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仪器仪表招标公告(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
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工信人事〔2024〕146号)《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艺美术、工业设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工信人事〔2024〕189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职称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程序上报申报材料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科技管委会A408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二、申报范围
(一)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为机械、化工、电气、冶金、材料(建材)、纺织、轻工、热作加工、电子、仪器仪表、广播电视、食品、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自动化、石油与天然气、生物、计量、核工程、航空维修、工艺美术、工业设计。
(二)我县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从事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本年度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申报。
(三)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四)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县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视情况受理。
(五)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离岗创业或兼职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考核合格(工程师要求近3年工作考核合格以上)。
4.任现职以来,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国家规定的学时。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三)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接受继续教育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3和附件4。申报航空维修专业初级职称应具备的学历、资历等具体条件参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19〕1号),中高级职称参照《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民航发〔2019〕53号);申报工艺美术各层级职称的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23〕2号)规定执行;申报工业设计各层级职称的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设计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24〕5号)规定执行;以上相关文件查询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我局负责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评审工作,高级职称受理和评审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四)继续教育条件
继续教育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外语和计算机申报条件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要求,对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六)关于转评问题
不同系列不同专业职称要实行转评,不得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转评需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工作岗位变更的,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评审条件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执行。
(七)关于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
严格落实《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要求,对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八)关于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和转评问题
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四、评审申报提交材料
(一)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从”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一式3份;每份评审表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承诺语、签名、年月日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其他填报事项可打印)。其他材料按照《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0)要求提供,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附件13)。
(二)工业领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5。
(三)航空维修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四)工艺美术职称评审申报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7。
(五)工业设计职称评审申报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8。
五、申报转评材料内容(仅由符合转评条件人员提交)
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符合转评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从”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落款日期。《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每份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其他材料按照《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转评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1)要求提供,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附件13)。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材料的审查和公示
各申报(推荐)单位要认真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申报人员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把关,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审查结束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申报(推荐)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鉴定。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无异议,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单位鉴定意见”栏中“主管领导”应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申报流程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佐证材料原件。
八、其他
(一)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规定,取消申报评审资格,3年内不予受理,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对已通过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二)严格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完善,凡不符合标准或逾期申报者将不予受理。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充报送申报材料。
(三)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以企事业、机构为单位,由企事业、机构的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总申报材料后统一向我局提交申报。
(四)非公经济组织须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不得受理在本单位兼职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非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五)评审未通过或不予核准人员的评审材料,凡属个人业绩、论文、成果、证书、证明等退回申报人,涉及组织调查、评价和评委会结论、评审表等保存一年后销毁,不予退回申报人。申报人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领取退回材料的,材料保存一年后销毁,不予退回。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领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艺美术、工业设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
4.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
5.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6.申报航空维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7.申报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8.申报工业设计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9.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10.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要求
11.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转评申报材料要求
1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3.申报2024年度XXX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
1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陈惠,联系方式:18078901219)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琼工信人事〔2024〕146号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领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我省工业领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1/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从事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本年度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申报。(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三)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离岗创业或兼职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二、受理专业工业领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为机械、化工、电气、冶金、材料(建材)、纺织、轻工、热作加工、电子、仪器仪表、广播电视、食品、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自动化、石油与天然气、生物、计量、核工程、航空维修。三、申报渠道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和《关于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41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评审工作,属地市县负责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评审工作。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2/报送,不得委托不同的评审机构多头评审。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各具有自主评审权限的市县(单位)可视情受理。四、相关政策(一)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职业资格证符合相关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领域非同系列(专业)领域的,须先转评为同系列(专业)领域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二)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三)不同系列不同专业职称要实行转评,不得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转评需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工作岗位变更的,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评审条件按相应/3/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执行。