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普查服务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招标公告(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眉山市东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4022024000118

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2024年08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59号

联系方式:

1377880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北二段9号(旺达广场11栋21楼)

联系方式:

028-38268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028-38268836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8月1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单位: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属年度:2024年编制单位: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编制时间:2024年08月13日-第1页-一、项目总体情况(一)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所属年度:2024年(三)项目所属分类:服务(四)预算金额(元):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五)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积极响应《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着眼于加强对本地区文物遗产的保护与管理,采购人现拟面向社会公开选取一家供应商共同开展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全面掌握东坡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有助于准确掌握文物资源的分布、数量及现状,更好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工作,实现文物遗产的科学保护与传承。东坡区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均纳入此次普查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它六个大类别、63个细分类别。(六)本项目是否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否二、项目需求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需要需求调查,具体情况如下:(一)需求调查方式(二)需求调查对象(三)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2.市场供给情况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5.其他相关情况三、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本项目是否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否(四)采购包划分:不分包采购(五)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为80000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0.00元,占0%。(六)是否采购环境标识产品:否(七)是否采购节能产品:否-第2页-(八)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九)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十)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否(十一)是否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否(十二)是否属于PPP项目:否(十三)是否属于一签多年项目:否四、项目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一)分包名称:合同包一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3)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4)预留比例:100%2、预算金额(元):800,000.00,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最高限价(元):800,000.00,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4、定价方式:固定单价5、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6、是否允许合同分包选项:否7、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1采购品目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标的名称“三普”文物点复核1数量205.00单位项1合计金额(元)471,500.00单价(元)2,300.001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原因无1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否不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原因无1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否标的物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品目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标的名称“四普”新发现文物点数量125.00单位项合计金额(元)328,500.00单价(元)2,628.00-第3页--第3页--第3页--第3页-22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原因无2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否不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原因无2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否标的物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标的名称:“三普”文物点复核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积极响应《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着眼于加强对本地区文物遗产的保护与管理,采购人现拟面向社会公开选取一家供应商共同开展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全面掌握东坡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有助于准确掌握文物资源的分布、数量及现状,更好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工作,实现文物遗产的科学保护与传承。东坡区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均纳入此次普查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它六个大类别、63个细分类别。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一)普查对象和内容“四普”《》《的规范性文件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承诺对上述方案已经完全了解并在成为中》选供应商后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四普”的对象包含“三普”已登记的205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三普”以后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按125处估算),共计约330处。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最终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国家、省、市的具体要求录入数据采集系统,并形成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基础数据库、不可移动文物“一张图”和文-第4页-物分布专题图、绘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图以及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和报告。(二)供应商工作内容1.现有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对“三普”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核实、信息补全和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1.1现场复查:需要对每处文物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其空间位置、权属、面积、级别、年代、文物构成、文物简介、保存状况、使用情况等。需要使用地图、照片、访谈等多种手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任何新的发现或证据,都会对原有信息的准确性产生影响,因此需要仔细记录并考虑其对整个数据集的影响。1.2文物点定位:利用现代手段如北斗定位仪、卫星影像等,对每个文物点进行准确的空间位置定位。通过北斗定位仪可以获取文物点的经纬度坐标,或使用卫星影像进行地物解译和定位。在定位的同时,记录文物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年代、类别等,并将经纬度等位置信息和基本信息关联起来。1.3照片图纸:在现场利用无人机、北斗定位仪等工具,绘制文物点的正射影像图及位置图和平面示意图;核实文物“四至”边界矢量数据;核实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矢量数据;拍摄每个文物点全景和反映文物本体构成、当前保存状况的照片,每个文物点不少于10张;1.4信息补全:在现场核实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信息在登记时是不完整的,需要补充。这可能包括了解文物的历史、背景、价值等,以全面理解每一处文物的意义。1.5更新数据:不仅要补充新的信息,还要更新旧的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实时性。例如,如果发现文物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那么就需要更新地图上的位置信息。更新和补充数据直接在国家文物局下发的普查软件中进行。2.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三普”以后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调查、认定和登记,包括文物的名称、年代、类别、保护级别、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基本信息。2.1现场调查:对往年以来新发现的文物进行现场调查,以确认其存在和真实性-第5页-。现场调查包括走访、勘察、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2.2文物点定位:利用现代手段如北斗定位仪、卫星影像等,对每个文物点进行准确的空间位置定位。