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配餐供应商招标公告(许昌市中心医院2024)



许昌市中心医院华佗路院区临时配餐供应商遴选项目(四次)竞价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华佗路院区临时配餐供应商遴选项目(四次)

2.采购方式:竞价谈判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货物数量及要求:此次供餐为华佗路院区的住院患者、门诊就诊人员以及医院职工的日常临时供餐。

4.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4.3采购范围:本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验收交付、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4.4交付(实施)时间(期限):供餐开始和结束时间均以医院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在医院书面或邮箱等形式通知餐饮公司退出之日起,餐饮公司必须在收到医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完成退场(退场参见本要求第六条),餐饮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

4.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报名方式及竞价谈判文件的获取

★★★

1、请严格按照医院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汇总成一个pdf格式,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电话)

发送至招标采购部邮箱

zbcgbbm3353618@163.com



公告下方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请保证扫描件清晰)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2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

3、竞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套。

4、采购文件获取:

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2楼招标采购部

3.要求:

开标当天

按要求

现场

携带

黑色签字笔

+

竞价谈判响应文件



4.特别注意:多次报名但实际不参加开标的,医院直接对公司、公司法人及联系人进行关联性追溯和不良行为记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 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4-3353618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报名要求

★★★

请严格按照医院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汇总成一个pdf格式,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电话)

发送至招标采购部邮箱

zbcgbbm3353618@163.com



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请保证扫描件清晰)

序号

资料明细

1

营业执照:

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注明联系电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响应提供)(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响应提供)

