0951-5962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联系方式:郝仓、刘立洁、王晓莉 0951-8762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仓、刘立洁、王晓莉
电 话: 0951-87628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2023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量抽检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17: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0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07室
预算金额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仓、刘立洁、王晓莉
项目联系电话
0951-8762825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尹家渠北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江龙 0951-5962158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郝仓、刘立洁、王晓莉 0951-8762825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获取申请表.docx
附件2
磋商文件(最终版).pdf
磋商文件获取申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拟报标段/文件获取时间投 标 单 位 简 况投标单位名称投 标 单 位 简 况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公司电话投 标 单 位 简 况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投 标 单 位 简 况电子邮箱传真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申请表,并与供应商企业资料一同加盖供应商鲜章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2023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量抽检项目项目编号:NXHCT2024-037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HCT2024-037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2023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量抽检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00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工程量抽检工程量抽检1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磋商文件200000.0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抽检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07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07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文件获取方式: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8:30-18:00)工作日工作时间,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将文件获取回执单(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发至hctzb_001(163邮箱)邮箱进行文件获取,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尹家渠北街25号联系方式:0951-59621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联系方式:0951-8762825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江龙电话:0951-5962158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郝仓刘立洁王晓莉电话:0951-8762825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4年8月1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2023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量抽检项目采购需求:工程量抽检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尹家渠北街25号电话:0951-5962158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业务联系人:郝仓刘立洁王晓莉电话:0951-8762825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开标现场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5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注:1、4-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响应文件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辨,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9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0元;最高限价:200000.00元10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保证金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9点30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07室响应文件提交份数: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3电子版:U盘一份(响应文件PDF及可编辑版本,需和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14磋商时间:2024年8月23日9点30分磋商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07室15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16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人17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18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19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按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5%×0.8收取。收取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企业一次性付清帐户名称: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夏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200001156060收取时间:发放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中标人须缴纳中标服务费20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否2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2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无3电子化交易的相关要求,如CA锁、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等:无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抽检完成。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单位开具对应金额发票后支付中标价的50%。中标单位提交全部成果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对应金额发票,委托方按规定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0%。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从自治区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自治区专家库内随机抽取。7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整治修复中心。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序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偏离情况12345…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011年6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七)其他证明文件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量抽检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