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202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4-08-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12 23:55:00至2024-08-19 23:59:00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09-03 14:0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南湖花园小区1期16栋2单元102室蒙自市开标室1
预算金额
¥399.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金飞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827668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翠屏路1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766220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中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易润中心2栋6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827668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3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G1-01554-YNZH-0013
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99.9
最高限价(万元):394.9
采购需求:1包: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1套,调Q激光治疗仪1台; 2包:经筋微创诊疗系统1套; 3包:中央监护系统、微波消融治疗仪等设备一批; 用途:采购单位科室使用; 简要技术要求:1包:具备能量自动监测系统; 2包:连接器2支:与光镜配套; 3包:支持给患者发送消息;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等。;(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3.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12 23:55至2024-08-19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3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南湖花园小区1期16栋2单元102室蒙自市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保证金金额:3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9-03 14:00(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保证金金额:17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9-03 14:00(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保证金金额:23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9-03 14:00 其他: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者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3、若未能按上述条款报名成功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翠屏路160号
联系方式:0873-7662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易润中心2栋604号
联系方式:0871-63827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金飞
电 话:0871-63827668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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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采购文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终稿).docx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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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HZC2024-G1-01554-YNZH-0013招标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五、开标与评标14六、中标结果16七、其他事项17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9合同条款前附表19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7一、报价文件27投标文件封面27(一)开标一览表28(二)投标分项报价表29二、资格证明文件30(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在有效存续期内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0(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0(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30(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0(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31(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2(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八)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4三、商务技术文件35(一)投标函35(二)技术规格偏离表37(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8(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39(五)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违约责任39(六)履约承诺书40(七)《中小企业声明函》41(八)监狱企业证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46(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47(十)评审部分资料文件48(十一)构成投标文件部分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8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491包:49一、采购需求一览表49二、技术参数要求491、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1套492、调Q激光治疗仪1台512包:52一、采购需求一览表52二、技术参数要求52经筋微创诊疗系统1套523包:56一、采购需求一览表56二、技术参数要求561、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572、威伐光治疗仪1台573、中央监护系统1套58输液信息采集系统(配套)594、全胸腔高频脉冲排痰系统1台615、空气消毒机1台616、红外光灸疗机1台62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64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5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HZC2024-G1-01554-YNZH-0013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399.9最高限价(万元):1包:198.00,2包:80.00,3包:116.90;采购需求:1包: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1套,调Q激光治疗仪1台;2包:经筋微创诊疗系统1套;3包:中央监护系统、微波消融治疗仪等设备一批;用途:采购单位科室使用;简要技术要求:1包:具备能量自动监测系统;2包:连接器2支:与光镜配套;3包:支持给患者发送消息;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在有效存续期内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1.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证明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均予以认可);1.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1.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均予以认可(依法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1.6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投标人进行查询。