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 超前实施招标公告(辽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4)
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13 至 2024-08-19
撰写单位: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撰写人:
叶青
(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21-00493
项目名称: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95,114.00
最高限价(元):895,114
采购需求:查看
具体内容为150厚碎石垫层,150水泥稳定碎石(4.5%)基层,乳化沥青透层,30m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用记录及截图: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为准)。注:供应商投标资质需与项目经理专业相对应,如用市政资质投标则项目经理需用市政专业,如用公路资质投标则项目经理需用公路工程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招标文件中邮箱。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五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高台子村、三棵树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兴胜台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前铺村、西月河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唐马镇(马家村、老背河村)超前实施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阳县腾飞路
联系方式:
0419-7371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 28 层
联系方式:
0411-83787737
邮箱地址:
1962397561@qq.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丹丹
电话:
131307033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
品目
采购单位
辽阳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辽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15: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招标文件中邮箱。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五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89.511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
13130703316
采购单位
辽阳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辽阳县腾飞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9-7371854
代理机构名称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 28 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1-83787737
附件:
附件1
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招标文件.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包号:001项目编号:JH24-211021-00493编制单位: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1第三章服务需求51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2第五章评审办法5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11.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采购标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1021-00493项目名称: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95114.00元最高限价:895114.00元采购需求:本工程为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包含小北河村、相家村道路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竣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用记录及截图: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为准)。注:供应商投标资质需与项目经理专业相对应,如用市政资质投标则项目经理需用市政专业,如用公路资质投标则项目经理需用公路工程专业。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线上售价:0元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招标文件中邮箱)六、开启时间:2024年8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招标文件中邮箱。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五开标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9、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5.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高台子村、三棵树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兴胜台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前铺村、西月河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唐马镇(马家村、老背河村)超前实施兼投不兼中。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阳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地址:辽阳市辽阳县联系方式:0419-737185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联系方式:0411-83798619邮箱地址:1962397561@qq.com开户行: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账户名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丹丹电话:13130703316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 辽阳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阳市辽阳县 联系人: 马晓龙 电 话: 0419-7371854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 28 层 联系人: 于丹丹 电 话:13130703316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用记录及截图: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为准)。如用市政资质投标则项目经理需用市政专业,如用公路资质投标则项目经理需用公路工程专业。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是£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R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895114.00元最高限价:895114.00元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 0 元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4、保证金退还方式: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6、其它: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线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 份上述文件内容须与线上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线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按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编制,并在省政府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内容)。重要提示:①以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②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将备份文件加密发送至l962397561@qq.com,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启封、拆包备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确认同意使用)。③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④供应商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⑤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无需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应在开标时通过网络直播观看开标活动。通过网络直播观看相关活动,具体操作方法如下:(一)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在响应文件发送后联系项目联系人于丹丹13130703316,并告知准备观看网络直播所用的授权人代表手机号码,开标前项目联系人将电话告知供应商授权代表会议号码。腾讯会议账号:8606483615密码:706252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 1 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 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支付形式: 现金、转账等形式 支付时间: 领取成交通知书日 开 户 名: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账 号: 3400200509006321657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于丹丹 联系电话: 13130703316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 28 层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响应文件解密及报价1、供应商须在得到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及提交二次或最后报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电子评审系统问题导致30分钟内无法解密及报价的,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适当延长时间。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4、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工程范围内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后期服务及不可预见风险费用等。投标单位选择现场开标的自备电脑用于操作。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须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超期未发送则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及采购单位公章。