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服务 安保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安全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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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49395
(三)预算金额:44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服务内容:安保服务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安保服务
1
440,000
项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为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一所公办幼儿园,为保证幼儿园安全特采购校园安全服务。采购保安岗位1个(派驻保安人员不少于4人,含 1名班长),上学、放学高峰期(7:00-8:00、16:30-18:00)中标人须确保校门同时不小于4人在岗。幼儿园安全服务区域包括幼儿园门口、安保视频监控室以及校园范围内的巡逻及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间段内幼儿出入校门的安全保卫等。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5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朱老师 020-82018075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
2024年08月15日
1.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安全服务2.采购需求书一、服务范围和采购内容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为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一所公办幼儿园,为保证幼儿园安全特采购校园安全服务。采购保安岗位1个(派驻保安人员不少于4人,含1名班长),上学、放学高峰期(7:00-8:00、16:30-18:00)中标人须确保校门同时不小于4人在岗。幼儿园安全服务区域包括幼儿园门口、安保视频监控室以及校园范围内的巡逻及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间段内幼儿出入校门的安全保卫等。(一)采购内容:校园安全服务(二)服务期限:1.合同为一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2.重要提示: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12个月)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三)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44万元二、管理要求(一)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执行,服务质量符合黄埔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要求。(二)★保安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懂得防火、防盗、防灾害性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必须持保安员工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的保安员不得派往该项目。(三)★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四)★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五)中标人要确保保安人员的稳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成立工会组织等,为保安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率,合同期限内人员流动率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30%。如需更换人员必须及时通知服务的幼儿园,中标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法频繁更换人员获得利益。★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更换保安员,应提前一周以上书面形式通知幼儿园并征得同意后才能更换,以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六)必须做好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保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并备案,一旦有人员变动,相关资料必须立即报采购人备案,并禁止已离职保安无故进入幼儿园。(七)明执勤、礼貌待人。上岗执勤时精神要高度集中,要勤走勤巡,敢管善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扰乱幼儿园教育教学秩序、违反幼儿园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八)保护校园财产安全,保障师生的在校安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做好校园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九)保护幼儿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协助幼儿园将嫌疑人控制并及时通知派出所现场处理。中标人需有较强的应对反恐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能与公安机关形成联防联动等良好机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按照公安机关预案进行响应。(十)服务所需的材料、工具(如八件套等)、服装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须根据服务需要及幼儿园的要求自行购置所需材料、工具、服装。幼儿园对上述材料均不负责提供,也不承担维修、更新、添置和折旧等相应责任。(十一)协助幼儿园管理人员完成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保安负责人需每月向幼儿园管理人员汇报保安管理工作(包括书面报告下个月的人员安排、上个月的人员出勤情况,口头总结保安人员工作情况等)。同时每季度向幼儿园提交一次保安人员的技能培训记录。(十二)做好各项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幼儿园或上级单位检查,遇到异常情况须做好相关的书面记录,并及时上报。服务管理过程的文档资料应及时整理,一式两份。一份移交给幼儿园检查存档,一份中标人自行存档。(十三)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在中标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园指派的其他临时性(应急)工作。(十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在广州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已向广州市公安局提交设立分公司备案材料(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或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证合一”栏目中公示的在广州市设立分公司备案反馈结果查询截图)。三、服务要求(一)着装要求:上岗时保安人员必须着装统一整齐的保安制服,穿戴干净整齐,必须配备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等防暴装备等并能熟练使用。(二)工作要求:保安员不准随便进入领导、老师办公室,不得随意进入课室,不经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调班换岗和请假早退。保安员上岗时要搞好值班岗亭卫生和个人卫生,禁止上岗时看书报、闲谈、抽烟、听耳机、玩手机、喝酒和吃零食等;当值夜班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脱岗离岗睡岗。做好每天的执勤情况工作记录;禁止在交班登记本上乱写乱画;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取来访者财物,一经发现坚决给予开除处理;不得利用当值时间办私事和接待亲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带无关人员进校。(三)人员素质要求:1.