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1.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2日23:59至2024年08月19日23:59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网上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9月03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保证金金额:¥39000.002包:保证金金额:¥17000.003包:保证金金额:¥23000.00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14:00其他: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者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3、若未能按上述条款报名成功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地址: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翠屏路160号联系方式:0873-76622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易润中心2栋604号联系方式:0871-638276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金飞电话:0871-6382766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1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皮肤科、推拿科、肿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HZC2024-G1-01554-YNZH-0013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1招标范围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五章3.2交货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交货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4.4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4.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1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9.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3.1.15构成投标文件部分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说明;3、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5.5备品备件本次招标(■要求□不要求)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设备验收开始使用后至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计入投标价中。15.8技术服务费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安装和调试费用),并按“技术要求”提供人员培训的费用★17.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可分包。★21.1投标保证金一、缴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及账号:户 名:云南中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颐园支行账 号:53050161535000000487询价保证金缴纳金额:1包人民币39000.00元(叁万玖仟元整)2包人民币17000.00元(壹万柒仟元整)3包人民币23000.00元(贰万叁仟元整)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1.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2.拒绝个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23.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3.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3.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5.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7.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2.1履约保证金是否需要提交,合同谈判时确定。36.1备选方案不接受36.4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一、总则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资金,用于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相关企业。4.2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事业单位。4.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4.4投标人应符合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4.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5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7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6.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6.3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联系部门:业务部联系电话:0871-63827668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易润中心2栋604号6.5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7.投诉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方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9.2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通知招标人的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9.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9.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0.2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3.1.1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封面(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13.1.2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在有效存续期内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证明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均予以认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均予以认可(依法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被授权人在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8)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13.1.3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技术规格偏离表;(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违约责任(原件);(6)履约承诺书(原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提供(原件);(8)监狱企业证明函(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评审部分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11)构成投标文件部分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若分包时)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2投标人须就“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投包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的价格、运杂费,投标人技术服务费,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15.4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设计费、投标人为取得生产制造投标货物所需的图纸或为招标人提供所生产货物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费用、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还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15.5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规定时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15.6进口组部件、元器件或全进口产品的全部费用须折合成人民币报价,并注明进口件的原产地,交货时需提供商检证明。