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 面粉招标公告(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2024)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CG-CS-2024588
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0000元
最高限价:1130000元
采购需求: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堂所需米、油、面、调料干货、蔬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奶类、豆制品等多种类食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如年内合同履行服务满意低于80%,或出现重大事故及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3日17时至2024年8月26日9时(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4.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6.供应商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7.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烟雨路与卜村北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3-3501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联系方式: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主任、谷工
电话:0563-3501299、0563-3013233
采购需求.doc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0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4-08-13 16:25:30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4-08-13 17:17:2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5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四、采购需求(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提供并负责解释)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2、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根据下列采购需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一)项目概况及需求内容1、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如年内合同履行服务满意低于80%,或出现重大事故及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3、项目预算:113万元。4、项目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供应商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报价幅度。折扣率定义:以最新食品原材料市场单价结合投标人对物价水平的预期,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食品原材料的物价变动而作出的报价,而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期间购买食品原材料的款项计算依据。(1)实际供货单价=市场单价x报价折扣率,其中:市场单价不得高于宣城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政务公开网每日公布的宣城市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平均价格。宣城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政务公开网官网上没有该类货物的均价,按照合家福超市、大统华超市、大润发超市三家超市的平均市场价为基准价;若合家福超市、大统华超市、大润发超市三家超市上没有信息价的,则按照宣城市区菜市场平均市场价为基准价,此基准价由供应商每月初提供给采购人,经采购人询价确认后设为基准价。(2)供应商所报的所有折扣率的价格,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搬卸、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不能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3)最终供货食品及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食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二)服务内容和要求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订货单数量,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确因市场流通问题需要变更的,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其中食堂食品原材料主要包括米、面粉、杂粮、肉制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调味品、食用油等类别。以及提供等价采购米、油和生活用品的渠道。具体采购品种和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产品质量要求:品名质量要求米米粒饱满,无霉变,无其他杂质、无结团,符合国家标准,每一批次大米要有质检报告,具体品质指标如下:等级:标一等。水分小于等于14.5%;碎米总量小于等于30.0%;小碎米小于等于2.0%;不完善粒小于等于4.0%;最大限量杂质小于等于0.30%;糠粉小于等于0.20%;矿物质小于等于0.02%;加工精度,标样对照;色泽、气味、口味正常。面粉含水量应在12—13%之间,颜色正常,每一批次面粉要有质检报告,具体品质指标如下:等级:特一等。水分小于等于14.0%;灰分(以干物计)小于等于0.70;含砂量小于等于0.02;面筋质(以湿重计)大于等于26.0;磁性金属物小于等于0.003g/kg;脂肪酸值(以湿基计)小于等于80;过氧化苯甲酰小于等于0.06 g/kg;粗细度CB36号筛全通、CB42号筛留存小于等于10.0;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气味、口味正常。食用油非转基因,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且该品牌近五年内未出现过公开报道的质量安全问题,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之一,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豆制品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鲜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供每批次鲜肉必须有齐全的“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现场查验。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大小均匀、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所供每批次禽蛋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现场查验。冷荤 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供每批次鲜肉必须有齐全的“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现场查验。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干冻,无注水。所供每批次冷荤制品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现场查验。半成品荤菜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乳制品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呈乳白色或捎带微黄色,具有新鲜牛乳应有的香味,无异味,呈均匀乳液(酸奶呈粘稠状均匀乳液),无沉淀,无凝块,无肉眼可见机械杂质。水产品鲜活水产。大小均匀,有光泽。无疾病,健康。交付采购人后要进行必要的剖洗工作。调味品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且该品牌近五年内未出现过公开报道的质量安全问题,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之一,产品标准号等内容。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摇后产生的泡沫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好。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味精、鸡精等: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无返卤吸潮现象。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食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调料粉(黑胡椒粉、椒盐粉、八角、八角粉、孜然粉等):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其他: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及其包装、运输、装卸、售前售后服务等。(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1、授权委托书;(按格式上传)2、供应商声明函;(按格式上传)3、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上传)4、提供有效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其他材料。(按要求提供)(五)合同主要条款1、付款方式:每月采购人根据对成交供应商月考核的结果支付货款,其中考核“优秀”的,全额付款;考核“合格”的,每减少1分,扣除该月货款的1%;考核“基本合格”的,每减少1分,扣除该月货款的2%,考核“不合格”的,每减少1分,扣除该月货款的3%。2、履约保证金:无。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运输: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七)交货地点:宣州区人民法院。(八)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采购人提前一天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订单之日的第二天8:00前将采购人所有订购的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临时增补的少量食材要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送达。(九)验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及有关规定,由采购单位和使用部门(或委托专家)严格按照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全部商品实行现场验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每次送货,成交供应商须委派专职人员负责人对货物的种类、质量、数量、价格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机打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作为费用计算凭证。(十)服务:1、货物的品种货物的品种按采购人提供商品目录配送,购买数量按采购人实际采购量为准。2、供应要求的资质证明:2.1供应商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类别资质证明副食品/日用品《营业执照》2.2产品票证要求:类别产品资质名称验收索证要求货物货物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一式三份)3、供应和管理要求3.1供应商的商品价格在宣城市市场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价格与当地市场零售价一致或略低。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供应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供应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供应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3.2商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供应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食品供应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食品供应时不能夹带玻璃、绳索、刀具等危害采购人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的物品。3.3商品供应链要求:所有商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3.