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招标公告(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2024)



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4-08-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8-12 00:00:00至2024-08-19 23:59:59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08-26 14: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五标厅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亚玲、田珣、袁艳、雷海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303085

采购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路延长线2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0871-63137754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830308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6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4-C3-01833-YZGF-0820
项目名称: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0
最高限价(万元):70
采购需求: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包括云服务租赁、区块链 Baas 平合租赁、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运行服务、信创终端软件管理服务、产业监测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1)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12 00:00至2024-08-19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6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8-26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五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保证金金额:7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具体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8-26 14:30 其他: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2.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 3.注意事项 3.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 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或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地址:北京路延长线219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3137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8303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亚玲、田珣、袁艳、雷海生
电 话:0871-6830308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磋商文件8.12.docx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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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I53A00624001400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7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2第五章项目需求53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5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I53A00624001400项目名称: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70万元最高限价(万元):70万元采购需求: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包括云服务租赁、区块链Baas平合租赁、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运行服务、信创终端软件管理服务、产业监测服务等。★注:供应商须对所投项目标包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保证金金额:7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具体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14时30分其他: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2.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3.注意事项3.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或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地址:北京路延长线2198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313775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0871-683030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亚玲、田珣、袁艳、雷海生电话:0871-6830308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I53A006240014003.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7.1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7.5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项目需求等9.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其他材料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本项目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分公司、支公司参与磋商的,必须具有总公司对分公司的逐级授权书,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支公司参与磋商,授权函内容必须包含若发生民事责任,由供应商及总公司共同承担等。1.2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 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1.6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第五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0.1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0万元11.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3.2磋商保证金一、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保证金金额:¥7000.0000元(人民币柒仟元整)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富滇银行:021000197270;注: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登陆“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zbw.com)或精彩纵横交易平台(http://www.jczh100.com/)”,可在保证金子账户菜单中查询相关保证金缴纳账号。2、保证金可缴纳至上述银行账户中。3、每项目、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相同,请缴纳保证金时注意。4、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二、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1.以支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支票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支票必须正确填写收款人信息,用途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支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以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汇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3.以本票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本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4.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1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5.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6.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6.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第2.1款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磋商。请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标准。23.1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标准进行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成交供应商收取。3.账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2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已落实,用于采购“项目需求”所列服务。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参加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7.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中查看有关该服务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7.5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之间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7.