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7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15.8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设计联络费用(若有)、现场服务(包括指导安装和调试费用)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技术服务费用应单独列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投标文件的编制20.1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进入政采云平台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加密标书的解密。【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客户端点击对应项目。(注意事项: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客户端“标书检查”页面,系统对标书完整性进行检查,如系统检查到问题,根据页面提示的具体问题进行修改,修改检测投标投标文件无误后,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电子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电子加密标书”(后缀:".jmbs")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菜单路径:应用中心一项目采购一投标文件上传,请仔细阅读“开标必读”并下载打印投标回执】。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20.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3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加盖企业法人印章才有效。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5)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款要求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0.6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应答应按所投产品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的要求,若出现响应情况与技术支持资料不符,可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20.7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中需法人签字部分使用电子签名予以认可。21.投标保证金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1.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只以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21.5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2.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2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3.1投标文件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3.4逾期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4、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4.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五、开标与评标25.开标25.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5.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5.3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须签字确认。2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6.资格审查26.1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评标27.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履行独立评标权利义务的同时,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招标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27.2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7.3评标方法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7.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7.5投标人不得恶意竞价。对于报价差异巨大(低于采购预算价20%)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材料或者无法证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裁定该报价是否为恶意竞价,恶意竞价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如出现多家报价差异巨大(原则上为低于预算价30%的或成倍数下降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各报价进行核查判定是否报价合理并有权否决采购评标项目及要求预算价发回重审。27.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19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7.9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27.8款规定处理。2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结果29.中标人的确定29.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29.2若采购人认为根据29.1确定的成交人所投产品满足不了本次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不接受中标产品,可做废标处理。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1.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履约保证金32.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33.采购代理服务费33.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收费,参照《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3.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34.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4.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5.纪律和监督35.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5.1.1招标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5.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6.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5.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6.3.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35.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5.5廉洁自律规定35.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招标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招标人或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6.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如投标人通过编制虚假资料、私刻公章等欺骗方式谋求中标,一经查实,招标方将根据法定流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6.4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2.12.22.3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2)交货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3)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1.2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45%,三个月后支付50%,一年后付清余款,若有变动商务谈判时确定。