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招标公告(博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博乐市文物局)2024)
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LSGKXJDY2024-032
项目名称: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 (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博乐市文物局)
地 址:博乐市南城区锦绣路市直办公8号楼
联系方式:0909-2277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海西国际5号楼17楼
联系方式:0909-2223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倬
电 话:0909-2223608
附件信息:
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招标文件.pdf719.6K
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LSGKXJDY2024-032采购人:博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博乐市文物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第七章授予合同第八章其他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第一部分合同书1.1合同组成部分1.2标的1.3价款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6协议解除与违约责任1.7合同争议的解决1.8合同生效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2.2技术规范2.3知识产权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质量保证2.8延迟履行2.9合同变更2.10合同转让和分包2.11不可抗力2.12税费2.13乙方破产2.14合同中止、终止2.15检验和验收2.16通知和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第五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11: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LSGKXJDY2024-032项目名称: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000000元最高限价:5000000元采购需求: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电子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博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博乐市文物局)地址:博乐市南城区锦绣路市直办公楼8号楼联系方式:0909-22773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博乐市前进路海西国际5号楼17楼联系方式:0909-2223608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申倬0909-222360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项目名称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属性□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地点博乐市采购内容2024年博乐市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资金来源年初预算★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采购人采购人:博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博乐市文物局)采购人地址:博乐市南城区锦绣路市直办公楼8号楼联系人:李凤电话:0909-2277385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博乐市前进路海西国际5号楼17楼联系人:申倬联系电话:0909-2223608★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电子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否(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为小微企业预留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故价格不进行扣除幅度。[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故价格不进行扣除幅度。[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故价格不进行扣除幅度。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进口产品不接受不接受不接受★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5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3、待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企业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文件(U盘)1份)交于招标代理公司(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3、待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企业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文件(U盘)1份)交于招标代理公司(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3、待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企业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文件(U盘)1份)交于招标代理公司(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做废标处理。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做废标处理。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做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保证金数额:80000元以上保证金收取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2%以内计算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保证金数额:80000元以上保证金收取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2%以内计算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保证金数额:80000元以上保证金收取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2%以内计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评审时间及地点评审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审专家人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政采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人。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现金等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3%。单位名称:博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博乐市文物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701010288183A地址:博乐市南城区锦绣路市直办公区4号楼电话:0909-2278096开户行: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帐号:835011512010106901073行号:402887000237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允偏离☑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中标公示的媒介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附件十)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备注: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谈判人公章。(若响应文件中无上述证明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附件十一)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附网页查询结果的截图证明。注:网站搜索页输入供应商名称,查询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打印件,打印件需显示打印日期。(附件十二)投标人概况1、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地址:3、经营范围:4、投标人自我介绍:(附件十三)服务方案(根据需要编写,格式自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体育旅游推介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