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健康证免费体检招标公告(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磋商邀请公告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30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Z-2024-CG0603
4、采购项目预算:1200000.00元/3年(体检费用标准上限为56元/人,最终按实结算)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25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200000.00
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
详见需求
3年
12000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全天,在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 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3、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伊婷
2、电话:0731-2288876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188号
(3)联系人:颜奇志
(4)电 话:18207339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
(3)联系人:陈伊婷、黄珊
(4)邮 编:412000
(5)电 话:17770908070、0731-22888766
(6)电子邮箱:2528607439@qq.com
磋商文件-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08.19定稿).doc
磋商文件-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08.19定稿).doc
LN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30号项目编号:HNZZ-2024-CG0603采购人: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3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4第五章采购需求37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41一、磋商响应声明42二、保证金46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48四、方案51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4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55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58九、最后报价表60第一章磋商邀请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30号3、委托代理编号:HNZZ-2024-CG06034、采购项目预算:1200000.00元/3年(体检费用标准上限为56元/人,最终按实结算)¨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3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þ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25%;¨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1200000.00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详见需求3年12000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1:(1)投标人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全天,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3、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陈伊婷2、电话:0731-22888766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188号(3)联系人:颜奇志(4)电话:182073399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3)联系人:陈伊婷、黄珊(4)邮编:412000(5)电话:17770908070、0731-22888766(6)电子邮箱:2528607439@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二章 第1.1款采购项目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188号联系人:颜奇志电 话:18207339919 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联系人:陈伊婷、黄珊 电 话:17770908070、0731-22888766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1:(1)投标人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邀请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接 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不适用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设计造价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第二章第26.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文件。第二章第26.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按编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统计。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5款采购预算1200000.00元/3年(体检费用标准上限为56元/人,最终按实结算)投标人需按单价报价且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第二章第15款最高限价1200000.00元/3年(体检费用标准上限为56元/人,最终按实结算)。投标人需按单价报价且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第二章第17款保证金¨不作要求þ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1、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þ 电子保函 þ 转账 ¨ 纸质保函 ¨其他(1)电子保函:包括银行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可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进入“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http://hxbh.hnhxzx.cn:20080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2)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供应商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00 5620 5966 6666-10139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2.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2.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特别提示:① 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0731-22864427(联系人:刘岚)。② 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平台实际到账情况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③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2、投标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3 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第二章第18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款响应文件份数1、纸质版:一正二副,共三份,胶装;2、电子档(U盘)一份,用小信封单独封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第二章第22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五、其他规定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强制采购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最低评标价法: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综合评分法: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 ②环境标志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价格4% 。 备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或中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6%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 1%—2%)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株洲市已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有融资需求的,可按本章节附件1、附件2所列流程申请或附件3、附件4向所列银行咨询办理。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4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5、附页6。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监狱或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与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监狱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2.供应商享受支持小微企业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第二章第40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70%收取,人民币11620元。单位全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基本户账号:82010600000668549开户行: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552010459纳税识别号:91430200MA4PAQTQXD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三章第2.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本采购文件 第三章3.7项第三章第2.3款权值详见本采购文件 第三章3.7项第三章第4.2款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家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6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þ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 % ,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担保或保函,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款其他规定1、开标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装袋单独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代表身份证;附件1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二)、资料审查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四)、贷款发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国征信中心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信息进行贷前审核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供应商款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执行记录3.勾选中标订单,校融资中请0.每日将数据发送至平台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应收账款融资资金提供方2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1查看中标公...采购单位n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资金提供方n株洲市政后系统府采购网4提交融资成交信息,财政部门锁定回款账附件3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 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 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易思宇13762316666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开发区支行张启慧159733366674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 维138073128215勃海银行株洲分行颜 震156733300116浦发银行株洲支行蔡 晨19907493171、28661018附件4: 株洲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2020.06)序号银行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光大银行株洲分行马文胜139073345694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泰莹180733652995工商银行株洲分行易铁建18673383317 282958516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张亚虹158733785837中国银行株洲分行陈向红15096360998 288171188邮储银行株洲分行李燕京186733224339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维1380731282110渤海银行株洲分行何习之18975347745 2298711911浦发银行株洲分行言磊1397331989313广发银行株洲分行张琳18565608267 2886815814华夏银行株洲分行程玥瑄18673301515 2886859515民生银行株洲分行刘海峰18273272755 2886100216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曾艳13087339502 2588556917招商银行株洲分行***18273331270 22753977附页5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磋商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附页6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产品\\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磋商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投标人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投标人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政府采购政策9.1.1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9.1.2优先采购:(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9.1.3价格评审优惠:(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中小企业: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第35.1款指定的媒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1.