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招标公告(宜丰县幼儿园2024)
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丰县虎形东巷27号9栋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建达-YF2024-002
项目名称: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建达-YF2024-002
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
项
1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 半 年(6个月)。注:1、本项目据实结算:即当月结算费用=当月核算单价×中标折扣×实际发生量。2、如折扣为 9 折,则填写折扣为90%;折扣填写方式:0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 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 )。
2.5、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 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根据赣财购(2023)8号文《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需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者提供得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 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丰县虎形东巷27号9栋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需提供资审①-④项)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丰县虎形东巷27号9栋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丰县虎形东巷27号9栋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丰县幼儿园
地址:宜丰县新昌镇横街与新昌西大道交汇处东北
联系方式:陈老师07952765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丰县虎形东巷27号9栋二楼
联系方式:彭女士18279549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 182795496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宜丰县幼儿园
行政区域
宜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16: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丰县虎形东巷27号9栋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丰县虎形东巷27号9栋二楼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279549653
采购单位
宜丰县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宜丰县新昌镇横街与新昌西大道交汇处东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07952765578
代理机构名称
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丰县虎形东巷27号9栋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女士18279549653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一、采购项目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项目预算项目简要说明建达-YF2024-002 宜丰县幼儿园、宜丰县花门楼幼儿园、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项1500000元详见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1.采购物品分类1.1生鲜类(生肉、水产、禽蛋、熟食(加工)、蔬果)、粮油类(大米、油、调味品)、干货、预包装。1.2负责为县幼儿园提供服务期内的早、中、晚餐食材配送服务,日常就餐人数有所浮动。食材配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应急等特殊情况下,节假日、双休日期间食材配送以采购人实际上班人员人数需求为准。主要配送内容包括生鲜类(蔬菜、水果、禽、肉、鱼、海鲜、豆制品、蛋等);粮油类产品(大米、面粉、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酱油、味精、鸡精、鸡粉等);干货类(香菇、木耳、海带、红枣、枸杞、香肠、熏肠、熏肉、腊肉、腊鱼、腊鸭、腊牛肉、腊羊肉、腊鸭腿等);预包装(奶制品、饮品、运动饮料、营养品、日用品等)。2.质量要求2.1粮油、调味品供货质量要求:2.1.1产品要求:2.1.1.1总体要求:(1)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供应的原材料具有可追溯性。(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3)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货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2.1.1.2其它要求:(1)标准装产品:所供产品等级、重量达标,无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2)其他食材:食材新鲜、无变质、无异味,无防腐剂保鲜、无农药或其他化学物质残留。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2.1.1.3质量要求:(1)大米:须达到GB/T1354二级以上或GB/T19266标准,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称、厂家地址及其电话。(2)面粉(含面粉配料):高筋面粉达到GB/T8607标准,质量等级一级或特级:低筋面粉达到GB/T8608标准,普通面粉达到GB/T1355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3)食用油:按国家食用油质量标准GB/T1535,质量等级一级;有合格检疫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口感等无异常;定型包装。(4)调味品: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等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口感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5)副食及其他: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简单冲洗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6)其它说明:所有商品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等级、重量达标。对不达质量要求的食材必须1小时内进行替换,最终收货数量达到100%,不影响采购方开餐要求。标准装产品无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2.1.2服务要求:(1)提供小份包装服务:(2)提供包退换服务。2.2生鲜食材供货质量要求:2.2.1产品要求:2.2.1.1总体要求:(1)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供应的原材料具有可追溯性。(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3)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货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2.2.1.2其它要求:(1)标准装产品:所供产品等级、重量达标,无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2)禽、肉、水产品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肉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国家及地**府要求办理的相关证件。食材新鲜、无病变、无变质、无注水、无异味、无防腐剂保鲜。(3)果蔬类:新鲜光滑、清脆鲜嫩,无变质腐烂、无黄叶、不带泥沙、无杂草、检验无农药或其他化学物质残留。对不达质量要求的食材必须1小时内进行替换,最终收货数量达到100%,不影响采购方开餐要求。(4)其他食材:食材新鲜、无变质、无异味,无防腐剂保鲜、无农药或其他化学物质残留。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2.2.1.3质量要求:供应商每天所提供的猪肉类、副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的猪肉;⑵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并盖章;⑶应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1)猪肉:净瘦肉、后腿肉、猪内脏、骨类、猪油、猪血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淤血,去骨无毛肉质有弹性,手指按压无水迹,凹陷地方马上能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为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2)牛、羊等肉类:中标人配送的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肉类来源于项目所在地正规肉联厂,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牛、羊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3)水产品: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虾有一定弯曲度,虾壳发亮呈青绿色或青白色.(4)冻品: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施。(5)蛋类: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蛋壳无霉点,须出具加盖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6)蔬菜:各类新鲜蔬菜必须保证新鲜光滑、清脆鲜嫩,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无干软、断裂、腐烂,原菜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检验无农药或其他化学物质残留。(7)豆制品:豆腐、豆腐干、豆泡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冲洗既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8))水果;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原水果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9)其它:所有商品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等级、重量达标。对不达质量要求的食材必须1小时内进行替换,最终收货数量达到100%,不影响采购方开餐要求。标准装产品无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2.2.2服务要求:(1)提供肉类、鱼类等宰杀服务;(2)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服务;(3)提供包退换服务。配送生鲜类需使用冷藏车配送,其它货物类箱式货车配送。2.3依照《食品安全法》,禁止下列食品送入采购人:(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未经兽医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食品;(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不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2.4如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未按采购人质量要求办理的,出现1次采购人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递补;出现第2次,自动核减中标人所得货款200元加大警示;年内出现第3次,将依约中止中标人的成交合同,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中标人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成交单位入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何异议。