通过北斗定位仪可以获取文物点的经纬度坐标,或使用卫星影像进行地物解译和定位。在定位的同时,记录文物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年代、类别等,并将经纬度等位置信息和基本信息关联起来。2.3照片图纸:在现场利用无人机、北斗定位仪等工具,绘制文物点的正射影像图及位置图和平面示意图;核实文物“四至”边界矢量数据;拍摄每个文物点全景和反映文物本体构成、当前保存状况的照片,每个文物点不少于10张;2.4收集基本信息:除了文物的名称、年代、类别、保护级别、权属以外,还需要收集文物的使用情况和保存状况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可以通过调查员的观察、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交流等方式获得。形成空间位置、权属、面积、级别、年代、文物构成、文物简介、保存状况、使用情况等基本情况信息。3.配合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配合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对于已完成三普复查,且尚未履行认定程序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认定。对确认登记文物消失的,由文物行政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对于新发现文物,由所在地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认定。经本次普查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登记,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异议的,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时处理,4.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根据普查结果,建立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配合东坡区人民政府健全名录公布体系。5.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分级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三)质量标准要求为确保项目的履约质量,本项目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现行-第6页-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具体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达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四)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的工作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1业纪律规定。2.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参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内容,实现普查目标,对程序及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保密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五)抗风险能力要求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引发的纠纷事件,履约期间需有明确的处置流程,具备一定的责任承担能力。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项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出现困难,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2.如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或修改、废除,采购人则根据政策要求进行对应的调整或修改、废除。(如自然灾害、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或其它影响本项目的因素)3.若因政策调整、计划变更或不具备工作条件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采购项目无法实施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不视作违约;若该项目部分服务无法实施,以实际实施内容支付服务费用。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报价,“三普”文物点复核单价限价2300元/处、“四普”新发现文物点单价限价2628元/处;最终以实际普查数量据实结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最多保留2位小数。2.投标人的报价应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包含但不限-第7页-于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劳务、差旅、相关设施设备投入、交通、差旅、保险、技术培训和指导费、赶工措施费、后续服务费、税金、利润、验收等,直至验收合格后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实施环境难度,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所有政策风险后确定项目报价,报价估算错误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根据服务方案及采购方需求,实行社会化服务,独立核算,自主投入、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负盈亏,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人员要求采购人工作人员和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共同组成联合文物普查工作小组,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将其分配为3个调查队和1个内业队,且每队具有驾照(C1及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人。(三)履约时间按照国家、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相关要求完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前期资料梳理,完成对已认定文物的资料梳理、新发现文物点的数据搜集、以及实地勘察阶段的工作分配和路线规划等工作。2.2024年12月底前至少完成80%的实地勘察工作,2025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实地勘察工作。完成对已登录文物点的核实工作和新发现文物点的现场核实和勘察、照片拍摄、点位测量和记录等工作。3.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完成数据整理和录入,进行实地勘查后对普查数据的结果整理,绘制各类图纸,整理基础数据并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四)付款方式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若成交供应商为民营中小企业则支付合同金额的40%);2.供应商2024年12月底前完成80%的实地勘察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3.供应商2025年5月底前完成数据整理和录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成果通过“四普”各级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4.在实际工作中,如有超出的工作量或工作内容,采购人和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第8页-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注: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中标(成交)供应商申请办理服务的费用结算,按采购人支付程序报批,经财政审核后由财政拨款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扣款将直接在每次支付时扣除;最终付款以财政拨付为准。(五)验收标准1.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审核、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编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成果报告和数据报表、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信息,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报告后,采购人应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查。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5.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对“四普”的统一验收标准为依据。(六)安全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在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应加强安全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和整改,避免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自行承担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七)其他要求-第9页-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12小时热线响应,在接到电话要求后12小时之内到达维护地点;一般问题在12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要求及时提出用户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标的名称:“四普”新发现文物点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积极响应《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着眼于加强对本地区文物遗产的保护与管理,采购人现拟面向社会公开选取一家供应商共同开展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全面掌握东坡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有助于准确掌握文物资源的分布、数量及现状,更好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工作,实现文物遗产的科学保护与传承。东坡区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均纳入此次普查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它六个大类别、63个细分类别。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一)普查对象和内容“四普”《》《的规范性文件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承诺对上述方案已经完全了解并在成为中》选供应商后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四普”的对象包含“三普”已登记的205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三普”以后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按125处估算),共计约330处。