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光伏发电招标公告(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 JSZC-321012-JDHC-C2024-001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网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DHC-C2024-0018
项目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网上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8-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振兴路1号
联系人:张有锋
联系电话:0514-86691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1B))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8525189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13852518945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控编.doc
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采购文件.doc
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控制价.xlsx
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量清单.xlsx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咨询项目全称: 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 咨询业务类别: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咨询报告日期: 二○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咨询报告编号:苏宏才(扬)编[2024]032号咨询项目委托方全称: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咨询企业公章:咨询企业法定住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邮编:224000联系电话:0515-88231106咨询作业期:2024年06月05日-2024年08月15日法定代表人:高红技术负责人:相堂芳项目负责人:潘瑞山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从事专业:土建专业咨询员:郝占栋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从事专业:土建专业咨询员:执业资格:从事专业:专业咨询员:执业资格:从事专业:咨 询 报 告 书 目 录 序号文 件 内 容文件作者页数备 注1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顾正高3页2工程量清单顾正高1份3招标控制价顾正高1份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苏宏才(扬)编[2024]032号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受贵单位委托,依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规定对你单位的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你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现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出具正式的咨询成果文件,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1、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2、工程规模:光伏发电安装等;3、编制范围:委托人要求。2、编制依据1、委托人要求;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5、税金按苏建价2019_178号文《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执行,税金为9%;6、人工工资按苏建函价【2024】348号文执行8、材料价格采用《扬州工程造价管理》2024年第7期指导价,对于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参照市场价;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计价规定;10、正常施工条件下考虑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咨询依据。3、编制说明:9.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及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相关规定计入,增加费未计,结算时按核定费率计取;9.2、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赶工措施、工程按质论价、住宅分户验收、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不计取,其余措施项目费按规定取中间值计取;9.3、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计取,环境保护税未计;编制结果: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预算价(人民币):捌拾贰万贰仟贰佰玖拾陆(¥:822296.00元)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捌拾贰万(¥:820000.00元)。未尽事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附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15日主题词: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报告抄送: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共印3份JSZC-321012-JDHC-C2024-0018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四章项目需求30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5第1章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230KWP)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12-JDHC-C2024-00182.项目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4.最高限价:820000.00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上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系人:张有锋联系方式:152984808182.代理公司信息名称: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都区长江路102号联系人:丁工联系方式:13852518945九、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江都支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6554660。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金额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计取,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立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付一次性清。(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新区支行开户名称: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户帐号:32050174774600000885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8)设计方案(如有):如未成功上传“设计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将设计图纸电子投标光盘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开标截至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地址),逾期不予接收。(9)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设计方案)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如有)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如有)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3、其他33.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制定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协议书(2)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效力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二者不一致时,应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1.