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2024)



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CQS24C00046)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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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00046 采购执行编号:DY-20240097
项目名称: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0,000.00元
最高限价:1,3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
1,330,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1,33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服务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15日 至 2024年8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15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 月15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 日17:3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由各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3.报名方式: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6482711@qq.com。
4.各供应商须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按要求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报名,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缴纳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磋商资格,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8月27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7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8月27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采购经办人:刘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918883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3296219 1783040909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2幢1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9188836

九、附件

附件下载:20240815-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 磋商文件(定稿).doc
附件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QS24C00046采购执行编号:DY-20240097磋商项目名称: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四、磋商有关说明-4-五、保证金-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七、其它有关规定-6-八、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8-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8-三、服务及质量需求-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5-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15-二、报价要求-17-三、付款方式-17-四、知识产权-18-五、培训-18-六、其他-18-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22-一、磋商程序及方法-22-二、评审标准-24-三、无效响应-26-四、采购终止-2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7-一、磋商费用-2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7-三、磋商要求-2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8-五、成交通知-2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8-七、采购代理服务费-30-八、交易服务费-30-九、签订合同-30-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1-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3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3-一、经济部分-34-二、服务部分-36-三、商务部分-38-四、资格条件及其他-40-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分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133.002.6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133.00万元。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15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15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日17:30(工作时间)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由各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3.报名方式: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6482711@qq.com。4.各供应商须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按要求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报名,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缴纳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磋商资格,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9:30(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10:0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10:001.1.5.五、保证金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56707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2账号6232813760001686004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保证金保函方式2.1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2.2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请将签订后合同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76482711@qq.com备注退还保证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1.7.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89188836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6329621917830409097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2幢15041.