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9.1.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9.1.6响应文件符合本章第9.11款、第9.12款、第9.13款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投标人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日的,顺延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5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4)方案(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9)最后报价表14.2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磋商货物、或为磋商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4.3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4.4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投标人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6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投标人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投标人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投标人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4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如有最高限价则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人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6.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保证金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部:(1)投标人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另备电子文档(U盘)一份(在U盘上注明公司名称)和投标响应文件密封并同时递交。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投标人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投标人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3.投标人资格审查23.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23.3投标人有本章第16.1款情形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资格性审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投标人名称序号检查内容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处于有效期内)3保证金到账情况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放射诊疗许可证》6《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7信用情况(网上查询打印)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24.磋商程序24.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投标人。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初步审查25.1磋商小组应当对投标人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6.偏离26.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26.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6.3“磋商文件前附表”中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6.4本章第26.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投标人名称1对磋商文件条款的响应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离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投标有效期有效期不足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3投标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如果设定了最高限价),审查结果为不合格。4附加条件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5其他情形存在不符合第二章第28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或者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结论(合格/不合格)序号检查内容投标人名称1对磋商文件条款的响应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离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投标有效期有效期不足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3投标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如果设定了最高限价),审查结果为不合格。4附加条件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5其他情形存在不符合第二章第28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或者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结论(合格/不合格)29.磋商29.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投标人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9.4投标人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当场开封公布,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提出成交投标人30.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31.确定成交投标人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32.磋商的特殊情形32.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财政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9.1款、第29.2款、第30.1款、第33.1款中规定的投标人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3.磋商终止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重新评审34.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财政部。35.保密及串通行为35.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投标人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成交的;(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成交投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询问及质疑3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2投标人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成交通知38.1成交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4成交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2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3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成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其他规定41.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磋商小组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2.评审方法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给予加分。评审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部分详见3.7评分细则2技术部分详见3.7评分细则3商务部分详见3.7评分细则∑(1+2+3)=113.比较与评价3.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2最终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最终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终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所称最终报价为按本章第3.2款规定价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3.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7评分细则序号项目评审因素权重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20分价格部分20分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74分整体方案3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1)投标人提供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工作制度(检查项目和检查批次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投标人提供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工作流程及内、外、皮肤、采血、采便、实验室检查和X线检查等作业指导书;(3)从业人员身份核对制度;(4)消毒、隔离制度和消毒操作规程;(5)初检、复检、审核发证和质量控制程序。整体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完善、计划全面、针对性强、描述准确、具体可行、吻合适应用户实际情况的计满分;以上方案存在明显不足、不够详细具体、针对性不强、或缺项的每处扣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74分人员配备20分根据投标人配备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床、放射、护理、医学检验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1)临床医师(持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生资格证书)不少于3人,且包含内科、外科医师的计4分;每缺少1人或1科扣2分,扣完为止;(2)临床护士(持有护士证)2人以上,且至少1人有主管护师以上资格的计 6分,缺少护士1人扣2分,缺少主管护师1人扣 4分,扣完为止;(3)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放射医师2人以上,计4分;缺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4)医学检验人员(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3人以上,计6分;缺少1人扣 2分,扣完为止;(拟投入的专职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需提供相应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以上人员不进行重复加分。)2技术部分74分设施设备配备18分根据投标人配备的体检设备及体检场所合理性情况进行评价:(1)具备专业检验设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化透视摄影X射线系统、CT 机)计8分;有缺少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2)功能布局合理,设有独立的接待室/登记室、照相室、采血室、观察室、发证室的计10分,有缺项的每项扣2分;(以上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及其购买凭证,场地布局需提供场地照片佐证,否则不计分。)2技术部分74分安全保障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保人员配备、内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和应急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价,人员配备合理、有健全报告制度和医疗人员信息档案且遇到突发事件能迅速响应、及时作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切实可行的,计6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处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6分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2021年08月以来具有类似健康体检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计2分,此项满分6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合计100分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株洲仲裁委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监督管理部门执份,代理机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1.1.1.1.1.1.1.1.