(四)继续教育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已取得相关考试成绩的,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六)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按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执行。(七)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受记过及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视为不称职(不合格)。五、评审条件(一)申报工业领域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22〕3号)规定执行(相关文件查询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二)申报工业领域工程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19〕/4/1号)规定执行(相关文件查询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三)申报航空维修专业初级职称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参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琼工信规〔2019〕1号)执行,中高级职称参照《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民航发〔2019〕53号)。(四)申报人任职(获评)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含论文、论著)、学历(学位)证等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公示之日前。业绩(含论文、论著)成果从取得现资格之后开始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在业绩(含论文、论著)成果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六、高级(副高、正高)资格申报材料(一)申报评审材料内容1.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从”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一式3份;每份评审表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规定造/5/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承诺语、签名、年月日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其他填报事项可打印)。2.工业领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3.航空维修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二)申报认定材料内容(仅由符合认定条件人员提交)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可从”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落款日期。认定呈报表一式3份,每份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其他材料按照《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要求提供。直接认定仅限初次,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申请认定。(三)申报转评材料内容(仅由符合转评条件人员提交)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符合转评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从”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6/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落款日期。《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每份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其他材料按照《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转评申报材料要求》(附件5)要求提供。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七、申报材料的审查和公示各申报(推荐)单位要认真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申报人员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把关,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审查结束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申报(推荐)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鉴定。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无异议,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单位鉴定意见”栏中“主管领导”应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八、申报时间、方式高级(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申报以网上填报和纸质申报形式提交。/7/1.网上填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职称评定”栏目在线申报,个人相片采用JPG格式上传。工程系列网上提交材料时间为2025年9月6日-18日。2.纸件申报。通过网上预审的申报材料按照网上预审通知具体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未通过网上预审的,不受理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27日。受理地点:海口市海府路38号银都大厦三楼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02室,联系电话:0898-31070716,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事宜请咨询属地市县评审机构。各市县评审机构受理初级、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和开展评审时间由各市县评审机构(各市县人才管理部门或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自主安排。九、有关要求(一)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规定,取消申报评审资格,3年内不予受理,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对已通过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二)严格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各有关单/8/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完善,凡不符合标准或逾期申报者将不予受理。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充报送申报材料。(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申报评审期间,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评审未通过或不予核准人员的评审材料,凡属个人业绩、论文、成果、证书、证明等退回申报人,涉及组织调查、评价和评委会结论、评审表等保存一年后销毁,不予退回申报人。申报人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领取退回材料的,材料保存一年后销毁,不予退回。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附件:1.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2.申报航空维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3.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4.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要求5.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转评申报材料要求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7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9/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4年7月1日印发/10/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琼工信人事〔2024〕189号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艺美术、工业设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海南省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条件、海南省工业设计职称评审条件等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工艺美术、工业设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从事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公务员、参照公—1—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本年度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申报。(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三)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离岗创业或兼职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二、申报渠道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和《关于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41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评审工作,属地市县负责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评审工作。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不得委托不同的评审机构多头评审。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各具有自主评审权限的市县(单位)可视情受理。三、相关政策(一)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2—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职业资格证符合相关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领域非同系列(专业)领域的,须先转评为同系列(专业)领域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二)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三)不同系列不同专业职称要实行转评,不得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转评需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工作岗位变更的,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评审条件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执行。(四)继续教育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年第25号令)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已取得相关考试成绩的,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六)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按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3—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执行。(七)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四、评审条件(一)申报工艺美术各层级职称的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23〕2号)规定执行(相关文件查询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二)申报工业设计各层级职称的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设计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24〕5号)规定执行(相关文件查询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三)申报人任职(获评)资历的截止时间是2024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含论文、论著)、学历(学位)证等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公示之日前。业绩(含论文、论著)成果从取得现资格之后开始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在业绩(含论文、论著)成果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五、高级(副高、正高)资格申报材料(一)申报评审材料内容1.