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招标公告(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



关于2024年五指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清单等信息公告_公示公告_五指山市就业局

关于2024年五指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清单等信息公告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 三份清单 ”:即 一份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清单、 一 份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一份 就业创业服务清单等信息予以公告,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

附件:1.五指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清单
2.五指山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3.五指山市就业创业服务清单

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9日

五指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清单序号机构全称联系方式地址1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0898-86630777海南省五指山市通什镇通畅路1.5公里处2海南就业驿站(五指山通什站)0898-86628576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与环市西路交叉口东40米3海南就业驿站(五指山南圣站)18727267831海南省五指山市南圣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一楼4海南就业驿站(五指山番阳站)0898-86730031海南省五指山市番阳镇劳动就业服务所第九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院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人事档案设备购置、档案装订和整理、电子档案扫描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创业孵化基地、人力资源服务、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奖励和补助。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政府设立的就业服务站、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向社会购买劳务品牌建设、劳动力就业数据信息采集、公益性现场及网络招聘、就业补助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估、就业创业项目帮扶、政策宣传、政策研究等基本就业创业服务。(一)公益性招聘会补助。补助对象:举办公益性招聘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大中专院校。不包含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担政府举办公益性招聘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助标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各类群体举办的公益性招聘会以及大中专院校针对毕业生举办的校园招聘会,组织2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并提供2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补贴;组织4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并提供4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15000元一次性补贴;组织8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并提供8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20000元一次性补贴。(二)创业孵化基地运营奖励补助。主要用于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扶持补贴、租金补贴、入驻奖励等。具体标准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三)人力资源服务补助。主要用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具体标准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四)就业见习基地补助。被评选为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评选为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他补助标准由各级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第七条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补贴对象:六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对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补贴对象,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国家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原标准的30%,相关目录由各市县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发布。补贴标准:按照不高于我省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据实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自2024年1月1日起算),每年不得超过1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评价补贴。第八条其他就业补贴其他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确需的项目支出。(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补贴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除外。补贴标准: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与其签订劳务协议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协议)满6个月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补贴对象: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补贴标准: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险费,履行合同满6个月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三)外出务工奖补补贴对象:外出务工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补贴标准:对于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月300元的务工奖补,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每月至少20天或月务工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奖补。对于跨省外出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于省内县外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四)职业培训伙食交通补贴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补贴标准:培训期间线上培训按5元/学时·人、线下培训按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伙食交通补助,最高不超过650元/人。(五)农民工就业创业典型奖励主要用于我省“农民工创业典型”“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等就业创业典型奖励,先进典型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0元。第6条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分为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求职能力实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县级以上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服务,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具备职业培训资质的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企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均可承担职业培训。培训对象应为有培训需求、就业意愿、劳动能力,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非财政供养人员,已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除外。以取得培训后的相关证书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依据。每个培训对象累计最多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起算),每年只能享受1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一)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对象:毕业学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以下简称六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补贴标准:1.培训后取得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15元/人·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工种,依据专项能力考核目录确定。2.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以下简称特种作业证书),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3.培训后取得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五级证书,下同)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4.培训后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四级证书,下同)的,按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5.培训后取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下同)的,按2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6.培训后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证书,下同)的,按3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7.培训后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证书,下同)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8.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学员除给予培训补贴外,可按150元/人·月核定生活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人。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及以上培训课时不低于65课时,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课时另行规定。