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以快递的形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 联系电话:13130703316(拒接到付邮件)1、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合同中另有说明的除外);2、报价风险:1供应商依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报价,一旦成交,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得到调整。2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4采购人发出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供应商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时,应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未提出视为认可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工程内容。5供应商提出清单工程量修正意见未被采购人采纳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的报价风险。供应商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3、工程价款调整方式(1)本项目工程价款最终按辽阳市财政部门审定额结算。(2)工程结算价款审定方法:①未发生工程变更的项目,工程结算价款等值于合同价。②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下同),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工程结算价款等于签约合同价与变更价款之和。变更价款是指由财政部门按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变更数量,依据下述(3)条和(4)条有关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计价原则核定的工程结算价。(3)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用确定原则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确定原则。1)工程综合单价①变更项目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相同时,执行承包人投标综合单价。②变更项目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不同时: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价标准,确定综合单价。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依据《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18年《公路工程清单计价依据》报出综合单价(但取费不得高于相应工程类别取费标准), 由发包人认可。C、参照上述原则计算出的综合单价高于市场价的,以市场价为准。2)材料费用①变更项目所用材料与投标书中已列材料相同时,按照投标书所列材料价格执行。②变更项目所用材料与投标书中已列材料不同时:由承包人按建设当期的市场价格计取,由发包人、监理单位认可。3)措施项目计价确定原则①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参照(3)确定原则计算;②不能计算工程量并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当此项措施费不随工程项目的增减而变化的,均包干使用,当此项措施费随着工程项目的增减而变化的,均按工程造价变化比率调整。(4)当投标报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高于定额或市场正常报价两者中较高值一倍以上),或材料价格出现位数错误时,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分别按上述(1)、(2)、(3)原则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按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 号)等国家、项目所在省、市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中标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小北河村、相家村)超前实施后,就不再中标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高台子村、三棵树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兴胜台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前铺村、西月河村)超前实施、辽阳县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小北河镇唐马镇(马家村、老背河村)超前实施的项目。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2.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2.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6.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1)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用记录及截图: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为准)。如用市政资质投标则项目经理需用市政专业,如用公路资质投标则项目经理需用公路工程专业。1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02报价一览表123商务条款偏离表134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45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156技术部分7响应报价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192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1.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2.格式10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1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3.3.格式11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建造师1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竣工★履约地点:辽阳市辽阳县★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中约定★验收标准: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验收程序: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验收报告: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做为本项目的履约验收依据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热线支持:填写联系电话现场支持:(0.5 )小时内响应;( 1 )小时内到达★质保期:1年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部分1.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附表2.投标单位需按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不得更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否则按废标处理。3.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应本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编制,加盖执业印章,否则本次投标无效。如投标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事务所编制,需提供双方的委托合同或委托协议(委托合同或委托协议原件放入正本中)。工程投 标 总 价招 标 人:工 程 名 称: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投 标 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造价人员签字盖章)扉—3技术部分目录(一)投标人企业概况(二)近3年来所承建工程一览表(三)目前正在承建工程一览表(四)目前剩余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五)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六)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资源配备计划(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七)项目经理简历表(八)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3.3.1.(一)投标人企业概况企业名称建立日期资质等级经营方式企业性质批准单位地址经营范围企业职工总数人有职称管理人员工人企业职工总数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技术员4—8级1—3级无级企业职工总数人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总功率(kw/hp)制造国或产地制造年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3.3.2.(二)近3年来所建的主要工程情况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合同价格质量达到标准3.3.3.(三)目前正在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合同价格质量达到标准3.3.4.(四)目前剩余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1、剩余劳动力情况剩余人员共计: 人其 中有职称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其 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技术员其他管理人员其 中其 中技术人员普通工人其 中8级以上6—8级4—6级1—3级普通工人其 中2、剩余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总功率(kw/hp)制造国或产地制造年份3.3.5.(五)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如有时投标人将有关资料附上)3.3.6.(六)施工方案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资源配备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3/h)计划进场日期劳动力计划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工种、级别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工种、级别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初步施工进度表可以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单项工程阶段的完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6、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3.7.(七)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专 业技术职称学 历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毕业学校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经 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说明在岗情况□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备 注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采购人):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3.8.