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从“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人才服务-下载专—4—区查阅下载),一式3份;每份评审表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注:此承诺内容及签名、年月日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其他填报事项可打印)。2.工艺美术职称评审申报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3.工业设计职称评审申报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二)申报认定材料内容(仅由符合认定条件人员提交)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可从“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手签名及填写日期。认定呈报表一式3份,每份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其他材料按照《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要求提供。直接认定仅限初次,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申请认定。(三)申报转评材料内容(仅由符合转评条件人员提交)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符合转评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5—评审表》(可从“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手签名及填写日期。《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每份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其他材料按照《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转评申报材料要求》(附件5)要求提供。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六、申报材料的审查和公示各申报(推荐)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严格把关,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审查结束后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申报(推荐)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鉴定。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无异议,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单位鉴定意见”栏中“主管领导”应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公示的,不予受理。七、申报时间、方式高级(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申报以网上填报和纸质申报形式提交。—6—1.网上填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职称评定”栏目在线申报,个人相片采用JPG格式上传。网上提交材料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11日。2.纸件申报。通过网上预审的申报材料按照网上预审通知具体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未通过网上预审的,不受理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8日。受理地点:海口市海府路38号银都大厦三楼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02室,联系电话:0898-31070716,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事宜请咨询属地市县评审机构。各市县评审机构受理初级、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和开展评审时间由各市县评审机构(各市县人才管理部门或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自主安排。八、有关要求(一)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根据《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规定,取消申报评审资格,3年内不予受理,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对已通过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二)严格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完善,凡不符合标准或逾期申报者不予受理。召开评审会期间,不—7—得补充报送申报材料。(三)评审未通过或不予核准人员的评审材料,凡属个人业绩、论文、成果、证书、证明等退回申报人,涉及组织调查、评价和评委会结论、评审表等保存一年后销毁,不予退回申报人。申报人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领取退回材料的,材料保存一年后销毁,不予退回。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附件:1.申报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2.申报工业设计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3.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4.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要求5.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转评申报材料要求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8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4年8月12日印发—8—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在机械、化工、电气、冶金、材料(建材)、纺织、轻工、热作加工、电子、仪器仪表、广播电视、食品、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自动化、石油与天然气、生物、计量、核工程等19个专业行业从事科研、设计、生产工艺、检验检测、设备维修管理、技术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附表)。二、申报条件一、适用范围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系列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7〕87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暂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二)学历、资历条件4.任现职以来,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国家规定的学时。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近3年工作考核合格以上。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一)基本条件5.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满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及中级职称条件,但业绩突出、贡献巨大,所研发产品已批量生产并已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或技术已被广泛使用且被社会认可。2.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获省(部)级技术类奖三等奖(获奖人排名前四)以上,不受工作年限限制。1.获省(部)级本专业技术类奖二等奖(获奖人排名前三)以上,不受学历、资历、初级职称申报限制。申报人员须由2名本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破格条件6.获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排名前四)或实用型专利两项(发明人排名前四)。3.在生产中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如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使本企业的产品质量,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明显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单位出具证明)。2.获省(部)级本专业技术类奖三等奖(获奖人排名前四)以上。1.负责或承担本专业重大技术项目,并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成果通过验收或鉴定。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贡献者具备下列业绩之一:(四)业绩成果2.在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期刊、省级期刊等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1.在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或EI(美国工程索引)源期刊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和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五)论文、著作6.作为主要参编者(作者排名前四),软课题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等,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范制定、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的编写。(以发布的标准为依据)5.作为主要参编者(作者排名前四),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经答辩或测试表明:(一)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三、评审内容3.独立撰写由本人完成项目的、能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标准规范制定、技术总结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3.其他人员要具有比较丰富的生产管理能力,对本专业涉及的设备、产品具有管理、维护和改造的实践经验,在高级工程师指导下具备制定本专业管理规范、标准的能力;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全程完成技术难度较高的或复杂的本专业涉及的设备或产品的管理、维修或改造。2.生产实施人员要全程参与技术问题的研究、解决方案的设计、对技术问题解决方案的实施等项工作。在高级工程师指导下具有解决本专业内重要、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1.设计人员具有比较丰富的研究、设计的实践经验,能在高级工程师指导下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作为主要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自主研究、设计。(二)工作能力4.能够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并通过专业督导,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本行业职业能力水平。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2)参与一项以上对本省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的主要部分研究、设计工作。(项目投资1000万以上)(1)参与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工作。1.设计人员任现职期间,有丰富的科研、设计、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应作为主要人员(排名前三)完成以下一项工作,并撰写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工作经历4.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8)作为主要人员参与解决生产中较高难度、较复杂的技术疑难问题,或主持技术较复杂的工艺流程、基础设计、操作规程及其他重要技术文件的编制、审定。(7)参与省级以上行业规划或老企业改造、扩建规划方案的制定工作。(项目累计总投资1000万以上)(6)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方案、技术方案、操作规程、科研技术总结报告等文件编制工作。(5)参与省级以上科技发展规划、专项计划的制订工作;(4)参与省(部)级大、中型项目的立项调查、方案论证、实验研究、生产大纲编写等工作,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得到认可与采纳。(项目累计投资1000万以上)(3)参与一项以上大型或两项以上中型或三项小型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技术改造、扩建等工作;或完成三项以上不同类别的高性能、高技术的项目的设计、技术改造、扩建等工作。(项目累计总投资1000万以上)(5)参与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本单位一项研究课题,并获推广和应用。(4)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一项较大的本专业相关工程新建、扩建,或重大技术改造工作。(3)作为技术骨干参加一项以上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其技术或产品已拥有一定的市场并批量生产或已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2)作为技术骨干全程参与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在生产、科研、设计中一项以上重点技术项目、重大技术革新(改造)项目或行业技术难题、新产品研发,并通过验收或鉴定;(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一项以上省(部)级中型项目,或新技术项目,并通过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验收或鉴定;2.