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土壤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AJ2024-025
项目名称: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描述:完成对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区)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详细调查,落实溯源排查、防渗改造、管控修复、跟踪监测等措施,并向省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等和本次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上传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并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其他事项:
1)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东城花园北门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何贝电话:0572-5022166,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anjibicheng@163.com。
2)在线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
3)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nji.gov.cn/col/col1229656840/index.html
6)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7)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
网址:http://www.anji.gov.cn/art/2021/10/28/art_1229518630_3837633.htm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14-16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137696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5137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东城花园北门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22166
质疑联系人: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50225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址: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联系人:采监科王庭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意向公开.png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ZJZC-AJ2024-025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定稿).docx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标段名称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杨峰0572-5137696杨峰0572-5137696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何贝0572-5022166何贝0572-5022166序号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口否回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是口否否回3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是口否否回4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是口否回5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是口否回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是口否回7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是口否回.8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口否回9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口否回10设置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隐性壁垒。是口否回11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有:请在审查意见处备注)是口否回、采购人审查意见:采购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字或盖章)年月日采购人审查意见:采购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字或盖章)年月日采购人审查意见:采购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字或盖章)年月日·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ZC-AJ2024-025采购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项目名称: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二0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前附表6一、适用范围10二、定义10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0四、磋商费用10五、竞争性磋商报价10六、履约保证金11七、磋商保证金11八、质疑和投诉11九、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十、响应文件有效期11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2十二、响应文件编制(电子交易)13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3十四、无效响应文件14十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14十六、授予合同14十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15十八、终止采购活动15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16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1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7第六章投标文件的格式3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C-AJ2024-025项目名称: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600000.00最高限价(元):1600000.00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数量:1单位:项简要描述:完成对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区)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详细调查,落实溯源排查、防渗改造、管控修复、跟踪监测等措施,并向省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等和本次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上传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8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并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3.其他事项:1)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东城花园北门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何贝电话:0572-5022166,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anjibicheng@163.com。2)在线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3)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nji.gov.cn/col/col1229656840/index.html6)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7)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网址:http://www.anji.gov.cn/art/2021/10/28/art_1229518630_3837633.html。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14-16层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137696质疑联系人:杨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2-51376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东城花园北门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贝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22166质疑联系人:潘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2-502258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财政局地址: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联系人:采监科王庭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C-AJ2024-025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3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4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按成交价计,0-100万(含)按1.5%,100-500万(含)按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帐户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201 000 259 134 266。5磋商保证金:无。6答疑与澄清:(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质疑受理:供应商应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东城花园北门(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质疑受理人:何贝,联系方式:0572-5022166,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anjibicheng@163.com。7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供应商未进行现场探勘而引起的投标失误、合同签订失误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组成:(1)响应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报价文件。(2)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提交):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响应文件”(不强制提交):密封包装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东城花园北门(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何贝,联系电话0572-5022166,数量为U盘一份。9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响应文件无效。“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递交响应。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4:00时(北京时间)前。11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4: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准时在线参加。1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磋商时间到,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无效。13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4评审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15信息刊登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nji.gov.cn/col/col1229656840/index.html1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成交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nji.gov.cn/col/col1229656840/index.html),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17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成交的供应商,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信用记录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网站查询,打印留存。