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招标公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4)
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712024CCS00078
项目名称: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磋商共分为1包,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需求。
范围包括:提供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依法批准范围、实际管理范围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 月2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冯女士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综改示范区龙盛街21号
联系电话:0351-7560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
联系电话:0351-5262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原艳斌、周洋、张炜
联系电话:0351-5262896转604
附件信息:
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磋商文件(发布版).doc354.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综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预算金额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炜
项目联系电话
15135108268
采购单位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综改示范区龙盛街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7560786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35108268
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1712024CCS00078招标编号:HCZB2024082采购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理机构: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页第四章项目需求.....................................第26页第5章政府采购合同原则.............................第28页第6章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第32页第7章其他内容.....................................第52页第1部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712024CCS00078项目名称: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万元采购需求:本次磋商共分为1包,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需求。范围包括:提供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依法批准范围、实际管理范围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2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冯女士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综改示范区龙盛街21号联系电话:0351-75607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联系电话:0351-52628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原艳斌、周洋、张炜联系电话:0351-5262896转60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 供应商所报总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5服务内容提供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依法批准范围、实际管理范围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6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8联合体不接受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2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0元/套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5.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3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1.竞争性磋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2.商务及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4.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制);5.自2021年1月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同类项目要求见评审内容、方法及标准);6.团队成员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格式见第六章);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4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15保证金额不要求提供16响应文件组成1、电子响应文件:1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2、纸质响应文件:3份(纸质响应文件仅用于存档,为防止开标前泄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送达开标地点,纸质响应文件必须是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直接双面黑白打印后胶装成一本后密封,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17响应文件加密要求1、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2、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时00—9 时30分。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经监督部门批准后延期开标时间;供应商须保证加解密响应文件所用CA证书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若因为加解密响应文件所用CA证书不一致或无效导致的加解密响应文件失败,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确保CA证书在整个磋商活动中期间处于有效期内,中途更新延续变更等数字证书操作可能导致加密文件无法解密。1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9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20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21磋商报价两轮报价22磋商文件售价免费2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章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24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1)人,评标专家(3-2)人。25代理服务费1、支付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4、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②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5、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6、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1)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6%)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7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8其他要求当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组织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2.2“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2.5“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采购服务相关内容。2.6“天”即为日历日。2.7“复印件”指和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公章”仅指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分公司”“专用章”“财务章”“编号”等字样)的印章。2.9“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统一称为初步审查。3.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投入的成本和最终结果,供应商均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2本次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磋商采购人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磋商采购人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磋商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进行解释。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原则(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第七章其他内容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工作日内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也是磋商文件组成部分)。7.2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8.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考察现场,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8.6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际性的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编制原则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9.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接受采购人及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打印或书写,并应清晰可辨。10.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技术方案、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和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等内容,具体格式以及编排顺序要求见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以下简称前附表)。11.2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2.磋商报价12.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包括本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还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2.2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的每轮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项目各包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将否决其磋商。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磋商保证金14.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相关要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4.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4.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前附表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16.1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前附表及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由于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者查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6.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可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提交响应文件时间18.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迟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其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五开标及评标21.开标(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解密”页面点击“开始解密”,解密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9时30分;(3)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经监督部门批准后延期开标时间;(5)供应商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确认;(6)开标结束。22.磋商小组组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业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具体成员组成见前附表)2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并在评审报告中做出说明。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质询。24.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4.3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特别注意事项:25.1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2)相互串通报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相关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3)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5.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不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3)磋商有效期不足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提交保证金的;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6)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的。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注:①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②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解释原因。26.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6.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供应商。26.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26.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选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7.磋商过程保密27.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人员。27.2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8.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29.1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审标准推荐并确定供应商。29.2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30.成交通知30.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履约保证金:见前附表(如有)。32.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3.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质疑程序及处理34.1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质疑和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必要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八)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九)质疑材料应一式两份。34.