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会议桌椅 电动车 热水器招标公告(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2024)
项目概况
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J2024012(CS)
项目名称: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512118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监理服务期21个月,施工工期8个月,施工准备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 国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219.143.235.38:8000/) ”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印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局和人社部联合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收件人:俞鸿婷;电话:0573-84211066;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735621524@qq.com)。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签。】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磋商须知—“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嘉善县平安路13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雷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4129538
质疑联系人: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4123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鸿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4211066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42110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嘉善县财政局
地址:嘉善县解放东路318号
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412231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08-28 下午14:30 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doc742.9K
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JXYJ2024012(CS)采购人: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项目需求9第三章磋商须知16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36第五章采购合同(指引)3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七章附件86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YJ2024012(CS)项目名称: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00000最高限价(元):512118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投资估算22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028万元,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范围起于野池线塘港大桥,终于华东桥,养护里程约2.50公里,护岸结构按内河限制性六级航道标准设计。设计最高通航水位1.76米(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0.36米。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加固护岸3307米。具体详见磋商项目需求。备注:政府采购确认书:善财采确[2024]1920号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工期:监理服务期21个月,施工工期8个月,施工准备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质量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总监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印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局和人社部联合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1.3.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1.4.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上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收件人:俞鸿婷;电话:0573-84211066;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735621524@qq.com)。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签。】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磋商须知—“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嘉善县平安路13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郭雷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4129538质疑联系人: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3-8412336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俞鸿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4211066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3-84211099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善县财政局地址:嘉善县解放东路318号传真:/联系人:刘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412231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章磋商项目需求1、监理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监理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2)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3)监理服务文件资料要求(4)其他要求(如: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水泥粉喷桩、塑排、管桩采取旁站,验收留有影像资料;也可以采用物联网、视频等信息化、数字化手段代替旁站)2、适用规范标准(一)通用施工监理规范现阶段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此规范为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监理人自备。(二)专用施工监理规范本规范原则按最新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执行,若今后浙江省交通质监主管部门有适用的对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的细化规范出台,则按最新细化的规范执行。(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包括以下内容:(1)本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2)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现行的水运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3、成果文件要求(一)纸质版的要求(二)电子版的要求(三)其他要求。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4、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一)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二)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三)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四)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五)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六)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七)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5、采购人的其他要求采购人的其他要求:1监理人员监理人派驻到工程所在地进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应能够胜任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工作,监理人配备的重要监理岗位人员职称、专业、年龄、资格、资历、业绩、数量等须满足《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的规定和表1监理人员要求表。监理人员要求表(采购人可自行选配)表1监理岗位本工程人数监理资格备注总监理工程师1见特定资格条件监理员2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协会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员培训证书。其中一名监理员同时兼任试验员注:1、总监理工程师人员为监理人自有人员。1.1.1本表要求的监理人员中,总监的人数原则上保持不变,因部分工程施工开始或结束时间不同,监理员的人数也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监理人员的进、退场情况应事先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1.1.2监理服务的人月数建议如下:施工阶段为25人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人月),含总监8人月,监理员(含试验员)16人月);缺陷责任期2人月(含监理员2人月),总计27人月。1.1.3监理办的文秘、驾驶、后勤等辅助人员,由监理人按需要自行聘用,其费用计入监理服务费。1.2为了进行监理服务,监理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与采购人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采购人,并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3监理人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工程所在地的重要岗位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3.1监理人应派遣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监理人员进驻现场,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文件和提供的资料中承诺的总监等主要监理人员,不得配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监理员;否则,将导致监理人违约。