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10.2供应商须就“项目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报价为人民币元,磋商报价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为包干总价。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0.4须完整报价,少报、漏报、错报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10.5供应商应根据“报价表”要求填写磋商报价组成情况。10.6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0.7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0.8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9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2.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2.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12.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12.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3.磋商保证金13.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3.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3.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3.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帐凭证。13.5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6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4.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4.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4.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5.1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15.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上传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磋商16.磋商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6.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16.3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6.4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6.5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16.6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6.6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6.7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6.8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2.1款实质性要求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6.9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磋商过程的保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6、成交结果19.成交人的确定19.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七、其他事项22.质疑和投诉2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受理质疑部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六部,电话:0871-68303085。22.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2.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云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3.采购代理服务费23.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4.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1年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15日内,支付50%的费用,剩余50%的费用在项目服务到期验收通过后7日内支付。3履约担保:无。4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时商定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注:本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为准)甲方:(采购方和使用方)乙方:(服务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第二条:服务项目要求1、服务项目要求:2、时间要求: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2、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A.分段划拨(√)B.项目完成结算()第一次划拨时间:;金额第二次划拨时间:;金额第三次划拨时间:;金额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收款方名称:收款方开户行:收款方账号: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1、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甲方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复核。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项目在合同期内实施,甲方可随时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并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4、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若属电子文档的,应从乙方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永久删除。6、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时间,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以上4、5、6款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8、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涉及知识产权的,归甲方所有。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条:补充条款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1.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1-1:(一)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二)资质证书(如有,扫描件)格式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1-4: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格式1-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格式1-6: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格式1-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格式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重大违法记录的定义自行承诺及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承诺或声明致: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1-10:承诺函或证明材料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格式1-1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格式2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下述(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据此申请书,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7.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不涉及第三方侵权。(4)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8、(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3格式3-1: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价(万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承诺服务标准磋商保证金备注小写:大写:供应商: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日期: 年 月 日格式3-2:磋商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数量单价(元)合计价(元)备注12磋商总价(万元)注:“磋商总价”项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磋商总价一致;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须逐条对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件,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件是指: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和“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商务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注:对于报价产品商务条件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5服务指标规范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写,格式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6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7格式7-1拟在本项目投入主要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拟从事岗位工作简历注:1.