保安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2.严格遵守保安工作规范,模范遵守各项管理规定;3.保安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4.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男性,高中毕业或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庄、视(裸)力1.0以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无重听、口吃,无纹身。5.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黄埔区校园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或主管负责人)汇报。保安队长或班长需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处理能力。6.因保安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岗位,或工作态度及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幼儿园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中标人须无条件立即更换。四、岗位责任要求保安岗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岗位,具体岗位设定需充分考虑到幼儿园的需求。(一)保安岗位职责1.礼貌接待来访人员,查验出入校园人员的证件,并认真做好登记来访人员信息,严禁推销人员和不明身份人员入校。2.在上、放学时段协助维护校园出入口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发现和制止各类在校园及其周边涉及范围内的涉校师生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配合幼儿园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及时发现、报告不安全隐患;收集、报告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信息。3.做好施工人员的出入登记,并及时通告校园巡岗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要及时报告保安负责人并及时处理。4.经幼儿园允许的外来车辆和嘉宾进园参观时必须问好并指挥好车辆的停放。5.认真检查出入园门的外来车辆和物品,严禁未经批准携带幼儿园物品及幼儿离园。幼儿园财物或幼儿在非正常放学时间离园必须持有相关批条或证明。6.按规定的时间开关所负责区域的大门、照明灯、消毒灯等。7.来访者来访行政领导,必须先询问清楚,然后电话通知行政领导并经其确认无误后,经允许方可登记进园。随时保持岗位及所负责的区域内的环境清洁整齐。8.认真做好安全报警器的监控,熟练掌握、使用一键报警等装置,发生报警时必须及时通知巡逻岗位保安检查。9.对进出园门的可疑人员要认真查问,慎防不法之徒混入幼儿园。认真做好邮件(快递)登记,并及时通知幼儿园相关部门前来领取或直接进行派送。10.认真如实地做好报岗记录,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做好记录上报领班处理。11.认真做好工作日志的填写,并将重要事项立刻上报保安负责人。(二)巡逻岗位职责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巡逻并到指定的签到点签到,严禁提前或推迟签到。2.按规定的巡检内容认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负责人并处理,每班最后一岗负责写巡检报告。3.接到幼儿园报警通知后,立刻赶到报警点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保安负责人。4.随时听从保安负责人的工作调遣安排。5.在幼儿园内开展守护巡逻和安全检查,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及时报告保安负责人并处理。6.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关所负责的照明灯和楼梯门。7.夜间巡逻时,注意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保安负责人报告,防止事故发生。五、保安人员职责(一)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二)对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权力。(三)按照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准许的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四)对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幼儿园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搜查权。(五)执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依法采取正当防卫。(六)协助幼儿园做好五防(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巡防)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协助幼儿园进行整改。(七)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八)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无处罚的权力。(九)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九)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应向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的权力。六、中标人责任1.中标人负责派驻到幼儿园的保安人员的保安装备、工资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2.派往幼儿园的保安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懂得防火、防盗、防灾害性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的保安员不得派往幼儿园。3.派往幼儿园的保安员应作风正派,组织性、纪律性、原则性强,树立全心全意确保幼儿园安全的思想。4.派往幼儿园的保安员,在执勤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岗位,值勤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如发现问题时应果断处理并及时向幼儿园及有关部门报告。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幼儿园及中标人双方的实际,中标人应安排保安员的工作和休假,保安员按规定休假或因其他原因缺勤时,由保安负责人合理安排其他保安员顶班或加班完成工作(加班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得缺少双方商定范围内的岗位、班次及降低服务质量。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中标人须提前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报备,确保保安岗位正常执勤的前提下7日内予以补充。6.中标人所派保安员应严格遵守保安员职责,遵守纪律。幼儿园有权对不称职保安员提出更换。幼儿园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中标人须无条件立即更换。7.为确保幼儿园安全,中标人发现幼儿园存在不安全隐患,可向幼儿园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幼儿园对中标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应及时批复并予以重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由于幼儿园对中标人按照公安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的安全隐患报告和整改建议不及时落实的,发生被盗中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8.幼儿园不对中标人及其保安人员的合法性做监督,因中标人或其保安人员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幼儿园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9.在广州市行政区划外注册的中标人,应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履行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跨区服务备案证明》。