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19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政策执行以下第1)条。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0节能环保要求(本项目不适用):(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2)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21磋商注意事项:(1)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2)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2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23供应商注册: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一旦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按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24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提供: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后三天内提供与在线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及在线询标答复函、最终报价表等,共一式三套。具有电子签章或单位公章,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各单位资料存档使用。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纸质版资料与在线电子版资料的一致性,否则导致后期纠纷的责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5特别说明:本表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6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5、“工程、货物和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程、货物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四、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竞争性磋商报价1、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磋商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即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技术工作、提交技术成果、技术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检测费、管理费、设备费、差旅费、保险费、税金利润,等未列入的均将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4、磋商报价分多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指定邮箱:anjibicheng@163.com)。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其响应文件中的初次报价不一致的,各项成交单价按最终报价总价与初次报价总价同比例变动计算。5、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7、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六、履约保证金按照商务要求提交。七、磋商保证金不收取。八、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起算日期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一旦递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九、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响应文件有效期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服务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的响应。未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满足并优于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磋商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3、响应文件的组成3.1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申请函(格式见第六章);(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提供授权代表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5)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税收证明书;(6)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社保证明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9)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10)投标供应商针对资格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2技术商务资信文件(1)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2)技术方案;(3)拟投入实施的团队人员配置;(4)项目负责人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5)拟投入设备;(6)同类项目业绩;(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8)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3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十二、响应文件编制(电子交易)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交易)。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3、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内“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响应文件的签章7.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7.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3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8、响应文件的形式8.1响应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8.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8.3“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表》。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备选方案。5、响应截止期5.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2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5.3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十四、无效响应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无效。3、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4、磋商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在线参加磋商的;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在质量与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十六、授予合同1、授予合同的依据招标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合同签订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成交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2成交供应商有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同时采购人可以与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3.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及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十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八、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相关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本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磋商损失。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ZJZC-AJ2024-0252、项目名称: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3、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预算价12024年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对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区)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详细调查,落实溯源排查、防渗改造、管控修复、跟踪监测等措施,并向省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1项1600000元备注1、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3、本项目磋商报价应包括服务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技术工作、提交技术成果、技术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专家费、检测费、管理费、设备费、差旅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二、项目背景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重点举措,需根据土壤函〔2021〕10号和环办便函〔2022〕382号要求,组织各设区市对已查明存在地下水污染的“两场”和园区开展详细调查,其中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在调查清单中,除去长合区外,安吉县涉及梅溪镇临港和石龙两个工业区块。三、工作范围及内容本次详细调查工作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区)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详细调查,落实溯源排查、防渗改造、管控修复、跟踪监测等措施,并向省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详查内容涉及临港和石龙工业园区的方案编制、专家函审、地下水监测井建设、采样分析(地下水121个点位,土壤28个点位,具体点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采购人审核)、成果报告等和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内容。具体工作要求:(1)完成园区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工作根据《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等相关标准和技术导则要求,设计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集中区)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布点方案布点方案需通过专家论证。完成园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土壤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提供园区详细调查工作、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工作所需的水文及地质参数,形成园区水文地质参数汇总。根据论证后的布点方案、水文地质参数,在园区调查范围布设合规足量的地下水监测井,且监测井规范可查,根据导则要求开展地下水采样及样品分析工作,样品采集量、平行样等设置满足技术导则要求,根据现场调查及检测结果编制园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报告需通过专家论证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认可。(2)完成园区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详调结果,结合《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及浙江省相关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要求,完成园区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编制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报告并明确风险管控措施,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论证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认可。四、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提出合理的团队组建方案,配备足够的内外业作业人员投入本项目服务。