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最终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国家、省、市的具体要求录入数据采集系统,并形成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基础数据库、不可移动文物“一张图”和文物分布专题图、绘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图以及相关数据-第10页-统计分析和报告。(二)供应商工作内容1.现有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对“三普”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核实、信息补全和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1.1现场复查:需要对每处文物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其空间位置、权属、面积、级别、年代、文物构成、文物简介、保存状况、使用情况等。需要使用地图、照片、访谈等多种手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任何新的发现或证据,都会对原有信息的准确性产生影响,因此需要仔细记录并考虑其对整个数据集的影响。1.2文物点定位:利用现代手段如北斗定位仪、卫星影像等,对每个文物点进行准确的空间位置定位。通过北斗定位仪可以获取文物点的经纬度坐标,或使用卫星影像进行地物解译和定位。在定位的同时,记录文物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年代、类别等,并将经纬度等位置信息和基本信息关联起来。1.3照片图纸:在现场利用无人机、北斗定位仪等工具,绘制文物点的正射影像图及位置图和平面示意图;核实文物“四至”边界矢量数据;核实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矢量数据;拍摄每个文物点全景和反映文物本体构成、当前保存状况的照片,每个文物点不少于10张;1.4信息补全:在现场核实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信息在登记时是不完整的,需要补充。这可能包括了解文物的历史、背景、价值等,以全面理解每一处文物的意义。1.5更新数据:不仅要补充新的信息,还要更新旧的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实时性。例如,如果发现文物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那么就需要更新地图上的位置信息。更新和补充数据直接在国家文物局下发的普查软件中进行。2.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三普”以后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调查、认定和登记,包括文物的名称、年代、类别、保护级别、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基本信息。2.1现场调查:对往年以来新发现的文物进行现场调查,以确认其存在和真实性。现场调查包括走访、勘察、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第11页-2.2文物点定位:利用现代手段如北斗定位仪、卫星影像等,对每个文物点进行准确的空间位置定位。通过北斗定位仪可以获取文物点的经纬度坐标,或使用卫星影像进行地物解译和定位。在定位的同时,记录文物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年代、类别等,并将经纬度等位置信息和基本信息关联起来。2.3照片图纸:在现场利用无人机、北斗定位仪等工具,绘制文物点的正射影像图及位置图和平面示意图;核实文物“四至”边界矢量数据;拍摄每个文物点全景和反映文物本体构成、当前保存状况的照片,每个文物点不少于10张;2.4收集基本信息:除了文物的名称、年代、类别、保护级别、权属以外,还需要收集文物的使用情况和保存状况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可以通过调查员的观察、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交流等方式获得。形成空间位置、权属、面积、级别、年代、文物构成、文物简介、保存状况、使用情况等基本情况信息。3.配合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配合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对于已完成三普复查,且尚未履行认定程序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认定。对确认登记文物消失的,由文物行政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对于新发现文物,由所在地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认定。经本次普查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登记,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异议的,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时处理,4.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根据普查结果,建立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配合东坡区人民政府健全名录公布体系。5.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分级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三)质量标准要求为确保项目的履约质量,本项目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具体以采购文件中的要-第12页-求为准。达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四)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的工作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1业纪律规定。2.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参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内容,实现普查目标,对程序及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保密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五)抗风险能力要求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引发的纠纷事件,履约期间需有明确的处置流程,具备一定的责任承担能力。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项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出现困难,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2.如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或修改、废除,采购人则根据政策要求进行对应的调整或修改、废除。(如自然灾害、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或其它影响本项目的因素)3.若因政策调整、计划变更或不具备工作条件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采购项目无法实施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不视作违约;若该项目部分服务无法实施,以实际实施内容支付服务费用。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报价,“三普”文物点复核单价限价2300元/处、“四普”新发现文物点单价限价2628元/处;最终以实际普查数量据实结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最多保留2位小数。2.投标人的报价应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包含但不限-第13页-于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劳务、差旅、相关设施设备投入、交通、差旅、保险、技术培训和指导费、赶工措施费、后续服务费、税金、利润、验收等,直至验收合格后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实施环境难度,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所有政策风险后确定项目报价,报价估算错误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根据服务方案及采购方需求,实行社会化服务,独立核算,自主投入、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负盈亏,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人员要求采购人工作人员和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共同组成联合文物普查工作小组,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将其分配为3个调查队和1个内业队,且每队具有驾照(C1及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人。(三)履约时间按照国家、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相关要求完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前期资料梳理,完成对已认定文物的资料梳理、新发现文物点的数据搜集、以及实地勘察阶段的工作分配和路线规划等工作。2.2024年12月底前至少完成80%的实地勘察工作,2025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实地勘察工作。完成对已登录文物点的核实工作和新发现文物点的现场核实和勘察、照片拍摄、点位测量和记录等工作。3.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完成数据整理和录入,进行实地勘查后对普查数据的结果整理,绘制各类图纸,整理基础数据并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四)付款方式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若成交供应商为民营中小企业则支付合同金额的40%);2.供应商2024年12月底前完成80%的实地勘察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3.供应商2025年5月底前完成数据整理和录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成果通过“四普”各级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4.在实际工作中,如有超出的工作量或工作内容,采购人和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第14页-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注: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中标(成交)供应商申请办理服务的费用结算,按采购人支付程序报批,经财政审核后由财政拨款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扣款将直接在每次支付时扣除;最终付款以财政拨付为准。(五)验收标准1.