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印用品印刷服务招标公告(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4)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文印用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2024-2025学年文印用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4
年
8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HTQSZ-20240801
项目名称: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2024-2025学年文印用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4万元
最高限价:
14万元
采购需求:
皖北卫生
职业学院试卷、试卷袋、实习手册、实验报告纸等印制、装订、分装、运输装卸
到指定位置,具体详见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
[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
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
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8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
,
每天上午
08
:
3
0
至
1
1
:
30
,下午
14:30
至
17:
3
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元一新天地
B1号楼14楼
)
。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注明联系电话)
至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
采购
文件或者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971924179
@qq.com,并在获取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审核通过后将
采购文件
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2)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
逾期将不予接收
。
(
3
)售价:每套人民币
0
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三楼录播室
。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8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
地点: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三楼录播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
为
14万元
的
服务
采购项目
,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10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发布媒体: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东二铺大学城学府大道
1606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13855775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元一新天地
B1号楼14楼
联系方式:
15215573252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工
电
话:
15215573252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文印用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2).docx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文印用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TQSZ-20240801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6一、详细技术参数要求:6二、商务要求:7第四章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8一、资格性审查表8二、符合性审查表10第五章供应商须知11一、总则11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3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4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16五、谈判与评审17六、定标和授予合同19七、质疑与投诉20第六章合同格式22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30一、谈判响应函31二、分项报价表32三、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33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34五、本项目实施方案35六、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3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38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文印用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HTQSZ-20240801项目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文印用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4万元最高限价:14万元采购需求: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试卷、试卷袋、实习手册、实验报告纸等印制、装订、分装、运输装卸到指定位置,具体详见项目要求。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元一新天地B1号楼14楼)。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至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971924179@qq.com,并在获取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逾期将不予接收。(3)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三楼录播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三楼录播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14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发布媒体: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东二铺大学城学府大道1606号联系方式:李老师138557755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元一新天地B1号楼14楼联系方式:152155732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工电话:1521557325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文印用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编号:AHTQSZ-20240801采购内容及预算:采购内容: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试卷、试卷袋、实习手册、实验报告纸等印制、装订、分装、运输装卸到指定位置,具体详见项目要求。预算:14万元。2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东二铺大学城学府大道1606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3855775506 3名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元一新天地B1号楼14楼联系人:丁工,联系方式:15215573252 4本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5谈判采购有效期:谈判开始后60天6成交人个数:1个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9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地点: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三楼录播室10评审方法: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和本文件第四章11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纸质文件)份数: 4 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3份;(2)(电子版文件)份数: 1 份(U盘),内容与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一致;装订和封装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第18条;13服务期:1年14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5谈判保证金:无需缴纳。16所属行业:工业17相关费用:1、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2、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额。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将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交至代理机构。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1、详细技术参数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文印用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学期采购,包括试卷、试卷袋、实习手册、实验报告纸等,内容包括:印制、装订、分装、运输装卸、验收、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二)服务需求1、纸张标准:(1)试卷纸的规格:390*270mm,60克和70克本白防近视双胶纸,双面印刷,两张钉为一份,按考场数量分装试卷袋内,总数量约160000张。注:试卷印刷须色彩饱满、版面美观,墨色均匀清晰,无墨点、脏点。正反套印准确,正反面内容必须确保100%无误。试卷中无白页、破损、污渍现象,试卷尺寸符合标准,不歪斜。对倒装、缺页、破损等质量问题须无条件及时更换。(2)试卷袋的规格:395*245*40mm,150克美国牛卡纸,打起眼穿棉绳,数量约2000个。(3)实验报告纸的规格:190*265mm,80克高白双胶纸,单面印刷,100张每本,数量约5000本。(4)实习手册的规格:210*290mm,封皮250克铜版纸哑膜,内容80克高白纸,双面印刷,52页每本,骑马钉,数量约5000本。(5)其他品种:因教学需要产生,同样的纸张价格根据中标价格结算。2、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2位专业配送服务人员用于保障本项目配送任务,并确保在采购人确定的需求日期前2日内完成供货要求,否则将对中标人处以合同价3%的罚款。(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电子版本的试卷及其他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因泄密造成的损失及影响,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将随机对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抽检(检测内容包含印制纸张的规格及印刷质量,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三方检测机构由采购人指定,如抽检结果不合格,中标人须无条件退回该批次所有产品,并按采购人要求重新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人处以合同价10%的罚款。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所供产品与投标承诺不符等不诚信行为,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人处以合同价30%的罚款。(三)报价要求1、供应商需按各单项服务需求列明的数量报出综合单价,最后再报出总价,实际供货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决算。2、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招标需求全部内容的单位综合价格。包含印制、装订、分装、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税金、售后服务等所需全部费用,并作为项目结算依据。3、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所投货物成本,包括制造、印刷、装订、分装、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收、验收、税金、售后服务等所需全部费用,并作为项目结算依据。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投标综合单价进行变更或拒绝供货。供应商所报价格须为提供印刷制品所需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印刷批次及单次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合计价(元)备注1试卷纸160000张2试卷袋2000个3实验报告纸5000本4实习手册5000本总价(元)二、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服务期1年2售后满足采购人要求3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4付款付款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付款方式:每学期结束结算当学期费用,具体结算以物品接收记录表为准;结算时应附费用发票、费用统计明细、每次物品接收记录表。