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2.1.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1项1.2.2.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服务范围:对采购人相关机房、网络、安全设备等设施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对重庆市生态环境业务网络提供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服务要求:提供1年驻场运维服务。服务标准:提供至少8名工程师服务团队(至少4名工程师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驻场服务);开展定期巡检、设备日常运维、应急响应、故障处置、运维文档管理、网络保障等运行维护服务。1.2.3.三、服务及质量需求(一)运维服务项目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智能楼宇信息主干网络(网络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虚拟化平台、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精密空调及UPS、机房环境保障设备等软、硬件设备)运维服务采用服务承包方式,即由供应商全面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系统的运行管理、维修维护、对维修备件更换服务(免费提供部分备品备件)、设备搬迁等,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主要包含以下服务项:1.驻场运维服务供应商组成驻场运维团队,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环保产业园智能控制中心、两江国际云计算中心机房等)的信息化设备提供驻场运维服务。2.重要设备保障服务2.1针对机房内;11台华为NetCol5000-A035H行间精密空调、3台华为NetCol8000-A013U工业空调提供维护服务(由供应商免费提供日常耗材);为3台华为UPS5000-E-200K、1台华为UPS5000-E-125K提供维护服务(由供应商免费提供日常耗材,不包含电池)。2.2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人现有核心交换机(H3CS7506E,2台)以及在运维期新增的核心交换机的原厂技术支持服务。原厂技术支持服务包括1年的7x24小时原厂工程师现场技术支持及应急服务(故障响应时间10分钟内,2小时内上门服务),针对采购人重大故障处理、固件升级、网络优化、设备调试、技术深化培训等相关工作,由原厂工程师提供现场服务并编制服务报告。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文件(承诺提供该设备原厂技术支持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业务系统迁移服务根据采购人的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工作要求,供应商结合采购人业务系统情况,制定业务系统迁移实施方案,负责业务系统迁移与测试、设备下架、运输、上架、调试连通等工作,保证按期完成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工作。4.视频会议保障服务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音视频会议设备、屏幕显示系统等会议设备开展日常维护,包括定期对会议室视频会议相差设备进行巡检、定期开展市区两级视频会议系统上线联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使用过程的会议保障工作;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协助设备厂家、集成商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维修、升级等。5.网络安全服务供应商对采购人开展安全运维、安全检查、等级保护测评、密码测评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配合,并根据检查或测评结果或报告要求对采购人网络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管理平台进行安全加固与整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工作:收集整理网络基本资料、配合网络安全技术工作、编制网络整改技术方案、开展网络整改技术工作、编制网络整改技术报告等工作。6.生态观测站运维服务对缙云山生态观测站所有地面监测仪器开展每周一次定期运维、应急运维,确保观测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网正常,对运维工作进行记录和及时反馈。(二)主要运维设备清单运维设备范围不限于采购人自有信息化设备,对于采购人在运维期间内新增和新建信息化设备、采购人租用软硬件信息化设备也在运维清单范围内,由供应商提供同级别运维保障服务。主要设备如下:编号设备类型设备品牌数量(台/套)备注1网络及安全设备华为、启明星辰、深信服、华三等1962服务器及存储类设备浪潮、华为、曙光等323机房环境基础设施华为UPS、华为精密空调、新山鹰消防系统、营口气体灭火设施4(三)运维服务要求1.运维基本内容1.1运维服务方案:本项目运维服务操作必须规范,符合IT运维相关标准。供应商提供运维服务方案,须包含参与服务的人员组织结构及部署情况(包括人数、人员分布情况、主要人员的职责或角色,技术背景等)、服务规范、服务响应、问题解决、应急保障等内容。1.2保密要求:供应商在进行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供应商及其相关方服务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权限、工作信息、账户密码等所有资料,如果发生失泄密,承担相应的安全保密责任。1.3供应商负责网络及信息系统软硬件安装、日常维护服务、紧急故障响应和故障分析排除服务,协助采购人对网络及信息系统软硬件进行升级、扩容。网络及信息系统(包括所有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软件、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UPS、精密空调、网络链路等软硬件故障。硬件设备涉及H3C、EMC、锐捷、华为、曙光等厂商品牌产品。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含双机集群等数据库)、虚拟化软件、备份软件等系统软件)出现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恢复至故障前状态,必须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到系统原有正常运行状态或提供临时替用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系统基本功能正常使用。1.4生态环境业务专网运维,供应商应承担包括数据中心业务专网、电子政务外网运维(含两江国际云计算中心网络),以及直属单位、区县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等业务网络主干接入运维,保证其主干链路互连互通;负责提供采购人网络及信息系统设备配置变更和调整、设备的联接、系统和设备的微码升级等服务;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和安排,对直属单位、区县生态环境局网络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服务。1.5日常运维巡检:供应商必须定期巡检信息化设备,开展预防性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采购人网络及信息系统存在的隐患与漏洞,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解决方法,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整改。1.6供应商负责提供系统集成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在运维驻场服务期间,当采购人提出系统优化调试、迁移、升级改造、软件上线运行等工程需求,以及通过其他项目采购相关软硬件系统设备设施需要进行安装部署时,本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或配合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相关新旧设备调试、软硬件安装部署等施工和集成调试服务(含临时外派现场服务)。1.7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编制技术防护应急预案,针对采购人的机房运行环境安全、服务器与存储、重要网络节点设备、网络防病毒等方面形成技术防护应急预案。1.8供应商负责维护运维工作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8.1维护设备档案,及时维护更新设备档案中的设备编号、购买时间、保修期限、使用人、详细硬件配置和软件配置信息。