(二)创业培训补贴对象: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GYB+SYB组合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六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已领取我省营业执照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的人员。补贴标准:(四)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对象:对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给予补贴。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含用工企业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其职工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按规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工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执行。(五)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象:企业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标准: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212号)具体实施。职业培训补贴主要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有条件的市县可探索为培训对象建立职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鼓励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并通过信用账户支付培训费用。1.参加G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应由人社部门颁发,或在人社部门可查询,下同)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GYB培训每班不超过40人,不少于24个课时。2.参加SYB培训、GYB+SYB组合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按1000元/人、1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SYB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不少于56个课时;GYB+SYB组合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不少于80个课时。3.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系统使用费等)的标准给予补贴。网络创业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不少于56个课时。4.参加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12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系统使用费等)的标准给予补贴。创业模拟实训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不少于56个课时。5.参加IYB、E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IYB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不少于56个课时;EYB培训每班不超过25人,不少于48个课时。(三)求职能力实训补贴对象:我省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青年群体。补贴标准:参加求职实训能力培训,并取得《求职能力实训合格证书》的,按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系统使用费等)的标准给予补贴。求职能力实训每班不超过40人,不少于56个课时。第十条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中国(海南)高技能人才综合发展基地建设以及全省技工院校师资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等支出。(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所需技能实训设施设备的改造与维护、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支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评审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标准为300-700万元,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标准为100-300万元。(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改造与维护、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支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审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标准为10-30万元,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标准为10-20万元。(三)中国(海南)高技能人才综合发展基地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一条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下同):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下同);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6.随军家属;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含1年,下同)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为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月数给予补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下同)。(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其为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补贴期限:单位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第五条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返乡入乡退役军人。补贴标准: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第二条公益性岗位补贴(一)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使用,经人社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具体范围包括:劳动保障协管;劳动就业信息采集;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交通管理及服务;公共环境绿化;公用设施维护;公办教育、民政、旅游文化、新闻、卫生医疗单位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其他非营利性劳动服务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补贴对象: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配套一定的资金。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乡村范围内,由各类单位开发使用,经人社部门认定,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用于安置乡村就业困难人员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主要包括保洁员、巡河员、农村公路养护员、就业协管员、管水员、库管员、政策宣传员、辅助调查员、动物防疫员等岗位以及其他非营利性劳动服务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以是否能胜任、是否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取消年龄、残疾等限制。补贴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补贴标准:由各市县根据岗位职责、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期限:用人单位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期限内给予补贴,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第三条就业见习补贴补贴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学生、我省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见习基地认定标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就业见习基地应当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岗位工资(基本生活费),见习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业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接受见习人员不少于50人(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企业现有在职员工的10%)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留用人数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给予补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单月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单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留用率是指见习基地在一个考核期内(上年7月至当年6月底),与见习期满或提前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占该周期内就业见习期满人数的比例。第四条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我省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的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才住房补贴附件1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申报指南为进一步提高住房补贴申报用户体验,以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水平提升,海南省政务服务网人才服务专区针对住房补贴业务进行了系列功能优化,并为首次申领人才住房补贴的用户新增了温馨指南与快捷跳转。现就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系统申报流程与详细步骤介绍如下:申报流程总览住房补贴申领网上申报操作用户包括:人才、企业(用人单位)。申报时,需先由人才个人完善个人信息与住房补贴信息,再由企业关联各员工信息后,使用法人账号进行统一申报。整体申报流程如下图所示:人才企业登录政务服务网登录政务服务网进入人才服务专区-人才专属空间进入人才服务专区-企业专属空间政务服务完善企业信息网填报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与住房补贴信息企业关联员工I号住房补贴事项在线申报i业务人员选择本期申请员工、完善表单信息、上传材料完成申报--审核材料与信息-办件进度查询一窗受理人才单-窗业务部门审批口审批系办结统办理步骤人才录入信息步骤1:在互联网环境下,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wssp.hainan.gov.cn/,回车进入政务服务网。步骤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要申领住房补贴的人才个人账号登录政务服务网。无账号的可以先进行注册后再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海南省人民政府HAMAN海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登录ThePeoplesGover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部门服务特色创新好差评政务监督政务公开我要咨询我要查询我要评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好差评统一事项服务统一咨询投诉统一电子证照3统一搜索服务我要投诉移动服务请输入您要办理的事项搜索智能助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复工复产服务专栏“海易兑”惠企政策兑现..