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合同总价 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第四章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章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谈判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谈判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4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7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8报名情况通过代理公司提供的报名名单核对,否则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10信誉要求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3条要求按谈判公告第二.3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11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满足谈判公告要求12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符合谈判文件第三 章第一项要求 2商务要求响应情况符合谈判文件第三 章第二 项要求3标书规范性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4其他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1.2凡在宿州市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1.3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定义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3、供应商要求:3.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20%、工程项目为3%-5%)。(1)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参与评审政策。(二)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可给予联合体1%-2%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上传到电子文件中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的费用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语言文字谈判及谈判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谈判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勘察现场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9、偏离谈判文件允许谈判响应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10、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10.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项目要求第四章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表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11.2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递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公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的质疑和答复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谈判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谈判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谈判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12.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谈判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如质疑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做出答复,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答复内容将在采购人公告栏公布,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3、谈判响应文件构成13.1谈判响应文件由谈判响应函、分项报价表、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本项目实施方案、资格证明文件等。13.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应包括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13.2供应商必须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成交,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3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13.4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4、谈判报价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14.2货物类项目适用:谈判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产品以及采购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谈判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14.3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采购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谈判响应函中的谈判总报价保持一致。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谈判响应函中的谈判总报价保持一致。14.4供应商谈判的货币为人民币。15、谈判响应保证金15.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应按规定的时间、金额和形式提交谈判响应保证金(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谈判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5.2供应商不按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提交谈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谈判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参与谈判。15.3谈判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5.3.1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5.3.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5.3.3政府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及投诉人的谈判保证金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响应保证金;15.4.1供应商在规定的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或放弃成交人候选资格的;15.4.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5.4.3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16、谈判采购有效期16.1谈判采购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参与谈判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谈判采购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采购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谈判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谈判采购有效期。16.3在谈判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17、谈判响应文件签署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供应商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18、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18.1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封面标有“正本”或“副本”字样,分开胶装装订,密封封装在一个封套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注: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应包含纸质版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密封随纸质版文件一起密封。18.2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谈判响应文件。19、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19.2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3供应商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开始后不予退还。19.4采购单位收到谈判响应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19.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19.5.2未按本文件18.1、18.2条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响应文件。20、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20.2供应商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受托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21、联合体参加谈判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谈判时,应满足以下要求:(本项目无)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谈判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联合体被授权供应商应能全权处理谈判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该被授权供应商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谈判,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谈判。五、谈判与评审22、谈判22.1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否决其参与谈判。22.2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以上的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另外,谈判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3谈判小组将首先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了解其与谈判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22.4谈判小组会要求供应商就谈判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或谈判小组提出的其他内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问题和澄清内容进行书面确认(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谈判程序。22.5符合性评审通过后,谈判小组将按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是背靠背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22.6谈判采取N轮谈判、N+1报价的方式进行,通常会采用一轮谈判、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最终采取多少轮谈判,由谈判小组视情况而定。22.7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谈判并要求供应商在首次报价(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价格标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报价。谈判小组认为各供应商二次报价远远高于市场价格,可以增加一轮谈判,但每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每轮报价中应获得相同的报价机会。