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争议,由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见证方: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图纸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业主、监理等非施工方办公、生活区域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扬州现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与工程相关的现行图集、施工说明;(2)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关于工程合同、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9)经双方确认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叁天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免费提供承包人3套,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应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涉及所有专业图纸,施工图纸要求投标人保密,保密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布置图、现场组织机构图及联系方式、安全文明施工细则及措施、设计图纸疑问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五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版;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固定单价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监督承包人、监理执行合同情况,工程现场管理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投标人踏勘现场时已确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须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3)发包人和监理根据现场场地实际条件和招标标段情况划定承包人施工使用场地范围,作为承包人的办公区、生活区使用,办公区与生活区按照有关施工规定必须分开设置,由承包人按相关标准自行安排搭置,办公区、生活区内治安、卫生、消防等设施的配备和管理均由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承包人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三套,竣工资料三套(原件资料),并确保资料准确。否则,每迟一天,每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全部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和竣工图及相应的电子资料,经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由发包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并由承包人负责将资料汇总整理后移交工程所在地档案馆,领取工程竣工备案证明书。发包人应及时提供由发包人负责的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已在报价内综合考虑。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档。(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投标前承包人应充分踏勘现场,报价中应包括承包人所需用的单位水、电等的一切配合费用,发包人不再因此发生任何费用。(2)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3)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承担现场的安全、保卫、照明等责任和费用;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并按实际现场需要,提供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5)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城管、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不得影响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扬州市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现场临时通道按总平面图部署,同时服从发包人的现场调整。(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成品保护涉及的所有费用已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工程交付使用前承包人自己发生的损坏或因承包人保护实施不当而产生的第三方成品(半成品)的损坏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8)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过程中,要求现场工完料清,承包人应及时清除现场的所有不需要的障碍物,并应根据发包人要求转移剩余材料,清除现场残物、垃圾或转移临时工作用具以及工程不再需要的施工设备。如果承包人清除现场垃圾不及时,发包人有权委派他人清除现场垃圾,由此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7天内按发包人指示拆除临时建筑、设施、清走器材、剩余材料,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清洁,并以通过发包人工程师验收为标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逾期未能执行,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需费用由发包人从工程款中扣除。(10)本工程所用水、电由承包人统一挂表管理,水电费用按实结算,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及时缴纳给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11)承包人须积极配合业主、监理人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周边及外部矛盾,不得以外部矛盾作为工期不能完成的理由。(12)承包人负责做好迎接各类现场检查的配合工作。(13)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的统筹安排下,积极配合整个项目的流水穿插作业、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同时应配合和参与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根据发包人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让出影响其他施工单位后续工程的施工工作空间,其相关配合费用在投标中综合考虑。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为承包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工作,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经济利益事项行使签字权,根据承包人授权对本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工地例会等必须参加。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中标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阶段未经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不在工地现场,发包人有权处以罚款500元/天,连续5天或一个月内累计10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投标文件中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或不能胜任其岗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并处以相应罚款。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进入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如果更换项目经理,须符合《扬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并对其处以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且所更换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所完成工程业绩等不得低于原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相应条件,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三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及增加的费用等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报项目经理、监理及发包人代表批准。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工期延误、暂定价材料验收批准等。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验收前承包人首先进行自检,在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监理方,并提供相关资料。不论发包人、监理方是否参与验收,当发包人或工程师提出对隐蔽工程需进行重新验收时,承包人必须配合工作且在检验后重新覆盖,若验收合格,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承担所有损失,且工期不顺延。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监理方或发包人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监理方或发包人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发包人承担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监理方或发包人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可下达停工令,承包人在3天内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经报项目总监和甲方代表审批同意后,实施整改,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若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应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如因此造成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必须建立现场治安保卫体系,专人专岗。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严格遵守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现场总平面的规划、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要求和相关国家地方规定、标准。服从发包人与监理人统一指挥,发包人与监理人将组织定期检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发包人及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否则有权予以罚款,情节严重将勒令停工整改,相关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扬州市相关规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随工程进度款支付,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标准,在工程尾款里扣除或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5天提供全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报监理批准。