1.8.2维护网络拓扑配置文档,及时维护更新配置文档中的网络结构、设备信息、IP地址;定期备份、更新网络设备策略配置。1.8.3维护软件使用手册,包括操作系统、安全软件的安装流程,管理平台的配置过程和维护说明等。1.8.4维护标签体系,与设备编号一一对应。根据设备情况及时制作、更新标签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情况、部署位置、安装时间、责任部门和人员、所属项目等。1.9搬迁服务,在运维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安排,供应商须提供机房及信息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机房保障设备等)的搬迁服务(含设备下架、运输、上架安装、调试等),将采购人已有的信息化设备安全搬迁至采购人指定的机房或其他地点,并免费提供机房及设备搬迁工作中必要的耗材等。1.10生态观测站运维服务:对缙云山生态观测站所有地面监测仪器开展每周一次定期运维。1.10.1对LAI监测设备进行运维。包括对30米塔位置6个LAI监测摄像头、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2套、辅助设备(站房外供电系统、站房内供电系统、通讯系统)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故障检修等工作。对10米塔位置6个LAI监测摄像头,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1套、辅助设备(供电系统、通讯系统)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故障检修等工作。对LAI监测摄像头上的灰尘、树叶、水滴等进行清理,保证摄像头拍摄正常。对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内的干燥剂进行定期烘干或更换。1.10.2数据传输服务器地址如需修改,开展服务器地址配置等工作。1.10.3数据出现传输不正常的情况下,到现场进行数据导出等工作。1.10.4对30米塔位置土壤4分量测量仪开展日常巡护,看其是否有人为破坏。1.10.5涉及站点迁移的,应与设备供应商、站点建设单位共同完成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等工作。1.11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2.运维服务人员要求※2.1供应商对本项目应组成至少8名工程师的运维团队(至少4名工程师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驻场服务),为采购人提供运维服务。工程师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签署有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保缴费等依据(供应商出具为驻场运维团队人员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2供应商运维团队成员中1名运维项目经理、7名运维工程师,项目经理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运维相关的事宜。工程师主要承担网络设备、网络互连互通的应急保障、日常巡检等相关工作;服务器、网络存储及备份、虚拟化、数据库运维等相关工作;视频会议系统运维保障工作等。工程师组成AB角开展工作。2.3人员驻场运维服务2.3.1驻场工程师根据采购人安排开展运维工作,工作时间与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安排,上班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内,驻场服务地点可能发生变更(限定于重庆主城区内)。2.3.2人员值守:驻场工程师24小时电话值守,采购人提出临时值守要求时,驻场工程师应提供24小时现场值班服务;特殊时期(包括但不限于节假、应急处置、重大活动或行动保障期间)当驻场工程师技术力量不足或采购人提出技术要求时,供应商还应派驻工程师到采购人现场提供现场值守、技术支援等服务。2.3.3服务响应:驻场工程师在接到服务请求后应立即作出响应和工作安排。2.3.4人员管理:驻场工程师人员管理,采购人参照采购人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职工工作纪律和人员考核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与考核。2.3.5服务考核:采购人每季度对供应商开展一次运维服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应用及故障处理、应急保障、技术支援、系统巡检、运维报告、文档管理等工作相关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工作规范与纪律等方面,考核结果按优劣次序划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在运维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需要,对运维服务考核标准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变更。2.3.6运维变更: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供应商提高运维服务质量和标准或更换驻场工程师。采购人提交运维变更通知后,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新任命的驻场工程师信息或调整后运维服务方案等工作计划书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更换等调整工作。驻场运维服务期内,供应商驻场工程师、热线电话、指定联系人发生变化时,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变更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2.3.7运维交通保障:为了及时响应重庆市(区)生态环境局、两江国际云计算中心机房、直属单位、生态监测站点等地的运维服务请求,供应商须自行配备合适的运维交通工具,保障驻场工程师按时到达服务地点开展运维服务。3.运维工作材料提交《机房巡检服务记录单》(纸质件)内容包括:每周定时对采购人自有机房内的运行环境、服务器、存储、空调、ups等硬件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周对两江国际云计算中心租用机柜进行供电、温湿度、服务器、存储、网络连接等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巡检频率:每周一、三、五共三次。《硬件台帐表(电子件)》内容包括:服务器,存储,交换机、安全设备的硬件信息表,包含设备基本信息、硬件物理位置,IP地址,操作系统版本类型、硬件管理口及管理员账户密码等,日常以电子件形式保存,并付在季度报告里提交一份纸质件。更新频率:变更硬件信息时。《空调、ups检查报告(纸质件)》内容包括:空调:每个季度的首月15号之前对自有机房、UPS机房所有空调进行一次季度检查保养,保养内容包含空调含氟量、内外机清洁保养、过滤网更换、主机健康状态等并形成检查报告附在季度运维报告里;UPS:每年4次充放电测试及电池性能检查报告,附在年度运维报告里提交。采购人在运维期间内新增的UPS设备,供应商也须按照运维要求对空调、UPS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日常维护工作日志(电子件)》内容包括:对每天的日常维护内容做好记录并形成工作日志。《核心网络交换机健康检查报告(纸质件)》内容包括:每年原厂工程师提供两次上门巡检服务,每半年一次。对采购人自建和租用的核心网络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检,并根据巡检情况出具《半年度设备巡检报告》(须加盖设备原生产厂商公章)纸质件,并附在年度运维报告里面。根据该巡检报告做相关固件升级,网络优化,设备调试相关的工作。《季度运维报告(电子件+纸质件)》内容包括:每个季度提交一次季度运维报告,内容为季度整体运维情况,包含运维工作量、硬件资产状况及健康度、虚拟化资源使用及优化情况及下个季度的工作计划等。《应急预案(电子件+纸质件)》内容包括:为采购人编制技术防护应急预案,针对采购人的机房运行环境安全、服务器与存储、重要网络节点设备、网络防病毒等方面形成技术防护应急预案,并附在运维报告里面进行展现。《年度运维报告(电子件+纸质件)》内容包括:以季度报告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其它年度资料文档,对全年的运维工作做总结。4.基础管理平台运维供应商负责提供对采购人云资源管理平台日常运维管理工作。配合平台开发单位、原厂商、云服务提供商进行安装、调试、升级等工作;在云资源管理平台运行期间,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日常管理,通过平台加强对采购人相关设备进行运维管理,并定期向采购人报告运行情况。5.设备备品备件保障运维服务期内,采购人自有信息化硬件设备由供应商提供部件更换及故障维修服务,同时供应商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主要包括:服务器硬盘、存储硬盘、服务器电源、存储电源、网络设备光纤模块、光纤收发器、光纤线、网线及水晶头等。