供应商每次报价都应当在谈判组规定的时间内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谈判小组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到后,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有效性进行评审。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未进行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每次报价应不得超过前一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评审23.1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件进行评审。23.2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时,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再次进行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3.3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应将结果在指定的网站公告。23.4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过高或者过低),有可能影响资金使用效率或商品质量及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不得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24、异常情况处理24.1谈判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谈判: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六、定标和授予合同25、定标方式25.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5.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未接到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应当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供应商原来总价的10%。26.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27、履约保证金27.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7.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七、质疑与投诉28、质疑28.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递交了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递交了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28.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8.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29、投诉29.1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第六章合同格式项目编号: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 付款人: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2 付款条件:每学期结束结算当学期费用,具体结算以物品接收记录表为准;结算时应附费用发票、费用统计明细、每次物品接收记录表。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合同总价 2% 的履约保证金,支持转账、电汇、保函。二、合同条款1.术语的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货币数量。(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3)“工程”是指政府采购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中所规定的工程内容。(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7)“成交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所述服务/工程的成交供应商。(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6)“采购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17)“谈判响应文件”是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并最终被谈判小组接受的谈判响应文本。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完成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六章“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6.履约保证金6.1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6.2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7.检验和验收7.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7.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7.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7.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索赔8.1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8.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8.3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9.成交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9.1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9.3除本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10.不可抗力10.1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如果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成交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成交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成交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成交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10.4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1.税费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成交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12.仲裁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2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13.违约终止合同13.1在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3.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4.破产终止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成交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转让和分包15.1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15.2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6.合同修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7.通知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8.合同生效18.1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18.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执二份。19.补充条款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三、合同格式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采购代理机构:甲方通过组织的采购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和分项报价表;(3)成交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4.付款条件每学期结束结算当学期费用,具体结算以物品接收记录表为准;结算时应附费用发票、费用统计明细、每次物品接收记录表。5.服务期委托服务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并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四、合同特殊条款(如有)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一、谈判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服务期。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户名(全称):开户行:账号(请填写完整):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二、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合计价(元)备注1试卷纸160000张2试卷袋2000个3实验报告纸5000本4实习手册5000本总价(元)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谈判响应函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三、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填写响应情况注意: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提供的施工或者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谈判文件要求而使自已满足要求的情况。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填写响应情况注意: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谈判文件要求而使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五、本项目实施方案(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不超过1000字)(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详细说明)六、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合格性文件:(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文件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五)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自行出具财务状况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六)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自行出具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自行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九)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十)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十一)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报价表项 目 名 称供应商全称谈判范围谈判报价(人民币)总价(大写): (小写): 是否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备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合计价(元)备注1试卷纸160000张2试卷袋2000个3实验报告纸5000本4实习手册5000本总价(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本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请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空白表格至谈判现场,由授权代表人现场填写后提交。最终报价表项 目 名 称供应商全称谈判范围谈判报价(人民币)总价(大写): (小写): 是否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备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合计价(元)备注1试卷纸160000张2试卷袋2000个3实验报告纸5000本4实习手册5000本总价(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本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请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空白表格至谈判现场,由授权代表人现场填写后提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印用品印刷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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