3

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

: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附件:许昌市中心医院华佗路院区临时配餐供应商遴选项目(四次)竞价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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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医院华佗路院区临时配餐供应商遴选项目(四次)竞价谈判文件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许昌市中心医院华佗路院区临时配餐供应商遴选项目(四次)竞价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华佗路院区临时配餐供应商遴选项目(四次)2.采购方式:竞价谈判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元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4.1采购货物数量及要求:此次供餐为华佗路院区的住院患者、门诊就诊人员以及医院职工的日常临时供餐。4.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4.3采购范围:本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验收交付、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4.4交付(实施)时间(期限):供餐开始和结束时间均以医院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在医院书面或邮箱等形式通知餐饮公司退出之日起,餐饮公司必须在收到医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完成退场(退场参见本要求第六条),餐饮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4.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三、报名方式及竞价谈判文件的获取★★★1、请严格按照医院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格式,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电话)发送至招标采购部邮箱zbcgbbm3353618@163.com。公告下方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请保证扫描件清晰)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2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3、竞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套。4、采购文件获取: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1.时间:2024年8月2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2.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2楼招标采购部3.要求:开标当天按要求现场携带黑色签字笔+竞价谈判响应文件。4.特别注意:多次报名但实际不参加开标的,医院直接对公司、公司法人及联系人进行关联性追溯和不良行为记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374-3353618许昌市中心医院2024年8月19日附件1:报名要求★★★请严格按照医院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格式,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电话)发送至招标采购部邮箱zbcgbbm3353618@163.com。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请保证扫描件清晰)序号资料明细1营业执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注明联系电话):(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响应提供)(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响应提供)3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第2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一)餐饮公司资质要求在市区内有中央厨房或在市区内有学校、医院、酒店、饭店等单位正在运行的项目,并承诺从该项目食堂加工,向医院供餐。(二)服务期限:此次供餐为华佗路院区的住院患者、门诊就诊人员以及医院职工的日常临时供餐,供餐开始和结束时间均以医院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在医院书面或邮箱等形式通知餐饮公司退出之日起,餐饮公司必须在收到医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完成退场(退场参见本要求第六条),餐饮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三)承包费和质保金:1、餐饮公司供餐期间,供餐所需送餐车、人员和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由餐饮公司无偿提供,医院不再收取承包费。2、餐饮公司应向医院交纳质量保金10万元,待临时供餐任务完成后,双方无争议、无纠纷、无遗留问题、无扣款的情况下医院将无息退还。(四)供餐服务内容:餐饮公司负责华佗路院区的住院患者、门诊就诊人员以及工作人员的用餐供应。1、供餐区域(1)配送到病区:华佗路院区2号病房楼、3号楼病房楼内的所有楼层病区。(2)在院内指定位置设立1个流动售饭点:便于门诊病人和职工购餐。(3)满足住院患者的需求,提供病房点餐、送餐服务,还需提供月子餐点餐、送餐等特殊供餐服务。2、送餐车辆和品种:配备病区送餐车不少于2辆、流动售饭点不少于1辆,每辆送餐车每餐的送餐品种汤类不少于4种,菜品不少于6种,主食不少于4种,且数量充足,及时补充,满足患者和职工的用餐需求。3、供餐时间:到病区的送餐时间:早餐6:30--7:30,午餐11:00--12:00,晚餐17:00--18:00,流动售饭点的售餐时间:早餐,6:30--8:00,午餐,11:00--12:30,晚餐,17:00--18:30。4、售卖价格:在院所售的所有品种都要报医院备案,由医院核定价格,价格低于市场价10%;经营中所售食品一律明码标价,乙方在售餐车醒目位置公示所出售饭菜价格。不按要求办理,每次扣罚1000元。经营期间,应合理设置餐品种类,体现多样性、营养化特点。所有食品定价、涨价、调价行为均须报医院华佗路院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后勤科、招标采购部、审计科、监督检查室等相关科室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价格行为,医院均视为违规行为,每个品种扣罚1000元。5、食品安全(1)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发现一人次无健康证,扣罚500元。(2)食品留样配备食品留样柜,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购物索票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每天做好食品留样记录。(3)积极配合各项检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医院、上级部门、卫生执法、食品药品监管等在食品安全卫生、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接受医院职工和患者的监督。(4)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配餐间内由乙方自行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5)不得超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营。(6)在管理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给使用者造成伤害等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出现甲方现行承担责任之情形的,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金额30%的违约金。(7)应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医院安全保卫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对上级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0日内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须独立承担供餐的运营,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否则,医院可随时解除合同,并扣除风险保证金,同时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6、配备物品(1)餐饮公司由制作场地向医院送餐,运送车辆由餐饮公司负责提供,该送餐车只能执行送餐任务、不得在送临时餐期间运输其他物品,送餐车做好保鲜防漏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无法准时供餐的,餐饮公司需执行备用预案,费用和损失一律由餐饮公司承担。(2)餐饮公司自行配备送餐到病区所需的不锈钢送餐车,该不锈钢送餐车具有保温功能。(3)医院在院内提供一间房间,供餐饮公司作为配餐间使用,配餐间所需配餐车、洗刷池、留样柜、冰箱、展示柜、配餐柜、分餐台、保温桶以及配餐间内水电改造等配备设施的配备及安装,均由餐饮公司保管,发生一切损失均由餐饮公司照价赔偿和负责。(4)接医院通知临时送餐任务结束后,所有车辆、设施等均由餐饮公司自行处置。7、管理要求:(1)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相关责任保险;餐饮公司应为工作人员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餐饮公司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执行,接受华佗路院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后勤科、安全保卫部、审计科、监督检查室等相关科室的日常督导检查,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食堂管理检查处罚标准》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3)餐饮公司为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等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造成损失的,餐饮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每月按时向医院缴纳因供餐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空调费等相关费用。(5)因餐厅产生的厨余垃圾由餐饮公司自行处置。(五)供餐任务解除及终止1、医院以书面或邮箱等形式通知餐饮公司退场,此供餐服务解除。医院下发退场通知之日起,餐饮公司必须在三日内将在医院供餐配备的配餐车、洗刷池、留样柜、冰箱、展示柜、配餐柜、分餐台、保温桶,以及配餐间内所需水、电等改造的所有配套物品必须无偿撤回,配餐间恢复原貌;如有逾期未回收的情况,将视为遗弃物,医院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由餐饮公司承担,因此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餐饮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含间接利润损失)。2、发生以下情形时,医院有权直接要求餐饮公司停止供餐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退场;退场时,餐饮公司应缴纳但未缴纳的水费、电费、空调费等费用:(1)经营期间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2)出售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售卖的物品、危险品、违禁品等严禁售卖的商品;(3)拒不服从医院管理的;(4)各级监管部门和医院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的;(5)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6)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且拒不整改的;(7)病患或者职工多次(三次以上)投诉问题且拒不整改的;(8)不按时缴纳租金、水、电及空调等费用且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9)如因餐饮公司的原因,中途停止供餐的;(10)医院对华佗路院区食堂确定中标人。