进场的监理人员应保持稳定,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或其它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1.3.2以下情况为正常调换:(1)投标截止期后90天,双方未签订监理合同,或虽签订了监理合同,但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且采购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监理服务费的;(2)因故连续停工超过90天且采购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监理服务费的;(3)被替换人升(留)学、出国(境)定居、死亡,或年龄、健康原因影响其监理职责的正常履行的;(4)不可预见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被替换人的确不能继续留任(不得不长期离开监理办)的;(5)采购人认为合理并可接受的其他特殊原因。1.3.3以下情况为非正常调换:(1)被替换人擅自离岗或监理人擅自调离的;(2)因工作失职,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被清退的;(3)因发生吃拿卡要等廉政问题被清退的;(4)因工作不称职等原因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或采购人书面要求调换的;(5)替换人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评价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信誉档次有降低的;(6)采购人认为不可接受的其他原因。1.3.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视为监理人违约:1、属非正常调换;2、属正常调换,但未按合同规定程序和要求报采购人审查批准3、替换人的技术职称、监理资格、监理经历、年龄等条件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1.3.5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不应视为监理人违约:(1)属正常调换;(2)按1.3.6的要求提交监理人员调换申请,报采购人审查并获得批准(采购人超过14天未予审批的,视为默认);(3)替换人的监理资格、技术职称等条件不低于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且评价周期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个人信用评价结果档次未下降(总监理工程师不低于投标人投标承诺);(4)有关材料齐全(因健康原因提出的人员调换应附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1.3.6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人经采购人批准可无条件更换监理人员。1.3.7若监理人要求调换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提前14天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材料并取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以后,才能派替换的监理人员进场:(1)书面请示报告;(2)替换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与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原件备查),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应当与浙江交通网站(或交通运输部网站)监理人员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一致,如浙江交通网站与交通运输部网站的信息不一致,以浙江交通网站诚信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1.3.8若监理人要求调换监理员,应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超过7天无异议的,视为默认)。1.3.9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构成违约的,按4.1.1.5目标准在履约保证金或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中扣除。1.4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被代替人员且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1.5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1.6监理人派驻到工程所在地进行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监理办的监理人员每个月的工作日以满足工程施工进展和监理工作的需要为前提,监理人员每个月驻工地的时间为当月法定工作日。因工程施工需要监理人员加班的,监理人应安排相关监理人员加班,其加班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监理人员的休假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总监、副总监的休假必须事先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其他监理人员休假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在岗监理人员人数应满足工程正常监理工作的需要。1.7监理人应当结合本工程特点,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学习和考核,并接受采购人按规定组织进行的上岗摸底考试。对摸底考试不合格的监理人员,将被视为不能胜任监理工作岗位而予以调换,监理人必须选派合格的监理人员进场替换,所需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1.8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员安排将由采购人根据交工时的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不论是否驻留,当因工作需要,采购人要求其返回工地时,监理人必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1.9总监的直系或旁系亲属不得在其领导的监理办从事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也不得在监理办管辖的任何承包人及其分包人、材料供应商等与工程监理有关联的单位工作。2监理办基本设施2.1监理人应自行安排监理办的基本设施,且应按相关部门有关要求进行监理办驻地建设,其生活、办公用房及必需的办公、生活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各种测量仪器均由监理人自备,其费用计入监理服务费报价。监理办必须配备(但不限于)以下设施、设备:主要办公、生活用房配备要求表2(适用于第/监理标段)编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注1办公用房㎡302会议室㎡103生活用房㎡204档案室㎡5……主要办公设备配备要求表3(适用于第/监理标段)编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注1电 脑台每人一台2复 印 机台13传 真 机台14桌 椅套每人一套5资 料 柜只16会议桌椅套17空 调台自定……主要通讯、交通设施配备要求表4(适用于第/监理标段)编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注1固定电话部12移动电话部每人一部3汽 车辆自定4电动车辆自定……主要生活设施配备要求表5(适用于第/监理标段)编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注1彩 电台自定2空 调台自定3洗 衣 机台自定4床、被、褥套每人一套5冰 箱台自定6热水器台自定……主要测量仪器设备配备要求表6(适用于第/监理标段)编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注1全站仪台12水准仪台1……2.2监理人未按上述要求配备必需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影响工程进展,采购人有权购买任何未按规定应由监理人自备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及其安装和服务,费用均由监理人负担,并在中期支付中将此款扣除。3监理人的试验检测任务3.1规范规定属监理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检测任务由监理人承担,其检测费用计入监理服务费报价。3.2规范规定属监理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检测任务均由监理人承担,其检测费用计入监理服务费报价。监理人应经采购人同意由监理人中心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任务或委托符合要求的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等级证书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任务。4、监理信息化要求监理信息化工作应当满足《关于加快推进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交监〔2018〕105号)相关要求,还应符合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数字化相关推广运用要求,同时,也要遵循以下规定:4.1大型水运工程监理办应当应用监理信息化系统开展监理工作。4.2大型水运工程应当配置履行信息化监理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4.3监理办信息化管理功能模块应涵盖监理办监理人员管理、监理工作管理等内容,其中,监理人员管理应包括人员到位、变更、考勤(刷脸)、轨迹等管理,监理工作管理应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等各业务要素管理,也应涵盖现场监理旁站、监理巡视、工序验收、首件工程、监理指令、监理记录、监理会议、监理日志等业务行为管理。4.4协同做好与物联网等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融合和信息化监理工作。督促各承包人做好项目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同时,做好与项目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对接,协同做好监理日常管理,并可调阅查看或采集相关数据,研判分析异常情况,为管理提供智能辅助。4.5预留行业监管系统接口,能与监理信用信息采集、监理月报、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等模块内容互联互通,并与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做好对接。4.6监理办应当编制监理信息化专项方案,明确目标、内容及相关保障措施,提倡采用类似执法记录仪等专用设备,确保数据专享和安全。4.7监理办应当建立监理信息化管理台账,及时做好影像资料的存储和归档。4.8监理人员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数据采集准确,图像清晰,及时保存影像资料。4.9监理人员工作时间应保持信息化系统设备开机状态,不得随意泄露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和密码。4.10监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传输所从事监理项目的影像资料,确保工程资料的保密性。4.11监理人应当加强对项目监理办信息化系统应用指导,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系统中监理人员现场巡查、工序验收等出现的异常情况。