海易办建设总体方案》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企业拿补贴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掌上办事、指尖服务、码上办事殊区域,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证照公示行政审批中介平台电子证照对外公示规范中介服务市场步骤3:登陆后点击政务服务网首页“专题服务”栏中的“人才服务”,进入人才事项服务页面。海南省人民政府HAINAN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登录注册ThePeoplesGovern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4lluue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部门服务特色创新好差评政务监督请搜索政务公开请搜索国力口干明具口里安开力XJ证照公示行政审批中介平台电子证照对外公示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证照公示行政审批中介平台h户。我要咨询电子证照对外公示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点击查看进入自由贸易港我要查询专题服务查看更多>我要评价人才服务跨省通办我要投诉一件事主题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移动服务主题集成智能助手查看更多>“海易兑”惠企政策兑现服务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办事大厅人LnIAP步骤4:进入人才服务专区后,点击“人才专属空间”按钮进入人才专属空间,如下图所示:海南省人民政府HAINAN海南政务服务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海南省人民政府用户中心:wangjunyin18.退出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ThePeoplesGovern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部门服务特色创新好差评政务监督政务公开请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海南省人民政府HAINAN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用户中心:wangjunyin18.退出ThePeoplesGovern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部门服务特色创新好差评政务监督政务公开请搜索我要咨询我要查询扬帆起航“海纳百川红我要评价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我要投诉移动服务人才专属空间智能助手我要认定工作动态人才政策通知公告帮助中心步骤2:在人才专属空间中,录入人才“基本信息”和“住房补贴”信息,点击标签页可切换基本信息和住房补贴信息页面进行填写。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进行存档(注意:需准确填写工作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以及正确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便企业对员工进行关联噢)。①填报基本信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海南省人民政府HAIMAN海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用户中心:wangjunyin18.退出ThePeople'sGovern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部门服务特色创新好差评政务监督政务公开请搜索我要咨询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我要查询人才专属空间我要评价基本信息住房补贴如申报住房补贴,需点击住房补贴,同时完善基本信息与住房补贴信息并保存我要投诉提示:请及时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如已更新,可忽略提示o移动服务身份信息智能助手*姓名:*性别:男女*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工作信息与企业关联关系:已关联(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已将您添加为员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福*劳动(聘用)合同起止日期2021-10-01目选择日期至今至目选择日期至今教育信息硕士研究生*最高学位:*最高学历:学士2014-09*毕业日期:2018-10-06*入学日期:*教育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技能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级别:无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业资格技能类:无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婚姻信息*婚姻状况:未婚已婚其他返回保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我们站点地图邮政编码:570100政府网站找错服务建议网站声明政务服务热线:12345海易办APP支付宝小程序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Chrome.Firefox或360等浏览器浏览本网站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技术支持: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琼ICP备19003155号-1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5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308号②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住房补贴】标签,填写住房补贴申报信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海南省人民政府HAIMAN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用户中心:wangjunyin18退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部门服务特色创新好差评政务监督政务公开请搜素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人才专属空间基本信息住房补贴如申报住房补贴,需点击住房补贴,同时完善基本信息与住房补贴信息并保存提示:请及时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如已更新,可忽略提示身份信息基本信息住房补贴如申报住房补贴,需点击住房补贴,同时完善基本信息与住房补贴信息并保存提示:请及时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如已更新,可忽略提示身份信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海南省人民政府HAIMAN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用户中心:wangjunyin18.退出ThePeople'sGovern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部门服务特色创新好差评政务监督政务公开请搜索我要咨询艮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我要查询人才专属空间我要评价基本信息住房补贴我要投诉提示:如您需要申请住房补贴,请及时填充以下信息~如不需要申请,可忽略移动服务当前已累计申领:11月智能助手*补贴类型: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申请条件:全日制硕士租房详情1同2021-10-01至2022-10-06*租房起止日期: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无*租房详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租房详情2删除记录自2022-01-01至2023-01-12*租房起止日期: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无*租房详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福点击新增租房记录*2018年4-5月是否有在琼社会保险缴纳记录::〇是否*2018年6月(含6月)后首次在琼缴纳社保起止时间:2021-02至目选择日期至今返回保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我们站点地图邮政编码:570100政府网站找错服务建议网站声明政务服务热线:12345海易办APP支付宝小程序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Chrome.Firefox或360等浏览器浏览本网站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技术支持: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琼ICP备19003155号-1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5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308号用人单位关联人才步骤1:使用用人单位的法人账号,登陆政务服务网,登陆后点击政务服务网首页“专题服务”栏中的“人才服务”,进入人才事项服务页面。海南省人民政府HAINAN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登录注册ThePeoplesGovern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4lluue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部门服务特色创新好差评政务监督请搜索政务公开请搜索国力口干明具口里安开力XJ证照公示行政审批中介平台电子证照对外公示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证照公示行政审批中介平台h户。我要咨询电子证照对外公示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点击查看进入自由贸易港我要查询专题服务查看更多>我要评价人才服务跨省通办我要投诉一件事主题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移动服务主题集成智能助手查看更多>“海易兑”惠企政策兑现服务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办事大厅人LnIAP步骤2:进入人才服务专区后,点击“企业专属空间”按钮,进入企业专属空间。如下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海南省人民政府HAIAN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用户中心:test2退出我要咨询我要查询我要评价我要投诉移动服务智能助手ThePeoplesGovern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部门服务特色创新好差评政务监督政务公开请搜索我要咨询我要查询“海”纳百川扬帆起航我要评价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我要投诉专属空间移动服务智能助手我要认定工作动态人才政策通知公告帮助中心步骤3:在企业专属空间中,维护“单位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进行存档:海南政务服务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用户中心:test2退出无障碍服务好差评政务监督政务公开请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海南省人民政府HAIWAN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用户中心:test2退出ThePeople'sGovern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部门服务特色创新好差评政务监督政务公开请搜索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企业专属空间基本信息Q员工管理如需办理住房补贴等一系列人才业务,请点击员工管理关联员工信息请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以便用于各类人才服务事项办理哦!