3、无需任何理由,医院有权提前三日要求餐饮公司停止供餐、退场的;4、以上三种情况,如餐饮公司拒绝退场或者未按照医院通知时间退场的,医院有权不再退还10万元质量保证金,餐饮公司对此无异议;同时餐饮公司违反以上三种情形中任何一种情形,或者违反本要求的任何一项义务,除了没收10万元质量保证金外,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餐饮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含间接利润损失)。附件:《食堂管理检查处罚标准》食堂管理检查处罚标准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停业整改:1、消毒柜、食品留样柜等设备未配备或损坏;2、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未办理;3、超范围经营;4、索证、食品进货台账、食品检验报告等未登记或证件不全;5、食品留样的品种和数量未按要求保存;6、发现工作人员未持有健康证上岗。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整改:1、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帽子;2、灭蚊灯、门帘、挡鼠板等防护设施未使用或损坏;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4、未按要求填写各项记录;5、墙壁出现脱皮、霉变等现象;6、超年限使用的电器设备。三、一般处罚标准如下:1、《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填写不完善,罚款50元。2、食堂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不在有效期内,每缺一人罚款500元。3、《晨检记录表》缺失、少人,罚款50元。4、《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记录表》缺失、遗漏,罚款50元。5、《食品留样登记表》未记录、缺项、日期不对,罚款50元。6、《供应商索证一览表》未记录、缺项、超出时限要求,罚款50元。7、《食品进货台账记录表》未记录、缺项,罚款50元。8、《食品添加剂验收和入库计量台账》未记录、缺项,罚款50元。9、《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未记录、缺项,罚款50元。10、《消毒记录表》未记录、缺项,罚款50元。11、配餐间卫生差,罚款50元。12、配餐间有涂层脱落或破损,罚款50元。13、垃圾存放、回收不符合卫生标准,罚款50元。14、防蝇、防鼠、防虫、防尘设施未设置,罚款50元。1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未明显分区或混用,罚款50元。16、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未分区或存在交叉污染情况,罚款50元。17、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添加剂使用不符合要求或未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罚款200元。18、未按照食品安全表征进行食物留样、样品保留时间不够、样品分量不够、标签不完整等不符合《食品留样制度》的情况,罚款200元。19、食堂食品、菜品定价高于市场价90%,罚款200元。20、未公示食品、菜品价格;未公示食品、菜品标准分量;打饭少于公示的食品、菜品分量,罚款200元。21、餐饮具未消毒、餐饮具消毒方法不正确、餐饮具未使用专用消毒柜,罚款200元。22、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筷子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罚款200元。23、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未戴帽子、未戴口罩(售卖人员),未戴手套(售卖人员),罚款100元。24、工作人员工作衣不整洁、工作人员穿工作衣在非工作区域活动,罚款200元。25、售卖人员未洗手、未消毒、未使用专用工具,罚款200元。26、工作人员不熟悉岗位食品安全知识、未遵守操作规范,罚款200元。27、采购、验收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要求;未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罚款200元。28、食堂存放霉变、变质、过期等不安全食品;罚款200元。29、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区存放;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或个人用品存放在同一场所;罚款200元。30、送餐前餐车未进行清洗、清洗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清洗记录不完善,罚款200元。31、下送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或生活物品混装、混运,罚款200元。32、食堂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和其他违禁食品,罚款500元。33、食堂生产经营凉菜等超许可范围食品,罚款500元。以上均需做出书面响应承诺,不提供或不完整提供属于非实质性响应,予以废标。二、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一)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工作要求。(二)验收标准1、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2、本项目采用现场运行、测试验收方式验收。投标人完成的项目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3、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三、本项目预算金额:0元。四、资金支付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支付时间及条件:接到医院服务通知后,餐饮公司向医院交纳质量保金10万元后方可开展服务,待临时供餐任务完成后,双方无争议、无纠纷、无遗留问题、无扣款的情况下医院将无息退还。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价谈判文件中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华佗路院区临时配餐供应商遴选项目(四次)项目内容:详见竞价谈判文件。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2采购人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4-33536183采购代理机构无4★供应商资格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二、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三、许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5★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响应6★预算金额0元,超过为无效响应。7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勘察现场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勘察现场给投标人造成的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未勘察现场或未提出要求的,则被视为已经进行了现场勘察。组织8竞价谈判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 地点:9进口产品参与不允许 允许10★谈判有效期60天(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谈判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11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不允许 □允许12谈判时间2024年8月2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1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谈判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2楼招标采购部14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承诺函。15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密封完好,不强制胶装,完整装订即可,不要求电子文件)16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17谈判小组组建由相关科室采购人代表组成。18履约保证金无要求□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成交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19代理服务费无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一、初审(一)资格性检查竞价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检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后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竞价谈判中出现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竞价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中的情形,则按财政部通知要求执行)注:(1)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2)资格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序号资格审查因素说明与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2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注意项目名称、身份证明、签字、盖章及日期3许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给定格式提供。注意项目名称、签字、盖章及日期4竞价谈判响应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注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盖章、日期5响应承诺函按给定格式提供。注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盖章、日期6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二)符合性审查序号符合审查因素说明与要求1技术规格偏离表对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进行填写。注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签字、盖章、日期2服务方案如有要求,自行编写。注意盖章3售后服务方案如有要求,自行编写。注意盖章4其他资料如有要求,自行编写。注意盖章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价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竞价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价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注:符合性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竞价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价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最后报价;竞价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竞价谈判结束后,竞价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竞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竞价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竞价谈判结束后,竞价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竞价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竞价谈判小组按照竞价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时,竞价谈判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注: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1)价格分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价谈判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竞价谈判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所有未进入详细评审的竞价谈判作为无效竞价谈判,其报价不作为评分依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竞价谈判,其报价不作为评分依据。