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审核、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编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成果报告和数据报表、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信息,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报告后,采购人应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查。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5.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对“四普”的统一验收标准为依据。(六)安全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在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应加强安全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和整改,避免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自行承担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七)其他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15页-2.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12小时热线响应,在接到电话要求后12小时之内到达维护地点;一般问题在12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要求及时提出用户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8、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9、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无无无10、分包的评审条款-第16页-评审项编号一级评审项二级评审项详细要求分值客观评审项1详细评审报价以本次有效最后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①“三普”文物点复核报价得分;“三普”文物点复核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②“四普”新发现文物点;“四普”新发现文物点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磋商报价总得分=①+②。20.00是2详细评审服务方案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需求分析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背景;②项目需求分析;③工作重难点分析等。上述3项内容项目需求相符合的得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与实际需求不符(指存在不适用项目采购需求情况的情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的扣1.5分,扣完为止。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总体目标;②实施计划及服务流程;③服务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④项目人员培训;⑤档案管理与数据保密措施;⑥质量进度控制及保障措施;⑦安全文明保障措施;⑧保密措施等。上述8项内容与项目采购需求相符合的得32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与采购需求不符(指存在不适用项目需求情况的情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的扣2分,扣完为止。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保障人员配置;②突发安全事件处理;③应急预案等。上述3项内容与项目需求相符合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与采购需求不符(指存在不适用项目需求情况的情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的扣1分,扣完为止。47.00否3详细评审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建筑、地理信息、统计、考古、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副高级职称得2分,正高级职称得3分。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文物、历史、考古、古建、地理信息、测绘工程、统计、摄影、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每有1人满足要求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得分;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15.00是4详细评审履约能力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承担过1个类似普查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2.00是5详细评审设施设备1、供应商具备测程150米以上的激光测距仪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供应商具备像素数≥2000万,图传距离≥5公里的行业级无人机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3、供应商须自行配备能全面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设施设备(至少包括RTK、北斗卫星定位仪、手持单反相机、安卓平板电脑、移动硬盘等设备)各3套,每提供一套满足要求的设施设备得2分,每套中每个设施设备得0.4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设施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10.00是6详细评审后续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后续服务保障措施、②后续服务机构(服务电话、后续服务队伍人员等)、③服务承诺及响应时间等。上述3项内容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与采购需求不符(指存在不适用项目采购需求情况的情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的扣1分,扣完为止。6.00否11、合同管理安排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第17页-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3)合同履行期限:270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8)合同支付约定:1、付款条件说明: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的30%(若成交供应商为民营中小企业则支付合同金额的40%)。2、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2024年12月底前完成80%的实地勘察工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的30%。3、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2025年5月底前完成数据整理和录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的20%。4、付款条件说明:成果通过“四普”各级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的20%。9)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审核、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编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成果报告和数据报表、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信息,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报告后,采购人应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查。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5.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对“四普”的统一验收标准为依据。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2)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3)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①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合同其他条款:签订合同时约定。12、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第18页-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审核、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编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成果报告和数据报表、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信息,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报告后,采购人应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查。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4.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对“四普”的统一验收标准为依据。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1)履约验收标准:1.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审核、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编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成果报告和数据报表、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信息,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报告后,采购人应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查。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5.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对“四普”的统一验收标准为依据。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五、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是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否-第1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文物普查服务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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