点击查看使用指引更新企业基础信息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其它用人单位*单位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测试*联系地址:测试*法人证件号码:测试*联系人手机号码:*单位联系人:测试*银行账号:测试*开户银行*单位属地市县(住房补贴):省本级返回保存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门广网站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我们站点地图邮政编码:570100政府网站找错服务建议网站声明政务服务热线:12345海易办APP支付宝小程序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Chrome.Firefox或360等浏览器汶览本网站E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技术支持: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琼CP备19003155号-1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5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308号步骤3:点击“企业员工管理”标签页,进入企业员工管理界面,进行员工关联绑定管理: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企业专属空间基本信息员工管理如需办理住房补贴等一系列人才业务,请点击“员工管理关联员工信息请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以便用于各类人才服务事项办理哦!点击查看使用指引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其它用人单位*单位类型:*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郑锋*法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测试*联系地址:测试*法人证件号码:测试*联系人手机号码:*单位联系人:测试*银行账号:测试*开户银行:*单位属地市县(住房补贴):省本级返回保存步骤4:在员工管理界面中,点击“添加关联员工”进行员工关联,已经关联的员工信息将展示在列表中,可以点击“查看员工信息”栏的查看按钮,查看员工填写的个人信息与住房补贴信息详情: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企业专属空间基本信息员工管理请完善关联员工信息,员工信息由员工个人在人才专属空间中填写完善。点击查看使用指引当前关联1名员工(在申请住房补贴时可选择已关联的员工提交申请)添加关联员工请选择搜索类型请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查找重置已关联员工表取消关联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状态关联时间查看员工信息1已关联2023-03-2710:58:50查看上一页1下一页共1页跳转点击添加关联员工按钮后,可以选择相应的员工,(注意:如无可选择人员,或者查找不到需要关联的员工信息,则需待关联的员工首先在“人才专属空间”进行信息录入,并准确填写核对工作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以及正确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才能对员工进行关联。)在添加关联员工的页面勾选员工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关联绑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企业专届空间添加关联员工请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查找重置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状态暂无可选择人员基本查找重置请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查找重置请完善关联员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状态当前已关联1暂无可选择人员添加关联员重置取消关联息提交汉消支付宝小程序囍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技术支持: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琼CP备19003155号-1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5琼公网安备45013802000308号用人单位申报步骤1:点击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省属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核发事项,选择相应办理市县区划,进入查看办事指南,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报:“海”纳百川扬帆起航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企业专属空间我要认定工作动态人才政策通知公告帮助中心人才政策兑现人才团队政策兑现人才一件事人才公共服务目省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和购...目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目博士后资助经费申请663hhni福X请选择办理站点:海口市>龙华区>龙华区本级单位龙华区本级单位城西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龙桥镇滨海街道办金宇街道办大同街道办金贸街道办中山街道办海星街道办龙华区本级单位城西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龙桥镇滨海街道办金宇街道办大同街道办金贸街道办中山街道办海星街道办确定取消我要认定工作动态人才政策通知公告帮助中心人才政策兑现人才团队政策兑现人才一件事人才公共服务=省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日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T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Q瑞工色人才政策兑现人才团队政策兑现人才一件事人才公共服务=省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日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T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Q瑞工色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海南省人民政府HAINAN海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用户中心:test2退出ThePeoplesGovem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信息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2139次评价)查看评价0次35工作日到现场次数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在线办理在线预约办事指南5.0★★★★★办事服务4.9★★★★★评价指南基本信息咨询与监督投诉事项名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事项类型行政给付咨询电话:0898-66765197;0898-66568060(2139次评价)查看评价0次35工作日到现场次数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在线办理在线预约办事指南5.0★★★★★办事服务4.9★★★★★评价指南基本信息咨询与监督投诉事项名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事项类型行政给付咨询电话:0898-66765197;0898-66568060(2139次评价)查看评价0次35工作日到现场次数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在线办理在线预约办事指南5.0★★★★★办事服务4.9★★★★★评价指南基本信息咨询与监督投诉事项名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事项类型行政给付咨询电话:0898-66765197;0898-66568060(2139次评价)查看评价0次35工作日到现场次数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在线办理在线预约办事指南5.0★★★★★办事服务4.9★★★★★评价指南基本信息咨询与监督投诉事项名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事项类型行政给付咨询电话:0898-66765197;0898-66568060(2139次评价)查看评价0次35工作日到现场次数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在线办理在线预约办事指南5.0★★★★★办事服务4.9★★★★★评价指南基本信息咨询与监督投诉事项名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事项类型行政给付咨询电话:0898-66765197;0898-66568060(2139次评价)查看评价0次35工作日到现场次数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在线办理在线预约办事指南5.0★★★★★办事服务4.9★★★★★评价指南基本信息咨询与监督投诉事项名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事项类型行政给付咨询电话:0898-66765197;0898-66568060(2139次评价)查看评价0次35工作日到现场次数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在线办理在线预约办事指南5.0★★★★★办事服务4.9★★★★★评价指南基本信息咨询与监督投诉事项名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事项类型行政给付咨询电话:0898-66765197;0898-66568060基本编码460514014W00实施编码11460103MB180132834460514投诉电话:0898-12345014W00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点击前往实施主体名称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主体编码11460103MB18013283土下载设定依据15工作日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查看评价收费内容常见问题收藏全部展开设定依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41号)(1)《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人才住房保障的对象为符合《行动计划》《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要求,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2)《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属地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由属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省属事业单位向省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按季度、购房补贴资金按年度向用人单位核发,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注意:点击在线办理后,系统将校验判断该法人账号是否已经在企业专属空间中完成了信息的维护与人员的关联,如果校验该账号尚未完善信息,则将提供业务办理提示,并指引您前往专属空间完善信息,点击【前往专属空间完善信息】,即可快捷跳转到企业专属空间页面:自基本信息材料提交T快递提交完成申报单位类型*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手机号码*企业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在企业专居*单位类型*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类型X单位类型*办理该事项前,申办员工需先在个人专属空间中完善个人信息,企业需先在企业专属空间中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并关联员工:证件类型*761品个人登陆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专题服务-人才服务完善人才专属空间信息登陆政务服务专题服务-完善企业专属企业网法人账号人才服务空间信息专题服务-完善人才专属登陆政务服务完善人才专属法定代表人*个人人才服务空间信息网个人账号人才服务空间信息联系人手机号码*专题服务-登陆政务服务完善企业专属关联员工5申报住房补贴企业人才服务空间信息网法人账号人才服务空间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在企业专居检测到您尚未完成信息填报,现在去完善吗?