5.2质保期: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甲方:乙方:甲方(招标人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E-mail: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设备采购合同甲方:乙方: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总价及付款方式1.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序号设备名称 品牌设备型号产地注册证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总价格(大写):交货价格: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价RMB(DDP)包括一切运费、保险及税费、报关手续费,并包含吊装、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费用。1.2、付款方式:。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范围2.1交货时间:_________。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2.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2.3交货范围:合同约定的主机以及附件清单上所有产品(含随机资料、软件等)以及配套附属设备(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并满足甲方需要)。2.4随机资料包括原产地证明、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第三条安装调试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免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不另计费)。第四条验收及验收标准4.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开箱、清点所有货品。符合后由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若开箱、清点发现货品不相符合的,乙方必须更换。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2实质性操作验收: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检验设备是否正常运作或使用。4.3一般性项目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在验收书上签字。第五条保修条款5.1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正规渠道销售的全新的合格货物,且没有任何质量瑕疵。5.2质保期:设备整机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5.3本项目的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保修等事项,请乙方根据双方约定以附件方式附在本合同后。5.4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5)其它不属于投标人负担的保修事宜。第六条配套设备、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乙方同时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配套设备、消耗品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第七条备品备件(含易损件)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乙方同时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含易损件)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8.1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安装、培训所需的场地。8.2甲方负责组织操作人员、设备科工程师及乙方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移交工作。8.3甲方负责按甲方的工作程序,组织设备试用后的验收工作。8.4甲方负责在设备验收合格及全部相关手续办妥后,按本合同所约定的付款程序付款并依本合同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第九条乙方责任9.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条款负责完成供货和其他义务,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原装(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证明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设备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全部实行三包;设备及主要部件的免费保修期见本合同5.2款,自设备交付甲方且正常运行之日起算,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保修期后,优惠收取成本费维修;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甲方发出故障通知后小时内作出响应,小时内派原厂认证合格专业工程师到达甲方进行现场维修,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在天内保证修复,若在天内不能修复的,免费无条件提供相同型号设备给用户使用,待原设备修复正常使用后换回。同时,保证购买时软件为最新版本,已有软件乙方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对用户无条件开放维护密码;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实行每三个月定期保养或维护一次。9.2乙方确保所供进口设备的电源及电源插头,符合中国要求、能够满足甲方使用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文操作说明书。9.3乙方保证:甲方在设备及配件(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9.4乙方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9.5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验收。第十条技术培训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少于天的设备现场例行免费培训,直至使用人员及工程师能完全掌握使用方法,独立完成操作为止。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第十一条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或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的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电话: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如乙方所交设备(含选购件)或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则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含选购件)、解除本合同、拒付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2.2在设备(含选购件)验收后的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按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承担维修义务,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设备(含选购件),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12.3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仅指自然灾害、战争)外,如乙方逾期交货或安装调试逾期,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12.4保修期内,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服务,则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12.5如乙方出现除上述12.1—12.4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或违反保证与承诺义务,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12.6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以作为对乙方的损失赔偿。