(批准和未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均需同时送报业主备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送达后5日历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送达后5日历天内。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五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若出现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承担费用,只认可工期顺延,顺延时间双方另行协商:1)不可抗力;2)发包人未能及时组织设计交底,或发包人对已完工序进行设计变更的;3)因发包人设计变更在建筑面积、结构形式、设计标准作重大调整,增加的工程量使承包人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实施进行的;4)非因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连续24小时以上的。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照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实际施工节点工期超过投标文件中计划节点工期5日,发包人有权按上述条款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承包人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地震;(2)水灾;(3)暴风雪。(4)十二级以上台风等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严重自然灾害。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5对承包人供用材料的要求招标人有具体要求的按其具体要求。如无具体要求的,承包人供用的材料进场使用前,必须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让其相关材料无条件退场,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1)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在发包人认可的产品质量等级及价格范围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设备验收后及时开出收料单,以便发包人执行供应合同,承包人无故推迟或不开收料单,影响发包人执行合同或工程结算,发包人有权处罚承包人,承包人按约定收取保管费(材料价格的0.5%)承包人对进场材料设备安全保管负责,如有受损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应按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进场材料的样品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验收认可,经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批量进场(样品由发包人封存,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中材料设备质量与样品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采购的全部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各种检测费用包括质检站强制性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使用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返工的全部损失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生产厂家、质量等级等均需与投标书相同,除因市场无供应外,需提前40天书面申请和递交替换材料资料,在得到发包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并且出具的各种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试验证明等全套的质保资料等也得到发包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后方能供货,未经许可其后果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直至终止承包合同、更换承包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生产厂家、质量等级等如与投标书相同时,其质量及质保资料均需发包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后方能供货,发包人对该部分材料质量具有检查监督权利,对材料的使用具有否决权,如遇到材料涨价,承包人不能以降低材料品质、档次来抵消风险,也不能要求由发包人供应。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生产厂家、质量等级等如与投标书不同时,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并且出具的各种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试验证明等全套的质保资料等也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后方能供货,未经许可其后果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直至终止承包合同、更换承包人。(6)承包人购买的材料应附有质保书或检测证书,如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承包人二次检测的,检测试验合格由发包人承担费用,测试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增加:承包人承担的检验费用:承包人采取新工艺或特殊施工措施造成的检验、试验费用,不在“由发包人承担检验试验费用”之列的其它检验试验费。(7)需送检的材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8)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使用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毒、污染等不符合环保、安全、卫生要求的,承包人承担返工的全部损失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9)如需发包人认定质价后购买的材料,或者必须代换材料时,承包人必须提前40天书面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10)承包人提供的用料数量应准确如计划用料量多于实际施工用料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结算中退甲供材时抵扣工程款,如计划用料量少于实际用量,造成工期延误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已含在报价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价款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变更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中缺项中,按发承包双方共同询价、认价的方式,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书面的认价文件,作为依据。如变更实施时不能达成一致,应先行实施,并按照通用条款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4)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误差或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单价按政策性文件规定进行调整。5)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误差或工程变更导致分部分分项工程费的变化,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6)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2、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3、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4、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须报监理及发包人批准后执行。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苏建价【2008】67号文《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执行。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本合同约定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形外的其他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由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清单已有项目的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其相应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2)由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①.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投标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②.投标文件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③.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审计单位审核后,按投标文件中的让利幅度同比例进行下浮结算。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4工程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工程建设中,上级部分财政资金到村后,发包方应根据省级要求按工程进度比例支付工程款(具体情况按区级通知为准);工程竣工后,经区级验收合格、待上级资金全部到位且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甲方每次支付期限均为: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关于竣工验收其他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最终需经由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此项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检测未通过,则发包方可拒绝支付工程款给承包方,直至检测通过.