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水路运输服务 拖轮费 拖航检验费招标公告(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4)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其他水路运输服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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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单位
1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的需要,决定将“金祥3号”自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高公岛中核田湾20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施工水域(坐标:34°41.246N,119°30.786E,)拖航至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水域(坐标:32°30.999N,121°25.306E),需租用 拖轮。现特邀请有资格的报价人对本次拖航提供报价。
2  被拖物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计划 启拖时间
要求最晚到达时间
技术参数
备注

1
金祥3号
最大高度47米
1艘
2024/8/15 (以甲 方书面通知为准)
2024/8/20(以甲方最终通知确认为准)
总尺度49.8*23m
最大吃水2.2m

3 询价内容:提供满足拖航的适航适拖要求的拖轮(主拖轮功率≥2000马力)包干完成被拖物本次拖航任务(包括且不限于办理拖航检验,通航评估(如有),辅助拖轮等)。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下载询标文件电子版,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  日16时00分,以系统时间为准
4.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投标
4.4开标的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
5.此次租用采用(湿租)包干模式,操作人员若干(要求满足海事配员要求和现场施工人员配置要求),燃油由 投标 方提供,计量计价方式为按总价计量。
6.报价文件均应按照航次总价包干方式填写,或按照我方提供的报价表格填写,非公司法人代表签字需附公司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评标价,最低评标价得 100分,在其基础上每高1%减 2分。
8.报价文件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9.报价中应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人员费用、船舶燃油费用及拖轮保险费、拖航检验费、拖航报港等。被拖船航次保险及费用由被拖船负责,拖轮方提供拖航检验适拖证书。
7报价文件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开户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样式)
③报价设备技术性能详细描述(照片、船舶证书、性能参数表等)。
④报价书与报价表(见附件表样式)

 

4 设备拖航运输合同将与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
5 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甲方: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238号
甲方税号:913211001413798435
开户行:中国银行镇江市润州支行
账号:553458201732
业务联系人:陆文刚,13952854758
商务联系人:傅秀兵, 13952802226 

编号:03-ZLXJ-船机-20240809-01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运输(拖航)询价函致:各单位1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的需要,决定将“金祥3号”自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高公岛中核田湾20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施工水域(坐标:34°41.246N,119°30.786E,)拖航至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水域(坐标:32°30.999N,121°25.306E),需租用拖轮。现特邀请有资格的报价人对本次拖航提供报价。2被拖物概况: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计划启拖时间要求最晚到达时间技术参数备注1金祥3号最大高度45米1艘2024/8/15(以甲 方书面通知为准)2024/8/20(以甲方最终通知确认为准)总尺度49.8*23m最大吃水2.2m3询价内容:提供满足拖航的适航适拖要求的拖轮(主拖**率≥2000马力)包干完成被拖物本次拖航任务(包括且不限于办理拖航检验,通航评估(如有),辅助拖轮等)。4.询价文件的获取4.1下载询标文件电子版,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4.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日16时00分,以系统时间为准4.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投标4.4开标的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5.此次租用采用(湿租)包干模式,操作人员若干(要求满足海事配员要求和现场施工人员配置要求),燃油由投标方提供,计量计价方式为按总价计量。6.报价文件均应按照航次总价包干方式填写,或按照我方提供的报价表格填写,非公司法人代表签字需附公司法人的授权委托书。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评标价,最低评标价得100分,在其基础上每高1%减2分。8.报价文件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30日内有效。9.报价中应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人员费用、船舶燃油费用及拖轮保险费、拖航检验费、拖航报港等。被拖船航次保险及费用由被拖船负责,拖轮方提供拖航检验适拖证书。7报价文件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开户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样式)③报价设备技术性能详细描述(照片、船舶证书、性能参数表等)。④报价书与报价表(见附件表样式)4设备拖航运输合同将与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签订。5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甲方: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238号甲方税号:913211001413798435开户行:中国银行镇江市润州支行账号:553458201732业务联系人:陆文刚,13952854758商务联系人:傅秀兵,13952802226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8月9日附件1:报价书致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在研究贵方询价文件后,我们对“金祥3号”自自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高公岛中核田湾20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施工水域(坐标:34°41.246N,119°30.786E,)拖航至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水域(坐标:32°30.999N,121°25.306E)愿以人民币报价(附详细费用清单及拖航方案),遵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承担本航次拖航任务。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报价,我们将保证签订合同并在贵方指定的时间内启航拖船,并在合同写明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3.我们同意在30天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报价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报价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书连同你单位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报价或你单位接到的其它任何报价。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报价费用。6.如果我们在本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没收我单位投标担保、另选中标单位。7.我们在此声明,本报价书中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并对此负法律责任。报价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报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报价费用清单金额单位:元序项目名称综合单价(不含 税价)合 价备注1拖轮费2拖航检验费345……6其他需列明费用(如有)78上述项目报价人可作补充修改Σ合计报价人:(盖章)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说明:1.报价中应明确被拖方承办事项,否则视为包含在报价总拖航费用中。