4.12监理人应当对项目监理办进行信息化系统业务培训,确保主要监理人员熟练掌握信息化系统相关知识。3456789101112131415.第三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项目名称: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磋商项目需求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监理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生活伙食费、奖金及各种补贴等一切费用在内。若监理人员因履行正常监理服务而加班,委托人将不考虑另行支付监理人员的加班费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加班费;4、磋商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编制。即供应商所填写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发生差错遗漏的费用均不再调整。磋商保证金:无(不需要缴纳)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对进行现场进行踏勘(采购文件中不能详细表述的不可预见费用、招标需求和现场条件等,投标人需通过现场踏勘后考虑在最终报价内,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1、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响应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2份。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时间:2024年8月28日14:30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标室(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项目属性:服务类1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1现场演示:无1评审办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1评审结果公告: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审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个周期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等级信用企业可免缴履约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0.5%,未参加信用评价或其他信用等级的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 (以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专业:水运工程))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上述媒体,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600000元,最高限价:512118元。1付款方式:详见合同2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2注册及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磋商、评审、磋商结果的确定、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2.“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系指核心产品。(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五)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支持绿色发展(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谈判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九)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供应商磋商不得含有任何虚假材料,否则作无效处理;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民事上之赔偿不免除作假供应商之行政与刑事责任。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1.1.1.竞争性磋商公告1.1.1.2.磋商项目需求1.1.1.3.供应商须知1.1.1.4.评审办法及标准1.1.1.5.采购合同(指引)1.1.1.6.响应文件格式1.1.1.7.附件(如有)1.1.1.8.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为无效响应。(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五日前,将变更问题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变更公告。2.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文件为准。3.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一经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即表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4.采购单位或本项目代理公司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总监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印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局和人社部联合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如有)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2、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3、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4、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5、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1)磋商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4)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5)监理机构(格式见第六章)(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7)投标人近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8)投标人近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9)投标人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0)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11)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业绩真实有效及在岗情况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12)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施工期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人员服务费计算表(格式见第六章)(3)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员服务费计算表(格式见第六章)(4)其他费用计算表(格式见第六章)(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3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4、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项目质量;(三)磋商报价1.1.1.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1.1.2.磋商报价及费用详见第二章磋商项目需求。(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磋商保证金无(不需要缴纳)(六)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中标后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加密标书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供应商应于2024年8月28日14:30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以后“政采云平台”将不接收响应文件。备注: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修改内容。3.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做任何修改。4.从响应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磋商书格式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八)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的响应,但经磋商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磋商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响应文件的;4.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由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要求如下:序号要求说明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 国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219.143.235.38:8000/) ”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总监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印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局和人社部联合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如有)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2、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3、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4、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5、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5.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盖章或签字等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5)磋商有效期、监理工期、质量(控制)目标、监理方案、安全目标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磋商的;(8)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9)磋商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的。(10)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6.