在响应文件中列明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学历证明、工作经验等。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工具、器具、仪器、设备等详细数量及现况。5、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注意环境保护问题和相关协调工作。6、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或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后续服务要求。7、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泄密;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供应商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否则因此造成的资料流失等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五、▲商务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中标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底前支付合同价的4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2025年12月底前支付合同价的60%。(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或预算充足采购人适当增加比例的,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注: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及税务发票。报价要求1、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技术工作、提交技术成果、技术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加班费、设备费、差旅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安全生产责任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六、磋商注意事项1、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2、本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内容,为本次采购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3、以上为采购人为本项目提出的基本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全部满足。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以及《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评审办法。一、开启响应文件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在线出席磋商会议。供应商因未在线出席磋商会议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二、磋商小组1、本项目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3、磋商过程应严格保密,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磋商信息。三、竞争性磋商原则与方法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价格、服务水平、服务期、服务方案、人员配置、供应商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2、磋商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响应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并不再返还磋商保证金。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5、采购招标单位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四、磋商程序1、响应文件解密后,磋商小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资信技术的评审工作。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规定的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初次报价不公开。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响应文件的技术资信部分进行评分。磋商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9、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无效。10、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代理机构协助计算供应商的价格得分。11、采购代理机构协助磋商小组汇总计算各供应商综合得分。1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3、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同时打印纸质评审报告签署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14、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发送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15、磋商会议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五、磋商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义的,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2、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接受询问,并对有关内容进行澄清。3、对在澄清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责任。4、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确定供应商办法1、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5、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6、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七、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商务分90分。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评审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总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总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评分细则和内容1、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注:计算以最终报价为依据,最终报价超控制价的响应文件无效。2、中小企业政策执行:中小企业政策执行以下第2.1条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投标产品(或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同时提供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①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录用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技术商务资信分9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标要点及说明1技术分75分技术方案47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质背景、地球化学背景、水文地质背景、成图母质、土壤类型分布等分析情况的合理性、严谨性、详细性进行综合评价。方案详细全面,分析思路严谨,合理的6(不含)-8分;方案基本全面,分析思路严谨,基本合理的3(不含)-6分;方案不全面或分析情况偏离项目实际的0-3分。2技术分75分技术方案47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园区现状、规划情况、园区污染特征情况分析的合理性、严谨性、详细性进行综合评价。方案详细全面,分析思路严谨,合理的6(不含)-8分;方案基本全面,分析思路严谨,基本合理的3(不含)-6分;方案不全面或分析情况偏离项目实际的0-3分。3技术分75分技术方案47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具体工作思路、工作流程以及工作技术方法等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方案详细、思路清晰、流程全面、技术方法合理的4(不含)-6分;方案基本全面,思路清晰,技术方法一般的2(不含)-4分;方案不全面或技术方法不可行的0-2分。4技术分75分技术方案47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详细全面、科学合理的4(不含)-6分;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性一般的2(不含)-4分;方案不全面或不可行的0-2分。5技术分75分技术方案47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和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进度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合理可行的4(不含)-6分;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控制措施一般的2(不含)-4分;进度安排不合理或控制措施欠缺的0-2分6技术分75分技术方案4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严谨性、详细性进行综合评价。质量目标明确,有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应对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不含)-5分;质量目标明确,有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应对措施一般的1(不含)-3分;方案不完整或应对措施欠缺的得0-1分。7技术分75分技术方案47分根据投标人对应急处置计划及安全保障措施内容是否完善,进行综合评价。应急处置计划详细全面,安全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不含)-5分;应急处置计划基本全面,安全保障措施可行性一般的得1(不含)-3分;应急处置计划不全面或保障措施缺乏的0-1分。8技术分75分技术方案47分根据投标人工作成果内容设定是否科学、客观、完整,是否满足审批部门作为审批依据的需求进行综合评价,0-3分9技术分75分项目团队2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或地质类或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和近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技术分75分项目团队20分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水工环地质、地质、地理信息系统类、工程测量/测绘、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全部齐全的得12分,少一个专业扣3分,一人多证计一次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和近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技术分75分项目团队20分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岗位培训证书或具有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岗位培训证书或具有土壤三普办颁发的培训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5分。(注:提供证书和近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技术分75分拟投入设备8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自有的巡查用无人机、地下水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钻机、光离子气体检测器(PID)或对应的同档次同类型设备,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8分。每类设备不重复计取。(注:需提供清晰的投标人自有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租赁的不得分。)13商务资信及其他15分服务承诺2分按照项目实施过程提供的服务内容、各实施阶段与采购人的配合、响应时间等服务承诺,综合评分0-2分。(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14商务资信及其他15分企业荣誉6分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类行业组织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壤-地下水修复工程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的得2分;具有生态环境类行业组织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类证书的得2分;列入生态环境类行业组织或主管部门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单位推荐(备案)名录的得2分;本项最高6分。