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籼谷招标公告(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4)
浙江景宁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国粮浙交2024第470号)
发布时间: 2024-08-05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暨丽水分中心(受托方)受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2024年产早籼谷2800吨;产地:不限(要求同一标段同一产地),粒型:短粒(圆粒)型;设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二、时间及交易资格: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3、交易入口: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最上方登陆后点击-“交易”-“浙江市场”-“浙江景宁20240812早籼谷采购”。
4、竞价交易人资格:具有粮食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及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
2、网上报名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登录后点击右侧“用户中心”-“我的交易”-“交易报名”-“浙江景宁20240812早籼谷采购(浙江景宁)”。
3、现场报名在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新版地储交易系统手册》。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89015011咨询。
4、参加交易的单位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程序报名,否则将无权参加本次交易。
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可直接报名参加本场交易。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后进行报名。
四、预交保证金
费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20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20元/吨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
3、保证金提前1个工作日交入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户名: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杭州物流中心支行;行号:103331005298;帐号:19052901040007813
五、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的减价幅度为2元/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竞价采购合同书》。
3、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按交易竞得标的成交额的3‰向竞得方收取。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六、其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本次粮油《交易清单》、《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七、联系咨询: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交易发展部0571-89015168
技术信息部0571-89015011
财务审计部0571-88750805
传 真0571-89015019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丽水分中心:崔兴涛0578-2070658
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陈炳森0578-5620200
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丽水分中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二?二四年八月五日
相关附件: 第470号交割细则.docx (19.894K) 第470号交易清单 公示.doc (33.28K)
浙江景宁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粮油交割细则(国粮浙交2024第470号)一、数量、质量1、标的及数量:2024年产早籼谷2800吨;产地:不限(要求同一标段同一产地),粒型:短粒(圆粒)型;设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2、质量要求:按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标准执行,其中: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0%;杂质≤1.0%;水份≤13.5%;黄粒米≤0.8%;谷外糙米≤2.0%;脂肪酸值≤18【(KOH/干基)mg/100g】;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无芽谷,无霉变;无陈粮混杂;无严重虫粮;严禁掺杂使假、以陈顶新,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细则要求。二、重要申明1、委托方采购的早籼稻谷属净粮,若水分>13.5%、杂质>1.0、脂肪酸值>18【(KOH/干基)mg/100g】、有陈粮混杂、有严重虫粮、食品安全指标等不符合标准的作无条件退货处理,费用由竞得方承担(如重金属初检疑似不达标,按要求上报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处置)。2、其它费用:装卸费、运输费由竞得方承担。3、竞得方须在竞得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采购合同书》(双方协商同意除外),逾期送货或未按期完成送货量竞得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双方再予协商解决。三、交货办法1、交货期限:截止2024年9月11日止。2、委托方每日安排接货数量为150吨,竞得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自委托方提出送货要求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内竞得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送货,须注明送货时间、数量、地点。委托方回复应予以明确答复)。3、工作时间:委托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30至17:00,交割期限内包括节假日。在此时间内,委托方不得拒接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4、特殊情况处理:竞得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委托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收,需及时通知竞得方停止或延迟发货,委托方因天气等突发事件无法按时收货的不算违约。5、价格类型和交货地点:本次交易的稻谷价格为散装粮到仓价,不包括卸车费用(卸车费用由竞得方承担)。交货地点为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储备库0P7号仓。6、交货方式:竞得方送货至指定仓库,由竞得方安排装卸人员卸粮入库(竞得方跟装卸工签订卸车合同),卸车安全责任由竞得方负责;竞得方、装卸工、运粮车人员需服从委托方调度安排指挥。注意事项:严禁超限运粮,超限引发的各项费用由竞得方承担。7、运输方式:散装8、验收办法:(1)检斤:以委托方地磅检斤为准。竞得方对地磅标准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委托方应予配合,不得拒绝。(2)取样:散装每车采取自动扦样器扦样结合人工扦样的方式取样,卸车中途随机取样检验。(3)检验:委托方对来粮逐车取样、检测重金属和粮食质量,符合指标的接收入库;来粮不符合指标的,委托方需及时将检验结果告知竞得方,竞得方对委托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双方现场进行取样,送有CMA认证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为最终检测结果,合格的卸粮入库,不合格的退回。四、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1、本次竞价接收的粮食质量将严格按公布的质量要求执行,若质量、卫生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按本细则中重要申明的相关条款执行。2、满仓鉴定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收到满仓鉴定结果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竞得方和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交易中心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委托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交易中心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五、结算办法1、货款结算方式:每入库500吨粮食结算货款一次(凭正式发票收到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每次结算支付该次货款的80%,剩余20%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退回(整仓入库完毕,委托具有检测化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满仓鉴定,鉴定结果为所有指标全部合格,委托方退回扣留的保证金;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按本细则中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执行)。2、结算数量以交割验收库点地磅检斤为准;竞得方交货时,应派员(竞得方出具委托函)到指定验收库点监磅、确认数量和补库仓号并协调补库事宜,如不派员视同认可。六、其他说明1、本次竞价交易的起始价和成交价均指到仓价格(含税价)。2、竞得方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七、违约责任:1、根据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出具的满仓鉴定结果,若稻谷指标不符合本细则上述质量要求,将扣除整仓20%的货款作为质量违约金,由竞得方负责退回并在规定时间内调入合格的粮食。竞得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换货的,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总货款的20%)由委托方用于不合格粮食处理和补库的费用。2、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200元),并自行轮换采购粮食。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丽水分中心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附件:浙江景宁储备粮采购交易清单(国粮浙交2024第470号)单位:吨标段品种数量(吨)产地年份粒型包装形式交货地点备注01早籼谷2800.000不限(要求同一标段同一产地) 2024短粒(圆粒)型散装景宁县粮食储备库0P7号仓卸车费用13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合计280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早籼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