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2、预算金额:1200000.00元/3年,体检费用标准上限为56元/人,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体检人数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实际体检人数*投标人最终投标单价)。本项目由财政拨款,资金已经落实。3、采购内容:每年对天元区辖区内从事餐饮业、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在岗期间的免费办理健康检查。4、服务期限:3年,体检合同一年一签。1.1.1.1.1.1.1.2.二、服务要求从事医疗机构健康体检的机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审查备案,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具有与健康检查项目范围相对应的合法资质,配备与健康检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具备健康检查工作的信息化条件和完备的健康检查制度、质量控制体系等基本条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相关要求,加强我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规范预防性健康检查行为,防治疾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结合本区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实际,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天元区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免费办理健康检查。具体体检内容及要求如下:1、健康检查项目预计按56元/人次标准进行体格检查。其中体检内容包括:体检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外科(含皮肤)常规检查,写总检报告(不包括影像、化验及特殊检查)110500001手部湿疹外科(含皮肤)常规检查,写总检报告(不包括影像、化验及特殊检查)110500001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外科(含皮肤)常规检查,写总检报告(不包括影像、化验及特殊检查)110500001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如手癣、指甲癣等)外科(含皮肤)常规检查,写总检报告(不包括影像、化验及特殊检查)110500001活动性肺结核DR210102015肝功能检查全血2503051012、从事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进行检查时,本着“谁体检,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体检者的身份确认,仔细询问从业人员的病史,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应齐全、不乱收费、按规定出具检查结果、不能出具虚假报告。将不定期组织对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预防性健康体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出具虚假健康证明的体检单位和医务人员,监督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查处。3、认真有序开展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体检完后体检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检查结果,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需在检查结果出具后48小时内用电脑打印制作健康证件(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对所有被检查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报告表等原始资料应当及时回收汇总并加盖发证单位公章,进行整理归档,并保存原始资料备存1年。4、使用湖南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hnocc.com/)并确保正常运行,如使用其他系统,应按平台标准数据接口要求进行接入,并保证数据接入的完整性以及数据传输的安全性。5、供应商应确保体检场所宽敞,体检地点公共交通便捷,各检区设置合理。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行为规范,执行医疗操作规程,避免医疗差错和纠纷,为体检人员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体检服务。体检期间,供应商需安排工作人员做好体检现场引导、咨询等事项,工作人员需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操作规范。6、体检前须核实体检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信息,避免出现“代检”情况。如发现“代检”,采购人不予付款。★7、本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是针对天元区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免费办理健康检查,基于便民及快捷办证的需求,要求参与投标的医疗机构需为天元区当地或在天元区有办事处能够进行体检和发证的医疗机构。★8、如采购人有需要,需无条件支持配合采购人创文、创卫或其他原因等免费上门体检且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其他费用。9、付款方式: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体检人数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在出具检查结果后的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10、项目验收要求:(1)体检结束后,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制作健康证;(2)验收主体: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验收时间:本项目共3次验收,每个服务年度供应商完成当年度合同内容后30天内,具有以采购人通知为准。(4)验收内容和标准:①查验供应商提交的体检人员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②查验供应商提交的各种数据、报表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③采购人按照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对供应商年度服务内容进行考核,填写《体检项目管理考核表》(见附件)、计算考核分数。其中,考核得分≥90分的为合格,在出具检查结果后的3个月内,采购人按实际完成检查的人数进行结算,一次性付清,不予扣罚。成交供应商针对扣分较多项目应在当年度体检过程中进行及时整改,于下一个服务周期前整改到位。7060≤考核得分≤70分的,按考核分数,相对90分,每低1分,采购人按500元/分累计从成交供应商服务费用进行扣减。成交供应商针对扣分较多项目应在当年度体检过程中进行及时整改,于下一个服务周期前整改到位。成交供应商逾期没有整改达标的,视为体检服务无法达到采购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约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将按照合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考核得分<60分的,按考核分数,相对90分,每低1分,采购人按700元/分累计从成交供应商服务费用进行扣减。成交供应商逾期没有整改达标的,视为体检服务无法达到采购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约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将按照合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供应商未按服务项目要求完成或完成不彻底,须按要求重新安排体检,我局有权减扣合同付款金额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附件:《体检项目管理考核表》《体检项目管理考核表》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1人员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配备专职人员101人员要求医护人员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体检服务102硬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配备体检设施设备102硬件要求体检场所合理布局103体检服务约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服务103体检服务体检全过程引导、咨询103体检服务按时出具检查报告及健康证制作204医疗安全体检检查结果的准确性104医疗安全现场突发应急情况处理10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3: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6:联合体协议(格式)四、方案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文件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2.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电子版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附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口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请各投标单位单独准备一份法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于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公司。附件3: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请各投标单位单独准备一份法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于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公司。3.二、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电子保函☑转账□纸质保函□其他电子保函方式:包括银行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可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进入“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http://hxbh.hnhxzx.cn:20080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银行账号:43001500562059666666-10139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特别提示:①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和0731-22864427(联系人:刘岚)。②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③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下附退款申请格式:退款申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汇入投标保证金元。现确定为中标单位,并已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特申请退回此笔投标保证金。另附我单位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特此申请!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采购人:(意见加盖公章)年月日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备注:保证金退款申请无须做入投标文件内4.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能满足第二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附件6:联合体协议(格式)本项目不采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委托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9:小微企业声明函》。5.四、方案格式自拟(可参考本采购文件第三章3.7评分细则)。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五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6.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技术/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6款、第9.2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本章《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与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说明: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符合第一章第38.6款优先采购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按“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报价表”要求填写相关数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8.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品目代码 单价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人次小写: 元人民币整/人次保证金服务期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备 注说明:1、“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8.1.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可提供以往类似业绩及获奖证书及其他(如有)。注:所提交资料需先汇总列表说明(格式自拟),后附具体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9.九、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品目代码 单价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人次小写: 元人民币整/人次保证金服务期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备 注说明:1、“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5条规定提供,格式根据项目属性编制。