在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经磋商小组审定认为存在不合理的、恶性的低价竞争的,且供应商又不能提供出有效证明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磋商报价;(4)投标总价与监理费报价明细表中合计金额不一致的;(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必须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的;(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7.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四、磋商前的准备1、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和准时在线上参加磋商。2、准备工作程序:1.1.1.(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1.1.1.(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评审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五、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本项目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采购人代表确定方式:按1:2比例规定随机抽取。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评审过程中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二)磋商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磋商,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1.1.1.1、磋商步骤(1)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2)招标代理经办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束后,由招标代理经办人公布无效响应方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情况;(4)开启有效供应商的初次《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符合性及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5)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需求、人员安排、服务事项、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可为多轮;(6)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和磋商对象可就项目需求进行磋商,技术服务需求如双方都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可作相应微调,但评分标准不作调整;(7)如磋商过程中有调整的内容,在最后一轮报价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内容将调整的部分发给符合参与最后一轮报价的供应商,以便其在最后一轮报价中调整报价;(8)标项评审结束后,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签章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9)在各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的同时,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服务情况进行评审打分。(10)磋商小组查验最后报价的情况,按规定进入价格评审的最后报价;(11)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结束磋商。若报价合理,磋商小组则根据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计算出总得分并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12)评审结束后,公布有效供应商的总得分结果和推荐排名;(13)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注:如磋商过程中有调整的内容:供应商应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2.响应文件的澄清(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在线形式。(3)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作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4)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标。3.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公布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得分排名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作为成交的保证。4.磋商过程保密(1)在宣布磋商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5.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至磋商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3家以及在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办理。6.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磋商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三)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四)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由采购单位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六、磋商结果的确定(一)确定成交供应商。1.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对评审结果进行公告。2.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磋商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磋商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个周期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等级信用企业可免缴履约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0.5%,未参加信用评价或其他信用等级的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以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专业:水运工程))。16.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的磋商。一、总则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前三名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及磋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人,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补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磋商综合得分=资信商务技术分+价格分二、评分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1)资信商务技术分(8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资信商务(2分)监理业绩自201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成功监理过内河航道护岸(不含港口工程护岸)新(改)建工程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注:1、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或1或2分技术(78分)主要监理岗位的职责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较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性及针对性差的得7分;10技术(78分)本工程监理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对策针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的得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较为透彻,工作重点把握较为准确的得9分针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不透彻,工作重点把握不准确的得7分10技术(78分)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针对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计划严谨措施得力的得10分;计划可行措施较好的得9分;计划和措施均一般的得7分。10安全控制措施监理单位针对本项目安全控制要点和措施分析要点分析缺失或措施不可行不得分,要点和措施可行得10分,要点和措施较可行得9分,要点和措施可行性差得7分10安全控制措施对事故处理控制预案措施预案措施缺失或不可行不得分,预案措施可行得10分,预案措施较可行得9分,预案措施可行性差得7分10投资控制措施监理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投资控制措施, 对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和延误的控制措施缺失或不可行不得分,控制措施可行得10分,控制措施较可行得9分,控制措施可行性差得7分10文档信息管理监理单位针对工程文档、信息管理的措施措施缺失或不可行不得分,措施可行得10分,措施较可行得9分,措施可行性差得7分10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管理措施的合理化建议缺失或不可行不得分,措施可行得8分,措施较可行得7分,措施可行性差得5分8合计80注:资信商务技术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值标准各自独立打分,并记名。若商务和技术标中缺项、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或内容与采购要求不符的,经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该项得零分。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2)价格分(2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注:价格分以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准。2.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512118元的,将作为无效标。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第五章采购合同(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预算金额:600000元政府采购确认书:善财采确[2024]1920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成交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内容: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2、工期:。