(注: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5商务资信及其他15分企业认证6分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最多得6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商务资信及其他15分类似业绩1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调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以上技术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以上人员单位、人员和各类证明文件(学历证明、职称证、资格证、业绩证明、承诺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4、技术商务资信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分=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资信分5、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及各供应商服务水平、服务的价格、服务期、服务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评审。确定进入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6、推荐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名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评审总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总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八、资格审查1、磋商小组将对所选择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资格或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进一步确认。2、如果供应商被确定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在该情况下,磋商小组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九、成交通知、授予合同1、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5、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6、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7、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在30天内签订合同,逾期取消成交资格。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合同,按违约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9、本次采购合同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签订。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安吉县政府采购合同书(仅供参考,成交后完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竞争性磋商的采购结果,甲乙双方本着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又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书。一、采购内容完成对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临港、石龙工业区)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详细调查,落实溯源排查、防渗改造、管控修复、跟踪监测等措施,并向省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等和本次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年)人民币。三、采购货物清单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产权担保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履约保证金按商务要求提交。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服务费支付1.付款方式: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验收标准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计划,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服务期限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履约服务计划,乙方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继续服务,乙方愿意调整服务质量,按乙方部分悔约行为处理。乙方拒绝改进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代理机构及安吉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及安吉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投标人名称)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磋商申请函(格式见第六章);(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提供授权代表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5)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税收证明书;(6)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社保证明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9)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10)投标供应商针对资格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磋商申请函格式:磋商申请函致:(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承诺如下: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规定的电子档加密线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1份(如有)。2、本项目负责人:;职务:;职称:;联系电话:。3、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保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全部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6、我们已对本项目要求充分了解。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成交的决定。8、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我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我方承诺:最近三年我方无行贿犯罪行为,若我方成交,愿意接受社会监督和检察院调查。10、本文件自磋商之日起90天内有效。11、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编。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磋商,全权处理本次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性别:年龄: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供应商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注册地址注册时间单位机构性质注册资金资质证书名称及等级编号颁发单位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单位人员情况人员总数按学历分高中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单位人员情况人按学历分组织架构情况可另附表说明2023年度经营情况单位优势其他情况说明注:1、表格格式可以微调。2、其他情况说明可填写企业经营状况、荣誉情况、业务情况等,除本表格外,可另附资料或文字说明。投标人全称:(盖章)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对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此表格非常重要,供应商必须如实且规范填写本表格。3、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录用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9、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相关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采购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二、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格式1、技术商务资信文件封面格式:×××(投标人名称)技术商务资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年月日2、目录(1)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2)技术方案;(3)拟投入实施的团队人员配置;(4)项目负责人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5)拟投入设备;(6)同类项目业绩;(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8)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8、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服务时间采购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全称:(盖章)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格可按照实际需要增行。2、附件按照招标文件及评分要求提供。9、拟投入实施的团队人员配置表格式拟投入实施的团队人员配置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 名本项目拟任岗 位年龄性别专 业职称/证书安排上岗起止时间备注说明: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注:1、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2、本表格格式若不符合供应商实际情况,可自行添加或修改。3、附件根据评分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10、项目负责人一览表项目负责人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编号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注:后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资质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按评分要求提供)。11、商务响应表格式: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备注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全称(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格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备注栏填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12、技术响应表格式: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备注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全称(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格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备注栏填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投标人名称)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年月日2、目录(1)初次报价表;(2)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的说明或证明材料。3、初次报价表格式:初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项目内容数量服务期限11项初次报价合计:大写: 小写¥: 说明:1、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所产生的所有费用。2、本表格的总价应与《报价明细表》的合计总价相一致。3、初次报价不公开。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4、供应商报价以磋商现场的最后报价为准。供应商全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4、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总价(元)注:1、本表格仅提供了样表格式,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2、最终合计金额必须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与初次报价表中的报价总价相一致。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四、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评分表格式(评分内容参见第四章)评分表索引表评审内容及分值供应商自评栏专家评定栏评审内容及分值响应文件页码自评分专家评定分偏离情况扣分理由价格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分商务分商务分商务分商务分商务分商务分合计得分本表格需参照第四章评分条款,认真填写,并附在商务报价技术文件目录后,方便评委评分时对照。\n\n\n附件下载\n\n\n \n \n\n \n \n \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