2、请各投标单位准备一个信封袋和二份空白的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最后报价在磋商现场手写),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LN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30号项目编号:HNZZ-2024-CG0603采购人: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3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4第五章采购需求37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41一、磋商响应声明42二、保证金46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48四、方案51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4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55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58九、最后报价表60第一章磋商邀请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30号3、委托代理编号:HNZZ-2024-CG06034、采购项目预算:1200000.00元/3年(体检费用标准上限为56元/人,最终按实结算)¨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3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þ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25%;¨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1200000.00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详见需求3年12000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1:(1)投标人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全天,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3、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陈伊婷2、电话:0731-22888766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188号(3)联系人:颜奇志(4)电话:182073399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3)联系人:陈伊婷、黄珊(4)邮编:412000(5)电话:17770908070、0731-22888766(6)电子邮箱:2528607439@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二章 第1.1款采购项目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188号联系人:颜奇志电 话:18207339919 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联系人:陈伊婷、黄珊 电 话:17770908070、0731-22888766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1:(1)投标人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邀请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接 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不适用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设计造价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第二章第26.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文件。第二章第26.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按编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统计。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5款采购预算1200000.00元/3年(体检费用标准上限为56元/人,最终按实结算)投标人需按单价报价且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第二章第15款最高限价1200000.00元/3年(体检费用标准上限为56元/人,最终按实结算)。投标人需按单价报价且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第二章第17款保证金¨不作要求þ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1、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þ 电子保函 þ 转账 ¨ 纸质保函 ¨其他(1)电子保函:包括银行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可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进入“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http://hxbh.hnhxzx.cn:20080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2)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供应商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00 5620 5966 6666-10139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2.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2.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特别提示:① 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0731-22864427(联系人:刘岚)。② 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平台实际到账情况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③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2、投标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3 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第二章第18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款响应文件份数1、纸质版:一正二副,共三份,胶装;2、电子档(U盘)一份,用小信封单独封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免费体检采购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第二章第22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五、其他规定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强制采购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最低评标价法: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综合评分法: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 ②环境标志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价格4% 。 备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或中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6%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 1%—2%)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株洲市已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有融资需求的,可按本章节附件1、附件2所列流程申请或附件3、附件4向所列银行咨询办理。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4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5、附页6。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监狱或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与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监狱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二章第9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2.供应商享受支持小微企业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第二章第40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70%收取,人民币11620元。单位全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基本户账号:82010600000668549开户行: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552010459纳税识别号:91430200MA4PAQTQXD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三章第2.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本采购文件 第三章3.7项第三章第2.3款权值详见本采购文件 第三章3.7项第三章第4.2款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家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6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þ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 % ,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担保或保函,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款其他规定1、开标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装袋单独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代表身份证;附件1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二)、资料审查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四)、贷款发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国征信中心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信息进行贷前审核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供应商款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执行记录3.勾选中标订单,校融资中请0.每日将数据发送至平台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应收账款融资资金提供方2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1查看中标公...采购单位n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资金提供方n株洲市政后系统府采购网4提交融资成交信息,财政部门锁定回款账附件3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 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 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易思宇13762316666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开发区支行张启慧159733366674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 维138073128215勃海银行株洲分行颜 震156733300116浦发银行株洲支行蔡 晨19907493171、28661018附件4: 株洲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2020.06)序号银行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光大银行株洲分行马文胜139073345694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泰莹180733652995工商银行株洲分行易铁建18673383317 282958516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张亚虹158733785837中国银行株洲分行陈向红15096360998 288171188邮储银行株洲分行李燕京186733224339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维1380731282110渤海银行株洲分行何习之18975347745 2298711911浦发银行株洲分行言磊1397331989313广发银行株洲分行张琳18565608267 2886815814华夏银行株洲分行程玥瑄18673301515 2886859515民生银行株洲分行刘海峰18273272755 2886100216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曾艳13087339502 2588556917招商银行株洲分行***18273331270 22753977附页5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磋商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附页6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产品\\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磋商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投标人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投标人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政府采购政策9.1.1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9.1.2优先采购:(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9.1.3价格评审优惠:(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中小企业: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第35.1款指定的媒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康证免费体检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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