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小学2024)
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20240806-022
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服务
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250000.00
否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按规定办理获取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获取招标文件时现金缴款,售后不退。
领购方式(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
电话:0763-3988377/13500299020
联系人:潘小姐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小学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村委会旁
联系方式:0763-3555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
联系方式:0763-3988377/13500299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 话: 0763-3988377/135002990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小学
行政区域
清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17: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
预算金额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63-3988377/13500299020
采购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村委会旁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3-3555305
代理机构名称
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3-3988377/13500299020
附件:
附件1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
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附件3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一、供应商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营业住所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传真号码单位邮箱联 系 人联系手机二、拟投项目信息采购编号JC-20240806-022 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温馨提示本表仅用于现场领购采购文件,不作其他用途。供应商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本表,所填资料如有缺失、错误或不实之处,可能导致的一切责任或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在电脑填写好本表并用A4纸打印出来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填报时间:年月日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JC-20240806-022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50000.00元最高限价(元):25000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25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2024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2024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按规定办理获取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获取招标文件时现金缴款,售后不退。领购方式(前往以下地址领购):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电话:0763-3988377/13500299020联系人:潘小姐(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小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村委会旁联系方式:0763-35553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学联社区永安南路20号江南苑6号楼02号首层联系方式:0763-3988377/135002990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小姐电话:0763-3988377/13500299020发布人: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8月13日合同编号:JC-20240806-022采购代理委托协议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H甲方(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小学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8月签订地点:清远市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甲方(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小学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括基本要素1、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横荷街青山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协议编号:JC-20240806-02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50000.00元第二条委托范围乙方依法组织以下各项采购代理活动: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2.在相关媒体渠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并接受供应商投标报名登记,向供应商发售项目采购文件。3.需要时召集主持答疑会或勘察现场会。4.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5.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6.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8.组织评审工作。9.整理评审报告送甲方及有关部门。(如有)10.收到甲方对评审结果的确认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渠道发布中标信息。11.协助甲方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异议,并协助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事项。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委托期限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为止。第四条责任和义务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共同商定招标采购方案。2、遵守招标采购保密约定。3、双方将依协议协调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和做好招标采购工作。二、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1]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及相关材料,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确认采购资金已落实及明确资金性质。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5.甲方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有权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6.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1]名采购人代表参加开评标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7.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14.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代理过程细致、无疏漏,组织协调工作到位,不能对招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不能给招标人造成损失。1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招标过程中有关档案资料,并确保其真实性。16.乙方不得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第五条保密约定1、在招标采购的全过程中,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完成。2、招标采购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投标方透露招标采购工作的内部秘密,如:供应商的名称、人数、以及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重要情况。3、开标前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索要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联系方式或者其它可能与公平竞争有关的招标采购情况(资料),采购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索要并具体列出索要的文件清单,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提供的,采购人要写出有效的收条并严格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4、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供应商就本投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互相知会和沟通情况,以使工作协调。5、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第六条代理费用1、代理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报酬参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J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按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计算,计算金额不足8000按800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只包含第一次招标的服务费,如遇第一轮招标无结果,之后轮次的招标每增加一次,合同金额增加20%,本费用由项目采购的中标单位支付。乙方自行向投标人、中标人说明费用的支付,甲方不承担与代理费相关的责任。2、乙方独立承担在组织招标过程中所有发生的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第七条其他1、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准。2、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4、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律的相关规定,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5、本委托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立即生效。6、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订采购合同,且各方按协议完成各项事宜为止。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内容。)二tt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4年8月13日S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