*单位类型*单位名称关闭前往专属空间完善信息*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测试中09*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步骤2:选择办事情形,进入申报表单页面,在申报页面中填报并核实企业基础信息,在补贴申请人员表中,点击“选择申请人员”,勾选本期申请人员的信息后,对员工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可以点击基本信息与申请人员表上方的“点击跳转企业专属空间”,可以直接跳转专属空间维护修改信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海南省人民政府HAINAN海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用户中心:test2退出ThePeople'sGovern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不见面模式受理机构: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自基本信息材料提交快递提交完成申报单位类型*企业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证件号码*联系人*请输入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请输入联系人手机号码联系地址*请输入联系地址企业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在企业专属空间中填写完善,点击跳转企业专属空间)*单位类型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其它用人单位*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测试测试*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单位联系人测试*联系人手机号码*开户银行测试*银行账户测试福单位属地行政区划名称省本级补贴申请人员表(选择补贴申请人员需先在企业专属空间中关联员工,点击跳转企业专属空间)业导出本期申请人员列表迭择申请人员删除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Q批量设置本期申请月份范围茴开始月份至结束月份确认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属地市县本期申请月份开始时间本期申请月份结束时间本期申请月数合计是否首次申请补贴暂无数据申请情况汇总本次申请人数:0(租赁住房补贴0人,购房补贴0人)合计总金额:0元(租赁住房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保存到草稿下一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我们站点地图邮政编码:570100政府网站找错服务建议网站声明政务服务热线:12345海易办APP支付宝小程序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Chrome.Firefox或360等浏览器浏览本网站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技术支持: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琼ICP备19003155号-1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5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308号联系人手机号码*请输入联系人手机号码联系地址*请输入联系地址企业基X*单位类*单位名企业员工管理选择本次申请人员企业员工管理输入员工姓名或身份证号进行Q重置*法定代当前待选人员列表为:1、与企业完成关联;2、购房补贴信息填写完整;3、尚未处于办理中的购房补贴业务已选中:1人待选人员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累计已申请补贴月数已选中:1人待选人员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累计已申请补贴月数已选中:1人待选人员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累计已申请补贴月数已选中:1人待选人员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累计已申请补贴月数批量选择上次申请人员关联时间已选中:1人待选人员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累计已申请补贴月数批量选择上次申请人员关联时间1112023-04-1016:55:05*法人证*单位联*开户银单位属取消确定补贴申表选择申请人员删除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Q批量设置本期申请月份范围开始月份至结束月份确认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属地市县本期申请月份开始时间本期申请月份结束时间本期申请月数合计是否首次申请补贴类暂无数据申请情况汇总步骤3:拖动滚动条查看并编辑填写完善员工申报(如本期申请月份开始时间等)信息,滚动条拉到最右侧点击“查看详情”可以查看员工详细信息,如下图:企业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在企业专属空间中填写完善,点击跳转企业专属空间)*单位类型*单位类型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单位性质*单位性质*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测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测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测试*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测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测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测试*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测试*联系人手机号码*法人证件号码测试*联系人手机号码*法人证件号码测试*联系人手机号码*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人测试*法人证件号码测试*联系人手机号码*法人证件号码测试*联系人手机号码*法人证件号码测试*联系人手机号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测试*银行账户测试单位属地行政区划名称单位属地行政区划名称省本级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属地市县级姓名身份证号属地市县级本期请月份开始时间本期申请月份结束时间本期申请月数合计是否首次申请1姓名身份证号属地市县级姓名身份证号属地市县级开始月份2023-04否补贴申请人员表(选择补贴申请人员需先在企业专属空间中关联员工,点击跳转企业专属空间)业导出本期申请人员列表选择申请人员删除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Q批量设置本期申请月份范围开始月份至结束月份确认补贴类型租房补贴4申请情况汇总本次申请人数:0(租赁住房补贴0人,购房补贴0人)台计总金额:0元(租赁住房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补贴申请人员表(选择补贴申请人员需先在企业专属空间中关联员工,点击跳转企业专属空间)业导出本期申请人员列表选择申请人员删除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批量设置本期申请月份范围开始月份至结束月份确认姓名身份证号请条件制硕士累计已申请补贴月数补贴标准姓名身份证号请条件制硕士111000.0000序号合计金额查看详情1查看详情申请情况汇总步骤4:员工信息确认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提交页面,上传相应的附件材料。如下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新手指南无障碍服务海南省人民政府HAIMAN海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用户中心:test2退出ThePeoplesGovermentofHainanProvince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不见面模式受理机构: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自基本信息完成申报材料提交快递提交完成申报材料提交批量窗口提交材料名称1.人才住房补贴人员花名册*材料要求附件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提交时间操作材料名称1.人才住房补贴人员花名册*材料说明附件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提交时间电子材料库附件上传线下窗口提交2.居民身份证*图示例样表3.劳务合同*示例样表材料说明G附件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提交时间电子证照库附件上传电子材料库线下窗口提交2.居民身份证*图示例样表3.劳务合同*示例样表材料说明6提交时间电子材料库附件上传线下窗口提交4.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示例样表材料说明附件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提交时间电子证照库附件上传电子材料库线下窗口提交5.xx市/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空白表格示例样表材料说明附件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提交时间电子材料库附件上传线下窗口提交6.xx市/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空白表格示例样表7.银行开户许可证*示例样表材料说明①附件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暂未上传提交时间电子材料库附件上传线下窗口提交6.xx市/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空白表格示例样表7.银行开户许可证*示例样表材料说明提交时间电子材料库附件上传线下窗口提交8.经当地住建部门备案的租赁证明材料*材料说明暂未上传提交时间电子材料库附件上传线下窗口提交9.学历学位证书*材料说明i暂未上传电子证照库附件上传电子材料库线下窗口提交福下一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我们站点地图邮政编码:570100政府网站找错服务建议网站声明政务服务热线:12345海易办APP支付宝小程序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ChromeFirefox或360等浏览器浏览本网站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技术支持: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琼ICP备19003155号-1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5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308号步骤5:根据材料要求上传材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快递提交页面,根据收件要求,点击“否”及“提交办理”,如下图: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不见面模式受理机构: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自基本信息材料提交完成申报快递提交完成申报是否寄回材料.是O否收件地址填写收件人长度不超过25个字符手机号码中国大陆86+电话、手机号码必须填一项手机号码中国大陆86+电话、手机号码必须填一项收件地址请选择省市区街道填写收件地址置保存从个人中心读取1条地址,可直接选择后点击下一步,完成快递信息填写收件人所在地区详细地址电话/手机上一页下一页共1页跳转提交办理提交后即申报成功。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后,页面跳转到提交成功界面,生成一个办件编号,且如果需要邮寄材料审核,则会注明邮寄材料和地址。如下图显示成功,申报完成。