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系统及配套设施 DRG系统 服务器招标公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
DRG系统及配套设施(SZX24C00014)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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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DRG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https://www.cqggzy.com/shizhuweb/)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9月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SZX24C00014
项目名称:DRG系统及配套设施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DRG系统及配套设施
600,000.00元
1
项
最高限价总计:6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19日 至 2024年9月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https://www.cqggzy.com/shizhuweb/)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9月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9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9日 10:00
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DRG系统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万寿支行
银行账号:318202010400021660000000253
银行账户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谭老师
采购人电话:1509591136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方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73377116
代理机构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095911369
九、附件
附件下载:人民医院DRG系统及配套设施招标文件(修改).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SZX24C00014招标项目名称:DRG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O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踏勘-6-九、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8-一、技术服务要求及报价-8-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4-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4-二、报价要求-14-三、免费维保期和售后服务-14-四、付款方式-14-五、知识产权-14-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6-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6-二、评标方法-17-三、评标标准-18-四、无效投标条款-18-五、废标条款-19-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0-一、投标人-20-二、招标文件-20-三、投标文件-20-四、开标-22-五、评标-22-六、定标-22-七、中标通知书-23-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九、交易服务费-24-十、签订合同-25-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7-一、合同主要条款-27-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1-一、经济文件-32-二、技术(质量)文件-34-三、商务文件-37-四、其他-40-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46-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县财政局采购计划,受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DRG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DRG系统及配套设施60.000.6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60.0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城区写字楼五楼)。(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9日9:30(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0:00(八)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城区写字楼五楼)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详见重庆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石柱县)(https://www.cqggzy.com/shizhuweb/)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上的《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方式一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提供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给代理机构。投标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保管。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监督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影响评标结果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重新确定评标结果。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保函开具银行的核实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在中标公示期间,采购人可对投标人保函的真伪进行查询。各投标人在开具投标保函时,须确保投标保函开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能石柱县各相关银行中核实其真伪,否则其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保函开具银行应能对开具的银行保函出具核实意见,若出现银行不予核实的情况,视为其投标保函无效。3.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投标保函。