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证明书签署日的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经扬州市有权部门审计后。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经扬州市有权部门审计后。(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保期满后,如无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16.违约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支付违约金,除专用条款已约定的内容,其他情形违约金的具体金额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商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延误工期超过28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双方商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经双方协商后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扬州市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保险必须按时依法办理。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扬州市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保险必须按时依法办理。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扬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扬州人民法院起诉。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因承包人不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请第三方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从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禁止向乙方索要、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或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禁止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或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禁止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禁止允许、纵容配偶、子女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五)禁止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责任行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中止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给予乙方处罚。(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有责任向承包方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其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四)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工程监理及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五)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或向区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举报。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资金结清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执二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4章项目需求其他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所属行业:建筑业1、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2)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3)项目范围:装机规模230KWP光伏电站建设,包括深化设计、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试运行、维保、人员培训、通过验收等。(4)工期:30日历天(5)质量等级要求:(1)光伏电站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通过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并网运行。(2)所有产品、设备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相关规定,且保证顺利通过相关部门检测、验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3)所有主材必须通过光伏行业相关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充分做好市场调查,确定好设备选型,特别是光伏组件和逆变器,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理由变更设备选型,否则视为违约。(5)投标人选用的所有光伏组件须为同一品牌、逆变器也须为同一品牌。(6)质保要求:所有光伏电站设备从投入运行之日起,中标人对逆变器免费维护5年,太阳能光伏板设备免费维护20年,其他组成设备免费维护15年,整体系统维护25年。(6)最高限价:82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七)付款方式:工程建设中,上级部分财政资金到村后,发包方应根据省级要求按工程进度比例支付工程款(具体情况按区级通知为准);工程竣工后,经区级验收合格、待上级资金全部到位且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甲方每次支付期限均为: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二、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澄清日期前提出,如未提出视为认可。2)、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合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4)、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踏,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三、编制依据1、委托人要求;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5、税金按苏建价2019_178号文《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执行,税金为9%;6、人工工资按苏建函价【2024】348号文执行;8、材料价格采用《扬州工程造价管理》2024年第7期指导价,对于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参照市场价;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计价规定;10、正常施工条件下考虑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咨询依据。四、编制说明:9.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及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相关规定计入,增加费未计,结算时按核定费率计取;9.2、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赶工措施、工程按质论价、住宅分户验收、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不计取,其余措施项目费按规定取中间值计取;9.3、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计取,环境保护税未计;第5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磋商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工程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工程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工程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价格部分不进行价格扣除。三、评分标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技术方案(52分)1、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等(9分):概述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9分;概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6分;概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技术方案(52分)2、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体系及措施(9分):计划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9分;计划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6分;计划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技术方案(52分)3、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9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9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6分;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技术方案(52分)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9分):方案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9分;方案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技术方案(52分)5、满足验收合格的保证措施(8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5分;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技术方案(52分)6、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8分):方案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5分;方案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光伏建设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 