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回路负荷置换工程施工总承包 供电回路负荷置换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



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第二供电回路负荷置换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第二供电回路负荷置换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花发改投批[2022]4号)文批准建设,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第二供电回路负荷置换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第二供电回路负荷置换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13-440114-46-01-000749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36899371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大道4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杨工联系电话:020-83542040、020-83546213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3689709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四、项目概况: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花都水厂第二供电回路负荷置换(杨屋变电站至金碧御水山庄)项目内容包括电力管线施工、交通疏解、设备采购安装等相关实施工作。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花都水厂第二供电回路负荷置换(杨屋变电站至金碧御水山庄)项目内容包括①电力管线施工、交通疏解、设备采购安装及二次深化设计等;②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完成供配电调试、安全措施、资料和图纸送审、完成送电及移交供电局等工作内容;③本项目工程验收、结算评审等所需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及相关配合工作。(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17,895,895.06元;其中,暂列金额为808,477.00元,消纳费为204,867.24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二次深化设计、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包总承包服务、包完成送电及移交供电局、包配合竣工图编制、包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相应内容合价包干。预算包干费合价包干。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08月14日15时00分至2024年09月04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08月14日15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4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投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6892296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大道43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4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十六)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七)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十八)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十九)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二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百县干镇万村高质里发展工程”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进-步做好建筑业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充分利用生产余料、施工设备、专业人员开展公益性帮扶工作。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除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处理外,还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或相应行政处罚,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回路负荷置换工程施工总承包 供电回路负荷置换工程施工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