生产实施人员(包含工程实施、生产制造人员)(4)设备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必须有连续两年以上从事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经历;应全程完成精密、大型、稀有设备的后期管理工作,或购置上述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或完成上述设备的故障分析与排除工作。参与完成本部门、本企业或分管范围内的年度设备大修计划、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等全局性规划、计划并得到贯彻实施。(3)在高级工程师指导下编制全省本行业或本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2)在高级工程师指导下编写一个以上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两个以上企业标准。或一项以上本行业省部有关的规范、规程、管理办法。(1)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3年以上。曾作为技术骨干参加1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规划设计、现场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3.其他人员(包含管理、维护和检测人员)(6)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排名前四)或实用型专利两项(发明人排名前四)并获推广和应用。(3)从事电视节目制作运作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直接全程参加较复杂的节目技术制作,并能独立操作复杂的技术设备;或独立完成动画、特技制作中的技术工艺设计,或应用现代技校术手段,辅助完成过有一难度的特技、动画设计及制作工作两次以上;或参加完成电视照明光源的研究、开发及演播室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工作两次以上;或参加完成景具技术设计、置景工程技术设计、音响效果中的科学技术研究、工艺设计工作两次以上;或在播出操作中,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节目载体技术质量和播出数据编排中出现的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两次以上,保证安全播出。(2)人事广播节目录制工作和运行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独立完成语言录音机房、直播机房或主控机房系统框图的设计与制图两次以上;或独立完成语言录音机房、直播机房或主控机房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两次以上;或在高级工程师指导下,完成复杂的录音机房某一分支工程的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两次以上;或在节目录制或日常运行值机、维护中及时发现、排除较复杂的技术故障两次以上;或在传音操作中,能及时、有效地解决节目磁带技术质量和播出数据编排中出现的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两次以上,保证安全播音;或独立完成主控系统中自动化播出、节目切换、自动告警、标频时钟等分支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两次以上。(1)从事广播电视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加者,独立解决两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的项目立项审查、成果验收或鉴定工作中的主要技术问题;或参加本专业两项以上专用设备或系统的检测规程或技术参数、测试规范(或方法)的制订工作;或独立完成科技信息的采集、处理、分析等技术工作两次(个)以上;或独立解决系统工艺流程中比较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两个以上。4.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6)在高级工程师指导下完成一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或推广应用,或对企业的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延伸产品加工利用等方面,提出一项以上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的建议,并在生产中应用。(5)检测、检验人员,必须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经历;完成150项以上的检验检测任务,完成3项以上的能力验证任务。1.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一)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四、附则(6)从事有线广播、有线电视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的地市级以上5-10万户网络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实际工作一次以上;或主持两次以上城市小区网、乡镇网、企业网1000户以上网络规划、设计、施工。完成两次以上对以上网络的联装和调试,并使系统按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或作为技术负责人,维护上述网络安全运行2年以上,仍能符合标准和无责任事故。(5)从事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工程建设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技术骨干,全程参加一项中型或两项以上小型工程建设;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三项以上中小型工程项目某一阶段的建设或可行性研究、考察、方案拟定、委托审定设计、工程实施或验收移交等实际工作;(4)从事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运行值机过程中发现异常信号后,能及时、准确做出判断、处理,保证安全播出和传送,并独立排除两次以上技术故障;或在微波或卫星传送调度中,保证国际线路协调工作,能运用网络系统保证信号合理分配和传送达两次以上;能组织或参加完成市内、国内、国际较复杂的转播信号交换与传送工作;或独立制订两次以上有一定难度的技术检修、设备更新改造、技术革新方案,并参与实施。6.学历:均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本专业,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资历、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5.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4.熟练:技术精通而有经验。3.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配、决定作用的。2.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12.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级专业学会、各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11.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以及具备相关专业教学资格的各大专院校主办的期刊。10.论文: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刊号)和国家新闻出版****认可的ISSN刊号(国际统一刊号)的专属于申报专业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9.著作:指取得申报专业领域的有国家新闻出版****认可的ISBN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8.学位: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位均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本专业学位;双学士学位是指本专业及其它专业两个学位。7.资历: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至申报本年年底止。18.任现职以来:指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至计算资历截止之日期间。17.设计、施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指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总监理工程师。16.主要人员:指一项完整的工作中或一个项目中排名前三的完成人。15.专利:应有我国或外国的专利登记证书、专利转让合同及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等。14.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学或技术开发任务。项目或课题的复杂程度和大、中型级别按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13.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等。附表: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五)本条件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解释。(四)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的水平由评审委员会评定,技术报告水平由评审委员会依据申报人单位做出的审核意见评定。(三)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折半计算。(二)工作能力条件均指已完成的项目、技术改造、编著、施工、制作、开发、维护、方案、规划、标准、办法等。19.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本年年底止。但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人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起计,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适用范围附表适用范围序号专业适用范围1机械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机械工程(包括机械设计、机械制造等专业)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和设备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2材料(建材)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建筑材料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生产、科技管理、技术推广等工作的工程技术员。3冶金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采矿、选矿、矿冶分析、团矿、烧结、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粉末冶金、铁合金、金属压力加工、金属制品、冶金检测、总图运输、冶金安全专业的科研、设计、技术开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4电气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电机与电器、电力拖动、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电气监测及其在以上各分支专业的科研、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制造、设备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5电子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电子行业科研、设计、生产工艺、检测、设备维修管理、技术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6仪器仪表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仪器仪表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和设备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7广播电视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和广播电视覆盖工程设备维护、技术管理、工程研究、设计、生产、施工、工程质量检测认证、技术推广及相关软科学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8化工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化工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生化工程、应用化学、化工分析等专业)的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推广、工艺设计及装置选型、生产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9纺织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化纤(含工艺、合成)、棉毛纺、染整、机织的生产、科研、设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及相关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0轻工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印刷、包装、造纸、制浆、饲料、工艺美术等专业从事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1食品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食品、制糖、粮食加工等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2能源动力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能源动力工程(