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4.5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授权代表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授权代表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34.6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4.9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恶意质疑或投诉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初步审查3.1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4采购政策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2、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①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②磋商有效期不足的;③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根据政采云平台评审流程,本项在报价符合性评审时进行审查);④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的。⑤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注:①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②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解释原因。4、对无效响应文件须由采购人进行复核确认,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予以磋商。5、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6、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9、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终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详细评审方法及标准(后附)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推荐总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类别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价格部分(10分)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价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0 其中:评标基准价=最低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若存在价格评审优惠的场景,此处投标报价为进行相应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最终以评标结果为准)商务部分(22分)业绩(10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每承担一项同类型项目业绩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业绩以合同为准,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注;同类型项目指:土地集约利用项目监测统计或评价类。商务部分(22分)人员配置(12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每提供一名土地或测绘类及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得3分;每提供一名土地或测绘类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得2分;本项最搞得12分。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相关人员为本单位员工证明材料。技术服务部分(68分)背景需求理解情况(10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要求进行需求分析(包括项目建设背景、项目现状描述、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内容要求的理解、项目目标任务等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描述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不合理、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和本项目不相关或不提供者不得分。技术服务部分(68分)技术方案(30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要求制定技术方案(包括技术方案总体框架、技术路线阐述、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关键性技术问题的阐述、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等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描述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 6分;上述每项内容不完整,不尽合理,难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每项内容和本项目不相关或不提供者不得分。技术服务部分(68分)进度保障方案(8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进度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节点、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项目组织安排等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描述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不合理、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和本项目不相关或不提供者不得分。技术服务部分(68分)质量保障方案(10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保障体系、质量保障措施、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控制流程等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描述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不合理、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和本项目不相关或不提供者不得分。技术服务部分(68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流程、售后响应措施、质保方案等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描述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不合理、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和本项目不相关或不提供者不得分。第四章项目需求一、工作内容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分别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依法批准范围、实际管理范围的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具体内容为:1、统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已批准征收土地面积、已批准转用土地面积、已达到供地条件土地面积、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住宅用地面积,收集开发区常住人口、二三产业税收总额、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监测统计范围内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建筑面积、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建筑基底面积、工矿仓储用地的建筑面积、工矿仓储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基底(含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面积等数据的收集合理分析,同时填报产业园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基础数据表。2.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范围边界矢量数据一类产业园需提供批准范围、实际管理范围边界矢量数据,二类产业园需提供实际管理范围边界矢量数据。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一类产业园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应包括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二类产业园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应包括实际管理范围。二、监测范围唐槐产业园区2504公顷(含原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960公顷)、学府产业园区837公顷(含原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800公顷)、武宿综合保税区294公顷(含原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245公顷)、阳曲产业园区10411公顷(含原太原工业园区899.65公顷)、潇河产业园区20528公顷、科技创新城776公顷。总:353.5平方千米。三、监测统计时点监测统计工作时点统一为2023年12月31日。四、提交成果1、经审核软件审核通过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成果数据。2、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范围边界矢量数据。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范围示意图。五、验收标准: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六、项目结止时间2025年1月31日。第5章政府采购合同原则(格式)本合同原则仅限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甲方:乙方: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以及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甲方委托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对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进行磋商采购,乙方报名参加了此项采购活动,并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依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质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事项及内容1、工作任务甲方委托乙方完成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2、监测统计范围3、监测统计工作时点年月日。4、工作内容二、具体工作内容三、工作进度要求: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四、提交成果资料五、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积极配合乙方创造监测统计工作的必备条件,为乙方提供完备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2)协调有关部门,协助乙方调查工作所需各种资料。(3)甲方应就提供的技术信息和资料信息等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外借。2、乙方职责(1)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安排,完成(工作内容)。(2)前期工作费用自理。(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信息和资料信息等以及乙方应就收集的相关资料和最终成果等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外借,如有泄密情况一切后果乙方自行负责,并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违约责任1、未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期限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逾期一日的,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承担迟延履行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2、若由于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引起返工,乙方必须完善技术服务工作直至满足要求,负责甲方造成的时间和费用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七、监测统计经费安排依据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出具的《成交通知书》文件,乙方中标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项目成果应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开发区士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后,乙方先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作为退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依据。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要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成交通知书(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甲方(章):乙方(章):代表:代表:地址:地址: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编制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响应文件的签署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封面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项目编号:1401712023CCS00072招标编号:HCZB2024082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5.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致: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全称)的在下面签字(盖章)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第2部分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大写: 小写: 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标准合格/不合格备 注注:(1)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2)报价的内容可以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增加;(3)合同履行期限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前附表的相关要求;(4)如有分项报价供应商可自主填报,无格式要求。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三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竞争性磋商声明函(格式);2.商务及技术偏离表(格式);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4.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制);5.自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案例(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同类项目要求见评审内容、方法及标准);6.团队成员情况表(格式);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格式);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竞争性磋商声明函(格式)致: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贵单位的项目磋商文件(包括更正、补充、答疑、变更文件,如有)我方已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技术商务要求和相关的条款的规定。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的日历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4.我们同意提供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5.我们理解,竞争性磋商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和保证。6、我们承诺本次磋商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担。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及技术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商务及技术规范、要求偏离情况备注 注:1、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若供应商认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商务及技术要求,可直接在此表任意位置填写“完全满足”;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实质性的负偏离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单位负责人姓 名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单位类型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资信等级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简介可另页备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自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概况及履约阶段情况备注注:本表后附内容具体请按照对应评分标准提供。团队成员情况表(如有)序号姓名拟任项目岗位职称/资格专业工作年限备注注:本表后附内容,具体请按照对应评分标准提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不涉及,可不提供)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序号软件名称开发商注册商标版本号备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推荐年份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备注附: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货物的包装,符合上述标准要求。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第7章其他内容(参考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的各项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