2分,满分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关键信息模糊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业绩有效期以其所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企业认证证书(3分)供应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供应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供应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证书且在效期内的,得1分; 本项满分3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后续服务 (5分)1、提供后续服务方案(包含后续服务保障能力、故障解决措施、突发事件预案、培训及承诺等),方案描述合理且完整的得3分;描述较合理的得2分;描述一般的得1分,描述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响应时间,明确故障报修受理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针对服务及时性给出承诺:承诺接到电话2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得 2分;承诺接到电话4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及详述切实可行的到达服务现场的途径和方式,未提供不得分)注:1、评委应对以上各得分项独立评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汇总的平均值。2、以上参与评分的相关证书、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第6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特定资格条件10投标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资格条件13投标函14法人授权书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投标函格式致: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行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磋商响应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345……注:符合性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在制作标书时随此表一起上传。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名称第一轮报价报价大写:小写: (人民币)元备注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本工程另附工程量清单。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施工工期施工质量要求安全生产付款方式其他……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工程类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施工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信息: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致:(招标单位名称)我公司保证参与(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提交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是真实的,以上承诺如有不实,采购人可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采购人可取消本公司的中标资格,我公司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供应商:(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n\n\n\n\n\n\n\n\n\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n\n\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n\n\n\n\n\n\n\n\n\n\n\n\n\n\n\n\n\n招标控制价\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招 标 人:\n招 标 人:\n\n\n\n\n\n\n\n\n(单位盖章)\n(单位盖章)\n(单位盖章)\n\n\n\n\n\n\n\n\n\n\n\n\n\n\n\n\n\n\n\n造价咨询人:\n造价咨询人:\n\n\n\n\n\n\n\n\n(单位盖章)\n(单位盖章)\n(单位盖章)\n\n\n\n\n\n\n\n\n\n\n\n\n45519\n45519\n\n\n\n\n\n\n\n\n\n\n\n\n\n\n\n\n\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n\n\n\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n\n\n\n\n\n\n\n\n\n\n\n招 标 控 制 价\n\n\n\n\n\n\n\n\n\n\n招标控制价(小写):\n招标控制价(小写):\n招标控制价(小写):\n822296\n\n\n\n\n\n\n (大写):\n (大写):\n (大写):\n捌拾贰万贰仟贰佰玖拾陆元整\n\n\n\n\n\n\n\n\n\n\n\n\n\n\n\n\n招 标 人:\n招 标 人:\n\n\n\n造价咨询人:\n\n\n\n\n\n\n(单位盖章)\n(单位盖章)\n\n\n(单位资质专用章)\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n\n\n\n(签字或盖章)\n(签字或盖章)\n\n\n(签字或盖章)\n\n\n\n\n\n\n\n\n\n\n\n\n\n编 制 人:\n编 制 人:\n\n\n\n复 核 人:\n\n\n\n\n\n\n(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n(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n\n\n(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n\n\n\n\n\n\n\n\n\n\n\n编 制 时 间:\n编 制 时 间:\n2024-06-05 00:00:00\n2024-06-05 00:00:00\n\n复 核 时 间:\n2024-08-15 00:00:00\n\n\n\n\n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第1页 共1页\n第1页 共1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单位工程名称\n单位工程名称\n金额(元)\n其中:(元)\n其中:(元)\n其中:(元)\n其中:(元)\n\n序号\n单位工程名称\n单位工程名称\n金额(元)\n暂估价\n暂估价\n安全文明\n施工费\n规费\n\n1\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n\n\n\n\n\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标段:\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汇总内容\n汇总内容\n汇总内容\n金额(元)\n其中:暂估价(元)\n\n1\n分部分项工程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n754400.00\n\n\n1.1\n人工费\n人工费\n人工费\n\n\n\n1.2\n材料费\n材料费\n材料费\n754400.00\n\n\n1.3\n施工机具使用费\n施工机具使用费\n施工机具使用费\n\n\n\n1.4\n企业管理费\n企业管理费\n企业管理费\n\n\n\n1.5\n利润\n利润\n利润\n\n\n\n2\n措施项目费\n措施项目费\n措施项目费\n\n\n\n2.1\n单价措施项目费\n单价措施项目费\n单价措施项目费\n\n\n\n2.2\n总价措施项目费\n总价措施项目费\n总价措施项目费\n\n\n\n2.2.1\n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n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n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n\n\n\n3\n其他项目费\n其他项目费\n其他项目费\n\n\n\n3.1\n其中:暂列金额\n其中:暂列金额\n其中:暂列金额\n\n\n\n3.2\n其中:专业工程暂估\n其中:专业工程暂估\n其中:专业工程暂估\n\n\n\n3.3\n其中:计日工\n其中:计日工\n其中:计日工\n\n\n\n3.4\n其中:总承包服务费\n其中:总承包服务费\n其中:总承包服务费\n\n\n\n4\n规费\n规费\n规费\n\n\n\n5\n税金\n税金\n税金\n67896.0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甲供材料费_含设备/1.01\n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甲供材料费_含设备/1.01\n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甲供材料费_含设备/1.01\n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甲供材料费_含设备/1.01\n822296.00\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标段:\n标段:\n标段:\n标段:\n标段:\n第1页 