项目总工简历表姓 名年 龄专 业技术职称学 历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毕业学校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经 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说明在岗情况□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备 注项目总工无在建承诺(采购人):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项目总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承诺书(采购人):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供应商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1、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3、招标人有权核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其响应文件按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供应商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采购人):我单位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执行;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国家、项目所在省、市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执行。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3.9.(八)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4.格式19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4.第三章服务需求(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竣工(2)施工地点:辽阳市辽阳县(3)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4)满足相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5)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6)质量标准:合格(7)质保期:1年(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草案条款……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4%-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6%。7.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6.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序号1.41.1.审查项目1.51.2.审查标准1.61.71.81.9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0.1.按要求提供1.11.2.合法有效1.121.131.142组织机构代码证1.15.1.按要求提供1.16.2.合法有效1.171.181.193税务登记证1.20.1.按要求提供1.21.2.合法有效1.221.231.24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5.1.按给定格式填写1.26.2.按规定签章1.271.281.29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30.1.按给定格式填写1.31.2.按规定签章1.321.331.3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5.1.信息完整1.36.2.按规定签章1.371.381.39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40.1.按要求提供1.41.2.合法有效1.421.431.44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5.1.按要求提供1.46.2.合法有效1.471.481.49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50.1.信息完整1.51.2.按规定签章1.521.531.54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5.1.按给定格式填写1.56.2.按规定签章1.571.581.5911(1)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用记录及截图: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为准)。如用市政资质投标则项目经理需用市政专业,如用公路资质投标则项目经理需用公路工程专业。1.60.1.按要求提供1.61.2.合法有效1.621.631.641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5.1.按要求提供1.66.2.合法有效1.671.681.69结论1.701.711.721.73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6.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序号1.41.1.审查项目1.51.2.审查标准1.61.71.81.91响应函1.1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1.3.按规定签章1.121.131.142报价一览表1.15.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6.3.按规定签章1.171.181.193商务条款偏离表1.2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1.3.按规定签章1.221.231.244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25.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261.271.285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1.供应商按工程量清单内容、规定格式报价,报价有注册造价师签章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技术部分1.3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3.3.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响应报价1.37.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8.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391.401.41结论1.421.431.441.45注:《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6.3.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最终报价)×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0技术部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强、难点施工把握准备充分的得12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合理、难点施工把握准备合理的得8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难点施工把握准备可行的得4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差、难点施工把握准备不合理的得1分。12技术部分资源配备计划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办公和检测设备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体的得8分。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办公和检测设备投入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比较协调,调配计划比较合理,保证措施比较具体的得5分。材料、劳动力、设备投入基本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协调,调配计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3分。材料、劳动力、设备投入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协调,或调配计划不合理,或保证措施不具体的得1分。8技术部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的得12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比较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比较得力,责任人比较具体,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得8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基本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基本制订,责任人基本到位的得4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不全面不周到、不完整,或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未制订,或责任人基本未明确的得1分。12技术部分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环境保护体系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环保标准高的得8分。工程环境保护计划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措施基本可行的,责任基本到人的得5分。工程环境保护计划基本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措施基本可行,未责任到人的得3分。工程环境保护计划不全面不细致、结合实际不够、或措施不具体的得1分。8技术部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的得12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措施基本合理、具可操作性条件,保证措施基本可靠的得8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关键线路基本清晰、准确,关键措施一般合理,一般可操作,保证措施一般可靠的得4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基本不合理、不可行,或关键线路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或关键节点控制措施不合理、不具有可操作性基本条件,或保证措施不可靠的得1分。12技术部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质量标准高的得12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比较全面细致、比较结合实际,措施比较具体,责任到人,工程质量标准较高的得8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基本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措施基本可行,责任基本到人,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不全面不细致、结合实际不够、或措施不具体、责任未到人,虽然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12商务部分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项和本项目类似工程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3分。(评审时以施工合同复印件为准,未提供或者不清晰不得分)3商务部分项目成员班子项目成员班子: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每提供1人得0.6分,最多得3分,(以上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岗位证和社保复印件为准,未提供或者不清晰不得分)3合 计-(2)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30 × 3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30 × 3 %。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双方自行拟定,也可以执行相关合同文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建设 超前实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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