提供所报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如有);2.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7-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执业资格等级专业证 书毕业院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注:1.提供所报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如有);2.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有)3.本表可扩展。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8本单位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全称详细地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业类型委托代理人职务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简历及机构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服务人员人工程技术人员人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来源自由资金万元银行贷款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资金性质生产性万元净值万元非生产性万元企业财务状况年度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税后利润负债总额主要业绩情况业绩名称类型金额(万元)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9:服务承诺及相关承诺(至少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人员到位承诺及保障措施、保密承诺及措施等)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10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年份业主单位备注12345…………………………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报,类似项目经验须附有项目合同扫描件或者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用户评价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类型和内容。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磋商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4、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注:(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1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14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注:(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盘龙区经济研判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全面、准确、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及早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利用盘龙区区块链大数据交换平台并提供以下云服务租赁、区块链Baas平台租赁、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运行服务、信创终端软件管理服务、数据分析报告服务。(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GBT36326-2018)《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安全要求》(GB/T39770-2021)(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云服务租赁(政务云租赁)1.1.联盟链节点服务器4台(每台配置:提供正版操作系统,CPU:≥4核,内存:≥8G,硬盘:≥550G);1.2.区块链浏览器+节点监控系统服务器1台(每台配置:提供正版操作系统,CPU:≥4核,内存:≥8G,硬盘:≥550G);1.3.应用服务器2台(每台配置:提供正版操作系统,CPU:≥8核,内存:≥32G,硬盘:≥1000G);1.4.网络带宽(1条,≥20M、政府外网)。2、政务外网区块链Baas平台租赁2.1.区块链Baas平台管理模块租赁提供BaaS平台运行管理功能,包括云资源适配管理、云资源管理、部署配置管理、智能合约管理、动态联盟管理、区块链模板管理、区块链监控、区块链浏览器功能。2.2.区块链Baas平台4个共识节点租赁部署4个区块链共识节点。2.3.区块链Baas平合47个记账节点租赁对加入区块链联盟链的数据部门提供数据记账功能,部署47个记账节点,且预留相关接口以备扩容。3、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运行服务3.1.智能合约编写和管理服务编写智能合约对各部门间政务数据资源实现权限控制,根据不同的数据提供不同的读写权限,且能将数据共享过程进行上链记录。3.2.数据催报服务指派专人对数据提供方进行数据催报服务,保障数据按月及时更新到系统。3.3.数据清洗服务建立数据清洗规则,将各委办局的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并上链记录。3.4.数据运行监控服务提供数据运行监控服务,对区块链运行状态的监控和平台数据量统计可视化。用于对整个平台运行情况的掌握,便于平台的运维工作。3.5.数据导入服务指派专人对指定数据提供数据导入系统服务,保障数据按月及时更新到系统。3.6.数据计算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依据平台中数据,提供数据计算服务,数据计算结果可通过平台进行展示。3.7.数据修正服务修正数据库中,错误标记的数据信息(使用已有历史数据对比得出),并重新载入数据。4、政务外网信创终端软件管理服务4.1.提供软件管理客户端,支持政务外网信创软件安装服务:“实现由平台支持应用的安装功能,点击单个应用可进行安装”;4.2.提供软件管理客户端,支持政务外网信创软件更新服务:“实现已安装的且由平台支持应用的更新功能,点击单个应用可进行更新”;4.3提供软件管理客户端,支持政务外网信创软件卸载服务:“实现本机已安装的且由平台支持应用的卸载功能,点击单个应用可进行卸载”;4.4.提供软件管理客户端,支持政务外网消息收发服务:“实现文字消息收发功能及文件收发功能”。5、产业监测服务:提供产业监测服务,对按月提供的企业多方数据进行关联处理和分析,并形成报告,具体报告及内容要求详见需求清单。产业监测服务需求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内容单位数量1市场主体发展分析报告服务(月报12份,季报4份,半年2份,年度一份)1.市场主体数量情况分析存量数量分析份/年19新注册数量分析新注册数量行业、街道分布分析迁移数量分析迁移数量行业、街道分布分析注销数量分析注销数量行业、街道分布分析累计工商税务登记情况新注册工商税务登记情况新注册企业明细2.市场主体营收情况分析营收行业分布分析营收街道分布分析营收企业分析3.市场主体税收情况分析税收落地分析税收行业分布分析税收街道分布分析税收企业分析4.企业专题分析规上企业分析达规上限未在库企业分析市场主体倍增领域分析5.重点产业分析6、存在问题及建议分析2月度入库企业推荐情况汇报服务(月报12份,季报4份,半年2份,年度1份)1.平台推荐入库企业分析份/年192.区统计局入库企业分析3.区统计局在库企业分析4.存在问题及建议分析3楼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服务(月报12份,季报4份,半年2份,年度1份)1.楼宇数据收集分析份/年192.工商税务入驻企业分析楼宇企业数量分析楼宇企业营收分析楼宇企业税收分析3.街道上传入驻企业分析4.存在问题及建议分析4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分析报告服务(月报12份,季报4份,半年2份,年度1份)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分析存量企业数量分析份/年19新增企业数量分析数字经济产业分类企业数量分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企业数量分析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收分析数字经济产业分类企业营收分析数字经济产业规上企业营收分析3.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税收分析数字经济产业分类企业税收分析数字经济产业规上企业税收分析4.存在问题及建议分析5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服务(月报12份,季报4份,半年2份,年度一份)1、企业数量分析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存量数量行业分布分析份/年19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存量数量街道分布分析2、企业营收分析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营收分析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营收行业分布分析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营收街道分布分析3、企业税收分析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分析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行业分布分析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街道分布分析3、存在问题及建议分析6规上企业营收对比分析报告服务1.税务营收同比分析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营收街道分布分析122.一套表差异比例分析3.一套表差异比例绝对值分析4.存在问题及建议分析7工商落地企业分析服务1.按行业分析期/年122.按街道分析3.存在问题及建议分析8投资项目监测服务1.投资项目进度情况分析服务项/年12.投资项目进度填报项/年19人员培训服务1.人员培训根据用户方需求,乙方制作培训方案,对所采购的平台服务进行使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平台的使用、数据的上传更新、一般的维护等项/年1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运行服务10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运行服务1.智能合约编写和管理服务项/年12.数据催报服务项/年13.数据清洗服务项/年14.数据运行监控服务项/年15.数据导入服务项/年16.数据计算服务项/年17.数据修正服务项/年1政务外网信创终端软件管理服务11政务外网信创终端软件管理服务1.提供软件管理客户端,支持政务外网信创软件安装服务:“实现由平台支持应用的安装功能,点击单个应用可进行安装”项/年12.提供软件管理客户端,支持政务外网信创软件更新服务:“实现已安装的且由平台支持应用的更新功能,点击单个应用可进行更新”3.提供软件管理客户端,支持政务外网信创软件卸载服务:“实现本机已安装的且由平台支持应用的卸载功能,点击单个应用可进行卸载”4.提供软件管理客户端,支持政务外网消息收发服务:“实现文字消息收发功能及文件收发功能”政务外网云服务租赁12政务外网云服务租赁1.联盟链节点服务器台/年42.区块链浏览器+节点监控系统服务器台/年13.应用服务器台/年24.网络带宽条/年1政务外网区块链Bass平台租赁13政务外网区块链Bass平台租赁1.区块链Bass平台管理模块租赁项/年12.区块链Bass平台4个共识节点租赁项/年13.区块链Bass平台47个记账节点租赁项/年1(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2.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并稳定运行1个月后,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内容按采购人时间要求准时提供,服务期满后提供所有报告的清单及电子版。