12.7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战争)所导致的违约,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均签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第十四条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第十五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六条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1、甲方招标文件;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及澄清。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设备名称名称1总报价小写:大写:2交货时间3质保期4交货地点5投标保证金6备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目录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3.本表应盖单位电子鲜章,法定代表人应电子签名。(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货物来源和制造商名称质保期单价总价1234567总计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在有效存续期内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证明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均予以认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均予以认可(依法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致:云南中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公司)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在本次项目的招标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参与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彩色扫描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部门:职务: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提供被授权人在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彩色扫描件(8)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致:云南中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仔细研究了贵方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一、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开标一览表;3、投标函;4、投标分项报价表;5、采购需求偏离表;6、资格证明文件;7、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二、据此函,我方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在(交货期)完成交货。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本投标文件有效期至递交截止时间后天内,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所投产品无虚假应标,若出现中标产品与我方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技术条款不一致的情况,我方愿承担一切后果。(3)我方承诺将承担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二)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注: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文件对应规范”一列中写明技术参数。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注册日期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五)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违约责任(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格式自拟)(六)履约承诺书一、我单位承诺:(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严格按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二)按采购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成交项目。如我单位成交,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采购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二、我单位承诺: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成交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交货期等要求或不能实现谈判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成交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不退还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服务费后上缴国库;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单位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及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提供)(原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4、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5、本项目制造商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的“(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监狱企业证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评审部分资料文件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部分(十一)构成投标文件部分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技术支持资料(技术白皮书或提供厂家盖章图文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委无法进行技术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认为关于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包: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预算单价(元)是否为核心产品质保期交货时间1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1套否1,800,000.00是质保1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2调Q激光治疗仪1台否180,000.00否质保1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二、技术参数要求注:1、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评标委员会可认定相应技术条款(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某产品要求提供样品的,则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必须与样品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3、投标人不得虚假应标,在装机检收时出现中标产品与中标方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技术条款有任一项不一致,采购人可退回其产品。所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1、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1套一、具备IPL光子技术:1、波长:400-1200nm,所有强光手具的波长均覆盖1000-1200nm,未超过1200nm;2、设备采用通用型强脉冲光治疗头搭配滤光片设计,提高治疗效率;3、滤光片:515nm,560nm,590nm,615nm,640nm,695nm共六片滤光片;*4、技术要求:同时具备OPT及AOPT脉冲技术;5、能量密度:10-35J/c㎡;6、脉宽:4-20ms脉宽连续可调;*7、脉冲延迟:5-120ms可调;8、频率:可达到1HZ;9、光斑尺寸:15×35mm、8×15mm;10、冷却方式:蓝宝石持续接触式冷却;*11、具备530-650nm&900-1200nm超膜双波滤光片;*12、具备400-600nm&800-1200nm超膜双波滤光片。二、具备非剥脱光纤点阵激光皮肤重建技术:*1、非剥脱光纤点阵激光;*2、波长:1565nm;3、CoolScan非顺序扫描技术;4、光斑能量:10-70mJ/束;5、光斑形状:六种;6、光斑直径:≥18mm;7、最大光斑密度:500光束/cm2;8、冷却方式:持续接触式冷却。三、配置清单:1、主机:1台;2、推车:1台;3、IPL治疗手具:1套;4、可更换滤光片:1套;5、可更换蓝宝石光导头:1套;6、IPL医生、患者防护眼镜:各1副;7、无创光纤点阵模块:1套;8、无创光纤点阵手具:1套;9、脚踏开关:1个;10、无创光纤点阵医生、患者防护眼镜:各1副;11、强光警告牌:1个;12、电源线:1根;13、操作手册:1本。