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及保安服务外包招标公告(南宁振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宁振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6年度保洁及保安服务外包采购C标段(招标编号:ZNWY-ZB-2024-021)”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条款
原文内容
更正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指定的如下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缴纳。 单位名称:南宁振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103715149685G 银行卡户行及账号:建行南宁新城支行45001604 2540 5050 2598;
(1)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2)履约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3)提供履约担保时间: ①现金担保:本项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指定的如下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单位名称:南宁振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450103715149685G 银行卡户行及账号:建行南宁新城支行4500 1604 2540 5050 2598; ②银行保函:本项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的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履约担保格式》。 若因服务期延长,履约担保也应相应延长有效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七条合同签订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缴纳,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账户,或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提交履约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六条
(一)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缴纳即 元,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一)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账户,或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提交履约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4人、招标单位评委1人共5人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5人、招标单位评委0人共5人单数构成。
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宁振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及保安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