(可使用单位法人账号登陆政务服务网后,进入”我的用户中心->办理中查看此申报事项的流程)五指山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材料标准名称填报须知个体工商户/自主创业企业法人单位员工适用情形1外国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如上传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内容清晰√√外籍人才(含港澳台地区)首次申请提供2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如上传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内容清晰√√根据申请人员人才类型首次申请提供3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证明如上传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内容清晰√√申请租房补贴首次申请时提供4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案证明如上传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内容清晰√√申请购房补贴首次申请时提供5劳动(聘用)合同如上传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内容清晰√单位员工首次申请时提供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编制方案如证书内容中已明确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二类)的话可不选择事业单位编制方案√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首次申请时提供7单位公示情况材料上传的材料需内容清晰,个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每次申请时提供8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承诺书(单位及个人)填报信息内容真实清晰,个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每次申请时均需提供9结婚证如上传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内容清晰√√以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办理的房屋租赁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表申请时需提供10工商营业执照如上传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内容清晰√自主创业法人首次申请时提供11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如上传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内容清晰√每次申请时均需提供备注: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的申请人均为初次申请;2、在申请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时,更换新单位申请应勾选初次申请情形,提交相应材料。职业介绍补贴一、服务对象免费介绍农村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就业(介绍成功就业,应具备有效的介绍佐证材料),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二、申报材料1.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2.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3.劳动合同复印件;4.实现就业人员1个月的工资凭证或工资签收证明;三、办理流程1.受理;2.审核;3.审结;4.发放。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五、办理地址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六、温馨提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农村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单位与介绍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协议)满个月后,按每介绍1人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执行。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七、咨询电话:86627107八、监督电话:0898-12345失业保险金申领一、补贴对象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省社保局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二)非本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以单位申报停保时填写的原因为准,如单位填写不正确,可提供纸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对在本省其他市、县缴纳了失业保险,并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不再需要转移。二、申报材料凭本人有限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三、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办结。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五、办理地址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六、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该内容非必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否保留?)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七、咨询电话:86627107八、监督电话:0898-12345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和补贴申领一、认定条件(一)就业帮扶基地是指吸纳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凡吸纳5名及以上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向所在市就业经办机构提出建立就业帮扶基地申请,由就业经办机构审核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并授予牌匾。(二)就业帮扶车间是指以促进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业务的生产车间或加工点。凡吸纳3名及以上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提供公共服务岗位,并与之签订劳务协议(含承揽合同)的生产车间、加工点的经营者或经济实体,可向所在市就业经办机构提出建立就业帮扶车间申请,由就业经办机构审核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并授予牌匾。二、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经营者可向所在市县就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①就业帮扶基地(车间)认定申请表;②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社保缴费清单(系统核查);③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三、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授牌5.拨款。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五、办理地址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6、温馨提示补贴标准: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吸纳农村低收入家庭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对吸纳农村低收入家庭就业并履行劳务协议满1年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经营者一次性奖补。七、咨询电话:86630777八、监督电话:0898-12345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工补贴申领1、补贴对象招用我省户籍劳动年龄内(16至60岁)务工人员且务工人员月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省及市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及其招用的务工人员。二、申报材料用工企业在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向当地就业局申请初次招工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①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补贴申请表;②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补贴人员花名册;③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包括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由就业局在海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系统直接查询核验)。用工企业申请后续招工补贴,应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务工人员本人可自行向当地就业局申请初次生活补贴,提供以下材料:①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②工资发放凭证原件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务工人员申请后续生活补贴,应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原件。三、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拨付。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五、办理地址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六、温馨提示省及市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每招用1名务工人员,给予用工企业补贴200元/月、给予务工人员生活补贴4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七、咨询电话:86623027八、监督电话:0898-12345公益性岗位认定一、服务对象1.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五指山市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委会(行政村)。2.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二、申报材料1.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告;2.《单位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3.《五指山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4.申请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5.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公示等相关流程材料。三、办理流程1.受理;2.审查;3.复核;4.审结。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五、办理地址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六、温馨提示1.各开发单位将申请材料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2.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依据岗位实际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五指山市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人·月),其中1344元/人·月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其余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资金安排。