2、调Q激光治疗仪1台1、激光波长:1064nm、532nm;2、激光介质:掺钕钇铝石榴石(Nd:YAG);*3、输出方式:Q开关模式/PTP模式;*4、变焦手具:φ2mm-φ10mm可调;*5、最大输出能量:1064nm:≥1600mJ/532nm:≥400mJ;*6、Q脉宽:最小脉宽≤4ns;7、激光模式:单横模;8、运转方式:光电Q开关及KTP倍频转换;9、具备光斑自动识别系统;10、具备能量自动监测系统;11、重复频率:1-10Hz可调;12、指示光:650nm红光,亮度可调;13、控制方式:≥10寸高清触摸屏显示(人机界面);14、导光方式:7关节导光臂(自平衡重锤式);15、保护系统:断水、过载、温控、声光警示等多重保护装置;16、外形:防静电注塑机身;*17、产品适用范围:1064nm用于祛除皮肤青、蓝色胎记、太田痣和深色纹身;532nm适用于治疗雀斑、老年斑、咖啡斑;(提供产品注册证依据)*18、使用期限:≥10年;19、输入功率:≥2500VA;20、电源:220V50Hz;2包: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最高限价(元)是否为核心产品质保期交货时间1经筋微创诊疗系统1套否800,000.00是质保1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二、技术参数要求注:1、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评标委员会可认定相应技术条款(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某产品要求提供样品的,则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必须与样品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3、投标人不得虚假应标,在装机检收时出现中标产品与中标方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技术条款有任一项不一致,采购人可退回其产品。所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经筋微创诊疗系统1套一、内窥镜及手术器械:1、连接器2支:与光镜配套;2、微创针(刀)镜鞘套(中长)1支:Φ4.0±0.5mm×179±5mm,带闭孔器;3、组织抓取钳(短)1把:Φ2.5±0.5mm×130±5mm,四爪;4、组织抓取钳(长)1把:Φ1.5±0.5mm×280±5mm,四爪;5、粘连咬合软钳1把:Φ1.5±0.5mm×250±5mm;6、粘连剪切软刀1把:Φ1.5±0.5mm×250±5mm;7、组织腔隙支撑钳1把:Φ3.0±0.5mm×180±5mm;8、标本取留钳1把:Φ3.5±0.5mm×180±5mm;9、可调刮匙1把:Φ3.0±0.5mm×150±5mm,0°~90°;10、吸刮匙1把:Φ4.5±0.5mm×150±5mm;11、微创针(刀)镜鞘套1支:Φ4.0±0.5mm×103±5mm,带闭孔器;12、微创组织咬钳(左曲)1把:Φ3.0±0.5mm×125±5mm,15°左弯;13、微创组织咬钳(右曲)1把:Φ3.0±0.5mm×125±5mm,15°右弯;14、微创定距分离刀1把:Φ2.5±0.5mm×140±5mm,平口刀,直型;15、组织剪切刀1把:Φ3.5±0.5mm×120±5mm,头部Φ4.5mm。16、微创光镜(中长)1支:0°,Φ2.7±0.5mm×175mm±5mm;17、微创光镜1支:0°,Φ2.7±0.5mm×110mm±5mm。二、拔松针:1、针刀镜切入扁刀(大)1支:Φ3.0±0.5mm×150±5mm;2、针刀镜切入扁刀(小)1支:Φ2.0±0.5mm×130±5mm;3、针刀合体剥离刀(中锋)1支:Φ1.5±0.5mm×252±5mm;4、针刀合体剥离刀(偏锋)1支:Φ1.5±0.5mm×252±5mm;5、套剥穿刺扩张针1套:Φ3.5±0.5mm;6、引流灌洗穿刺针1把:Φ2.5±0.5mm×60±5mm;7、剥离针(弧形口)1支:Φ2.5±0.5mm×120±5mm;;8、剥离针(圆钝口)1支:Φ3.0±0.5mm×120±5mm;;9、剥离针(锥口)1支:Φ2.5±0.5mm×120±5mm;10、剥离针(斜锥口)1支:Φ2.5±0.5mm×120±5mm,15°弯。*三、剥离器(经筋刀):1、平口刀2支:Φ1.0±0.5mm×70±5mm;2、平口刀1支:Φ1.5±0.5mm×80mm±5mm;3、平口刀1支:Φ2.0±0.5mm×130mm±5mm;4、分离针2支:Φ1.0±0.5mm×70mm±5mm;5、分离针1支:Φ1.5±0.5mm×80mm±5mm;6、分离针1支:Φ2.0±0.5mm×130mm±5mm;7、圆口针1支:Φ2.0±0.5mm×40mm±5mm;8、圆口针1支:Φ2.5±0.5mm×50mm±5mm。四、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1、感光芯片:1/1.8英寸逐行扫描8MPIXCMOS传感器;2、分辨率:传感器总像素≥3840(H)x2160(V);3、扫描帧率:60帧每秒;4、最低照度:0.5Lux;5、摄像头有效像素:≥6000K;6、白平衡:具有一键自动白平衡,自动背光补偿功能;*7、五种专业手术场景选择:针对不同手术及镜头的预设,保证最佳的视频还原;8、手柄调节:摄像头4个遥控按键可实现包括白平衡、放大/缩小、冻结等功能按键,主机面面板具有快速功能调节按钮,实现快速调节;9、视频输出模式:HDMI2.0、HDMI1.4、DVI接口,实时二次输出,可扩展至任意主流输出模式;*10、功能:①具有图像增强功能:可对边缘、细节、血管、增益、感光度、背景噪音、进行调节;②具有色彩调节功能:可对亮度、对比度、锐度调节、色彩、高亮抑制、GAMMA、进行调节;③摄像主机集成图像抓拍、录制、存储功能:可通过摄像头、遥控器、主机面板进行视频和图片的采集;④多种控制模式:主机按键、摄像头手柄按键、红外遥控器;⑤电子放大:1.1-3倍。11、录制方式:可通过遥控器、主机面板进行视频和图片的采集;12、存储介质,支持USB接口进行图像或影像存储,最大支持1T存储;13、录制格式:MP4,1920*1080P60;抓拍图片格式:JPEG;操作:支持图像冻结;14、光源类型:LED冷光源,光源功率:≥30W,光源色温:5000K-7000K;15、光源照度:≥700,000Lux,输出总光通量:700lm,允差-10%;16、光源显色指数,显色指数:﹥90,光源调节模式:连续无级可调;17、光源寿命≥20000小时,安全措施:具有显示及累计运行时间功能。五、4K监视器1台:1、显示尺寸:≥32寸;*2、结构外观:全贴合外观,防指纹+98%高透光率玻璃;3、电源:外置电源24V/5A;4、分辨率:≥3840x2160P;比例:16:9;灰阶/颜色:1.07B;5、最高亮度≥700;对比度:1350:1,灰阶/颜色:1.07B;6、响应时间(/ms):8/10(Tpy.)(Tr/Td)ms,视角:178x178;7、视角:≥178x178;8、安装标准:VESA100x100mm安装孔距;输入接口:DP/DVI/HDMI2.0/HDMI1.4;9、背光模组:LED;认证:中国节能认证/CCC;10、底座:白色底座,可俯仰、可升降、水平旋转。六、医用加压器1套:1、电源:AC220V±22,50Hz±1Hz;2、功率:48~52VA;3、正压范围:10~50Kpa;负压范围:-10~-50Kpa;4、最大冲洗量:≥1000ml/min;5、最大吸气量:≥1500ml/min;6、输液瓶定位托件1件;7、吸引瓶定位托件1件;8、排液针1根:185ml;9、插入式、纳入式接头1+2件:负压、正压;10、空气过滤器2件;11、医用硅胶管1套:3~5m;12、吸引瓶:1500ml~3000ml。七、辅助设备:1、设备台车:1台:标准四层台车;2、精密设备转运箱1只;3、铝塑彩板材质,防震、防撞;3、内窥镜消毒框1只: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防震、防撞;4、器械消毒框2只: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防震、防撞。3包: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预算单价(元)是否为核心产品质保期交货时间1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否380,000.00是质保1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2威伐光治疗仪1台是150,000.00否质保1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3中央监护系统1套是568,000.00是质保1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4全胸腔高频脉冲排痰系统1台否24,000.00否质保1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5空气消毒机1台否9,000.00否质保1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6红外光灸疗机1台否38,000.00否质保1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二、技术参数要求注:1、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评标委员会可认定相应技术条款(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某产品要求提供样品的,则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必须与样品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3、投标人不得虚假应标,在装机检收时出现中标产品与中标方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技术条款有任一项不一致,采购人可退回其产品。