要求说明报价费用中包含哪些费用及明细。2.报价应附详细的拖航方案与计划。3.备注税率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金祥3号拖航任务的施工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2、如果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响应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代替。金祥3号船舶设备拖航合同招标(询价)编号: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238号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甲方(委托人):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受托人):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金祥3号(水上拖航方式)。为圆满完好的完成本次运输任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1、被拖船名称、技术规范参数、价款1.1被拖船名称、技术规范参数序号船舶名称数量主尺度总吨最大吃水深度备注1金祥3号149.8*23*3.8m1492t2.2m1.2价款本次拖航运输合同价款含税(增值税税率:%)为人民币.00元(大写:元)。履约期间如国家及公司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2、拖航运输起点、终点、拖航路径及拖航要求2.1起运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高公岛中核田湾20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施工水域(坐标:34°41.246N,119°30.786E,)2.2到达地点: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水域(坐标:32°30.999N,121°25.306E)2.3拖航要求:本航次拖轮必须于2024年月日时前抵现场,办理拖航前准备工作,保证乙方船舶施工生产需要,不得中途更换拖轮等推迟甲方船舶到达时间。3、计费方式、结算及支付3.1计费方式: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费用采用包干价。包干价是指被拖船舶(包括附属设备及零部件)全部完好的从具体起拖地点拖航抵甲方指定的到达地点的拖航所有服务费用。总价中已包含但不限于拖轮港使费、拖轮人工费、进出港辅助拖轮费、保险费、燃油费、船舶代理费、税费、领航费、特殊水域通行费以及其他与拖轮服务有关的全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规费、保险、通行费、税费等各种明示及暗示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过程中其它费用。被拖船进出港签证、航次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协助。3.2结算3.2.1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乙方完成拖航运输后30天内必须联系甲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告知甲方的,视为乙方放弃合同拖航运费的结算,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3.2.2结算依据:乙方将甲方签认的《现场作业签证单》汇总后,交甲方办理结算单。3.2.3结算单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并经过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结算单中需要注明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的预付款(如有)、违约金(如有)、留置的质保金及甲方代乙方支付的款项等相关约定金额。3.3支付方式3.3.1合同款项按现款、供应链(期限为12个月)等金融产品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同意接收甲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采用上述票据或金融产品方式支付所产生的贴现费用(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3.3.2乙方收款账户收款人:账号:开户行:3.3.3付款方法乙方要求甲方在已确认结算单额度内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时,至少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作付款准备并提供相关材料,甲方审核通过后将所需支付的款项在30天内按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汇出。(1)第一期付款:船舶拖航结算后3个月内付清全部结算费用。(2)第二期付款:/4、发票4.1双方税务信息项目 甲方乙方全称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913211001413798435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238号 注册电话0511-87060121开户行江苏省镇江市中行润州支行账 号55345820173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4.2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4.3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单后,乙方根据本期结算单在10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送达全额增值税专用税发票给甲方入账。4.4如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毁损,乙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5、保险5.1乙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被拖船拖航至目的港或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拖航、港口作业、拖航检验等服务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合同明示由甲方承担的除外。5.2甲方被拖船航次拖带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协助。被拖船航次保险应以甲方为受益人。被拖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5.3乙方办理拖轮的保险并承担费用。被拖船(包括附属设备及零部件)船舶一切险由被拖船所有权人投保并承担费用。5.4船舶拖航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船舶及人员保险单备案。5.5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如果合同被拖船舶设备在拖抵项目目的地点前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代表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根据甲方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6乙方应为其履行本合同的服务人员办理疾病、人身意外伤害和死亡保险,为设备购买财产保险,并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费用。此类保险应在这些人员履行合同的整个期间保持全面实施和有效。6、拖航交付条件及验收方法6.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被拖船拖送至目的港水域地点。如甲方要求顺延交付期,交船时间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合理时间。6.2被拖船拖航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解缆、交接验收。6.3甲方接收被拖船时应根据起拖港适航、适拖检验验收清单进行核对、检验被拖船,对被拖船(包括附属设备、零配件等)的数量、资料、毁损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在交接签证清单上签字确认。6.4其他约定:无7、拖航日期本次被拖船拖航的启航时间暂定为2024年月日,到达时间暂定为2024年月日,计天。具体启航时间由甲方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拖带航行耗用时间约小时。8、拖航服务质量及安全要求8.1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台防风等工作,被拖船从启航后直到被拖船交付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2乙方应保证按时启航、按时将被拖船安全拖运甲方指定的到达地点。9、联络9.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1)甲方授权代表为:陆文刚联系电话:13952854758邮箱:470859250@qq.com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238号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乙方联系、沟通协调、计划的签发、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乙方异议的处理等。甲方被拖船船长:吴龙海,联系电话:13775551802(2)乙方授权代表为: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甲方联系、沟通协调、计划的接收、组织合同履行的落实、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甲方异议的处理等。乙方拖轮船长:,联系电话:9.2如有变更,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9.