3.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由各用人单位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市就业服务中心按程序向市财政申请调剂至各用人单位。七、咨询电话:86627107八、监督电话:0898-12345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文件规定。一、补贴对象六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对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补贴对象,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国家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原标准的30%,相关目录由各市县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发布。二、补贴标准按照不高于我省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据实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自2024年1月1日起算),每年不得超过1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评价补贴。三、办理流程1.接收初步名单;2.受理;3.审核;4.审结;5.发放。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五、办理地址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六、温馨提示按照不高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据实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七、咨询电话:86630777八、监督电话:0898-12345档案转递海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施细则(暂行)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统一服务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和《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二)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三、档案接收(一)接收原则流动人员申请户籍所在地存档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公共人才机构)负责;申请工作所在地存档的,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同级公共人才机构负责。1.机关和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档案,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共人才机构接收管理。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由原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共人才机构接收管理。3.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共人才机构接收管理。各级公共人才机构不得拒绝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员申请档案接收。(二)接收步骤1.申请流动人员以户籍地为由申请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以工作所在地为由申请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或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委托他人或单位申请的,须提供符合规范的委托书、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2.核实公共人才机构在接到申请后,核实相关申请材料及存档单位资质。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或委托人,并说明原因。3.调档对已确认存档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见附件1);对未确认存档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应确认其权限后再发函调档,或将该档案转至当地公共人才机构再行调档。4.收档(1)流动人员存档单位须通过机要或派专人转递档案,不得交由本人自带。(2)查验存档单位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2),登记档案转出单位、时间和转档缘由。5.档案审核(1)档案管理人员须核对档案目录、档案内容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等材料,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2)发现档案中有虚假材料的,查明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档案中缺少部分关键材料,但不会导致一人多档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缺少材料登记表》(附件3)后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4)档案材料严重不全,可能导致一人多档且无法补全的,应退回原存档单位,同时告知申请人。6.接收登记(1)对通过审核的档案,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合同》(见附件4),办理档案托管。档案管理部门应填写档案回执,盖章后寄回原存档单位。部分材料尚未补全的,应在回执中注明,档案审核材料应及时归入档案并做好审核信息登记。(2)对接收的档案,必须建立接收人事档案登记台帐,及时准确登记档案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档案转入时间、转档单位等信息。(3)对登记后的档案应及时交档案管理人员入库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接收登记台帐签字确认,登记台帐永久保存,以便核查。四、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和存放(一)档案材料的收集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和《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的要求执行。(二)公共人才机构要对档案材料认真整理,做到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的要求。1.材料分类。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第四章要求进行分类。2.材料排序。应根据档案材料形成时间先后和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3.材料编目。按照材料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编写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4.复制与加工。材料载体变质、字迹退色不清或破损时,应采用修复、打印、抄写、复印、裱糊等方法进行抢救。复制材料应核对无误,并注明复制单位和日期。5.材料装订。装订前应将材料上的大头针、订书钉等金属物拆除,再理齐全卷材料,在材料左侧竖直打上装订孔,装订成卷。6.材料调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三)档案的存放1.设施要求。建立坚固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档案柜,配置必要的办公和安全防护设备。档案库房、查阅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不得在库房内阅档或办公。2.人员要求。具体从事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和专业培训。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私自携带人事档案材料离开档案库房,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防护要求。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第六章要求执行。五、档案查阅和出具证明(一)查阅1.查阅范围(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审查需要查阅的档案。(2)公安、检察、法院、纪律检查、监察、国家安全等国家机关因侦查、审理等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3)经存档人同意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的档案。(4)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不得查阅档案,可由存档人向公共人才机构申请复印档案中不涉及保密部分的相关材料,了解本人基本情况。2.查阅要求(1)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审核表》(见附件5),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查阅档案。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需要确定所需提供的档案材料。(2)查阅单位应派专人(两名以上、中共党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查阅。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人事档案。(3)查阅者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对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保障个人隐私不受侵犯。不准从中抽走档案材料,不准交无关人员和存档人员本人翻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追究法律责任。(4)需要摘录档案内容的,应征得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对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写明出处及日期,并加盖公章。(5)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应说明理由,登记在《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审批表》中,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制。复制的材料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出处和日期,并加盖公章。(二)出具证明1.出具证明范围流动人员存档证明(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6)、现实表现及其他各类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2.出具证明的要求(1)公共人才机构应确保出具证明的内容与档案实际记载相关内容一致。对档案中无记载的证明,应在相关材料补齐归档后出具;对超出档案管理服务范围的证明不予出具。(2)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实出具事由、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或单位申请的须提供符合规范的委托书、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六、档案调出(一)申请流动人员档案调出时,原以户籍地为由存档的,须提供调档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以工作所在地为由存档的,须提供调档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或原单位同意调出函)。委托他人或单位申请的,须提供符合规范的委托书、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二)核实公共人才机构在接到申请后,核实相关申请材料及发函单位资质。发函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可以调出;发函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无法确认的,不予调出档案,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或委托人。