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投标保函。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保函。保证金账户及账号:方式二1、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帐方式缴纳。(1)网银缴纳:开通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2)银行转帐:未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注:本中心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四)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注意区分缴纳的账户。保证金严格按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缴纳,每个项目及其分包、分标段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交入。不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开标时各投标人必须同时手持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原件)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原件(包含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的纸质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等证明资料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其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并失去投标资格。3、招投标需退还的保证金,原则上直接退回原进账账户(因不可抗力引起账户变更的情况除外)4、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5、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7、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因缴款账户信息不全等问题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付的,由交易中心按程序重新审核后予以退付。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网址:https://www.cqggzy.com/shizhu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渠道:1.现场提交投诉书(需投诉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投递,地址:重庆市石柱县财政局310室,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5095908736)2.邮寄纸质投诉书咨询电话:15095908736投诉受理地址:重庆市石柱县财政局310室,收件人:罗老师,电话15095908736)八、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不组织,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其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所有风险、义务内容已经全面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九、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联系人:谭老师电话:15095911369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方老师邮编:409100电话:023-7337116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城区写字楼五楼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有)。一、技术服务要求及报价序号品牌及型号费用(万元)备注1DRG系统XX免费维保期:XXX年2接口XX包含医保和三方HIS接口等全部接口3服务器XX3台服务器合计价格合计XX技术服务要求一、提供重庆市本地化DRG分组器,重庆市本地化DRG分组器更新后三天内更新本地数据库规则,与重庆市医保结算规则适配。二、病案质控(一)病案环节质控1.根据其诊断、手术实时进行DRG分组预测,并根据费用、病历首页填写情况对医生实时预警。包括费用预警、病历质控预警、不合理入院预警等自定义预警条件设置。支持N天(自定义天数)再入院病例提示,可查看前次住院的DRG分组与诊断/手术信息,查看费用明细,支持病例的床日结算预测、病组结算预测和项目结算对比切换。优先展示预测结算最高的结算方式(床日结算、病组结算、中医病种结算、项目结算)。2.患者整个住院周期和患者出院后交病历前,实现DRG分组预测与预警,包括费用预警、病历质控预警、不合理入院预警等,预警条件支持自定义;查看病例详情,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并可查看历史住院的DRG分组与诊断/手术信息;诊断、手术、费用明细(包括不同费用类型的总费用、占比、标杆值(院内不同病组不同临床路径下费用类型的标杆值),项目明细金额)、分组信息、当前费用区间等;支持病例的床日结算、中医结算、费用极高病例、费用极低病例、正常病例筛选;支持筛选超支/结余病例、N天再入院、住院天数大于N天或者小于N天、中途出院结算、疑似年度结转病例、出院带药病例、体检入院病例、死亡病例、三四级手术病例;支持按医保类型、病例类型、结算方式等多种条件筛选,支持查看自费病例;支持按姓名、住院号、患者ID、床位号等模糊搜索病例;列表表头支持自定义,包含表头字段是否显示设置和排序设置;支持从各科室、医疗组、病区、医生等维度查看预警病例的情况;支持调整主诊断、次诊断、主手术、次手术进行模拟分组,对中医分组支持主病主症模拟分组;支持病例的床日结算预测、病组结算预测、中医结算预测(需在系统设置中开启中医预测)对比切换,支持未满足床日结算的患者选择床日类型,手动设置进入床日结算预测;支持病例优先展示预测结算最高的结算方式(床日结算、病组结算、中医结算);支持数据下载导出。3.在患者出院结算后,病案首页提交之前再次进行DRG分组预测与首页质控预警,确保患者数据合理、合规。诊断、手术均已确定,准确预分组。4.病历归档后,对比临床医生、编码员调整编码后的诊断/手术,特别是调整后DRG分组发生变化的病例。支持对比查看临床与病案编码后病例的诊断、手术、DRG分组数据。;支持查看病例详情,调整诊断/手术进行模拟分组,对中医分组支持主病主症模拟分组。可按出院时间、病例类型、住院天数、编码前后不一致、N天再入院、中途出院结算、疑似年度结转病例、未查看病例等进行筛选;支持按姓名、住院号、患者ID、床位号等模糊搜索病例;列表表头支持自定义,包含表头字段是否显示设置和排序设置;支持病例优先展示预测结算最高的结算方式(床日结算、病组结算或项目结算);支持数据下载导出。(二)病案首页质控1.实现双编码,病案编码员在编码后集中查看质控结果。对质检结果进行自定义操作,包括忽略当前病例的提示、关闭某一规则细项、对存疑规则标识备注信息、标识为已修改;按重点问题病例、一般问题病例分级查看问题病例,包含每份病例的DRG预测分组信息、质控结果信息、相关费用信息。根据专家知识库质控规则、大数据机器学习质控规则、费用与编码关联算法规则进行质控;支持模拟分组,即调整首页诊断、手术内容后重新查看分组;填写整改批注,对问题病案输入批注内容后,可发送至相关的医生和编码员;查看DRG医疗总费用,包含患者所有发生费用,以及地区病组均费(DRG);支持查看与临床诊断不一致比较,包括编码前后分组信息、诊断手术信息、N天内再入院病例,可查看历次相关住院的分组与诊断/手术信息;再入院判断可自定义维护,如同一分组再入院,同一诊断再入院;病案详情支持启用模拟质检/分组,即调整首页诊断、手术内容后,可重新查看分组,以及重新查看质检结果;列表表头支持自定义,包含表头字段是否显示设置和排序设置。