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商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商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商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3.5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描述的产品质量供货。注:上述表格中未提到的品种价格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宣城市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将品种、品牌、规格、价格等报采购人备案后执行。(十一)考核要求:1、规范化管理:要求中标人管理规范化。2、建立良好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优胜劣汰。采购人根据下表,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1)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等次。(2)考核分数在80分(含)——90分的,为“合格”等次。(3)考核分数在70分(含)——8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4)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3、具体考评细则如下表:项目名称序号评分细则分值(分)备注时间要求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货的每迟到1次扣1分, 以此类推进行叠加扣分。20时间要求2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超过1小时在2小时内更换的,每次扣1分,超过2小时更换的,每次扣2分。20数量要求3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每次扣2分。20数量要求4货物不能提供对应合格检验证明被退回的,每次品种扣2分。10质量要求5货物品质与采购文件不符被退回的,每次品种扣2分。10应急要求6采购人出现临时紧急采购时,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供临时食材配送服务的,每次扣2分。20合计100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续签服务合同的依据。(十二)其他要求:1、合同签订时,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按本次磋商最终报的折扣率为合同价,如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参照相关零售均价为基数中参照要求没有的产品,也须按照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本次磋商最终报的折扣率打折。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所提供的货物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供应商每月初向采购人提供每月采购货物种类宣城市场平均报价清单,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成交供应商的供货清单价格,发现成交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对运送的货物进行免费简单加工(活禽类要经宰杀和清洗、水产类要进行必要的剖洗工作、蔬菜要达到净菜标准)。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或者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十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项目编号:XCS-CG-CS-2024588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文件采购人: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目录一、磋商公告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供应商须知四、采购需求五、磋商与评审六、采购合同七、响应文件格式八、质疑函范本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CS-CG-CS-2024588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30000元最高限价:1130000元采购需求: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堂所需米、油、面、调料干货、蔬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奶类、豆制品等多种类食材,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如年内合同履行服务满意低于80%,或出现重大事故及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8月13日17时至2024年8月26日9时(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4.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五、开启1.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六、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4.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5.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6.供应商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7.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烟雨路与卜村北路交叉口联系方式:0563-35012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方式:0563-30132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洪主任、谷工电话:0563-3501299、0563-3013233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详见“磋商公告”2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宣城市财政局联系方式:0563-3036073邮箱:xcczcgk@163.com5标段(包别)划分:详见“磋商公告”6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60天7磋商响应保证金:不收取8履约保证金:不收取9质量保证金:不收取10项目预算:详见“磋商公告”(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如项目无最高限价,则超出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响应)11联合体响应:详见“磋商公告”1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5质疑、答疑、澄清1、供应商质疑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2、接受质疑的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473842195@qq.com);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提出质疑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3、在线质疑回复: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质疑人进行质疑回复,请质疑人及时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看;4、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6、各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务必登陆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目查询是否有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更正公告视同通知了所有供应商,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质疑、答疑、澄清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详见公告。16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17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携带最终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供应商解密环节进行供应商解密。正常情形下,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如遇意外情形,按《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项目操作规程(试行)》中第三章“意外情形”中规定处理。18逾期送达情形1、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的;2、上传了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完成解密;(供应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将被退回)19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9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0落实节能环保政策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即给予获得证书的相关产品加分或作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六)磋商响应表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序号品名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偏离说明123„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序号内容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不允许负偏离1付款方式2合同争议处理3服务地点4服务期限要求5其他说明„„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供应商公章:备注: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2、供应商可以对采购人的服务方案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更优的服务方案,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的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商务部分响应不允许负偏离;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相关技术和服务方案。(七)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备注:1、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需求、评审办法;2、请供应商自行将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资料按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的评审顺序依次制作,并制作目录、标明页码。3、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索引目录格式:序号磋商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对应指标陈述、说明、方案及证明资料名称对应本章节页码范围(注:不在本章节体现的证明资料,须注明其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所在章节位置,例如资格审查指标中“供应商声明函”,供应商应注明详见响应文件第十一章-供应商声明函,无需在本章节中重复提供)一审查指标12345„„供应商公章:(八)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方授权本公司(工厂)(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评审、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九)服务方案、人员配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十)服务承诺(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十一)供应商声明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郑重声明:1、我方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已按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进行了查询,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方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同时,我方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承担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八、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面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