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发输变电及供配电工程)专业的规划、勘探、设计、施工、运行、检修、调度、试验、研究、技术开发、设备修造、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3控制工程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自动控制与自动监测及其在以上各分支专业从事科研、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制造、设备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4自动化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自动化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和设备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5石油与天然气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的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推广、工艺设计及装置选型、生产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6生物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生物、发酵等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7计量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计量(含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测试)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8核工程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核工程应用专业的设计、施工、运行、检修、研究、技术开发、设备修造、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9热作加工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天然橡胶产品加工、橡胶木材加工、茶叶加工以及其他热带作物加工的产品开发研究、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检验及监督管理、技术推广、标准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在机械、化工、电气、冶金、材料(建材)、纺织、轻工、热作加工、电子、仪器仪表、广播电视、食品、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自动化、石油与天然气、生物、计量、核工程等19个专业行业从事科研、设计、生产工艺、检验检测、设备维修管理、技术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附表)。一、适用范围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系列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7〕87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暂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4.任现职以来,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国家规定的学时。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考核合格。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一)基本条件二、申报条件5.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4.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工程师。3.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工程师。2.本专业中专、中职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可认定员级资格。1.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夜大、电大、函授、网校、在职“五大”毕业生和其他各类成人大、中专毕业生),且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二)直接认定应具备的条件3.获得员级资格的中专、中职毕业生,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2.在职学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生,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1.在职学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三)不符合直接认定条件,需经评委会评审认定助理级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7.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经工作站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6.获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业绩突出、贡献巨大,所研发产品已批量生产并已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或技术已被广泛使用且被社会认可。3.实用型专利及成果转换,发明人排名前2名的证明材料。2.权威机构、核心社会团体颁发的专业技术奖项证明材料。1.省(部)本专业技术类奖的证明材料。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但业绩突出,有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需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之一:(四)破格申报条件4.专利:应有我国或外国的专利登记证书、专利转让合同及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等。3.学位: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位均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本专业学位;双学士学位是指本专业及其它专业两个学位。2.学历:均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本专业,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资历、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1.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一)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三、附则附表用范围附表: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适(二)本条件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解释。6.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本年年底止。但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人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起计,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5.任现职以来:指从取得技术员资格从事技术工作至计算资历截止之日期间。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适用范围序号专业适用范围1机械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机械工程(包括机械设计、机械制造等专业)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和设备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2材料(建材)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建筑材料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生产、科技管理、技术推广等工作的工程技术员。3冶金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采矿、选矿、矿冶分析、团矿、烧结、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粉末冶金、铁合金、金属压力加工、金属制品、冶金检测、总图运输、冶金安全专业的科研、设计、技术开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4电气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电机与电器、电力拖动、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电气监测及其在以上各分支专业的科研、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制造、设备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5电子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电子行业科研、设计、生产工艺、检测、设备维修管理、技术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6仪器仪表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仪器仪表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和设备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7广播电视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和广播电视覆盖工程设备维护、技术管理、工程研究、设计、生产、施工、工程质量检测认证、技术推广及相关软科学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8化工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化工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生化工程、应用化学、化工分析等专业)的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推广、工艺设计及装置选型、生产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9纺织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化纤(含工艺、合成)、棉毛纺、染整、机织的生产、科研、设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及相关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0轻工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印刷、包装、造纸、制浆、饲料、工艺美术等专业从事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1食品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食品、制糖、粮食加工等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2能源动力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能源动力工程(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发输变电及供配电工程)专业的规划、勘探、设计、施工、运行、检修、调度、试验、研究、技术开发、设备修造、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3控制工程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自动控制与自动监测及其在以上各分支专业从事科研、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制造、设备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4自动化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自动化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和设备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5石油与天然气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的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推广、工艺设计及装置选型、生产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6生物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生物、发酵等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7计量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计量(含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测试)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8核工程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核工程应用专业的设计、施工、运行、检修、研究、技术开发、设备修造、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19热作加工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天然橡胶产品加工、橡胶木材加工、茶叶加工以及其他热带作物加工的产品开发研究、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检验及监督管理、技术推广、标准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附件1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申报材料一式3份,白色卡纸封面,按顺序胶封装订,每页均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标注页码。