2.审查跟踪全院重点问题病案,以弹出形式警示提醒。疑似入错组、未入组、歧义组病例核查,包含首页有手术入内科组、首页无手术,有手术费入内科组,疑似费用异常病例核查,包含高倍率病例、低倍率病例病历;核查编码前后分组不一致病例、编码前后差异对比,同时可查看每份病例编码前后诊断手术信息对比,以及DRG、信息对比。未分组原因展现,按死亡病例、抢救病例、输血病例、转科病例等多种特殊类型进行排查。支持查看N天内再入院病例,可查看历次相关住院的分组与诊断/手术信息,再入院判断可自定义维护,如同一分组再入院,同一诊断再入院。可以按EXCEL格式导出整改批注信息。且表头可以自定义,包含表头字段是否显示设置和排序设置。※3.病案首页质量分析。(1)以图表形式展现某一时间段内的问题病案情况总览,如问题病案占比、问题类型分布、近半年问题病案整体趋势;以质检问题、重点问题、一般问题等问题分类的维度进行统计。支持以编码员维度分析编码质量,包括问题病案数量和占比、问题类型分布、近6个月问题发生趋势等。可下拉查看各编码员问题病例列表、问题病案分布、问题病案详情,支持导出编码员问题明细。(2)以编码前后对比的维度统计DRG分组信息的变化,包括付费总权重变化、结余变化,体现质控价值;支持按主要诊断、主要手术不一致,诊断、手术数量不一致,其他疾病编码不一致条件分别过滤,查看DRG分组信息的变化,结余变化;支持查看不一致详情,包括每份病例编码前后诊断手术信息变化,以及DRG分组信息变化;统计分析报表支持下载导出;以编码员维度,系统自动统计编码病案数、修正病案数、日均产能,可根据编码难度自定义设置科室系数从而得到总权重。支持人工录入工作量,表头工作类型可自定义设置,并支持导出统计报表。(3)核查全部病历,按病例范围设置,某时间段的全部病例,或自定义条件病例,自定义条件包含住院天数、费用区间、是否含质检问题、是否含入组风险因素、以及是否特殊类型病例等。支持抽样比例设置,系统自动按抽样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支持核查人员分配,系统自动避开本人编码的病例进行随机分配。核查任务通过消息提醒核查人,核查人进行逐一确认并标记。质控管理员登录后可查看核查进度。待核查的病例完成核查后,自动更新核查进度。(三)DRG运营管理分析※1.根据筛选时间段显示内全院病例数、总结余、入组率、CMI、病种数等DRG核心数据。盈亏分析展示筛选时间段内的超支结余趋势、超支结余科室分布、病例类型分布、各病例类型占比趋势,支持下拉。费用结构分析,展示筛选时间段内各费用类型的金额及占比、药占比与耗占比趋势,支持按病例类型选择统计范围。全院资源使用效率分析。展示筛选时间段内次均费用与平均住院日趋势,支持与去年同期比较。全院病组构成分析。展示筛选时间段内CMI趋势,各RW区间病组分布情况,RW区间支持自定义调整。※2.根据不同科室病例数、分析结余、CMI、病例类型占比、N天再入院病例数等DRG相关指标数据对比,支持下拉;根据不同需求如运行指标监控(全部)、超支结余、费用构成、出院带药、不合理入院筛选分析;支持年/季/月筛选和自定义时间区间、病例范围筛选;支持模糊搜索科室。支持运行数据与标杆数据对比,其中标杆数据由历史数据生成,支持修改自定义标杆数据(在系统设置-标杆设置中自定义调整)。按照出院科室、管理科室查看数据,下层支持按超支科室、结余科室分类查看数据。自定义重点关注科室,该设定跟随用户习惯;指标同比查看,自定义报表及所有报表数据下载导出。3.按科室分析。所选科室在所选时间段内DRG核心数据,包含病例数、CMI、结余、药耗占比、人头人次比、N天再入院、病组构成、平均住院日、编码前后不一致情况等。超支结余分析:所选科室在所选时间段内超支结余/次均结余趋势、超支结余病组分布及趋势、超支结余病例分布及趋势、病例类型分布、病例类型占比趋势,支持下拉;费用构成分析:所选科室在所选时间段内各位费用类型的金额及占比,药耗占比趋势,支持按病例类型选择统计范围;病组构成分析:通过矩阵象限,分析所选科室优势病组、劣势病组;支持数据对比与下拉,对第三象限的病组病例详细列表分析,表头支持排序。资源使用效率分析:所选科室所在时间段内平均住院日趋势、次均费用趋势,支持与参考值(去年次均费用)对比;病历质量分析:所选科室在所选时间段内编码前后分组不一致病例数趋势、付费权重差趋势、结余差趋势。不同病组DRG运营数据对比,支持下载。按医疗组、医生、病例等进行DRG运营数据对比,支持下载。4.按病区、病组、医疗组、医生不同层级行DRG数据对比分析。展示病组病例数、结余、RW、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等医保DRG相关指标数据对比,支持下拉。包括运行指标监控(全部)、超支结余、费用构成、RW区间分布,其中RW区间支持自定义设置;支持年/季/月筛选和自定义时间区间、病例范围筛选;支持模糊搜索病组;支持运行目标与标杆数据对比,其中标杆数据由历史数据生成,支持修改自定义标杆数据(在系统设置-标杆设置中自定义调整)。指标同比查看,自定义报表及所有报表数据下载导出。※5.费用分摊分析。根据患者在各临床开单科室产生的费用占比,将DRG结余按比例分摊统计分析,按出院科室与按费用产生科室结余对比。时间、科室、病例范围等筛选,病例支持不同字段的排序,查看产生费用分摊病例明细,及病例在各科室的费用情况,支持下载。※6.专科分析服务能力分析。根据展示各MDC中医院病组/病例相对地区全部病组的覆盖度、各MDC医院病组/病例占比(覆盖度),以此反映医院学科广度;支持下载。通过矩阵象限,分析在医保DRG下相对优势的科室、劣势的科室;支持指标组合维度切换、原点自定义;支持数据下钻与下载。通过矩阵象限,分析在医保DRG下医院的优势病组、劣势病组;支持指标组合维度切换;支持病组范围自定义,支持数据下钻与下载。※7.综合查询数据下载。病例DRG分组、诊断/手术、费用占比及明细等信息,按病例类型、N天再入院病例、科室、自定义时间区间等条件组合筛选;病例详情查看,包括病例费用、诊疗信息和分组信息;模拟主诊主手预测分组。按住院号、患者姓名、病案号、主诊主手等模糊查询病例。自定义数据范围、时间范围、导出维度(全院/科室/病组等)查询所有DRG相关指标,支持自由选择指标组合、调整指标顺序生成报表,三、医保结算管理(一)导入数据。用于导入医保局下发的月度/年度实际结算单,导入后系统中将以实际数据做统计分析;支持导入异常数据的手动处理机制。(二)分析核对重点病例分组。提供医保入组与预测分组一致率的统计。支持按分组不一致、含特殊药品耗材、是否已查阅、院内已申诉、病例类型、特殊结算病例等条件筛选,可快速定位重点病例;支持查看病例DRG预分组与医保结算分组对比,支持查看诊断/手术、费用明细、病历文书等数据,用于核对分组,判断是否需要申诉;支持大数据模拟分组,通过调整主诊断、次诊断、主手术、次手术进行模拟分组;支持按科室统计超支结余,表格字段用户自定义显示与排列,包含表头字段是否显示以及固定列设置,支持列表数据下载;(三)申诉:支持病例流程,支持医生填写申诉资料及上传图片,支持医保办对申诉进行修改、确认操作;支持查看与下载病例申诉汇总;申诉反馈:支持查看申诉前后分组数据对比。(四)根据医保局返回的数据对系统进行不同审核规则设置,费用构成规则设置:自定义设置费用类型,系统将根据该费用类型统计费用。基础审核规则:自定义设置费用异常、不合理入院、再入院等预警病例的临界条件。结算单匹配规则:自定义设置医保单和患者匹配的唯一号。标杆设置:自定义设置病组和科室的一些指标的参考值。事中费用预警设置:自定义费用极高预警、费用极低预警、超支风险三类费用预警的规则与生效范围。病例详情设置:自定义病例详情控费进度条的展示形式。特殊结算方式设置:如按项目、病组、床日、中医相关诊断等设置规则。四、服务器参数1、服务器1:8*3.5/(2.1G16C)*1/16GDDR43200*2/512G固态*2/阵列卡/2*1GE2*10GE/550W*2/2U导轨/支持raid1,0,5/5年质保2、服务器2:8*3.5/(2.1G16C)*1/16GDDR43200*2/960G固态*2/阵列卡/2*1GE2*10GE/550W*2/2U导轨/支持raid1,0,5/5年质保3.服务器3:8*3.5/(1.9G6C)*1/16GDDR43200*2/256G固态*2/阵列卡/2*1GE2*10GE/550W*2/2U导轨/支持raid1,0,5/5年质保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实施,达到验收标准。(二)服务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内。