共1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金额(元)\n金额(元)\n金额(元)\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综合单价\n合价\n合价\n其中\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综合单价\n合价\n合价\n暂估价\n\n1\n030405002001\n太阳能发电板\n太阳能发电板\n1、名称:太阳能光伏发电\n2、安装方式:包括深化设计、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试运行、维保、人员培训、通过验收等\n1、名称:太阳能光伏发电\n2、安装方式:包括深化设计、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试运行、维保、人员培训、通过验收等\nW\n230000\n3.28\n754400.00\n754400.00\n\n\n1\n030405002001\n太阳能发电板\n太阳能发电板\n1、名称:太阳能光伏发电\n2、安装方式:包括深化设计、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试运行、维保、人员培训、通过验收等\n1、名称:太阳能光伏发电\n2、安装方式:包括深化设计、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试运行、维保、人员培训、通过验收等\nW\n230000\n3.28\n754400.00\n754400.00\n\n\n\n\n分部分项合计\n分部分项合计\n分部分项合计\n分部分项合计\n\n\n\n754400.00\n754400.0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本页小计\n本页小计\n本页小计\n本页小计\n本页小计\n本页小计\n本页小计\n本页小计\n本页小计\n754400.00\n754400.00\n\n\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754400.00\n754400.00\n\n\n\n\n\n\n\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n\n\n\n\n\n\n\n\n\n\n\n\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标段:\n标段:\n标段:\n标段:\n标段:\n第1页 共2页\n\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名称\n项目名称\n计算基础\n费率(%)\n费率(%)\n金额(元)\n金额(元)\n调整\n费率(%)\n调整后\n金额(元)\n调整后\n金额(元)\n备注\n\n1\n031302001001\n安全文明施工费\n安全文明施工费\n安全文明施工费\n\n100.000\n100.000\n\n\n\n\n\n\n\n1.1\n\n基本费\n基本费\n基本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1.500\n1.500\n\n\n\n\n\n\n\n1.2\n\n增加费\n增加费\n增加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n\n\n1.3\n\n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n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n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210\n0.210\n\n\n\n\n\n\n\n2\n031302002001\n夜间施工增加\n夜间施工增加\n夜间施工增加\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050\n0.050\n\n\n\n\n\n\n\n3\n031302003001\n非夜间施工增加\n非夜间施工增加\n非夜间施工增加\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n\n\n4\n031302004001\n二次搬运\n二次搬运\n二次搬运\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n\n\n5\n031302005001\n冬雨季施工增加\n冬雨季施工增加\n冬雨季施工增加\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075\n0.075\n\n\n\n\n\n\n\n6\n031302006001\n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n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n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025\n0.025\n\n\n\n\n\n\n\n7\n031302008001\n临时设施\n临时设施\n临时设施\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1.100\n1.100\n\n\n\n\n\n\n\n8\n031302009001\n赶工措施\n赶工措施\n赶工措施\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n\n\n\n编制人(造价人员):\n编制人(造价人员):\n编制人(造价人员):\n编制人(造价人员):\n\n\n\n\n\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n\n\n\n\n\n\n\n\n\n\n\n\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标段:\n标段:\n标段:\n标段:\n标段:\n第2页 共2页\n\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名称\n项目名称\n计算基础\n费率(%)\n费率(%)\n金额(元)\n金额(元)\n调整\n费率(%)\n调整后\n金额(元)\n调整后\n金额(元)\n备注\n\n9\n031302010001\n工程按质论价\n工程按质论价\n工程按质论价\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n\n\n10\n031302011001\n住宅分户验收\n住宅分户验收\n住宅分户验收\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n在计取住宅分户验收时,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和地下室部分不计入计费基础\n\n10\n031302011001\n住宅分户验收\n住宅分户验收\n住宅分户验收\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n\n\n11\n031302012001\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030\n0.030\n\n\n\n\n\n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n\n11\n031302012001\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030\n0.030\n\n\n\n\n\n\n\n11\n031302012001\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030\n0.030\n\n\n\n\n\n\n\n12\n031302090001\n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n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n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n\n\n13\n031302091001\n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n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n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n\n\n14\n031302015001\n智慧工地费用\n智慧工地费用\n智慧工地费用\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060\n0.060\n\n\n\n\n\n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n\n14\n031302015001\n智慧工地费用\n智慧工地费用\n智慧工地费用\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060\n0.060\n\n\n\n\n\n\n\n14\n031302015001\n智慧工地费用\n智慧工地费用\n智慧工地费用\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060\n0.060\n\n\n\n\n\n\n\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n\n\n\n编制人(造价人员):\n编制人(造价人员):\n编制人(造价人员):\n编制人(造价人员):\n\n\n\n\n\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n\n\n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n\n\n\n\n\n\n\n\n\n\n\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标段:\n标段:\n标段:\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n序号\n项目名称\n项目名称\n计算基础\n计算基础\n计算基础\n计算基数(元)\n计算基数(元)\n计算费率(%)\n计算费率(%)\n金额(元)\n\n1\n规费\n规费\n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n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n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n\n\n100.000\n100.000\n\n\n1.1\n社会保险费\n社会保险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n\n2.400\n2.400\n\n\n1.2\n住房公积金\n住房公积金\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n\n0.420\n0.420\n\n\n1.3\n环境保护税\n环境保护税\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2\n税金\n税金\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n754400.00\n754400.00\n9.000\n9.000\n67896.0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合 计\n67896.00\n\n\n\n\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n\n编制人(造价人员):\n编制人(造价人员):\n编制人(造价人员):\n编制人(造价人员):\n\n\n\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n\n\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n\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工程名称:江都区樊川镇同丰村光伏发电项目\n标段:\n标段:\n标段:\n标段:\n第1页\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伏发电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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