3、质量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完成本次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规费、税金、利润等政策性文件上各项应有费用。)3、本项目资金来源性质为以下第(1)项:(1)政府预算资金;(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单位资金;(4)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资金;(5)政府预算资金暂存;(6)其他收入资金;(7)事业单位资金。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授权支付。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磋商文件支付:详见专用条款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1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个周期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等级信用企业可免缴履约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0.5%,未参加信用评价或其他信用等级的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以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专业:水运工程))。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除外。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采购人(需方公章)供应商(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招标人在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正、补充或删除,在执行过程中以此为准。1.定义与解释1.1词语定义1.1.2.2委托人: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第1.1.2.5目细化为:1.1.2.5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在监理人授权范围内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且按照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负责人。1.1.3.1本次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项目为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水运工程。工程地点:起于野池线塘港大桥,终于华东桥,养护里程约2.50公里;起迄桩号:/;施工合同标段划分:1个施工合同标段;监理合同标段划分:1个监理合同标段;工程概况:工程建设范围起于野池线塘港大桥,终于华东桥,养护里程约2.50公里,护岸结构按内河限制性六级航道标准设计。设计最高通航水位1.76米(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0.36米。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加固护岸3307米。监理服务期21个月,施工工期8个月,施工准备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第1.1.3.4目细化为:1.1.3.4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格式和载体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服务工作性文件和监理监管成果性文件,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具体含:技术建议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第1.2款细化为: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第1.11款细化为: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技术秘密、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11其他义务补充第2.11.1:(1)委托人应当建立监理人信用管理台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监理单位进行信用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市场壁垒。(2)委托人应当建立监理人违约管理台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监理人违约进行处罚,不得徇私舞弊。(3)委托人发现承包人出现拒不整改或整改不闭合监理指令,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主管项目质量监督部门书面报告。4.监理人义务4.2履约保证金第4.2.1项细化为:4.2.1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0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委托人与监理人应在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天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中标人应在签订上述合同之前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个周期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等级信用企业可免缴履约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0.5%,未参加信用评价或其他信用等级的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以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专业:水运工程))。5.监理要求5.1监理范围5.1.2工程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5.1.3阶段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5.1.4工作范围包括: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5.3监理内容5.3.1(42)监理办的服务内容细化为:(43)监理数字化建设要求:具体按发包人要求。(44)监理办不设立工地试验室。(45)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和考核评价工作。(46)其他工程管理咨询服务:/。5.6监理服务目标5.6.2对承包人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质量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5.7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权限5.7.1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权限:根据监理合同文件提供监理服务。补充第5.7.3款;5.7.3委托人授权监理人协助委托人建立承包人信用管理台账,根据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施工企业从业行为信用评价标准,及时、客观、公正地对承包人失信行为进行登记,并书面报告给委托人。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6.1开始监理6.1.1满足以下条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日为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交工验收之日止为施工及交工验收阶段;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至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之日为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根据本项目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委托人批准的人员进场计划,安排监理人员及时进场。6.2监理周期延误计算增加监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附加监理服务费:监理人员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增加服务工作月数①×监理人数×监理人员岗位月单价。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包括施工准备期延长),延长部分的其他费用、管理费②按下述方式计算:该项费用按月为计算周期,以其他费用除以合同协议书中列明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的月份数得出的金额予以支付。注:①少于半个月的不单独计算,超过半个月的按整个月计算。②指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其他费用、管理费。8.合同变更8.1变更情形8.1.1合同变更时,监理服务费用的调整方法: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包括施工准备期延长),按专用合同条款6.2款计算;发生通用合同条款第8.1.1款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监理人月数增加的,按专用合同条款6.2款计算并予以支付。8.2合理化建议8.2.2本监理标段不设任何奖励。9.合同价格与支付9.1合同价格第9.1.1项约定为:本合同的报价方式为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清单的内容和格式填报。监理服务费用包括以下组成部分:(1)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人员服务费;(2)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员服务费;(3)其他费用(含监理办公设施费、监理交通设施费、监理生活设施费、配套辅助人员费、信息化与驻地建设费等);(4)监理试验检测费。(5)管理费(6)利润其中监理人员服务费应填报各级监理人员的人月单价及为完成监理服务所需要的总人月数量。各类监理人员的人月单价应包括监理人员履行监理服务时由于施工工艺的连续性导致不可避免的加班费用,在上述情况发生时,委托人将不考虑另行支付监理人员的加班费用。监理人因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监理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各项监理服务费用之内,委托人不单独支付。除本合同第8条约定的变更情形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外,本监理合同的监理服务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一律不予调整。因工程提前完成导致监理服务期限缩短,且在监理人已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情况下,委托人不能以监理人提前完成监理为由而减少监理报酬。9.3中期支付9.3.2:支付方式修改为:正常监理服务费用为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全部费用。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施工期监理服务费应依照施工期监理服务费计算表,投标人结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投入监理人员数量、服务时间,结合自身因素及相关风险,进行投标报价;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应依照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计算表中的监理人员数量、服务时间计算,总额包干。