一、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职称、通信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单位人事电话、申报日期,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二、目录(须编页码)。三、个人综述材料(不少于5000字)。除介绍本人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学历资历、身体状况等基本情况外,重点说明现职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水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年度考核、参加继续教育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指导培养技术骨干情况等。此材料由本人撰写,所在单位审核确认,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公示证明材料。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原件)及门户网站公示查询路径和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5、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手写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6、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查询路径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能提供的,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7、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提供查询路径和评审表;省外的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流动资格确认结果及查询路径。8、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的劳动合同或由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职证明。9、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情况汇总表及证明材料,表内标注:起止时间、主要内容、参加方式、获得学时、受训单位,同时附上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的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十、年度考核材料。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十一、获奖证书。十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按照相应评审条件中各专业所列业绩条件和申报人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填报的业绩内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成果、重要技术报告、成果鉴定书、社会贡献、企业效益等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十三、科研成果、课题、实验、标准等证明材料。提供立项、成果、验收等项目全过程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十四、理论研究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中相应规定提供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提供查询路径)。十五、个人现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清单,加盖社保部门缴费印章。十六、单位出具的委托函、推荐函及材料真实性意见,加盖公章。十七、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按照规定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加按手印。十八、其他有关材料。外语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等。申报材料有外文的需提供中文译文。十九、2张红底彩色免冠2寸正装照。(提供照片版式须与评审表粘贴的照片保持一致,同一底版)二十、《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每份表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承诺语、签名、年月日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其他填报事项可打印)。附件2申报航空维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申报材料一式3份,白色卡纸封面,按顺序胶封装订,每页均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标注页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收集报送。一、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级航空维修专业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职称、通信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单位人事电话、申报日期,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二、目录(须编页码)。三、个人综述材料(不少于5000字)。除介绍本人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学历资历、身体状况等基本情况外,重点说明现职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水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年度考核、参加继续教育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指导培养技术骨干情况等。此材料由本人撰写,所在单位审核确认,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单位公章。四、单位公示证明材料。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原件)及门户网站公示查询路径和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五、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手写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六、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查询路径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能提供的,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七、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提供查询路径和评审表;省外的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流动资格确认结果及查询路径。八、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的劳动合同或由单位出具的岗位任职证明。九、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情况汇总表及证明材料,表内标注:起止时间、主要内容、参加方式、获得学时、受训单位,同时附上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的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十、年度考核材料。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十一、获奖证书。提供获得各大民航局CAAC、HKCAD、FAA、EASA等牌照和获得授权情况的相应证明。十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按照相应评审条件中各专业所列业绩条件和申报人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填报的业绩内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成果、重要技术报告、成果鉴定书、社会贡献、企业效益等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十三、科研成果、课题、实验、标准等证明材料。提供立项、成果、验收等项目全过程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十四、理论研究材料。除代表作以外,若有其他已发表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的文章(要求署名前2名作者),或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前3名发明人),可一并提交评审。已发表的文章请提供纸质版(请在文章封面右上角标注“其他文章”);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请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十五、个人任现职以来的社保缴费清单,加盖社保部门缴费印章。十六、单位出具的委托函、推荐函及材料真实性意见,加盖公章。十七、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按照规定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加按手印。十八、其他有关材料。外语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等。申报材料有外文的需提供中文译文。十九、2张红底彩色免冠2寸正装照。(提供照片版式须与评审表粘贴的照片保持一致,同一底版)二十、《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每份表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表内需盖章处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承诺语、签名、年月日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其他填报事项可打印)。二十一、《申报航空维修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表》(须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纸质25份,A3纸双面打印,无需装订,每份表格均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并附交电子版。二十二、《申报航空维修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人员信息,统一填报1份即可,A4纸打印,无需装订,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并附交电子版。二十三、代表作。提交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本人独立撰写、最能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专业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不少于3000字),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按论文格式排版(含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并提供纸质版1份(需本人落款签字并在文章封面右上角标注“代表作”)及PDF和DOC格式电子版各1份。申报材料中打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中有单位落款的,公章加盖在落款处;材料中无单位落款的,公章统一加盖在封页右上角;原件由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后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递交材料时需携原件备核,多页材料请加盖骑缝章。附件1申报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申报材料一式3份,白色卡纸封面,按顺序胶封装订,每页均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标注页码。自由职业者,可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出具呈报意见加盖公章。一、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职称、通信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单位人事电话、申报日期,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二、目录(须编页码)。三、个人综述材料。提交1篇本人独立撰写的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的业务总结,业务总结应不少于3000字。此材料由本人撰写,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确认,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单位公章。四、单位公示证明材料。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原件)及门户网站公示查询路径和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五、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手写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六、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查询路径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能提供的,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七、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提供查询路径和评审表;省外的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流动资格确认结果及查询路径。