(三)调出办理档案调出时,档案管理人员须仔细核对档案目录与内容是否一致,确保一次性转出全部材料。随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同档案一并转出。档案转出后,应及时关注档案转递情况,登记《人事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回执》和机要单情况,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核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出应通过机要寄达,如调出和调入单位在同一地区,可协商派人事专员送取。转递档案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七、其他(一)严格落实取消收费规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的决定。(二)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5月9日起施行。附件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docx附件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存根.docx附件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缺少材料登记表.docx附件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合同.docx附件5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审核表.docx附件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证明.docx职业培训补贴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五人社发﹝2024﹞44号)文件规定。一、补贴对象(一)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对象:毕业学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以下简称六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补贴标准:1.培训后取得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15元/人·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工种,依据专项能力考核目录确定。2.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以下简称特种作业证书),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3.培训后取得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五级证书,下同)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4.培训后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四级证书,下同)的,按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5.培训后取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下同)的,按2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6.培训后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证书,下同)的,按3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7.培训后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证书,下同)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8.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学员除给予培训补贴外,可按150元/人·月核定生活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人。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及以上培训课时不低于65课时,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课时另行规定。(二)创业培训补贴对象: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GYB+SYB组合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六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已领取我省营业执照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的人员。补贴标准:(四)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对象:对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给予补贴。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含用工企业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其职工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按规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工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执行。(五)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象:企业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标准: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212号)具体实施。职业培训补贴主要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有条件的市县可探索为培训对象建立职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鼓励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并通过信用账户支付培训费用。1.参加G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应由人社部门颁发,或在人社部门可查询,下同)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GYB培训每班不超过40人,不少于24个课时。2.参加SYB培训、GYB+SYB组合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按1000元/人、1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SYB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不少于56个课时;GYB+SYB组合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不少于80个课时。3.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系统使用费等)的标准给予补贴。网络创业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不少于56个课时。4.参加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12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系统使用费等)的标准给予补贴。创业模拟实训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不少于56个课时。5.参加IYB、E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IYB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不少于56个课时;EYB培训每班不超过25人,不少于48个课时。(三)求职能力实训补贴对象:我省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青年群体。补贴标准:参加求职实训能力培训,并取得《求职能力实训合格证书》的,按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系统使用费等)的标准给予补贴。求职能力实训每班不超过40人,不少于56个课时。三、办理流程1.接收初步名单;2.受理;3.审核;4.审结;5.发放。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五、办理地址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四楼就业技能岗办公室6、温馨提示职业培训分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培训后以取得的相关证书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依据。具备职业培训资质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企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机构均可承担职业培训。每个培训对象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鼓励参训学员个人先行垫付培训费。七、咨询电话:86625882八、监督电话:0898-12345公益性招聘会补助一、服务对象举办公益性招聘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大中专院校。不包含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担政府举办公益性招聘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二、申报材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大中专院校在公益性招聘会结束后,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益性招聘会补助,提供以下材料:①公益性招聘会补助申请表;②公益性招聘会公告;③入场招聘单位签到表及招聘岗位明细表;④公益性招聘会总结(含现场图片)。三、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发放。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五、办理地址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六、温馨提示补助性公益性招聘会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大中专院校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举办公益性招聘会,应提供以下材料:举办公益性招聘会申请报告、公益性招聘会活动方案。七、咨询电话:86627107八、监督电话:0898-12345外出务工奖补一、服务对象外出务工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二、补贴标准对于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务工奖补,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每月至少20天或月务工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奖补。对于跨省外出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于省内县外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三、办理流程1.受理;2.审核;3.审结;4.发放。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五、办理地址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四楼人力资源管理岗办公室六、温馨提示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申请外出务工奖补,向所属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经村委会初审后汇总报送乡镇审核,乡镇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复核发放。七、咨询电话:86630777八、监督电话:0898-123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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