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展销活动招标公告(西安市商务局2024)



西安市商务局(本级)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县域展销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县域展销活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G2024111
项目名称: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县域展销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县域展销活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限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书)。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
1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 号);
1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商务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6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三路8号1幢10913室
联系方式:029-8822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增辉
电话:029-88229191

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采购公告.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县域展销活动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商务局(本级)

行政区域
西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17: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增辉

项目联系电话
029-88229191

采购单位
西安市商务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8678650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三路8号1幢109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8229191

服务要求一、主要服务内容:1、组织汽车县域展销活动。每场车展组织不少于15家限上企业及协调场地开展展销活动,全年开展的活动不少于4场。2、活动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分发、送达。根据经营工作及市场应对的需要,不定期进行活动宣传相关物料的设计、制作、分发、送达。并保证制作的质量和时间进度。3、负责按要求设计、制作、发布、安装、搭建等有关事项。4、在项目执行结束后,提供详细的清单及有效凭证。5、舞台的设计搭建及人员需满足汽车下乡活动需求。6、布展和撤展须由专业团队负责,确保运输、安装、布置、及拆卸安全可靠。对乙方的重点要求:1、乙方三年内经营过程中未出现不良信用记录;2、制作及执行为高水准配套人员,响应迅速;3、涉及有关版权,工商、税务、城管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4、由于运输、安装、布置、及拆卸、悬挂广告等导致的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二、商务要求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2服务质量:合格1.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活动结束,项目验收合格后,并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0%。1.4服务范围:完成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县域展销活动服务任务。1.5服务要求: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服务内容。2、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2.1服务期满后按照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及数据进行验收;2.2最终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项目内容,需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完成交付并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3、验收和评价方式3.1乙方提供的服务最终验收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或行业标准,或在使用中发现甲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完善或要求赔付采购人损失。3.2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及在项目实施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服务,本项目合同解除,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3.3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服务指标进行逐项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3.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盖章、签字生效。4、验收依据4.1合同文本。4.2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澄清函。4.3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5、违约责任5.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按服务总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5.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5.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5.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5.7、如乙方广告宣传、展台搭建等出现瑕疵或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影响的,应在甲方指定时限内完成修改,并赔偿甲方损失。西安市商务局(本级)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县域展销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县域展销活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G2024111项目名称: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县域展销活动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县域展销活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限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6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书)。(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1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号);1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商务局(本级)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联系方式:029-867865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三路8号1幢10913室联系方式:029-882291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增辉电话:029-88229191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销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