七、约束要求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一)中标人未按规定人数配齐保安员或当班人数少于约定的人数经幼儿园提出不改,超过3次以上的。(二)中标人管理不到位,保安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幼儿园损失财物价值10万以上或是超过3次的,中标人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费用的。(三)中标人管理不到位,保安员因职责疏忽造成幼儿园人员伤亡的,中标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八、服务质量指标要求参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结合自身管理服务水平,投标人要具体承诺各服务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一)配套设施完好率95%以上;(二)责任治安事故:0;(三)责任消防事故:0;(四)服务单位投诉处理率100%;服务单位投诉处理满意率95%以上;(五)每月服务单位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情况评价分在80分以上;(六)投标人为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和拟承担的责任。九、服务期(一)服务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二)在安保服务期限内签订安保服务合同。十、承担风险和违约责任(一)幼儿园将对安保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幼儿园相关制度或合同约定,做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二)中标人派的保安人员在保安服务中不遵守规定(规定包含国家法规、保安行业规范、幼儿园规章制度和中标人的内部规章制度)的违约处理:1.按幼儿园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扣罚;2.若造成幼儿园损失的,中标人要根据承担责任赔偿,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中标人派出的保安人员参与偷盗行为,扣减参与人员当月服务费,并按偷盗财物价值2-10倍罚款,如偷盗财物价值达1万以上或有2次以上自盗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不满意,并已书面通知,自送达日起算15天内没有改进的,幼儿园有权解除合同。(三)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四)中标人与聘用人员发生的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服务费扣罚标准(一)杜绝火灾、失窃等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案件。若出现火灾事故或其它案件而造成服务单位损失的,经认定是中标人管理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服务单位当月的保安人员总费用也应根据事故的大小相应扣减1%、2%、5%、10%、20%五档,具体标准如下:1.发现保安无故空岗、缺岗,不论有无损失,每发现一人次扣2%;2.失窃一次且价值在500-2000元(含2000元)以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500-2000元(含2000元)以内的,扣1%;3.失窃两次或一次价值在2000-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2000-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扣5%;4.失窃三次或一次价值在10000-50000元(含50000元)以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10000-50000元(含50000元)以内的,扣10%;5.失窃四次或一次价值在5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以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5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以内的,扣20%;6.失窃五次或一次价值在100000元以上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100000元以上的,扣20%,服务单位经区教育系统主管部门批准,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人的服务资格,相应工作由采购我重新按相关的政策重新安排;7.出现刑事案件一次,扣10%;8.出现刑事案件两次,扣20%,服务单位经黄埔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人的服务资格,相应工作由采购人重新按相关的政策重新安排;9.火灾事故一次或造成损失10000-50000元以内,扣10%;10.火灾事故两次或造成损失50000元以上,扣20%,服务单位经黄埔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人的服务资格。(二)服务单位评价分少于50分(含)连续两次或以上,服务单位经黄埔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同意,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人的服务资格。十二、对投标报价的规定(一)投标报价均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二)投标人必须做出唯一的、有效的、不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方案。(三)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投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含人员工资(含补贴)、加班费、社会劳动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劳保用品、材料费(此费用不包括水电、房屋维修的材料费)、制服费、日常用品费、工具费、银行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等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四)★重要提示:本项目投标报价有效期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周期的相关约定实施,即报价有效期等同于采购周期,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服务费不作调整。十三、其他要求(一)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要经过培训,并取得保安员上岗证。定期开展在岗保安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合同期内不少于2次(提供相应记录给幼儿园—黄埔区教育局备案)。(二)配备保安装备、器材(如: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等防暴装备等防暴装备等防暴装备等)。(三)派出的保安员必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监督。保安员应视自己为教育工作者,以“为人师表”为行为准则。(四)自开销备案。始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于停止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六)平时在采购人周围能够形成联防效应保安力量。如遇突发紧急事件或重大任务安排,务必在30分钟内能抽调10名以上保安员到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并提供相关抽调人员可行预案及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保安员证》原件核查。十四、付款方式(一)服务费按照实际聘用人数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二)服务费按月支付。(三)中标人在次月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等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上述资料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服务费具体到账时间以黄埔区财政局划款时间为准,中标人不得因财政到账迟延而追究招标人逾期付款责任。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服务 安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