委托人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监理人于每期支付的当月7日前将该期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上报委托人,委托人应在收到监理支付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1)监理人员服务费的支付:施工准备期委托人按经确认的监理实际到位人员的人月费用合计计算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费,在施工准备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监理人;施工及交工验收期委托人按中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扣除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费后按月平均、按季支付监理服务费,若工程提前完成,导致工期缩短,委托人应按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原费用支付给监理人。委托人在最后一季的支付中将当期应支付监理服务费与施工阶段其余监理服务费一起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一次性支付给监理人;缺陷责任期阶段内,每季(或半年)支付一次,监理人于下季第一个月7日前将当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上报委托人,委托人在收到监理支付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2)其他费用、监理试验检测费用的支付:监理办驻地建设完成后在施工准备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监理人。其他费用(不含监理办驻地建设)、监理试验检测费用按施工期月平均,按季支付。若工程提前完成,导致工期缩短,委托人应按其他费用(不含监理办驻地建设)原费用支付给监理人。(3)管理费及利润的支付:上述费用计量时一并计算相应管理费与利润并同期支付。(4)监理服务变更费用的支付监理服务变更费用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在监理服务所对应工作期限内按月平均支付或按双方所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5)根据合同条款第8.2.2项约定对监理人的奖励,委托人应于对监理人的当期支付费用中一次性支付;(6)根据合同条款第11.1款确定的监理人对委托人的违约赔偿金,由委托人从对监理人的当期监理服务费计量支付报表中予以核减;当期监理服务费不足以抵扣违约赔偿金时,则从后续监理服务费计量支付报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7)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1.2款确定的委托人对监理人的赔偿金,应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后在对监理人当期支付费用中一次性支付。第9.4.2项和第9.4.3项合并后细化为第9.4.2项:9.4.2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完成审核,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监理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12条的约定执行。费用结算申请完成审核或视为被同意的,自该日起14天内,委托人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于收到款项后3日内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从剩余款项中扣除相应税金。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核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原第9.4.4项条款号修改为9.4.3项。原第9.4.5项条款号修改为9.4.4项。9.5暂列金额删除原内容,修改为:本监理标段不设暂列金。11.违约11.1监理人违约第11.1.1.(8)细化为:a.自中标开始至施工阶段结束,监理人违约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b.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监理人又不能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的;c.总监、副总监的休假未经委托人同意,其它监理人员休假未经总监批准而影响监理工作的;d.监理人员严重失职导致质量、安全或环保事故发生的;e.委托人查处监理人员有吃拿卡要、违规收受承包人费用的、违规接受承包人宴请或其它不良行为的;f.监理人不按时提交完整的交竣工资料的;g.监理人员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要求承包人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监理办未按照要求向发包人报告的;h.监理人员未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i.承包人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监理人未发现、未按规定要求承包人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j.未按照规定审查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工程开工报告,未按照规定核查工程开工前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不符合监理规范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签字确认;k.未按照规定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未按照规定核查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和关键设备到位情况,未按照规定核查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应当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者考核合格证书,未按照规定核查相关设备的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或者验收报告;l.未按照规定对完成的工序及时签署意见,未按照规范对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进行验收,未按照规范对符合要求的工程计量文件在监理合同约定时限内及时签字确认;m.工程量虚假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不真实的;n.派驻到工程建设项目上的监理工程师未按照规定进行监理人业绩登记的。11.1.2款细化为:委托人应视其违约情节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方法:监理人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改正。当委托人在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日内未见纠正后,可以向监理人课以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并可在21日内发出第二次通知终止合同。发生第11.1.1(2)目或11.1.1(4)目情形时,委托人可直接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合同。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课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并由委托人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评价管理。(1).有11.1.1.(1)情形,课以5000元的违约金;(2).有11.1.1.(3)情形,课以5000元的违约金;(3).有11.1.1.(5)情形,每次课以2000元的违约金;(4).有11.1.1.(6)情形,每人次课以5000元的违约金;(5).有11.1.1.(7)情形,课以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6).有11.1.1(8)a.情形,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课以30000元的违约金,副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课以10000元的违约金;(7).有11.1.1(8)b.情形,每人次课以2000元的违约金;(8).有11.1.1(8)c.情形,每人次课以1000元的违约金;(9).有11.1.1(8)d.情形,每次课以5000元的违约金;(10).有11.1.1(8)e.情形,每人次课以2000元的违约金;(11).有11.1.1(8)f.情形,每次课以1000元的违约金;(12).有11.1.1(8)g.情形,每次课以3000元的违约金;(13).有11.1.1(8)h.情形,每次课以3000元的违约金;(14).有11.1.1(8)i.情形,每次课以1000元的违约金;(15).有11.1.1(8)j.情形,每次课以2000元的违约金;(16).有11.1.1(8)k.情形,每次课以2000元的违约金;(17).有11.1.1(8)l.情形,每次课以1000元的违约金;(18).有11.1.1(8)m.情形,每次课以1000元的违约金;(19).有11.1.1(8)n.情形,每次课以1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担保或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中扣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合同通用条款4.1.2项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12.争议的解决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诉讼法院名称:发包人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13.补充条款需补充的其他条款。13.1监理人应按照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嘉交办〔2019〕51号)对所辖施工标段进行相关监理。监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已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项目概况: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及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报价函;(4)通用合同条款;(5)专用合同条款(含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7)委托人要求;(8)投标文件(投标函、报价函除外);(9)在本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4、监理服务费总价:(大写)元(¥);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费元;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元;其他元。5、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证书编号:。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及相应服务目标。