(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虚假竞价谈判。(3)未满足竞价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价谈判。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竞价谈判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1)对监狱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供应商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竞价谈判小组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2)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竞价谈判小组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3)信息产品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投标无效情形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竞价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2)符合性审查资料未按竞价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法律、法规和竞价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评审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分因素以及分值,满分100分评分因素满分评审标准服务方案(64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配餐方案进行综合比较,配餐方案完全符合科学营养标准,并充分满足需要,得 0-8分,缺项该项不得分。服务方案(64分)8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规范化流程内容是否详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得 0-8分,缺项该项不得分。服务方案(64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配餐方案中的食品搭配丰富程度(含民族餐及清真餐供餐)、周食谱菜品不重样,菜品种类多样,得 0-8分,缺项该项不得分。服务方案(64分)8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食材检验程序、加工车间或厨房空间情况、食材恒温存储及仓储空间情况、供餐季节保温措施四个方面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得 0-8 分,缺项该项不得分。以上均需提供彩色照片,不提供不得分。服务方案(64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进货渠道证明、进货时间间隔等产品安全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0-8分,缺项该项不得分。服务方案(64分)8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产品供货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的调配措施、货源补给、突发状况时的供货响应时间、响应措施等方面有详细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各项应急处理措施,得 0-8分,缺项该项不得分。服务方案(64分)8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供应管理、采购管理、设施设备管理、送餐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个方面的完善实用性、全过程登记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得 0-8分,缺项该项不得分。服务方案(64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如出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综合评价,得 0-8 分,缺项该项不得分。机构人员设备配备(17分)17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公共营养师,每有一个得 5 分,最高 得 5 分(需提供人员公共营养师证书);2、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在3个配送人员基础上每多一个得 3 分,最高得 6 分(须提供健康证,未提供的不得分);3、拟投入本项目保温不锈钢送餐车,在3辆的基础上每多一个得 3 分,最高得 6 分。(须提供餐车的彩色照片及餐车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类似项目业绩(9分)9每提供一份在市区内有中央厨房或在市区内有学校、医院、酒店、饭店等单位正在运行的项目业绩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9 分。注:须提供完整的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日期或日期模糊不清的无效);优惠服务承诺(10分)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优惠便民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得 0-10分,缺项该项不得分。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评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不得重新评审: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5)经竞价谈判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竞价谈判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竞价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竞价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评标委员会争议处理评审报告应当由竞价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竞价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价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价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竞价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价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五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响应文件须密封提交)正/副本(项目名称)竞价谈判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供应商:(加盖公章)时间:注:请供应商使用此页格式作为所编写竞价谈判响应文件的封皮。目录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三、其他资料(若有)23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1竞价谈判响应函致:许昌市中心医院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的竞价谈判公告及采购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竞价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竞价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价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响应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价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价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定,对竞价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竞价谈判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供应商名称)作为响应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竞价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竞价谈判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报价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二、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价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60天内遵守本竞价谈判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竞价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三款关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规定。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销响应的,则我方承担违背响应承诺的责任追究。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五、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其他任何响应。六、我方如果为成交供应商,将保证履行竞价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2.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3.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所有与本项目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贵方的项目名称竞价谈判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竞价谈判项目响应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1.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本人法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提交、解密、竞价谈判、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响应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1.4响应承诺函致:许昌市中心医院经研究,我方自愿参与贵方(项目名称)的投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方如果在本次响应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诺依法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一、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价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五、法律法规及本竞价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5678910111.5许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的;(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6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1.6.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6.2.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二、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2.1技术响应表(对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技术参数1…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2服务方案(如有)(供应商根据竞价谈判文件要求自行编制)2.3售后服务方案(如有)(供应商根据竞价谈判文件要求自行编制)三、其他资料(若有)除竞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配餐供应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