运维服务期内,采购人租用的硬件设备不由供应商提供备品备件,但供应商须配合设备提供商开展备品备件更换及故障维修,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备品备件情况及维修进度。(四)设备运维技术要求1.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服务1.1运行环境检查、硬件设备的全面诊断、硬件设备的清洁、操作系统的健康检查、系统性能分析与优化;1.2按采购人需要进行参数设置调整、重新安装、系统优化、微码版本升级、补丁安装、应用升级和调整等的方案设计、测试、现场实施等工作;1.3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移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分解、安装、安装后测试等。2.数据库运维服务2.1提供数据库软件安装与升级(版本升级或补丁升级);2.2提供数据库健康状况检查,运行日志分析;2.3备份策略设计与备份实施,需进行备份系统有效性测试,备份策略配置、备份文件恢复性测试;2.4数据库性能优化。3.机房环境运维服务3.1机房精密空调的运维工作:对精密空调的全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服务,提供月度专业维护保养服务,提供不定期的故障排除服务。3.2机房UPS电源的运维工作:对UPS电源的全套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服务,提供每月度1次的专业维护保养服务和不定期的故障排除服务。3.3其他:包括机房配电系统、机房防雷系统、机房消防系统、机房视频监控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的运维支撑工作。4.网络安全支持服务4.1提供设备安全巡检,其中包括检查安全设备运行状态,处理厂商发布的安全漏洞和风险。4.2配合采购人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密码测评工作。4.3配合采购人对核心系统进行安全加固,加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配置加固,补丁加固,安全策略调整。4.4提供7x24x365快速响应服务,事件发生第一时间派遣资深工程师到采购人现场,主要进行恢复业务、排查安全问题、事件取证并形成报告等工作。4.5协助采购人对开发团队进行技术指导,做好数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五)服务地点变更当采购人设备、机房位置因故调整或搬迁后,供应商也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运维服务内容和标准持续提供运维服务。(六)工作交接要求1.供应商应组织相关人员在服务期起始之日前至少10日,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工作交接,熟悉运维环境,以保证运维工作顺利开展。2.在运维服务期结束前,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运维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运维工作资料、设备及系统账号密码、运维工具等。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3.1.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一)服务时间:服务期限1年,服务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二)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两江国际云计算中心。(三)考核方式:为提高运维服务质量,根据运维服务对象的重要程度,本次运维服务工作设计了分层分级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初始分值100分,考核采用扣分法。运维服务考核工作以每3个月作为考核周期,按照《运维服务考核表》对供应商运维服务进行考核评估,评分设置三个档次:70分以下、70分及以上至85分以下、85分及以上;考核合格分数为85分及以上。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供应商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上至85分以下,该季度运维服务考核基本合格,供应商须地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报送采购人;得分在70分以下,该季度运维服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中止运维服务合同。供应商连续2个考核周期考核基本合格,采购人有权中止运维服务合同。1.运维服务考核表运维服务考核表(未达要求扣分;考核频次:每季度一次)扣分项单项分值主要内容考核内容分项分值(扣分计算)A类保障25重要支撑事项,重大会议保障,应急保障等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务0A类保障25重要支撑事项,重大会议保障,应急保障等工作5分钟内处理完成5A类保障25重要支撑事项,重大会议保障,应急保障等工作5-20分钟处理完成15A类保障25重要支撑事项,重大会议保障,应急保障等工作未完成处理任务失败25B类保障18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工作时间超出5分钟响应5B类保障18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非工作时间超出1小时响应5B类保障18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每响应超时10分钟扣5分15B类保障18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0.5小时5B类保障18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0.5-2小时10B类保障18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2小时以上18B类保障18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连通率<99.3%15B类保障18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下载速率<80M/S10B类保障18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系统响应时间>2s10B类保障18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未提供分析总结5C类保障12服务器病毒防控,感染台数5台0C类保障12服务器病毒防控,感染台数5-10台5C类保障12服务器病毒防控,感染台数11台-15台10C类保障12服务器病毒防控,感染台数16台以上12C类保障12环保大楼网络连通情况单台故障0C类保障12环保大楼网络连通情况楼层中断5C类保障12环保大楼网络连通情况汇聚中断10C类保障12外部网络链路中断工作时间超出5分钟响应5C类保障12外部网络链路中断非工作时间超出1小时响应5C类保障12外部网络链路中断每响应超时10分钟扣5分10C类保障12外部网络链路中断<0.5小时0C类保障12外部网络链路中断0.5-2小时5C类保障12外部网络链路中断2小时以上10C类保障12其他业务平台基础硬件平台瘫痪工作时间超出10分钟响应5C类保障12其他业务平台基础硬件平台瘫痪非工作时间超出2小时响应5C类保障12其他业务平台基础硬件平台瘫痪每响应超时10分钟扣5分10C类保障12其他业务平台基础硬件平台瘫痪<0.5小时0C类保障12其他业务平台基础硬件平台瘫痪0.5-2小时5C类保障12其他业务平台基础硬件平台瘫痪2小时以上10C类保障12其他业务平台基础硬件平台瘫痪未提供分析总结5C类保障12稳定性连通率<98.7%10C类保障12稳定性下载速率<70M/S10C类保障12稳定性系统响应时间>3s10人员5驻场人员考勤迟到<2次/月1.5人员5驻场人员考勤早退1.5人员5驻场人员考勤旷工2基础环境5定期检修未3月检修一次2基础环境5更换耗材未按需更换3培训5定期培训未开展日常技术培训2培训5组织培训未协助开展培训3日常巡检10巡检情况未提交周报2日常巡检10巡检情况未提交月报3日常巡检10巡检情况未提交其他报告5安全20未制定预案3安全20未进行应急演练3安全20未进行渗透测试3安全20未进行日志分析、隐患整改5安全20未进行预告预警2安全20未协助等保42考核指标分类及说明:2.1事件分级:A类保障:重要支撑事项,重大会议保障,应急保障等工作。B类保障:指OA业务系统、内网门户、基础数据库、外网门户网站等重要系统的保障工作。C类保障:指办公电脑病毒防控、环保大楼网络连通情况、外部网络链路连接情况、其他业务平台基础硬件环境稳固性、网络稳定性方面的运维服务工作。2.2时间指标:工作时间: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国家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5×8小时)。非工作时间:除了工作时间范围之外的时间。