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安全精品路创建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



项目概况 G228、G344 盐城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JSZC-320900-SZDL-G2024-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5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SZDL-G2024-0018
项目名称:G228、G344 盐城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3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对G228、G344盐城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施工标段的监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咨询服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合同履行期限: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和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①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或注册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供应商正式人员(不含退休人员),须至少提供近1个月(指开标截至时间之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8:30-11:59,下午2:3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5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A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中路8号
联系人:刘嘉慧
联系电话:88111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59号钱江财富广场1幢401、402、403、404室
联系人:滕玉宝
联系电话:18082164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玉宝
电话:18082164456

项目需求2024.8.15.docx

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编号:JSZC-320900-SZDL-G2024-00182.项目名称:G228、G344盐城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项目监理服务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4.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对G228、G344盐城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施工标段的监理。5.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咨询服务。6.服务期限: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二、监理服务的范围及目标1.服务范围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1.1设计文件图纸、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采购人同意增加的工程内容。1.2在采购人及其派出机构的宏观指导下,对于所辖施工合同段的全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质量、进度、费用、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工作协调等方面实施全面管理。2.服务目标2.1工程质量目标:严格监督工程供应商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交通部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优良级,并争创精品工程。2.2工程工期目标:督促工程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分阶段的指导计划,确保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所有合同工程施工,力争提前完工。2.3工程投资目标: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的经济性,严把计量支付关,切实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力争各合同投资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整个监理路段投资不超过概算相应部分。2.4工程安全目标:严格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加强安全巡查和防范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理服务期内不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或同等责任的安全责任事故。2.5工程环保目标:严格审查施工环保方案,加强施工环境监理,确保不发生环保责任事故。2.6工作服务目标: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达到本合同的各项要求,即优质监理服务。三、监理服务的内容监理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编制监理工作大纲和分阶段计划;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3.主持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和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放样;4.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6.在授权范围内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7.审核施工单位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8.验收监理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10.审批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11.审核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12.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的月报和修正计划;15.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6.在授权范围内审核中间交工报告,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7.在其授权范围内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8.在授权范围内发布停(复)工令;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20.在授权范围内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采购人核准);21.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2.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3.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24.对施工单位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25.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单项工程交工报告,签发单项工程交工证书;2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采购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27.编制监理报告等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8.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29.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施工项目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30.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支付证书;31.配合采购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32.采购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四、规范及其他要求1.监理规范本项目监理服务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该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交通部以“2016年第37号文”发布,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此规范为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此规范由监理单位自备。其中:质量检验用表、常用监理文件、试验检测用表等格式按以下规定执行:(1)质量检验用表、常用监理文件及质量保证资料,按发包人项目管理规定执行,包括: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施工检测记录用表、施工监理常用文件格式样本、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填报)目录。(2)试验检测用表:按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制订的统一用表执行。2.技术规范(1)施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2)国家、交通部等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说明:(1)以上所列规范若与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出入的,以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规范为准。(2)以上所列规范若与交通部最新规范有出入的,以最新规范为准。当使用新规范涉及施工承包合同费用的增减时,须经发包人批准(国家强制性规范除外)。3.管理要求: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现场管理及考核要求,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否则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供应商的中标(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相关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付款方式: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费用不随估算投资额的变化而调整。(1)双方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所监理的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监理合同价的90%;(2)施工单位报送结算且经审计结束后,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总价的97%;(3)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4)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委托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5)付款时,监理单位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5.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6.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本票、汇票、转账、电汇(以上均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银行或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7.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缴纳时需备注“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228、G344盐城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项目监理服务履约保证金”,并将缴纳证明给予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名称:盐城市财政局账号:7000120101061661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注:本次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划分标准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精品路创建项目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