所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1、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一、技术参数:*1、适用范围:已取得国家药监局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适应症至少包含肝肿瘤、甲状腺良性结节和下肢静脉曲张;2、工作频率:2450MHz±20MHz;3、输出功率:0-120W,连续可调;4、治疗时间:最长治疗时间范围0-30min,累计治疗时间、单次治疗时间显示;单次治疗时间支持正计时和倒计时切换,并可设置单次治疗默认时间,便于手术操作;累计治疗次数显示,便于手术记录及数据分析;5、工作模式:具有三种消融模式;6、术前自检:术前一键自检,微波输出、冷却系统及消融针三块组件工作是否正常;7、测温系统:至少包含两种测温功能,包括杆温和旁开温度实时监测,数据可显示在仪器上;8、超温保护:不少于两种超温保护措施,并可设置保护温度,当达到保护温度时,设备自动停止微波输出;9、术中监控:术中实时检测消融针、微波输出,并具有安全提示;10、退针程序:设有退针程序,便于最后凝固针道;11、参数调取:设有参数调取程序,可调取上一次治疗参数;*12、消融针识别:自动识别消融针类型,提供治疗安全保障和信息存储等功能,增加安全保护;*13、驻波监控:实时检测并显示驻波比,增加安全保障;14、自动保护:过温、闭锁、误操作保护功能;15、设备、耗材需为同一个生产厂家且均取得国家药监局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确保微波消融系统匹配性及微波输出安全有效性;16、具有同轴套管消融技术:具有同厂生产的配套消融针使用的穿刺针,并且取得注册证。2、威伐光治疗仪1台1、波长范围:600-1600nm(即0.6-1.6μm)。2、治疗光源:进口卤素光源。3、输入功率:350W。4、光功率密度:出光口平面中心处光功率密度应≥600mW/cm²。5、中心波长辐射照度:波长=1080nm的辐射照度≥200mW/m²。6、输出强度:高、中、低三档可调。7、工作模式:4种,模式一:开4分钟停1分钟;模式二:开3分钟停1分钟;模式三:开2分钟停1分钟;模式四:连续照射。8、显示屏及操作方式:按键式操作,双液晶显示屏。9、升降方式:手动升降,升降调节最大行程为49.5cm。10、治疗头调整角度:水平、竖直双向可调。水平可调范围为0°-360°;竖直可调范围为0-165°。11、定时模式:电子定时,1-60min可调。12、过热保护:具有。13、防倾倒保护:设备倾倒时,将自动停止输出。14、散热方式:风冷散热。3、中央监护系统1套1、整机要求:1.1遥测发射盒重量不超过170克,本系统包括10个遥测发射盒;1.2遥测发射盒防水等级符合IPX7要求,抗跌落测试通过1.5米跌落测试,电击防护等级CF(包括ECG、SpO2);1.3遥测发射盒采用彩色屏,屏幕尺寸≥1.5英寸,屏幕分辨率≥240x240像素。2、监测参数:2.1标配心电监护,提供HR,ST,PVC测量值,选配血氧监测,提供SpO2,PR测量值;*2.2具有多参融合算法,良好的抗干扰性能;*2.3支持≥3通道心电波形同步分析,可进行多导心电分析,提供证明材料;2.4具有抗运动算法,良好的抗干扰性,提供证明文件;2.5提供3/5导心电监护,心率测量范围:成人15–300bpm,小儿15–350bpm;2.6提供ST段分析,提供ST值,和每个ST的模板;ST图像化显示界面,可以快速查看ST值的变化;单个,多个ST值报警,并支持相对的报警限设置;2.7提供起搏分析;2.8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2.9支持房颤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功能,如:室上性心动过速,SVCs/min等,标配支持≥27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提供证明文件。3、系统功能:*3.1支持设备实时定位和设备历史位置追踪功能;3.2支持给患者发送消息。4、中央站要求:4.1支持单床重点观察,查看病人的参数,波形和报警全部实时信息;*4.2支持每个在线监护病人最近240小时的ST片段数据存储,回顾,记录和打印;4.3至少****床病人集中管理;4.4病人心电波形的回顾中发生的心律失常事件波形片段以不同颜色进行标示,警示病人心电的异常信息;*4.5病人心电波形支持卡规测量,支持对于病人PR,QRS,RR,QT和QTC值进行测量,并支持报告打印;4.6提供药物剂量计算、滴定表计算、血液动力学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和肾功能计算功能;4.7标配支持连入监护仪、输注泵;支持升级连入呼吸机、除颤等设备,提供证明文件。输液信息采集系统(配套)一、输液信息采集系统:1、输液信息采集系统需通过NMPA三类注册证;2、整机设计使用年限≥10年,需提供证明材料;3、输液信息采集系统以每2个通道为基本单位增减,最多可支持16通道,泵即插即用,与系统数据无缝连接;4、通过中央站可远程控制工作站内输液泵、注射泵,支持速度、预置量、快进等参数远程设置及更改;5、远程控制需要输入授权码才能控制,确保网络安全。二、注射泵:1、注射泵需通过NMPA三类注册证;*2、注射精度≤±1.8%;3、速率范围:0.01-2100ml/h,最小步进0.01ml/h;*4、预置输液总量范围:0.01-9999.99ml;5、快进流速范围:0.01-23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6、支持注射器规格:1ml、2ml、3ml、5ml、10ml、20ml、30ml、50/60ml;7、注射器安装后,推拉盒可自动定位并固定注射器尾夹,无需手动操作;8、8种注射模式: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间断给药模式、TIVA模式;具备联机功能;9、不小于3.5英寸彩色显示屏,电容触摸屏技术;10、支持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信息;*11、支持药物色彩标识,选择不同类型药物时对应的药物色彩标识自动显示在屏幕上,支持4种以上颜色;12、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13、压力报警阈值至少15档可调,最低可设置50mmHg;14、具备阻塞前预警提示功能,当管路压力未触发阻塞报警时,泵可自动识别压力上升并在屏幕上进行提示;15、具备阻塞后自动重启输液功能,短暂性阻塞触发报警后,泵检测到阻塞压力缓解时,无需人为干预,泵自动重新启动输液;16、电池工作时间≥5小时@5ml/h;17、防异物及进液等级IP33;18、整机重量不超过1.7kg;19、满足EN1789标准,适合在救护车使用,需提供证明。三、输液泵:1、输液泵需通过NMPA三类注册证;*2、支持输血功能,无需专用输血管路;3、可升级肠内营养液输液功能,并提供证明文件;4、输液精度≤±5%;5、速率范围:0.1-2100ml/h,最小步进0.01ml/h;6、预置输液总量范围:0.1-9999.99ml;7、快进流速范围:0.1-23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8、智能电动止液夹,能自动感应输液管是否装载到位,并自动关闭或打开止液夹,无需手动操作;9、8种输液模式: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点滴模式、和间断给药模式;具备联机功能;*10、不小于3.5英寸彩色显示屏,电容触摸屏技术;11、支持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信息;12、支持药物色彩标识,选择不同类型药物时对应的药物色彩标识自动显示在屏幕上,支持4种以上颜色;13、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14、具备阻塞前预警提示功能,当管路压力未触发阻塞报警时,泵可自动识别压力上升并在屏幕上进行提示;15、具备阻塞后自动重启输液功能,短暂性阻塞触发报警后,泵检测到阻塞压力缓解时,无需人为干预,泵自动重新启动输液;16、具备双压力传感器,可检测管路上下端的压力变化;*17、具备单个气泡和累积气泡报警功能,支持最小15μL的单个气泡报警;18、无需滴数传感器,泵可自动识别空瓶状态并报警;19、电池工作时间≥5小时@25ml/h;20、防异物及进液等级IP33;21、整机重量不超过1.85kg;22、满足EN1789标准,适合在救护车使用,需提供证明。4、全胸腔高频脉冲排痰系统1台1、供电电源:100-240V,50/60Hz。2、振动频率:5-15Hz,控制精度±15%,调节步长1Hz,长按可以连续调节。*3、振动压力:0-5kPa以内,1-10级可调,调节步长1级,长按可以连续调节。4、振动压力控制精度:输出值与设置值的误差不超过±0.2kPa。5、定时时间:1-60分钟可调,调节步长1分钟,长按可以连续调节。6、人机交互界面:10.7寸操作界面,内嵌4.3寸单色高清LCD显示,中文导航式操作指引,多参数显示及可调(频率、压力、时间等)。7、患者紧急停止保护:通过手持开关实现患者自主的紧急停止保护。8、空气脉冲发生器:采用直流无刷电机和鼓风机,能量输出稳定,整机设计使用期限达10年。*9、背心设计:全胸充气背心采用倒V式设计,在确保患者有效咳嗽、咳痰时,避免对胃脘部的振荡。10、背心类型:背心式或胸带式气囊可选,耐用型或非耐用型可选,儿童型大中小号、标准型大中小号可选(具有检测报告)。11、背心内衬:具有可拆卸内衬设计,满足单人单用,避免交叉感染。12、信息存储:可选配4G内存卡存储仪器运行信息,方便日常治疗管理及科研工作。5、空气消毒机1台1、消毒因子:等离子体。2、特定适用空间体积≤100m。3、安装方式:壁挂式安装。4、额定输入功率≤55W,工作电源环境:220V士22V50Hz士1Hz。5、循环风量≥800m/h。6、等离子体密度分布≥2.9X10"m。*7、臭氧泄漏量≤0.003mg/m3。8、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符合WS/T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第6.4.2条。9、设备电源安全性:保护接地阻抗≤0.12。*10、设备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的平均杀灭率≥99.95%。11、设备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的菌数≤30(cfu/m)。12、设备对100m空间作业120min后,≥0.5m悬浮粒子去除率>95%。(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3、设备对毒株A/PR8/34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去除率≥9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4、设备对大肠杆菌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杀灭率>99.92%。(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5、设备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杀灭率≥99.92%。(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6、设备对白色念珠菌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杀灭率≥99.92%。