响应时间:驻场运维人员或后台支援人员接到采购人运维服务请求(或运维调度指令)后,开始处理问题的时间(如涉及原厂服务,以原厂标准服务响应时间为准)。故障处理时间:运维服务人员开始处理故障到故障处理结束的时间,即运维服务对象恢复正常的时间(如涉及原厂服务,以原厂标准服务响应时间为准)。中断时长:指发现系统或是网络异常开始到其恢复正常的时间。1.3.2.二、报价要求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3.3.三、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发票、提供4份由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出具的与合同金额25%等额额度的担保函(第1份担保函期限不低于3个月、第2份担保函期限不低于6个月、第3份担保函期限不低于9个月、第4份担保函期限不低于12个月),采购人对采购合同、发票、付款申请、担保函等付款材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100%的预付款;(三)成交供应商服务期满3个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季度运维报告、担保函返还申请,经采购人对运维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返还第1份担保函。(四)成交供应商服务期满6个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季度运维报告、担保函返还申请,经采购人对运维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返还第2份担保函。(五)成交供应商服务期满9个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季度运维报告、担保函返还申请,经采购人对运维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返还第3份担保函。(六)成交供应商服务期满12个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年度运维材料、担保函返还申请、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经采购人对运维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返还第4份担保函及向成交供应商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1.3.4.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3.5.五、培训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免费提供网络信息技术技能培训。1.3.6.六、其他(一)违约变更相关违约责任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及其相关方同意,擅自变更驻场运维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内容的,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完成驻场运维人员更换等整改工作,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5%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令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满意,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二)运维时间延误相关违约责任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出现以下行为时,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完成驻场运维经理(或运维人员)更换等整改工作,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5%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令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满意,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1)运维驻场人员或后台支援人员接到用户运维请求后拒绝提供运维服务;(2)运维人员未在按规定时限内到达用户现场提供服务,或未在按规定时限内完成单次运维请求的处理工作,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巡检、月报编制、系统调优、文档编制、设备清理等运维专项工作,且实际工作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限15日的;(3)因运维工作造成服务对象投诉;(4)因运维工作造成失泄密。(三)工作失误相关违约行为在运维服务中,如因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原因,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现有设备设施、系统服务等出现故障、运行异常或停运但未超过10日,或出现数据丢失(或损毁)但经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后实现完全恢复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及其相关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为:每影响1日则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支付“受影响设备或服务的造价”的1%的违约金,且违约金额最低不少于500元;如受影响的设备、系统服务或数据在出现问题10日后仍不能完全恢复正常使用的,采购人及其相关方可视为设备、系统服务或数据出现损毁,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下述“设备及数据损毁违约责任”进行赔付。(四)设备及数据损毁违约责任在运维服务期间,如果因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责任,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设备设施、系统服务或数据出现损坏、损毁、停运或运行异常超过10日,或出现数据丢失(或损毁)且无法完全恢复的,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及其相关方“实际损失的总金额”向采购人及其相关方进行赔偿,并向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赔偿金及违约金的总额最低不少于1000元,同时,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五)违背职业道德相关违约责任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人员出现不良言行、故意损坏(或损毁)用户设备(或数据)、故意将简单故障申报(或变更)为复杂故障进行处理、故意将具备处理条件的故障提交用户作自费送外维修(或购置配件更换维修)处理、擅自修改用户数据、偷盗用户财物等有违职业道德(或思想道德)的行为时,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完成驻场运维经理(或运维人员)更换等整改工作,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5%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令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满意,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六)违反工作纪律及管理规定相关违约责任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人员违反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并造成较大或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完成驻场运维组长(或运维人员)更换等整改工作,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5%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令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满意,或造成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七)不能履约违约责任如果因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原因,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所提供运维服务总体上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运维服务总体上无法令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满意的(含连续两个考核周期考核成绩评定为“基本合格”或考核成绩评定“不合格”等情形)等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行为的,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及其相关方要求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视为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条款办理合同终止事宜。