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其应支付的监理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8、监理服务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9、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监理人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双方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1、本监理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委托人(全称并盖公章):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邮编:电子邮箱: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监理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邮编:电子邮箱: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履约保证金致:(委托人全称)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监理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委托人和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第5.4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监理人在获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采用银行提供的保函格式,其主要内容须与本保函内容原则一致。附件三:廉政合同格式廉政合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委托人全称)(以下称甲方)与(监理人全称)(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承包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发包人: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监理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项目工程的委托人(以下称甲方)与监理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目标为,监理人对本建设工程的监理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监理责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三)双方的施工监理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监理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进行现场监理。(三)甲方应按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支付监理费,除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监理费或拖延监理费的支付。(四)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应等级的监理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监理合同,按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及时到位。监理人员不能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如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乙方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试验检测能力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的,则该委托试验检测单位须经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和委托人批准同意。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五)乙方必须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岗位职责,严格监理检查制度。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必须按照《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要求进行现场监理旁站,并有完整的监理旁站记录;严格计量支付;合理有效地控制进度。(六)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附件。第8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发包人: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监理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为在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督促承包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7.乙方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委托人: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监理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六: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格式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和有关规范要求,为在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过程中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交通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施工环境保护的规章和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提出本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实施意见和具体要求。2.以“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在设计上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在施工中最小程度地破坏和最大限度地恢复生态环境”为行动准则,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环境调查,负责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到交通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支持乙方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要求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实施监理。4.根据“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要求,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环保设施设计和取土场、弃土场的设置及边坡防护等设计要求。5.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组织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检查,监督承包人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施工环境保护的规章和规定,依据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规范,全面履行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职责。2.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负责对本项目规定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进行全面踏勘,核对设计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的合理性,并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外出现的新污染源等情况及时报告甲方。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督促承包人加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通过巡视、旁站等方式,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4.负责处理承包人违反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不良行为;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5.乙方应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合同约定配备环境保护监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制订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分工。6.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件,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单位: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监理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七: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监理人名称)将完善(项目名称)工程图纸资料制作、移交、归档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图纸资料管理要求。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及验收完成后,所有图纸资料均按照内部资料管理,不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我方同时承诺,不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承诺人:(盖监理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响应文件目录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目录(请按照“第三章磋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顺序,结合评标办法自行编制目录)例如: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1.2、响应文件附件(附表)格式(1)资格文件格式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标项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格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中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中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中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中小企业政策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6.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声明函无效。