(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7、设备对肺炎克雷伯氏菌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杀灭率≥99.92%。(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8、设备对黑曲霉菌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杀灭率≥9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9、设备对冠状病毒(HCOV-229E)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杀灭率≥99.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20、运行时可显示工作模式、消毒剩余时间、风速、湿度、温度等信息。21、具有滤网过期、风机故障、等离子故障提示。22、支持NB协议连接,具备主动发射网络和连接网络功能。23、具备传输空间地理位置的功能,包括所处楼层、科室。24、具备传输设备运行状态、生命状态的功能。25、具备传输设备消毒记录的功能。26、具备传输故障报警、保养提示的功能。27、支持设备信息、消毒记录等数据在管理平台的记录和导出。6、红外光灸疗机1台1、时间调节范围:1min-60min可调,定时允差为±5%。2、输出温度调节范围:38℃-56℃可调,且配备双重温度保护装置,防止设备超温烫伤患者。3、具备超温警示功能,直观提醒用户小心烫伤。4、配置无线遥控器,操作方便。5、设备具有带刹车的滑轮,移动灵活,固定方便。6、采用气动支架,治疗头高度可轻松调节。*7、治疗头角度360°可自由调解,治疗范围广。*8、支架下段≥270°调节,中段旋转范围≤360°。*9、灯头仰望角度向上≤90°向下≥45°。*10、配备红光功能,治疗时可开启红光照射于皮肤表面,红光的热透作用,可以促进血液循环,11、提升艾灸治疗效果。*12、抽拉式艾饼盒,更换艾饼方便快捷。*13、艾饼可双面加热。14、艾灸盒尺寸:≥5*5(cm),灸片尺寸:≥4*4*1(cm)(长*宽*高)。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资格评审标准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在有效存续期内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证明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均予以认可);(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均予以认可(依法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1.6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投标人进行查询。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评审标准1.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被授权人在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2投标人应符合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资格评审标准2.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评审标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排序第一名的推荐为中标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标程序及标准2.1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1投标的竞争性(投标人是否少于3家)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3有无低于成本价竞标4投标是否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5投标文件是否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承诺内容前后矛盾6是否超出采购最高限价7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条款2.2详细评审2.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分标准评定分值占比报价评分(F1)1)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其投标将被拒绝。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符合“3.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满足以上两者的仅给予一次10%的扣除)。(30分)技术评分(F2)1)技术指标响应评分(满分40分)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a.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扣10分;b. 非“*”号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每出现1项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5分;C. 技术评分最低得分5分。(45分)技术评分(F2)2)节能、环保产品评分(满分5分)投标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得2.5分,环保产品的得2.5分。(45分)商务评分(F3)1)项目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评分(满分 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到货、安装时间及项目实施技术人员,提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等)进行综合评审:第一档: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4分;第二档:方案内容完整,基本满足需求的,得2分;第三档: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需求的,得 1分;不提供的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不得分(10分)商务评分(F3)2)交货期及质保期评分(满分6分)a.在采购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一年质保加2分(所投包里按增加最少质保期的设备计算),最多加4分。b.交货期最短的得2分,最长的不得分,其他得1分。(10分)售后评分(F4)1)售后服务能力及方案评分(满分8分)①服务承诺的内容是否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是否有具体的处罚措施。承诺最优且有具体处罚措施的得3分,承诺一般且有具体处罚措施的得2分,承诺最差且有具体处罚措施的得1分,无承诺或无具体处罚措施的得0分。②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期限、维修政策承诺情况。承诺最优的得2分,承诺一般的得1分,承诺最差的得0分。③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处理并解决问题的快慢。响应最快的得3分,响应一般的得2分,响应最差的得1分。(15分)售后评分(F4)2)培训方案(满分7分)根据投标人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对买方进行现场培训,直到买方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操作、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第一档:提供了合理的、可行的培训方案的得7分;第二档:提供的培训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4分;第三档:提供的培训方案合理性、可行性最差的得1分;第四档:未提供的得0分。(15分)2.2.2价格部分(F1)按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F2)、(F3)、(F4)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2.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2.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政府采购政策:3.1中小企业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与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监狱企业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与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公示版)中的货物。★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选报当期“节能清单”中所列产品,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4.5当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5.投标文件的澄清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6.评标结果6.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6.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6.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