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9.3.1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9.1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乙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9.3.2甲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甲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9.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9.3.4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0、双方的权利义务10.1甲方的权利义务10.1.1负责提供被拖船及附属设备等被拖物运输清单。甲方按船检要求负责对被拖船舶的封固(如有)。10.1.2被拖船舶应处于良好的适航、适拖状态。10.1.3甲方按合同第7条约定及时确认拖航日期。10.1.4被拖船舶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的完好,拖带装置具备应有的强度,达到拖带、锚泊所需的要求。10.1.5被拖船的锚处于随时可抛状态。10.1.6甲方被拖船舶的随船人员(如有)必须服从乙方航行拖轮船长的指挥,并积极配合乙方航行拖轮的工作。10.1.7甲方必须对被拖船投保船舶一切险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被拖船进出港签证、航次拖带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协助。10.1.8甲方负责在拖航船组抵达目的港时接收被拖船、抛锚等工作。10.1.9在拖航服务结束且由双方清点无误后及时支付拖航服务价款。10.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0.2.1提供适航适拖拖轮,拖轮船员的配备必须足额且持有与其任职相符的有效的资格证书,拖轮的拖曳设备必须满足拖带被拖船的拖力要求。拖航任务期间所有的辅助拖轮费用由乙方承担10.2.2乙方需确保拖航服务拖轮与驾驶人员的证照齐全、保险单真实有效;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0.2.3负责组织满足本次拖航服务要求、可靠的拖轮及相关人员,解决拖航服务过程中各种问题,并把被拖船完好的拖航至指定地点;协助甲方办理被拖船进出港签证工作;每天负责向甲方报告船位。10.2.4保证所拖带的被拖物在拖航途中的安全,出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全额赔偿10.2.5乙方拖轮应谨慎驾驶,按海事及航道管理部门航行管理法规航行,履约过程中的拖带船舶设备、工具及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包括拖航行为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责任)。10.2.6负责办理拖轮进出港签证工作,办理拖航检验(按规定如有),取得适拖证书,并承担费用。本航次航线中乙方应做好船舶船队过桥、过缆、过闸等相关海事申报手续工作,或特殊航道航段航行许可等,如海事规定需进行航行安全评估由乙方组织并承担费用。10.2.7乙方应编制防台防风应急预案,遇有台风或强季风,乙方应选择合适的避风锚地防风,确保船舶安全。10.2.8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员、材料、设备、工具等,以及被拖船拖航航次购买财产保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被拖物交乙方起拖、航行、到达目的地交付等拖航服务全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10.2.9拖航过程中因乙方以下情形造成甲方被拖船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损失。①拖轮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拖方的其他受雇人、代理人在驾驶拖轮或者管理拖轮中的过失;②拖轮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时的过失。10.2.10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甲方损失。10.2.11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导致甲方作为共同被告或发生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事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甲方承担的全部费用等。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支付乙方合同款、扣留的乙方各类保留金、乙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及时收取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及时补齐。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11.1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拖航拖带方式、机具设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关于拖航安全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拖航服务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产品、设备、机械;11.2乙方负责拖航过程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保证在拖航过程的安全作业并承担责任和义务,若拖航过程中发生致人伤亡、机具设备、船舶损失的事故,由乙方负责。11.3乙方应确保拖航过程中关于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超大等特殊构件物品等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依法合规拖航服务。11.4被拖船到达目的地点后的港口内作业、船舶交接、抛锚等过程,乙方应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主体责任。12、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转让12.1合同变更12.1.1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12.1.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12.2合同解除12.2.1如乙方有下列任一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拖航服务,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12.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另行选择第三方为拖航服务人,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2.3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和盖章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12.3合同权利转让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否则乙方应按照转让债权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3、违约责任13.1甲方责任13.1.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拖航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13.1.2甲方被拖船不适航,造成被拖船无法拖航的责任由甲方承担。13.2乙方责任13.2.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启航、送达的,逾期一天,乙方应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13.2.2乙方拖航运输过程中使被拖物损坏的,乙方应按损失价值赔偿甲方。13.3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的损失,违约方应支付给另一方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14、廉洁约定14.1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回扣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14.2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对方人员给予的金钱及其他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14.3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满足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要挟和刁难对方。14.4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领导或纪检监督部门投诉。14.5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其他不正当经济往来。14.6甲方发现乙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对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可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追缴乙方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4.7甲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杨林,举报电话:0511-87060060,举报邮箱:715755531@qq.com;乙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14.8如双方签署有廉政协议,应符合廉政协议约定。