八、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的劳动合同或由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职证明。九、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情况汇总表及证明材料,表内标注:起止时间、主要内容、参加方式、获得学时、受训单位,同时附上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的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十、年度考核材料。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十一、获奖证书。十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按照相应评审条件中各专业所列业绩条件和申报人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填报的业绩内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成果、重要技术报告、成果鉴定书、社会贡献、企业效益等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十三、科研成果、课题、实验、标准等证明材料。提供立项、成果、验收等项目全过程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十四、理论研究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中相应规定提供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提供查询路径)。提交的工作业绩、专业学术成果等均应为任现职后或近五年取得,并与申报专业相关联;理论研究证明材料需包含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或立项书封面页、项目金额页、主要参与人员名单及负责的项目工作内容、合同或立项书盖章页。十五、授徒传艺材料。师徒协议、徒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十六、个人现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清单,加盖社保部门缴费印章。十七、单位出具的委托函、推荐函及材料真实性意见,加盖公章。十八、申报人所在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十九、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按照规定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加按手印。二十、其他有关材料。外语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等。申报材料有外文的需提供中文译文。二十一、2张红底彩色免冠2寸正装照。(提供照片版式须与评审表粘贴的照片保持一致,同一底版)二十二、《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每份表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承诺语、签名、年月日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其他填报事项可打印)。二十三、影像材料。提供反映个人真实水平的近期创作全过程的影像材料,刻录为光盘。要求画面清晰,剪辑为一个格式为MP4,MOV,MPG等,时间20分钟以内的视频。二十四、作品展示。提供作品彩照一套,贴在A4纸上附作品简要说明。附件2申报工业设计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申报材料一式3份,白色卡纸封面,按顺序胶封装订,每页均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标注页码。自由职业者,可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出具呈报意见加盖公章。一、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职称、通信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单位人事电话、申报日期,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二、目录(须编页码)。三、个人综述材料。提交1篇本人独立撰写的专职从事工业设计工作的业务总结,业务总结应不少于3000字。此材料由本人撰写,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确认,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单位公章。四、单位公示证明材料。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原件)及门户网站公示查询路径和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五、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手写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六、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查询路径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能提供的,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七、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提供查询路径和评审表;省外的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流动资格确认结果及查询路径。八、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的劳动合同或由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职证明。九、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情况汇总表及证明材料,表内标注:起止时间、主要内容、参加方式、获得学时、受训单位,同时附上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的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十、年度考核材料。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十一、获奖证书。十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按照相应评审条件中各专业所列业绩条件和申报人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填报的业绩内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成果、重要技术报告、成果鉴定书、社会贡献、企业效益等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十三、科研成果、课题、实验、标准等证明材料。提供立项、成果、验收等项目全过程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十四、理论研究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中相应规定提供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提供查询路径)。提交的工作业绩、专业学术成果等均应为任现职后或近五年取得,并与申报专业相关联;理论研究证明材料需包含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或立项书封面页、项目金额页、主要参与人员名单及负责的项目工作内容、合同或立项书盖章页。十五、个人现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清单,加盖社保部门缴费印章。十六、单位出具的委托函、推荐函及材料真实性意见,加盖公章。十七、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按照规定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加按手印。十八、其他有关材料。外语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等。申报材料有外文的需提供中文译文。十九、2张红底彩色免冠2寸正装照。(提供照片版式须与评审表粘贴的照片保持一致,同一底版)二十、《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每份表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承诺语、签名、年月日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其他填报事项可打印)。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一、本人申报XX专业XX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所填报的学历学位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学习培训经历、各类业绩(含论文、著作)等所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二、本人提交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术道德规范。三、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本人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承诺人(签名、捺印):身份证号:年月日附件4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一式3份,白色卡纸封面,按顺序胶封装订,每页均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标注页码。一、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职称、通信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单位人事电话、申报日期,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二、目录(须编页码)。三、个人综述材料(不少于5000字)。除介绍本人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学历资历、身体状况等基本情况外,重点说明现职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水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年度考核、参加继续教育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指导培养技术骨干情况等。此材料由本人撰写,所在单位审核确认,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单位公章。四、单位公示证明材料。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原件)及门户网站公示查询路径和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五、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手写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六、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查询路径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能提供的,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七、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情况汇总表及证明材料,表内标注:起止时间、主要内容、参加方式、获得学时、受训单位,同时附上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的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八、年度考核材料。提供近3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须提供工作站考核材料和现单位考核材料。九、发表的论文、著作。十、获得的有关奖项及证明材料。十一、博士后进站申请表、人社部门(或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同意招收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文件、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博士后证书。十二、个人现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清单,加盖社保部门缴费印章。十三、单位出具的委托函、推荐函及材料真实性意见,加盖公章。十四、其他有关材料。外语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等。申报材料有外文的需提供中文译文。十五、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按照规定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加按手印。十六、2张红底彩色免冠2寸正装照。(提供照片版式须与评审表粘贴的照片保持一致,同一底版)十七、《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一式3份,每份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承诺语、签名、年月日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其他填报事项可打印)附件5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转评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一式3份,白色卡纸封面,按顺序胶封装订,每页均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标注页码。一、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职称、通信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单位人事电话、申报日期,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二、目录(须编页码)。三、转岗以来的个人综述材料(不少于5000字)。