(2)采购人及其相关方同意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采取令采购人及用户满意的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使其符合合同要求及采购人及其相关方实际工作需要,并相应顺延运维服务期限的结束时间,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同时,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就该违约行为对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5%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八)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因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原因,出现本项目合同非正常终止的,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终止运维服务费用(合同款)等一切费用的支付工作,供应商应无条件地终止运维服务工作,并按采购人及其相关方要求进行驻场人员撤离和工作移交。同时,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就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及其相关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5%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保留继续追究供应商相关违约责任的权利。(九)无论本合同约定运维服务期限是否已经结束,无论已经明确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补偿资金是否已经支付完毕,均不影响采购人及其相关方就其他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十)违约一方应在接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违约责任的履行。因违约一方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全部违约责任的,另一方有权作出停工整改、拒绝开展相关考核验收、拒绝支付合同款、终止合同等决定。(十一)在本项目招投标、合同执行期间,由于政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资金调整或取消等)导致项目暂停、调整及中止的,供应商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实施项目暂停、调整或中止程序,且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或由双方约定执行。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标注内容。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0%)10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60%)501.起评分: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50分。2.扣分条款:所供服务参数不满足磋商文件一般性服务需求的【本磋商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服务部分(60%)103.运维技术方案3.1供应商提供运维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运维管理体系,运维组织及人员安排、运维文档管理、应急保障、运维考核、保密管理等)。根据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实用性、全面性等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2供应商提供安全运维方案(方案包括现网拓扑结构、安全运维工作计划及流程、安全风险排查流程、应急保障等)。根据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实用性、全面性等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提供对应方案,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方案内容不具有先进思路或时效性低下或安全性低或缺乏稳定可靠的相关保障措施、流程或进度或具体措施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4)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说明:服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根据以上标准独立评审。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30%)运维服务能力保障要求(15%)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由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证书得3分,没有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具备人社部颁发的中级网络工程师资质证书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最多得6分,没有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工程师具备工信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最多得6分,没有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商务部分(30%)实力及信誉(15%)1.供应商具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2.供应商具备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3.供应商具备ISO200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4.供应商GB/T2208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十一)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5.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或光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5.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合计收费=1.5+3.2=4.7(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称: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分行帐号:51040101200100044131.5.8.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免收交易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第四篇”。1.5.9.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5.10.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7.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开票信息邮箱单位地址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楼宇机房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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