(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服务期限:1年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2.1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项规定符合性审查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内容,并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内容。磋商报价报价完整且仅有一个报价方案,且不超采购预算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磋商文件资料提供、文件签署等的要求其它实质性条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2.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细则详见下表。评分配比: F1 磋商报价部分:10分;F2 技术部分:70分;F3 商务部分:20分。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政府采购政策: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对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供应商所报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服务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提供服务部分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部分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4.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折扣:审查标准:若报价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按产品投标报价的0.5%的扣除幅度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项目需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不再对节能产品进行最终报价的扣除。)评分因素分值评分项目评分标准F1磋商报价满分10分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F2技术部分满分70分一、政务外网云服务租赁评分(满分16分)1、云服务器租赁共4项要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6分,每出现1项不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扣4分,扣完16分为止;二、政务外网区块链 Baas平台租赁评分(满分12分)1、区块链 Baas 平台租赁共3项要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2分,每出现1项不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扣4分,扣完12分为止;三、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运行服务方案评分(满分14分)1、针对智能合约编写和管理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2、针对数据催报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3、针对数据清洗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4、针对数据运行监控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监控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5、针对数据导入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6、针对数据计算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7、针对数据修正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四、政务外网信创终端软件管理服务评分(满分10分)提供软件管理客户端,支持政务外网信创软件安装、更新、卸载、消息收发4项服务功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出现1项未提供信创终端管理客户端功能截图证明材料的扣2.5分,扣完10分为止。五、产业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服务(满分18分)1、针对市场主体发展分析报告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2、针对月度入库企业推荐情况汇报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3、针对楼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4、针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分析报告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5、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6、针对规上企业营收对比分析报告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7、针对工商落地企业分析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8、针对投资项目监测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9、针对人员培训服务,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及内容的得2分,措施及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无措施及内容的不得分。F3商务部分满分20分一、服务质量承诺评分(满分10分)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编制服务承诺,承诺内容至少包括:1、承诺云服务器及区块链Bass平台稳定运行、按服务要求提供数据分析报告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针对上述各项承诺,提出违约惩罚措施的加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针对各项承诺内容,提出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加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二、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置评分(满分10分)为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供应商需提供项目专职团队人员,每提供一名专职人员得2分,最高得10分。注:团队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一、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实施方案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个(2个)成交候选人。磋商时,除价格得分外,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将每个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汇总后计算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得出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二、磋商标准2.1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实质性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符合性等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2磋商标准2.2.1供应商只有通过实质性评审才能进入第二轮报价及详细评审。2.2.2第二轮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若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2.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三、磋商程序3.1实质性要求审查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要求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磋商。3.1.2项目需求的审查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指标规范响应表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3.1.3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磋商、比较与评价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3.2.7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3.2.8磋商小组成员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3.2.9F2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供应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10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磋商结果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及打分。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3人(2人),并标明排列顺序。3.4政府采购政策:3.4.1中小企业3.4.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4.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4.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4.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制造商信息。3.4.2监狱企业3.4.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4.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4.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4.3.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4.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服务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所投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小微企业情况。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定时,评标价格不予扣除)(该条款本项目不适用)。3.5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4.2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注:3.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