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卫作业污水处理服务招标公告(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2024)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环卫作业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D-TJ24-08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环卫作业污水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11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D-TJ24-088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环卫作业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1.6万元

最高限价:51.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1.6
51.6
其他服务
环卫作业污水处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开标前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4日到
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1101

方式:网上报名。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75563465@qq.com)进行审核,(邮件名称为:XXX项目报名资料;邮件内容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信息及电话。投标单位之间不能存在交叉持股情况);(2)经审核无误后,我公司将电子版报名表及汇款信息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投标单位需对公账户电汇文件费,后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文件费汇款回执(盖公章)回传我单位邮箱。(3)报名日期以我单位收到报名表及汇款回执时间为准。注:逾期报名无效。(4)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index.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11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泰大厦A座

联系方式:022-65293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1101

联系方式:022-83974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洁

电 话:022-83974080

采购文件下载

需求书.docx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4日

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服务地点下表为市容市政中心污水收运地点,由市容市政中心自行运输至服务方污水处理场地,为运输成本,服务方污水处理场地与下表中污水收运地点实际往返距离均不得超过150公里。序号作业污水收运地点1天津市滨海新区聚源路334号2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容路573号3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东街58号4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岐路与世纪大道交口5天津市滨海新区创业路与开发道交口以北150米向东200米处6天津市滨海新区东围堤道南段(红旗路南200米处)7天津市滨海新区红旗路与云祥道交口炜事兴加油站东侧2、技术要求(一)作业污水水质作业污水水质主要指标如下:序号项 目单 位日最高浓度限值1BOD5mg/L100002CODmg/L550003SSmg/L50004TNmg/L20005NH3-Nmg/L3006TPmg/L1507动植物油mg/L408总汞mg/L0.0019总镉mg/L0.0110总铬mg/L0.111六价铬mg/L0.0512总砷mg/L0.113总铅mg/L0.1注:其他指标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二)处理要求1、作业污水产生量经市容市政中心结合往年实际处理量预估为8600吨,服务方须以过地秤单为处理量依据,及时有效进行污水处理,以合同固定单价据实结算。2、投标人负责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下属各环卫单位每日产生的垃圾污水及垃圾车辆冲洗水进行转运并处理,处理后的污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A标准要求。3、采购人将需处理水进行临时存储,并自行运输方式,将环卫污水运送至投标人污水处理场地,交由投标人进行污水处理。4、污水在交接时须及时填写打印过地秤单,以此作为污水处理量依据。5、采购人依据现行国家、天津市、环境局等要求制定和调整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质量标准,对投标人污水处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关于环卫污水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审核要求和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材料。7、投标人必须保证污水处理合法合规合理,严禁污水私排乱放。8、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污水处理达标相关手续。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作业污水处理达标的各项处理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污水运输、产生的污泥处置等费用。3、验收标准1、验收主体: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2、验收时间:每次付款前及合同履行结束后。3、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4、验收程序: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5、验收内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6、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验收,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作业污水处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