15、争议的解决15.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15.2在提起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16、其它16.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收货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16.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拖航服务工作完毕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16.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4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16.5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3份,乙方1份。17、合同附件17.1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附件1中交二航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附件4:合规保护标准条款(以下无正文)乙方声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加粗字体条款),并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签约代表(签字):附件1:中交二航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中交二航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船机分公司不得签订合作类(战略合作协议和具体业务合作协议)、投资类、金融融资类、保险类、担保类、信息化类、不动产购买和销售类合同,等。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船机分公司公章只能在签订30万元以下的合同时使用。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船机分公司超出上述范围使用其公章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合同相对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知悉其中的风险,造成损失由合同相对方自行承担。合同相对方:我方已知悉《中交二航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合同相对方(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致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谨授权(其签字真迹如下所示)(身份证号)为本公司/本单位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本单位处理《金祥3号船舶设备拖航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现场管理等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签证计量、扣款签字、办理结算、款项确认与收取、往来函件签收确认、现场管理等与履行合同和该项目有关的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本公司均予以认可,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代理人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号:(在盖章页附):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根据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一协议内容:1、乙方完成甲方拖航任务:船舶“金祥3号”连云港连云区高公岛中核田湾20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水域→南通洋口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码头水域应遵循甲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同时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和规定。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环保的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教育制度等。3、拖带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拖航方案;同时,乙方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及时跟踪气象信息。根据甲方船舶抗风等级,当风力大于6级浪高超过2米应选择安全水域避风,严禁冒险航行。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5、拖航前,乙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环保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安全、环保进场教育进行备案。6、根据拖航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航次会议、开航前检查等航前准备工作,并有书面材料,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7、拖航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海事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环保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10、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船舶、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11、乙方在拖航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船舶、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拖缆等相关设备满足海事、船检等主管部门要求,并在拖航方案中予以验算。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各类安全、环保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环保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3、船员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5、鉴于甲方船舶为无动力船舶,沿路海事报备、锚地申请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16、坚持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17、贯彻谁生产谁负责安全、环保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损、环境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和地**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环保主管单位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18、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有与国家和地**府有关法规不相符之处,按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执行。二、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金祥3号船舶设备拖航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三、本协议与《金祥3号船舶设备拖航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1、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1、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3、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4、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5、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6、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7、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8、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9、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10、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82016923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水路运输服务 拖轮费 拖航检验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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