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食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



【奉化高级中学食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奉化高级中学食堂建设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投〔2024〕64号(项目代码2401-330213-04-01-69740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众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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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421.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37.5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165.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幢食堂和一幢配套配电房。总建筑面积4286.2平方米(其中新建部分面积为41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6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5平方米。项目同步建设配套道路、绿化、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设置机动车停车位42个,非机动车位65个。项目容积率0.58,建筑密度28%,绿地率14%,建设地点:位于锦屏街道三溪路128号奉化高级中学校园内。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6954965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高级中学食堂建设工程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0%及以上的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 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0%及以上的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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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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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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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内容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6.2本项目计价新数据标准接口名称:浙江标准宁波版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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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桥西岸路128-2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5068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众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路728号
联系人:吕女士、陈先生、郑女士
联系电话:13516886009
电子邮件:宁波市奉化区大成路728号
监督部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招标公告(签章).pdf

奉化高级中学食堂建设工程(奉化高级中学食堂建设工程)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

奉化高级中学食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奉化高级中学食堂建设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投〔2024〕64号(项目代码2401-330213-04-01-69740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众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421.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37.5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165.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幢食堂和一幢配套配电房。总建筑面积4286.2平方米(其中新建部分面积为41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6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5平方米。项目同步建设配套道路、绿化、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设置机动车停车位42个,非机动车位65个。项目容积率0.58,建筑密度28%,绿地率14%,建设地点:位于锦屏街道三溪路128号奉化高级中学校园内。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6954965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2.3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奉化高级中学食堂建设工程(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0%及以上的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5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0%及以上的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16时00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六、其他公告内容6.1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6.2本项目计价新数据标准接口名称:浙江标准宁波版2024。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桥西岸路128-2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8506809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众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路728号联系人:吕女士、陈先生、郑女士联系电话:13516886009电子邮件:宁波市奉化区大成路728号监督部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奉化高级中学食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A3302830400023912001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众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08-051/120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120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3/1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要求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1.3.4安全目标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2(4)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方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投标文件的组成(1)组成形式:双信封:第一个信封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第二个信封包括商务标。(2)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按本条款编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格式。①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封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业绩汇总表(资格审查业绩的汇总)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②技术标:技术标封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承诺书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③资信标:资信标封面资信标自评分表④商务标:商务标封面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的封面及投标总价表等内容无需加盖编制人造价人员专用章及签字)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95.4965万元,其中暂估价6.9546万元(含税)、暂列金额为0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41%,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22.5053万元(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总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适用于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3)其他:投标人不得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价。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保函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收件人:招标人;地址、联系电话:见招标公告。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①以电汇形式,汇款不予退还;②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③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④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参与投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复印件,核查证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下载打印,核查证明的发布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2)“业绩汇总表(资格审查业绩的汇总)”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人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告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或资质证书有效期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②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有关规定。3.7.3(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3)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7.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②软土地基相关技术资料;缺少上述任意一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2、①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④软土地基相关技术资料。缺少上述任意一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备注:1、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项目负责人、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2、应提供技术资料以证明其工程地质为软土地基,包括①在图纸或地质报告有明示的软土地基处理说明;或②在图纸说明的设计依据中有软土地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任意一项满足即可,否则视作未提交软土地基资料)。软土地基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规定,系指主要由淤泥、淤泥质土、冲填土、杂填土或其它高压缩性土层构成的地基。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资信评分业绩:/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NbTbs”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0/120表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111/120表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2.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112/120项目管理机构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113/120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参考品牌响应情况1参照或相当于品牌一、品牌二、品牌三……23……注:1.按照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同档次产品均纳入参考品牌。投标人应将选用品牌纳入上述目录的文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选用品牌不视为被纳入上述目录。2.投标人选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所列参考品牌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资料;选用所列参考品牌之外的品牌的,还须提供选用品牌的有关技术参数资料。3.响应情况一栏填写要求。114/120资信标格式施工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信标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5/120资信标自评分表资信评审项投标人具备条件及证明材料对应页码自评分合计合计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附表.资信标评审表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6/120资格审查资料格式施工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7/12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成立时间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技工技工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118/120业绩汇总表(资格审查业绩的汇总)序号该业绩证明对象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内容在投标文件的位置1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名字等例如:XX工程等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2……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19/120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姓名年龄学历学历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职称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说明在岗情况说明在岗情况说明在岗情况□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备注备注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20/1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