(三)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相关科室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需无偿整改直至达到合格。验收标准、规范: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差旅费、维修工时费、配件费、相关税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更新升级、接口费、硬件等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报价按总价报价,总价最低价中标,报价单上需明确软件系统、接口、服务器价格。三、免费维保期和售后服务※(一)免费维保时间从验收通过开始计算1年。※(二)技术升级在免费维保时间内,如果服务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三)免费维保期外服务要求1、免费维保期满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100%(不计息)。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版权中心颁布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原软件开发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函加盖鲜章)。(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备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行业情况的,允许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其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替代。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如有(※)号为(※)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如有(※)号为(※)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一)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评标标准(一)关于技术、商务偏离1.“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带※号项技术参数为关键技术指标,有1条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余技术参数负偏离超过3条,同样视为无效投标。2.“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3.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有)。3.若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均不再进行报价政策性扣减(如有)。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https://www.cqggzy.com/shizhu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word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需求优劣顺序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完成了报名手续)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石发改收费〔2023〕159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收费费率备注100(含)万元以下部分0.95‰1.由中标人支付,若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100-500(含)万元部分0.9‰1.由中标人支付,若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500-1000(含)万元部分0.85‰1.由中标人支付,若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1000-5000(含)万元部分0.8‰1.由中标人支付,若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5000-10000(含)万元部分0.75‰1.由中标人支付,若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10000万元以上部分0.65‰1.由中标人支付,若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成交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0.95‰=0.095万元(500-100)万元×0.9‰=0.36万元(1000-500)万元×0.85‰=0.425万元(5000-1000)万元×0.8‰=3.2万元(7000-5000)万元×0.75‰=1.5万元合计收费=0.095+0.36+0.425+3.2+1.5=5.58(万元)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交易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2.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所需的设备或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付款5.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5.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服务(含服务所需设备或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合同争议的解决7.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7.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8.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9.合同生效及其它9.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9.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9.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9.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10.履约验收10.1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制定履约验收方案,自行成立项目履约验收小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服务进行履约验收。10.2履约验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执行,并明确项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中需明确项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RG系统及配套设施 DRG系统 服务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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