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2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格式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总监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印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局和人社部联合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如有)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2、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3、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4、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5、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项目名称:标项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磋商函格式磋商函致: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正式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我方郑重承诺如下:1.1.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执行期满日为止。1.2.我方在参与磋商前已仔细研究了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1.3.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1.4.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1.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1.6.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1.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职务: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我_(姓名)系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请放一页,如要放2页及以上请在每页上都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身份证号: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注:此表请放一页,如要放2页及以上请在每页上都加盖公章。5.诚信承诺书格式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__________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3、我方未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处罚的期限内;4、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所在的公司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6、若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7、若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质量、服务期、磋商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磋商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抬标及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采购人、行政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磋商资格、成交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政府采购磋商、不良行为记录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日期:年__月__日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投标人拟派驻监理机构组织框图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编号注册资金发照机关注册地址成立时间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企业资质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发证机关业务范围领导层构成情况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人员职称构成情况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其他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后勤人员45岁以下45-60岁60岁以上自 年到 年营业额情况(万元) 年 年 年注:本表后应附公司简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并加盖单位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的复制件。10.投标人近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一览表投标人近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规模总投资(万元)建设单位建设起止时间备注11.投标人近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明细表投标人近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明细表1工程名称1工程地点2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2建设单位地址联系电话3施工单位名称联系人3施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4合同身份(标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监人 □ 联合体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5工程施工合同总价:6 工程质量等级、获得何种荣誉:7 工程开工及竣工时间:8 工程规模和主要工程内容:注:1、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可另附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12.投标人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规模和主要工程内容总投资(万元)建设单位建设起止时间注:附中标通知书和(或)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复制件。13.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最高学历专业监理资格证书编号拟出任岗位专业工作年限监理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年月单位工程名称在项目中担任岗位主要工作证明人联系电话目前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计划交工时间奖惩情况1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业绩真实有效及在岗情况承诺书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业绩真实有效及在岗情况承诺书致:(招标人全称)我谨代表(投标人全称)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项目第/监理标段投标过程中,拟将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无在建项目,提供相关从业、业绩信息真实有效,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或项目登记(填报是或否)存在发生变更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浙江省信用评价负面清单“在信用信息填报、信用评价、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企业信用等级进行降二级处理。并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水运系统处于关闭状态时,无需提供系统截图)。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标项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计(元)备注1施工期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人员服务费2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员服务费3其他费用4监理试验检测费用5各项费用合计(1)+(2)+(3)+(4)6管理费(按5的百分比报价)7利润(按5的百分比报价)8监理服务费总价(5)+(6)+(7)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施工期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人员服务费计算表施工期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人员服务费计算表序号拟投入监理人员岗位拟投入监理人员数量服务时间(月)月费用标准(元)小计(元)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2监理员345….施工期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人员服务费合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员服务费计算表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员服务费计算表序号拟投入监理人员岗位拟投入监理人员数量服务时间(日)工日费用标准(元)小计(元)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2监理员345….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员服务费合计1718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其他费用计算表其他费用计算表序号费用细目小计(元)备注1监理办公设施费2监理交通设施费3监理生活设施费4配套辅助人员5监理办驻地建设…其他费用合计19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0.第七章附件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嘉善野池线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编号:JXYJ2024012(CS))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注:本表非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填写完毕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35621524@qq.com)。2、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诉书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航道生态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会议桌椅 电动车 热水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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