注:上述采购需求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提供满足或优于上述采购需求的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二)商务条件1.订货与送货时间的约定1.1采购人提前一天告知中标人订购的原材料品种、数量以及相关要求。1.2中标人每天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把所订购原材料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须在送货时须附上所送批次食材(鲜肉类、粮油类、干腊类、调味品)的检测报告(或动物检验检疫报告)或食材合格证给采购人备案。1.3送货的具体时间:甲方要求为准,到货后应协助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审验过称进仓。特殊情况需要补充采购配送的,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审验程序照常。如在规定时间因中标人原因滞后半小时仍未送到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超时,将每次每超过半小时由中标人自动核减200元货款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1.4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商品和原材料,如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商品和原材料,发现第一次予以警告,发现第二次,将由中标人自动核减200元货款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2.送货数量规格与品种、品牌约定2.1货物的价格:以时令价的8折。2.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数量送货,保证数量、规格的准确性;实际送货不超出采购人预计量的1%的浮动范围之内。并以双方当场验货数量、规格为准(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即确认)。2.3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原料品种、品牌、规格等要求组织货源、代购和配送货物。2.4订单上所有的项目,不能以任何借口说无货或擅自更换品种规格,如确有因不可抗拒的情况更换个别货物,也要事先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2.5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送货清单(一般情况下手写的配送单无效,因特殊情况确需手写,需由采购人审核签字),供采购人收货人和验货人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均同时备份。2.6如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的不按规格要求办理和明显的缺斤少两,出现1次采购人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补齐;出现第2次,自动核减中标人所得货款200元加大警示;年内出现第3次,将依约中止中标人的成交合同,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中标人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成交单位入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何异议。乙方有比当日采购的蔬菜更低价格的蔬菜,需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3.服务要求3.1货物补送:采购人临时需要食材及其他供给时,应提前通知中标人,给中标人充足的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以双方约定时间送到采购人所在地。3.2紧急配送:采购人因工作特殊性需要紧急配送食材及其他供给,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以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食材及其他供给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3中标人应认真配合采购人的工作。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中标人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3.4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保持厨房内的环境卫生,进出走员工通道并不得在办公区域内闲逛。3.5送到的原材料一经下车不得再拿回,送错和退货的物品必须经厨房、仓管和分管领导三方确认签字后方可取出,否则按偷盗处理。3.6中标人必须相对固定送货人员,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中标人送货人员进入采购人大院内必须无条件地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3.7食堂验收原材料后,供货人员应把食材送到对应加工区,需保证地面卫生清洁、地面无菜叶、纸皮箱、杂物。3.8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品质量符合要求,如中标人对采购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委托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9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中标人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人员食品中毒或损害健康的或未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等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责任。3.10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足斤足两,若经采购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破包、劣质、霉变及其他未达到采购方要求现象,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新品,如果以上情节严重,采购方有权将该批物资全部退回,并及时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结算要求:以货物的价格、中标人提供的结算价格为依据,乘以成交综合折扣率,据实结算。若遇临时需要紧急采购的物品,价目清单中无此物品,结算时也按以上要求结算。如中标人履约过程中提供的结算价格出现超过采购人的询价,出现1次采购人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递补;出现第2次,自动核减中标人所得货款200元加大警示;年内出现第3次,将依约中止中标人的成交合同,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中标人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成交单位入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何异议。5.付款方式: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综合折扣率进行累计结算,每月付款一次。中标人需提供有效全额正式发票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函,采购人在收到付款申请后,全额支付每月度实际采购货款。(如遇特殊情况延后支付采购人需向中标人说明原因)。6.送货地点:送货上门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供货到位。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人员、交通、装卸、售后等一切的所有费用及安全、意外事故由中标人全部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验收:7.1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需三人以上(采购人二人和中标人一人)同时验收,并在货品入库单上签字。7.2验收过程中发现中标人不具备供货条件,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如发现货物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换货,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7.3每批次产品必须提供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书、检验检疫证明、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7.4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1)净菜率: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经过粗加工挑选的货品,可食用合格率必须达到97%以上。2)中标人提供的各类蔬菜均应符合国家的蔬菜食品卫生标准,蔬菜农药残留抑制率小于50%,中标人对其供应的蔬菜都必须定期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验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如中标人提供的蔬菜或其他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就餐人员患病或中毒的,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3)肉制品质量要求:生猪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构出具的检疫证明;非公、母种猪、晚阉猪、病死猪加工的鲜猪肉;供的生鲜猪肉必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每次供应的鲜猪酮体上必须盖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检验合格》验讫印章。4)中标人配送的有包装的副食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其他生鲜副食品必须保证新鲜,质量可靠;所有副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中标人每季度须提供相关食品材料的检验报告,如违反国家饮食卫生标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7.5采购人负责当场验收,如有不达标情况,当场退回,半小时内必须换到,并且采购人将按权责义务追究责任。7.6所有过秤称重的食材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差不得超过5%,短缺部分由中标人当天补齐,若抽查发生三次以上(含)短斤少两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8.服务期:合同期为半年(6个月),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签订合同后,①采购人如有在开学期间采购食材量增加,采购金额超过预算金额,将再补签一份采购协议合同②采购人如有在开学期间采购食材量增减少,采购金额低于预算金额,采购人将按实际发生量为核算金额)。9.售后服务要求:9.1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品投标人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个人健康证等各类证件,以及其他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给采购人备案。9.2.中标人每日按采购人要求对所供应的蔬菜类、水产类、畜肉类、等进行分解和粗加工。10.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中标人需提供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并提供响应承诺函。注:以上为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需求,投标人需满足或优于上述需求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