除介绍本人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学历资历、身体状况等基本情况外,重点说明现职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水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年度考核、参加继续教育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指导培养技术骨干情况等。此材料由本人撰写,所在单位审核确认,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单位公章。4、转岗证明材料。5、单位公示证明材料。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原件)及门户网站公示查询路径和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六、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手写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七、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查询路径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能提供的,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八、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提供查询路径和评审表;省外的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流动资格确认结果及查询路径。九、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的劳动合同或由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职证明。十、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情况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汇总表内标注:起止时间、主要内容、参加方式、获得学时、受训单位,同时附上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的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十一、年度考核材料。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十二、获奖证书。十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按照相应评审条件中各专业所列业绩条件和申报人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填报的业绩内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成果、重要技术报告、成果鉴定书、社会贡献、企业效益等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十四、科研成果、课题、实验、标准等证明材料。提供立项、成果、验收等项目全过程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十五、理论研究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中相应规定提供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提供查询路径)。十六、个人现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清单,加盖社保部门缴费印章。十七、单位出具的委托函、推荐函及材料真实性意见,加盖公章。十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按照规定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加按手印。十九、其他有关材料。外语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等。申报材料有外文的需提供中文译文。二十、2张红底彩色免冠2寸正装照。(提供照片版式须与评审表粘贴的照片保持一致,同一底版)二十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每份表各贴一张一寸近期彩照,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单独胶封装订。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承诺语、签名、年月日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其他填报事项可打印)。编号: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年度)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注:是职务不是职称技术职务:申评专业:申评专业技术资格:通讯地址:申请人本人电话邮政编码:电话:填表时间:年月日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使用。1—7页由申报人填写。8—11页由人事部门或评审机构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部门审核认可。编号由具备评审权的部门(单位)统一编制。2.填写内容要具体、客观、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打印应使用国标仿宋体。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字。3.“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明确是否毕业、肄业或结业;“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4.“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5.“学校”填毕业学校当时全称。6.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标红的内容不要打印★基本情况姓 名现 名性 别民 族相片姓 名曾用名出 生日 期 年 月 日性 别出生地身 体状 况出 生日 期参加工作时间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身份证件号最 高 学 历毕(肄、结)业 时 间学 校专 业学 制学 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及聘任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及取得时间与审批机关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联系电话存放单位联系电话——1——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国内外进修等)起 止 时 间专业或主要内容学 时或学分受 训 单 位证 明 人只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关且有相关证明的内容——2——工作经历起 止 时 间单 位从 事 何 专 业技 术 工 作职 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3——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起 止 时 间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成果鉴定机构及证明人只填写重要性、代表性内容——4——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讲 授 课 程 名 称 及 其 它 教 学 任 务学 生人 数周 学时 数总 学时 数备 注——5——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名称及内容提要发 表 情 况(出 版 社 、杂 志 期 号 、学 术 会 议 名 称)合(独)著、译及排名发 表 日 期获 奖 情 况只填写重要性、代表性内容——6——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对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及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自述(注意:要突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突出重点,突出与申评专业相关的内容,自评要客观、准确、真实,并具可查性。最后一段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 人 签 字: 签字和日期要手写 年 月 日——7——考核结果及鉴定意见年度考核结果(填近三年档次)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签名)任 职 期 满 考 核 结 果(档 次)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签名)基层公示结果经公示(公示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鉴定意见(任职期满考核评语及对申报材料鉴定结论 )注:填写任职期满考核评语及对申报材料鉴定结论等该同志自任职以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熟练运用xxx技术开展xxx工作,具有独立完成xxx的能力,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xxx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同意推荐申报xxxxx职称评审。 公章:承办人: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8——预审意见及答辩情况评审办事机构预审意见(说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是否同意送评):由评审权所在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内设机构填写 公 章: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答 辩 情 况专 家 组 组 长 签 名(签 章): 年 月 日——9——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除作概括评价外,须说明是正常晋升或破格晋升,专业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任职业绩分别符合资格条件第几条第几款规定) 评审组专家签字: 年 月 日——10——评审审批意见评 审 组 织 意 见总人数参加人数表 决 结 果备注评 审 组 织 意 见赞成人数反对人数评 审 组 织 意 见评委会主任签字: 评审办事机构公章: 年 月 日公 示 结 果 评审办事机构公章: 年 月 日具备评审权的部门(单位)核准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11——\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附件3\n\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申报2024年度XXX系列/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n\n序号\n工作单位\n姓名\n性别\n身份证\n合格学历情况\n合格学历情况\n合格学历情况\n现有职称情况\n现有职称情况\n现有职称情况\n任工程师以来工作年限\n申报专业及资格\n是否破格及理由\n近三年任职考核情况\n论文\n业绩成果\n联系电话(申报人手机)\n\n序号\n工作单位\n姓名\n性别\n身份证\n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何类型)\n学历\n学位\n名称\n评审时间\n聘任时间\n任工程师以来工作年限\n申报专业及资格\n是否破格及理由\n近三年任职考核情况\n论文\n业绩成果\n联系电话(申报人手机)\n\n1\n海南××有限公司\n张××\n男\n温馨提示:填写身份号码后,请认真核对\n2007.07××大学××专业毕业(普招或函授或电大)\n大学本科\n学士\n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师(或××注册师)\n2013.12(工程师填写评审时间,注册师填写资格获取时间)\n2013.12(工程师填写初始聘任时间,注册师填写初始注册时间)\n5年(工程师从初始聘任时间算起,注册师从初始注册时间算起)\n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n正常晋升填写“否”,破格人员简述破格理由\n合格或优秀(技术工作考核)\n 1、《××》在《××》刊物发表,刊号为:……2、《××》在2022年省级水利水电领域行业XX协(学)会组织论文评选中交流或获××奖;\n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完成了××等×项工程的××工作,总面积约××㎡。其中,本人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完成的××工程获××年省优样板工程。\n温馨提示:1、填写本人联系电话(手机)。2、认真核实所填写的电话号。3、因电话号码错误,无法通知到本人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n\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注: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n\n\n技术职务现任专业姓名单位(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制填表日期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分管工作本 人 述 职 签名: 年 月 日学 习 情 况培 训 进 修时间主 办 单 位学习内容及时间成 绩学 习 情 况培 训 进 修要技术报告情况著作、论文及重起止时间名称及内容提要出版、登载、获奖或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独(合)著、译要技术报告情况著作、论文及重创造发明及成果情况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起止时间项目、课题、成果等名称本人所起作用(主持、参与、独立)完成情况(获奖、效益或专利)创造发明及成果情况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失职情况工作失误、时 间情 况 简 述损失或影响程度处 理 情 况失职情况工作失误、部 门 领 导 评 鉴 意 见考核等次优 秀合 格基 本 合 格不 合 格部 门 领 导 评 鉴 意 见考核等次部 门 领 导 评 鉴 意 见 签 名: 年 月 日审 核 意 见 考核委员会(小组) 签 名:考核委员会主任(组长 ) 年 月 日领导意见主管部门签 名:年 月 日被考核人意见签 名: 年 月 日复核意见备 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仪器仪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